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霄生平最討厭女人。
他發誓絕不沾惹女人這種麻煩,倒不是他在世做人這三十年間吃過女人什麼苦頭——不是他,是他爸爸。
他爸爸仇龍是鐵血柔情那一型的漢子,可是柔情有什麼管用?他一生栽在女人手裡,落得悽慘兮兮。首先是仇霄的親媽,她還留在仇龍身邊的時候,就已是遠近皆知的蕩婦。仇霄才三歲,她拋下父子倆,跟人跑了,然而她至少還保有一點良知,沒有卷定仇龍太多家當。他爸爸第二個女人那才狠,把仇家值錢的東西一掃而空,甚至房地契都偷出去押了,他們父子倆因此流浪街頭有一段時日,那年仇霄十歲。
接下來他爸爸著實有幾年不敢再輕易碰女人。仇霄十六歲,已是生得人高馬大,英氣勃勃,一晚回到家,看到父親的臥室又多了個女人,那女人拿一雙水汪汪的眼睛直睨著仇霄,舉止眉色間不知有多少媚態,仇霄馬上知道他爸爸完了。
也不知是他爸爸太蠢,或是世上盡是這些禍水。半個月後,他爸爸一腳踩進門裡,親眼見到那女人羅衫半解,半副胴體都壓在拚命喊救命的仇霄身上,企圖強採這個還沒有完全長大的孩子。
仇龍一氣,非同小可,競因此嗚呼送了一命。
仇龍一生在女人方面的遭遇,使得仇霄寒透了心,他寧可上刀山、下油鍋,在任何場合裡衝鋒陷陣,就是不接近女人一步。
事實上,女人也不太接近他。仇霄在警界素有「硬漢」之稱,作風十分獷悍,說一是一,如果你跟他來個二,他當場就翻臉。他雙目凜然,有一張極其嚴峻的唇型,從來不笑,男人見之都要忌憚,何況是女人。
沒有女人敢惹他,偏偏有一個例外。
到現在仇霄還搞不清楚這女人的來歷底細,那是因為一開始他並不太在意她,等到後來發現必須在意了,她已經像一陣旋風一掃而去,消失得無影無蹤。
只留下一縷她身上那奇特的、古怪的香水味,瀰漫在他整個人、整個腦子、整個身體的所有毛細孔裡。
後來他連作夢都會夢到這縷奇特的香氛。
那一陣子,仇霄在碼頭一帶活動,每天入夜之後都上碼頭酒吧泡上二、三個小時。他很快發現到一名神秘女郎——總在夜裡八、九點鐘,悄悄出現在酒吧,隻身一人,獨來獨往。
仇霄幹了多年的警探,特別具有鋒銳的識人能力,一眼即看出這女郎完全不屬於這裡——她的言行舉措太有格調、太有教養了,任憑她怎麼偽裝,就是顯得格格不入。
他始終猜不透她跑到碼頭酒吧這種地方來混究竟為什麼?她偶爾也跟人搭訕,聊上幾句,接受好意喝杯酒、跳支舞什麼的,不過她不像芳心寂寞的女人,那也不是她到這裡來的原因,大部分時候她倚在吧檯一側,一杯琴酒在指間盪來盪去,明豔的一雙眼睛好奇、搜尋的看著一切,彷彿想要了解什麼。
仇霄總覺得——她像個舒適日子過了太久的那種人,一時厭倦,想爬到底層看看從未嘗過的那種生活,她的心態充其量是無聊。這女人看起來不笨,卻不知天高地厚。
所以她竟有膽子來惹他。
通常,一群酒客熟絡的聚在一起談笑的時候,仇霄總一個人孤坐在角落,一隻大手揑著酒杯,黝黑的臉龐帶著痛苦的表情。
他們打過許多次照面了,她並不知道他是誰——一如他不知道她一樣。但是第一次面對面,他就把她弄傷了。
那天晚上仇霄坐得太氣悶,推了椅子,踅到外面露臺去眺望海港的漁火。風很狂,但是仇霄聽到背後有動靜,或許只是直覺反應,最主要是風裡蕩的那絲奇特的氣息——有人偷偷摸摸地挨近他。他一流的身手沒見識過的人還真不敢相信——人尚未迴旋過來,一腳已經掃出,一雙鐵腕即抓向對方。
