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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關於初戀

    鄭諧的“初戀”

    鄭諧的初戀來的挺晚,大二那年,他才有了一個真正公開承認的女朋友。

    比起他的好皮相,好身家,以及文武雙全的好成績,這所謂初戀來的實在太晚了。

    大致原因是,從小到他大隻有被女孩子們追著跑的份兒,煩都來不及,哪裡還顧得上去動心。

    連高莫莫自己都覺得,自己完全是被天上掉下來的金燦燦的餡餅給砸到了。

    鄭諧是誰?鄭諧是很難記住美女的名字,連校花的情書都拒收的人,居然看上了她。格林童話裡的灰姑娘好歹還長了一副驚豔的面孔。而這個大一新生高莫莫,容貌中上,性格平和,成績一般,家庭普通……實在難服眾人之口。

    高莫莫是這樣勾搭上鄭諧的。

    那年剛開學,學校搞迎新生籃球賽,鄭諧很光榮地被院學生會派去做本院女隊的教練。

    鄭諧是個好教練。他表情少,脾氣少,面對一眾嘰嘰喳喳的妙齡女孩,無論胖的瘦的清秀的美豔的,統統把她們當大白菜。後來這支臨時組建的良莠不齊的白菜隊伍,居然殺入決賽,奪到了亞軍。雖然是亞軍,可是鄭諧那個學院是以女生珍稀著稱的。這個成績足以跌破很多眼鏡。

    慶功宴上,平日訓練時飽受鄭諧冷落的姑娘們終於得以揚眉吐氣,她們排著隊敬他酒,還一一到點唱機前為他獻歌。

    輪到高莫莫時,這個平時很羞怯的瘦瘦的姑娘大唱一首《Closetoyou》,唱得荒腔走板十分難聽,神情卻很自信,居然有一種清純的妖嬈。一曲唱畢,那姑娘大約喝多了酒,對著麥克大聲說:“鄭師兄,今天我生日,我能許個願嗎?如果明天不下雨,請陪我去山上看楓葉吧!”

    大家小聲地鬨笑起來。她們早就預謀今天要整鄭諧,而這姑娘抓中了那個“向鄭學長告白”的倒黴鬮兒。連在座的鄭諧的哥們兒都在想,這孩子只怕就此要列入被鄭諧的黑名單了。

    但是鄭諧的反應是出乎人們意料的。他沉默了一秒鐘,很從容地開口:“今天早晨的天氣預報說,明天是晴天。”

    於是高莫莫就這樣輕易地贏得了由鄭諧師兄單獨陪同去看楓葉的殊榮,後來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不知情的女孩子們很不平,這樣的好命怎麼就沒落到自己頭上呢?知情的女孩子們更嫉妒。那個鬮怎麼就沒讓我抓到呢?

    其實男女朋友這碼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在別人眼中光芒四射的鄭諧,從來不會像別人的男友一樣早晨打好飯在女生樓前等候,下課後立即去自習室佔座位,晚上與女友在樓門前依依不捨。

    而且他很少笑,很少話,記不住任何的紀念日,不喜歡熱鬧,討厭任何人多以及需要排隊的地方,不喜歡有人親近他,從來不會主動拉她的手,更不會說什麼甜言蜜語。

    但是除此之外,鄭諧聰明帥氣又慷慨,氣質好,修養佳。

    他雖然記不住任何節日與她的生日,但高莫莫會經常在什麼節日也不是的時候,收到鄭諧直接快遞過來的各種很貴的巧克力與洋娃娃。她生病的時候,也曾有大飯店的外賣直接由送餐員送到保安室。

    雖然他不喜歡洋快餐,但是也肯陪她去吃肯德基,只是從不排隊,而是遞給她一張鈔票,讓她去買。雖然他不喜歡逛街,從不陪她去購物,但是會很大方地把銀行卡交給她,讓她去買一套衣服。極偶爾的,他甚至會主動提出帶她去吃冰淇淋,或者陪她看一場電影。

    總之,高莫莫覺得他已經十分完美,她一直在一種不真實的狀態下暈暈乎乎,過一天算一天。

    那一年的寒假快要結束時,有一天上午,高莫莫沒打招呼就出現在鄭諧所在的城市。她提前回校的途中經過這座城市,突然很想下車看一看。

    她買了傍晚出發的火車票,將包寄存好,然後打電話給鄭諧,試一試自己的運氣。

    她運氣不錯,鄭諧沒出遠門。他甚至沒感到意外,跟她約好見面的地點,一秒鐘不差地準時出現在她面前。

    鄭諧帶著她一直走到停車場,他是親自開車來的。大二學生開車,她覺得很意外。

    鄭諧替她打開車後門,她剛坐穩,便聽到一個嗡聲嗡氣的軟軟的聲音:“姐姐好。”

