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爹有沒有跟你道歉?他也很後悔,他沒想到你真會為我辭職,他很感動,不料有人真為他女兒犧牲。”
“我什麼也沒犧牲,你們這班猢猻聽著,過兩個星期我就再回來,校長代課的時候你們要聽話。”
掌珠歡呼起來,“我放學來看你。”她說。
“放學我有約會。”我說,“你不必來看我,今早我聽了幾百個電話,掌珠,我累,你好好的上課,知道沒有?”
她答應,並且很快掛斷電話。
公寓寂寞一片。只餘玫瑰花香。
我覺得平安。
我在世界上這一仗已經打輸了,不如輸得大方文雅一點。
電話又響,我不再接聽,我倒在床上休息,沒一會兒便睡著了。夢中門鈴響完又響,響完又響。醒後發覺門鈴真的在響。我去開門。
“媚。”我說,“你?”我開門給她。
“我早來了,對不起。”她看上去容光煥發。
“真是佛要金裝,人要衣妝。”我上下打量她,“整個人光鮮起來羅,怎麼,拿多少錢家用一個月?”
“他沒有錢。”她說,“別死相。”
“哦,那麼是愛情的滋潤。”我笑。
“我給你看一樣東西,你瞧好不好?”她自手袋中取出一隻盒子打開,取出一條K金的袋錶鏈子,登希路牌子。
我說:“真肯下本錢,現在這K金不便宜。”
“三千七百多。”她說:“還好。”
“你三個星期的薪水。”我說,“人家等男朋友送,你送給男朋友,這人又還是別人的丈夫,這筆帳怎麼算,我不明白。但是很明顯你並不是會計人材。”
她把錶鏈收好。把笑容也收好。“你不會明白的。”
我明白。花得起,有得花,又花得開心,何樂而不為之,我們都不是吝嗇的人。
“你快樂?”我問。
媚仰起頭,顯出秀麗的側面輪廓。“我不知道。至少我心中有個寄託。昨晨我做夢,身體彷彿回到很久之前,在外國孤身作戰,彷徨無依,一覺醒來,衝口叫出來的是他的名字——你明白嗎,翹?”
“我明白。”我說。
我真的明白,我不是故做同情狀。
“他會不會離婚?”我問。
“我不會嫁他。”她斷然說,“這跟婚姻無關。”
“你的感情可以昇華到這種地步?”我問。
“每個人都可以,視環境而定。”
我們坐下,我取出一包銀器與洗銀水,慢慢的一件件拭抹,媚幫著我。
我向她微笑。
電話鈴響。
媚向我擠擠眼,搶著聽。
“不——我是她的傭人。是,她在,貴姓?貝?”她笑,“請等一等。”
我罵:“裝神弄鬼。”搶過話筒,“喂?”
“我忘了跟你說,我姓貝,”
我問:“你為什麼送花給我?”我認出他的聲音,很吃驚。
他沉吟半晌。“我不知道,表示好意。”
“你是——貝文棋先生?”我只認識一個姓貝的人。
“是。”
“你是個有妻室的人。”我說道。
“有妻室的人幾乎連呼吸也是犯罪,是不是?”
“照說應與妻子同時吸進氧氣,然後同時呼出碳氣。”
“很幽默。”他說。
“謝謝你的花。”我說。
“你好嗎?”他問。
“心情很壞,發生很多有怨無路訴,啞子吃黃連故事,幸虧每日收鮮花一大束,略添情趣。”
“這是我的殊榮。”他說。
媚在旁扯著我的手不住的偷聽,我又得推開她,又得回話,頭大如鬥。
“你有沒有企圖?”我問。
“企圖?當然有,”他笑,“你想想,翹,一個男人送花給一個女人,他有什麼企圖?”
“約會?”我問,“面對面喝一杯橘子水?到的士可跳舞?你在開玩笑吧……”
他沉默一會兒,然後問:“為什麼?是因你我都太老了?”
“不。”我說。
“那是為什麼?”他問。
這時媚靜靜地伏在我肩膀上聽我們的對白。
“因為你屬於別的女人,而我一向過慣獨門獨戶的生活,我不想與任何人分享任何東西。”
“說得好!”
“對不起,貝先生,經驗告訴我,一杯橘子水會引起很多煩惱。”
“可是你很喜歡那些花——”他分辯。
“沒有任何事是不必付出代價的,”我心平氣和的說,“將來我總得為這些花痛哭,你不必再送了。”
“鐵腕政策?”
“讓我說,”我謙虛,“我把自己保護得很好。”
“你對我無好感?”他問。
“相反地,貝先生,如果你沒有妻室,我會來不及的跟你跳舞吃喝看電影。”我說,“你離婚後才可以開始新生命,否則我想甘冒風險的女人很少,你太太那身材是我的雙倍,如果我給她機會摑我一掌,我會非常後悔,相信你明白。”
他說:“我原本以為你的口才只運用在張佑森身上。”
“我一視同仁。”
“那麼我不打擾你了,再見。”
“再見,貝先生。”我放下電話。
媚問:“為什麼?”