娉娉什麼都還不知道,整個人就被勒在仇霄巖壁一樣的胸膛上,她的手被反翦在後,痛得掉出眼淚。
他一點也不溫柔,他真的一點也不溫柔,湊在她耳邊寒著聲說:「下次千萬不要再偷偷摸摸靠近我。」
「我沒有偷偷摸摸!」
「那你為什麼走路不聲不響?」
「你要我跳踢踏舞出來嗎?」
仇霄感覺到她的身軀在顫抖,忙不迭把她推開,不是因為她顫抖的緣故,是他赫然發現她所穿的衣著極其單薄,紫色鏤空的緊身衫底下是豐白隱約的嬌軀,兼之從她身上引盪出來的那股特別的香氛——仇霄立即感覺到危險,體內升起一股沒來由的緊張。
仇霄不明白自己在緊張什麼,為了要掩飾,別過身去手抓露臺欄杆,望著黑黝黝的碼頭的海水。
那女郎邊揉著被擰痛了的手腕,邊覷著他,她挨在身邊讓他很不自在,身體有種熱脹的感覺,他忍耐著。
「你不覺得難受嗎?」她突然問。嗓音屬於略低的那一種,但是很甜膩。
仇霄嚇了一跳。他的不自在有那麼明顯?越不自在,他的表情越兇,掉過臉來狠狠看她。
「你在說什麼?」
「你的臉——」她居然翹起一根尖尖的指頭敲了敲他的下巴。「你幹嘛老把臉繃得硬邦邦的像塊石頭?」
等一下他要去照個鏡子,看看鏡子裡面是不是有塊石頭。
「其實你不需要這麼辛苦,把自己裝得很有威嚴的樣子——事實上你不是威嚴那一型的男人,你是可愛型的。」
仇霄瞪著她好像她已經瘋了。小時候,就算是小時候,也從沒任何人覺得他「可愛」過,進警界八年,別人對他的形容,不是嚴峻,就是強硬之類,仇霄這人整個地屬於強硬派,他連一根小指頭都生得強硬。他抵死也不相信他是「可愛型」的男人——那算是男人嗎?
「你好像對你自己很不瞭解噢,」娉娉在他跟前左挪一步,右挪一步,偏著臉蛋端詳他。:兀全是你嘴角這對酒窩的關係。」
「酒窩?一他的表情還是很兇,然而徹底的茫然。
看他竭力想把情況搞清楚的樣子,娉娉差點噗哧笑出來。他好像連自己臉上是什麼模樣都摸不著腦。沒有錯,他是彪形大漢,他不苟言笑坐在那兒的時候,的確是面目凜然——一雙濃眉烏雲似的壓得低低的,雙唇永遠抿威嚴酷的一條線,那副樣態理該充滿威儀,偏偏,偏偏他嘴角嵌了一對酒窩,小小的,深深的,隨時在那兒淘氣的忽隱怱現,這麼一來,他的整副威儀便全毀了,那對小酒窩使得這個大漢有一種小男孩似的可愛相。
他的可愛吸引著娉娉,她的手管不住的又伸上去碰他的臉,這回沒碰到便在半途給他一把扣住。
「我不需要別人來分析我的長相或是我的心理。」
仇霄逼視著娉娉,他的兇惡好像對她一點也起不了作用。娉娉一張俏臉依舊笑吟吟的,仇霄放開她,兀自定回酒吧他的位子,她甚至還跟了過來。
「別這麼拒人千里之外,」她挨著椅扶手說,看仇霄皺眉皺臉的把一杯酒灌下。「人在受到感情創傷的時候是需要朋友的。」
仇霄撂下酒杯,瞪著她看。「誰說我受到感情創傷?」
娉娉矯笑。「還不承認?我看你八成最近才失戀——一
仇霄叫起來。「我失戀——」
「只有失戀的男人,才會每晚一個人躲在酒吧陰暗的角落,用痛苦的表情喝酒。」
「我——」他嘴巴張開,然後又閉上。每晚躲在酒吧陰暗的角落,那是因為一件毒梟的案子,他負責碼頭一帶的監視。用痛苦的表情喝酒,那是因為他最厭惡喝酒,要裝樣子不得不喝,不是因為失戀!