    副座上坐了一個小姑娘,纖細白淨,眉清目秀,看起來很小,正回頭看她。她說話時用手指按著半邊臉。

    鄭諧解釋:“這是筱和和,我妹妹,半小時前剛補過牙,麻藥還沒消。”小姑娘在一邊配合著點頭。

    高莫莫說:“你好。咱倆的名字結構一樣啊。你幾歲?”她記得鄭諧是獨子,但她沒多問。

    和和用兩隻手做了一個“14”。可是她看起來一點也不像初中生。

    “我是不是打擾到你今天的計劃了?其實我可以自己逛一逛。”高莫莫禮貌地說。

    “沒什麼事,今天唯一的任務就是看管這小朋友。”

    和和捂住打了麻藥的一半臉,用另一半臉含糊不清地說:“我可以自己玩兒,我不做電燈泡。”

    鄭諧說:“老實一點,你今天別想又一個人到處亂跑。”

    和和趁鄭諧側身系安全帶時,扯著耳朵伸著舌頭衝著他的後背做了一個鬼臉,待鄭諧回身時,立即又恢復成乖巧的模樣。

    於是三人開始了半天遊。

    第一站是海洋公園。高莫莫儘量跟著鄭諧走,以免與他走失,而筱和和小朋友東張西望,總是落在後面。

    鄭諧時時停下來等她,最後乾脆扯著她的書包帶子,像牽著一隻小狗一樣,把她牢牢看管在視線之內。

    和和時時反抗,她說:“我不會走丟的。”

    鄭諧說:“最近人口販賣集團活動頻繁,你的樣子很適合被拐賣。”

    高莫莫覺得很吃驚。因為她與鄭諧一同出去時,無論只有兩個人,還是一群人,鄭諧總是本能地拒絕與人靠近。如果她主動去牽鄭諧的手,他並不會甩開,但用不了多久,她就發現不知何時他已經將手抽走了。

    第二站去吃飯,地點是……KFC,鄭諧的表情有點無語。

    當時他問莫莫:“你想吃什麼?”

    莫莫說:“隨便。哪兒方便去哪兒吧。”

    和和熱心地說:“姐姐你喜歡肯德基嗎?”一副期待眼神。

    莫莫小心衡量了一下局勢。雖然鄭諧不喜歡KFC,但顯然和和喜歡,於是她說:“好啊,不如中午就吃這個。”

    和和作一個YEAH的手勢。鄭諧給她潑冷水:“去哪兒吃都與你無關。醫生說你中午不能吃飯。”

    和和說:“醫生說,我中午可以吃冰淇淋,喝冰的飲料。”

    鄭諧皺眉看她:“冬天吃冷飲?”

    和和說:“醫生說的啊。我雖然不能吃飯,但是也需要補充能量。”

    “那我一會兒送你去打點滴補充能量。”

    高莫莫又吃驚了。她認識的鄭諧,從來不會連續說這麼多話。他通常能省則省,不願多說一個字。

    當和和小朋友很大方地從鄭諧口袋裡抽走兩張大鈔,蹦蹦跳跳主動去排隊時,更令她吃驚的事情發生了。鄭諧壓著和和的腦袋把她按在座位上:“乖乖坐著。”然後鄭諧居然去主動排隊!她第一次見鄭諧排隊!但是和和顯然一點也沒覺得讓鄭諧親自幫著排隊買吃的是一件多麼榮幸的事情,所以還挑三撿四:“我不喜歡牛奶,我喜歡可樂。”還有:“我喜歡巧克力聖代,不喜歡草莓味。”

    第三站去商場。鄭諧很耐心地在玩具區等著和和檢閱所有的仿真娃娃。和和說:“我喜歡穿黃色衣服的那一個。”

    鄭諧說:“粉色的好。給她包起來。”

    和和說:“我喜歡黃色的。”

    服務員說:“到底哪一個呢?”

    鄭諧說:“兩個都包起來。”又回頭問高莫莫:“你有喜歡的嗎?”

    高莫莫還蠻不適應這種局面。

    經過一個加油站時,鄭諧下車去加油。筱和和先前已經主動地跑到後座,將副駕位子讓給了高莫莫。

    等待的時間有點長,和和一邊擺弄著自己的新娃娃一邊輕輕哼著歌,她唱的是《Closetoyou》,字正腔圓的英文。

    和和發現自己被注視,老實地說:“我五音不全,小學畢業時音樂成績得了C。哥哥教我每天把這首歌唱十遍,一直唱到不跑調為止,以後可以應付才藝表演。”

    她見高莫莫不說話,從口袋裡掏出一把包裝漂亮的糖果遞給她:“姐姐你喜歡巧克力嗎?”是她非常熟悉的那種牌子。和和又把兩個娃娃給她看:“姐姐你喜歡哪一個?送你一個好不好?”

    高莫莫說:“你最喜歡冰淋淇,巧克力和布娃娃,對嗎?”

    和和想了想說:“我還喜歡看電影。”

    高莫莫翻女性雜誌,其中一本的情感專欄裡說:最無望的等待,並不是他永遠不會成為你希望的那樣。而是他明明做了這一切,卻不是對你。另一本雜誌上有篇文章則叫作《影子女人》。

    新學期開學不久後,高莫莫提出分手。

    鄭諧平靜地問:“認真的?還是說著玩?”