為什麼?我微笑。趁現在不癢不痛的可以隨時放下電話;如果不放,那就非得等到痛苦失措的時候,想放都不捨得放。
我好好的一個人,幹嗎要做別人的插曲。
媚嘆口氣,“好,我曉得人各有志。”
“你曉得便好。”我說。
“我們吃飯去。”她說。
我取過車匙。
“你一定要名媒正娶才肯跟一個男人?”媚問道。
“倒也不見得。”我說道,“我只是不想痛苦。”
媚低頭笑。
我閒蕩了兩星期後回學校。
我改變態度做人,原來工作不外是混飯吃,一切別往心裡擱,無關痛癢的事少理少聽少講。反正已經賭輸了,即使不能輸得雍容,至少輸得緘默。我只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完就走,回到家中,我又是另外一個人。
教書我只說課本內的事,經過這次教訓,做人完全變了,既然學校的要求止於此,我就做這些,何必費心費力理不相於的事。
我連話都懶得說,態度悠然平和,既然事不關己。也沒有什麼喜怒哀樂,常常帶個微笑。最吃驚的是蘭心。
蘭心跟我說:“翹,你是怎麼了?這次回來,你像萬念俱灰,怎麼回事?”
“千萬別這麼說,”我一本正經改正她,“什麼灰不灰,別叫老闆誤會,降我的級,失節事小,失業事大,房東等著我交租金的,知道嗎?”
“翹,你以前口氣不是這樣的!”
“以前我錯了。”我簡單的說道。
以前我確是錯了,做人不是這麼做的,以前我簡直在打仗,豈是教書。凌奕凱冷眼旁觀,不置可否,別的同事根本與我談不攏,也不知底細。
至於老闆,走到哪裡我都避著他,他也知道我避著他,大家心裡明白。
我並沒有退掉家中的《南華早報》。以前我真想致力教育,盡我所知,盡所能灌輸給最易吸收知識的孩子們。既然環境不允許,別人能混,我為什麼不能混?混飯吃難道還需要天才不成。
可是身為教書先生,混著有點於心有虧,既然天下烏鴉一般黑,我心底想轉行的念頭像積克的豆莖一般滋長,我的思想終於攪通了。
學生們都察覺我不再賣力,下課便走,有什麼問題,是功課上的,叫他們去問分數高的同學,私人的難題恕不作答。
掌珠說:“蜜絲林,你好像變了。”
我淡淡的問道:“誰說的?”並不願意與她多講。
我不是厭惡她,也不對她的父親有反感,只是我那滿腔熱誠逃得影蹤全無,我只關心月底發出來的薪水,因為這份薪水並不差,因為我生活靠這份薪水過得頂優遊,我把注意力放在歐洲二十日遊。雨花臺石卵、艾蓮寇秀店裡的水晶瓶子,等等。這些美麗的物質都可以帶來一點點快樂。一點點快樂總好過沒有快樂。
師生之間要保持適當的距離,師生之間與任何人一樣,誰也不對誰負任何責任。
張佑森沒有打電話來。他終於放棄了。我不是沒有愧意,想找他出來談談,又想不出有啥子可以說,很難辦。與他說話講不通。我開車接送他到處玩,沒興趣。讓他坐在公寓中,我又不耐煩服侍他。
當然可以嫁給他。他會對我好?說不定若干時日後陰溝翻船,誰可以保證說:這人老實,嫁他一輩子他也不會出花樣。逃不掉的男人多數是最乏味的男人,乏味的男人也不一定是乖男人,張佑森的腦袋裡想些什麼,我從來沒知道過,我不敢嫁他。
既然如此,熄了的火頭就不必再去點著它。
張佑森這三個字被擦掉了。
貝文祺。我沉吟,人家的丈夫。他的妻子太胖太囂張太張牙舞爪,不然也還可以考慮一下。如果她是個溫文的女子,纖細帶哀愁的則不妨,萬一爭執起來,還有個逃生的機會。
我不知道這個貝太太在家中是否與寫字樓中一般無異,如果沒有不同之處,貝文棋怎麼忍受她若干年。她肚子上的那些圈圈士啤呔,簡直像日夜套著幾個救生圈做人,真虧她的,還穿得那麼美,那麼考究,首飾聽說一套套的換。
媚說:“人要胖起來有什麼法子?”
