不知道是不是年紀愈大,生活歷練愈豐富,人生的喜怒哀樂看得多了,就愈覺得人生很乏味,對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勁來,也覺得熱情不再,愈難被感動。
記得第一次吃金莎巧克力時,當時對它簡直是萬分驚豔,感動著世上竟有如此好吃的巧克力,在吃的時候,一小口、一小口的細細品嚐,享受著舌尖絕妙的好滋味,但是現在看到金莎,卻覺得太甜膩,不願意去吃它,曾經有的感動也早已經忘了。
現在常常聽女兒誇張地大喊什麼東西好漂亮喔、什麼食物好好吃喔、什麼玩具好好玩喔,我通常只能從她臉上歡樂的表情,來找回一點小時候的快樂回憶。
最近遇到了一件事,難得激發了我心中強烈的熱情,我用心地投入,在做這件事情的同時,我心中很快樂、很滿足,覺得有成就感,但是身邊的人卻會用一種不可思議的反應告訴我──「天哪,-已經幾歲了?都已經是一個小孩的媽了,居然還在跟十八歲的小孩做同樣的事?!」這種反應從親朋好友身上都毫無例外的看見了。
為什麼我現在的年齡,不能擁有十八歲的熱情呢?為什麼結了婚、生了小孩,我的世界就得被剝奪自由呢?當我得到快樂的同時,為什麼又同時得承受莫名的罪惡感?原來,這個社會里,已婚有子女的母親,都必須活在一個框框裡,不能超出這個框框,否則就是一種罪惡。
在後記裡寫到這麼沉重的情緒,實在有點對不起讀者,也許讀者想看到的是好玩的生活趣事,不過最近我的生活實在沒有太多趣事,倒有不少的委屈和牢蚤。選擇傾倒在這裡,只是一種無力的抒發,希望我的讀者朋友們多多包涵,但願我下一本書的後記,可以寫一些更有趣的事。
快樂,真的要自己去尋找。我一直努力在找,也一直試圖讓自己快樂,但是我發現要得到純粹的快樂,真的好難。
祝福所有的朋友都輕輕鬆鬆就能享受到快樂的滋味。
這本《與龍舞》是新系列的第一本,希望大家喜歡。
對了,第一次用男生當封面,感覺很棒喔,也希望大家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