    “認真的。”

    “好。”鄭諧說,沒問理由,也沒有半句挽留。

    很多年後,高莫莫陪同丈夫出席一個商務餐會時,又遇見了鄭諧。她一眼認出鄭諧,鄭諧卻很久後才想起她是誰。

    已經幸福美滿的她可以坦然地給鄭諧看她孩子的照片,也可以坦然地問他:“當初怎麼會選我作女朋友呢?”

    鄭諧給了她一個跟沒回答沒什麼兩樣的答案:“因為那時候很想要個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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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和的“初戀”

    和和認為自己的初戀是岑世,但鄭諧按照心理學上的“初戀”定義,一向認為和和的初戀對象是一個叫蕭莫的男人。

    蕭莫是個很有才氣的年輕人,少年時便開過個人書法繪畫作品展,經常在當地報紙上發表個小詩小文,在當地小有名氣。他的文字又邪氣又犀利,他的畫很另類,但和和喜歡得要命。

    鄭諧將要上大二的那個暑假,地方電視臺舉辦了一檔長達一個月的綜合才藝比拼節目,這個半名人居然參加了。

    雖然他在鄭諧眼中實在沒什麼了不起,但是在和和眼中他簡直是神人,因為他是繪畫組中唱功最強的,是歌唱組中舞技最高的,是舞蹈組比賽中寫字最好的,是書法組中長得最帥的。而且,這個年輕人有著憂鬱的氣質。

    和和迷這個人迷得七葷八素,每天抱著電視看完直播看轉播,有一回直播過程中突然停電了,她急得哭起來。鄭諧覺得她沒出息透了。

    更沒出息的事還在後面。她曾經打電話給電視臺抗議評委不公正,她換了兩部電話打了兩個,打第二個電話時捏著鼻子裝另一種聲音;她纏著鄭諧給她弄現場門票,抱著一大捧能把她淹沒的鮮花去獻寶。

    自從鄭諧上大學,按他的要求,和和每兩週給他寫一封家信,手寫的,不能少於一千字。

    不出他所料,和和的家信裡充滿了蕭莫的內容:

    ——我們家蕭莫出了一張單曲。歌名是blablabla……

    ——我們家蕭莫出了一本詩畫集。裡面的內容是blablabla……

    ——我們家蕭莫要自編自導自演一部電影。電影講的是blablabla……

    ——我們家蕭莫……

    和和的花痴行為越來越過火,後來直接在信裡抄某位蕭才子的文章段落湊字數。

    鄭諧忍無可忍,一邊把她的字數要求減到六百字,一邊警告她以後不許在信中提這個名字。

    再後來,他就開始與高莫莫交往了。至於這兩人名字裡怎麼都有個莫字,純屬巧合。(因為是從讀者那兒徵集來的)

    但是蕭莫沒有大紅大紫。他信心滿滿地自己投資自拍自導自演了一部小成本電影獲得慘敗後大受打擊,就此銷聲匿跡了。

    和和傷心了一陣子後,再也沒提起這個人。

    多年後鄭諧去內陸城市出差,發現一位滄桑的街頭畫家有一些面熟。

    他駐足看他很久,陪同他的人說:“這人很有才,但是清高。對了,鄭先生,據說他來自您的家鄉。”

    那一次鄭諧回家後帶給和和一份禮物,是一本已經很舊的簽名詩畫集,以及一張和和的素描小像。那張素描像是根據鄭諧從網上找到的和和的大學畢業照片畫的。

    和和疑惑地問:“蕭莫是誰?”

    鄭諧:“……你第一次犯花痴的對象。”

    和和:“別蒙我啦。我怎麼會做那麼丟臉的事呢?

    無論鄭諧怎麼描述當年她丟臉的模樣,和和都拒絕承認。不過她還是很認真地把那副小像擺在書桌上,並且在認真地讀過蕭莫的詩畫集後說,這些詩我覺得有點熟。

    又過了一兩年,娛樂圈有一位有著滄桑憂鬱氣質的男人迅速竄紅,他拍電影,出唱片,自己寫詞作曲寫劇本,自己設計造型,寫得一筆好字,畫得一手好畫,受媒體與文化圈子熱捧,被粉絲狂追。

    而他少年時代即嶄露頭角,中間一度消沉避世,而後奮發圖強一戰成名的傳奇經歷被人以知音體梨花體紅樓體以及新聞聯播體寫來寫去。

    但是這名叫作蕭莫的藝人本身十分低調,除了作品本身,他絕少談及自己的私事。

    直到幾年以後,當他越發紅得發紫紫得發黑時,他在“細細體味”電視臺一檔叫作“一株人參”的談話類節目上說:“我要感謝一位叫作和和的女士,以及她的哥哥。在我最失意,完全失去人生動力的時候,她的哥哥在街頭遇見我,說他妹妹從多年前便是我的一位粉絲,並希望我能繼續創作出好作品。在那一刻,我突然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義。”

    這是鄭諧與和和聯合完成的最陰差陽錯莫名其妙的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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