“別吃。那還不容易。”
“不是人人像你那麼狠心刻薄自己。”
那倒是,傭人餐餐三菜一湯的擺出來,太難瘦。
我說道:“我還是不明白人怎麼會到那個程度。”
媚笑說:“何必多問,最威風的還不是你,人家的丈夫送花給你。”
“他有企圖。”我打個呵欠,“難道現在他還送不成?”
沒見花很久很久了。
“有啥新聞沒有?”我問。
“沒有。”
“你的戀愛生活呢?”
“如常。”媚似乎不願多說。
我的教書生涯如舊,學生與我都活在時光隧道內,日復一日,在狄更斯與勞倫斯之間找尋真理,希臘神話是他們生活中最有機會認識人性的時候。
以前我連暗瘡治療都教授在內,差點沒做婦女雜誌信箱主持人,現在什麼都不管。
何掌珠說:“我父親結果並沒有娶那個女人。”
我抬抬眼睛,真意外。
我實在忍不住,“為什麼?”
“他覺得她不適合他。”
“在決定結婚以後?”
“是的,她只想要他的錢,她另外有情人。”掌珠說,“爹爹很生氣,跑到紐約去了。”
“現在家裡只剩你一個人?”
她聳聳肩,說道:“一直都是我一個人。”很無所謂。
“那位女士——”我還是忍住了,掌珠只是我的學生,不是我的朋友。
“她是一位歌星。”
我忍不住笑出來。
“現在你知道我努力反對的原因了?”掌珠問道。
“也不是道理,你父親要是喜歡……何必替他不值。”
“蜜絲林,你對我疏遠了是不是?”她問,“你對我們都疏遠了,你心中氣我們是不是?”
人活著多少得受點氣。誰不氣。不然哪兒有人胃潰瘍。
我現在什麼都獨立,經濟。精神,想想都開心。“開心?”
我沒有恐懼。
我對何掌珠打起官腔,“想想你的功課,你現在除了致力於功課,實在不應再另外分心。”
“爹也是這麼說。”
“你現在快樂了?”我取笑她。
她掩不住笑,“自然,但蜜絲林,我老覺得你的功勞最大。”
“什麼功勞?拆散人家的姻緣?”我笑問。
星期六下午,獨自在看電視,門鈴響了。在這種時候有人按鈴,一定是媚,大概是她開車出來逛,逛得無聊,上來看看我。
我摩拳擦掌的去開門,打算吃她帶上來的水果,她從不空手上來。
門一打開,是個陌生女人。
“這裡是二十八號十二樓。”我說:“A座。”
“姓林的是不是?”她問。臺灣廣東話。
我對臺灣女人不是有偏見,而是根本覺得她們是另一種生物,無法交通。
“是。”我說國語。
她也改用國語,“你會說國語?太好了。”
我淡淡的說:“我的國語比你講得好。”
她忽然搶著說:“我也讀過大學。”
我失笑,“我甚至不認識你,而且,不打算開門給你,你有沒有念過大學,關我什麼事?”
“可是你認識何德璋,是不是?”她問。
“是。我見過他數次。”我說。
“我警告你,你別旨意會在我手中搶過去!”
“搶誰?何德璋?”我瞪目。
“你當心,我在香港很有一點勢力!”
“哦,真的?港督是你於爹?你常坐首席檢察官的車子?”我笑。
“你當心一點!”她嘭嘭的敲著鐵門。
“貴姓大名?”我問她。
“錢玲玲。”她說,“怎麼樣?”
“好的,警察會找你談話。”我動手開門。
“喂喂喂——”錢玲玲急起來。
我說:“你犯了恐嚇罪,我是香港居民,並且是納稅人,你回去想仔細點,我不但國語說得比你好,將來上法庭見面,英文也肯定說得比你好。”
我關上門,拿起電話,撥一○八,詢問附近警察局號碼。
門鈴又響起來。我知道是那個女人。我撥了警局號碼,簡單他說明門外有人騷擾我,叫他們派人來,我拿著話筒叫他們聽門外瘋狂的按鈴聲。
我很冷靜。
不多久警察便來了,他們在門外說:“請開門,小姐。”
我開了門,那個姓錢的女人進退兩難,夾在警察當中青白著面孔。禍福無門,惟人自招。
我跟警察返警局落案,要求保護,把故事由始至末說一遍,取出我的身分證明。
“我是中學教師。”我說。
那歌女堅持說:“可是我未婚夫的女兒告訴我,她父親的新愛人是她!”她用手指著我。
警察說:“小姐,無論怎麼樣,你不能夠到任何私人住宅去按鈴,指名恐嚇,如果對方身體或精神受到傷害,你會被起訴。”
錢玲玲嚇得什麼似的。
我說:“我想請你們把何家的人傳來問問話,這件事跟我的名譽有莫大的影響。”
“是。”他們打電話到何家,然後派人去請何掌珠。
掌珠到的時候我說:“你給我的麻煩還不夠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