這些事能告訴人的嗎?仇霄悶不吭聲,她把一張美麗的臉湊過來,對他吹氣如蘭的說:「想開點嘛。」
仇霄咬住牙,他和三教九流的人物打交道,但現在他不知如何對付這女人——這個生平僅見,有膽量走到他三步距離以內的女人。
她讓他困擾、讓他脹熱,讓他不自在、不舒服,還讓他的身分從「硬漢」變成「小可愛一,同時感情還受到創傷!
可是仇霄沒辦法擺脫她,他唯一嚇跑女人的方法就是對她們擺出一張兇相,三十年來一直很成功,碰上這女人卻整個失效——她根本不怕他,她糾纏他到底。
最後還把他的人給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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娉娉一直沒去釐清自己的心態,那似乎變得太複雜了,她不想去費這個精神,只知道她需要一點什麼——然而究竟是什麼?
一個男人嗎?她不知道。
娉娉一向鮮蹦活跳的,日子過得很有興味,她擁有一切——美貌、財富和智慧,她是那種表面上人家對她有顧忌,而私底下在偷偷喜歡她的女人,但是喜歡也罷,不喜歡也罷,她都十分自得,二十七歲,不覺得人生有缺憾。
碰上仇霄之後,還是不覺得人生有缺憾——只是多了一種渴望;為什麼會對這個嚴森森的男人產生渴望,著實教人費解。她不認識他,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好壞,他從哪裡來,在做什麼,只能確定一點——
這男人和她完全不相配。
娉娉有自知之明,早晚她會跟上兩個姊姊的腳步,嫁一個門當戶對的對象,從一個豪門再跨入另一個豪門。也因如此,娉娉對於婚姻、感情抱一種很優閒的態度,只要婚姻不要來得太早——她壓根兒不想七早八早就嫁為人婦,她還想逍遙個十年八年呢。總之,在它未到之前,她過她的,玩她的。它總有一天會到。
可是不是這個人——不是仇霄。
他太獷野,太爽直,太敞露。娉娉打賭這個人一生沒說過一句違背良心的話。他以何種方式在這個社會裡混,讓她很好奇,然而更好奇的是更隱微、更私人的部分,比如說:他有女人嗎?他和女人在一起時是什麼樣子?
她想知道,而且,是真正的知道。她按捺了一個星期,窺伺他一星期,沒辦法光坐在那裡幻想,幻想無法滿足她——她開始主動,纏上這陌生人。
很陝,娉娉就發現自己瘋了——她想要他,這個她只知名叫仇霄的大漢,不能要永遠,要個暫時也好,不能要他的全部,那麼要個部分,要個……他的孩於。
這念頭竄出來的時候,連娉娉自己都感到天旋地轉,支持不住,她把自己也嚇著了,很快她說——不,不能胡思亂想,不能出鬼主意,不能這麼做。
但是,三天之後,娉娉再也控制不了自己,她那魔鬼似的心思出了頭,只要了一點手段,幾乎不費吹灰之力的,就把仇霄弄到了手。他毫無能力抵抗她。
那一夜的經過,娉娉至今想來仍然臉紅心跳。那晚下著細雨,天應該很冶冽,然而空氣中有一股令人騷動的悶溼,娉娉把仇霄攙扶進街口小旅店的房間,身上都在微微沁汗。
仇霄也差不多,他略醉了,又由於某種原因,他整個人渾渾噩噩的,雙眼幾乎都睜不開。他好可愛,娉娉心跳地想。放下戒心的他,臉龐線條變得十分柔和,不時自己就微笑起來,那對小酒窩在兩個嘴角盪漾像水面上的雨點。
他像個小男孩似的讓人心疼,可是躺在床上,袒露出一身肌肉的他,絕對是個十足的男人——娉娉光是瞧上一眼,人就從頭到腳的發紅了。
仇霄的體型異常魁偉,胸肌突出,呈倒三角型,那雙腿樑柱一樣的又實又長,他有一對鐵腕,一隻大手張開來可以把她整張臉覆住。娉娉幫他把鞋子摘掉時,他突然伸手一拉,她跌到他身體上。
娉娉的心臟在胸口猛撞著,像在打退堂鼓,她的膽大還是有個限度,此刻面臨考驗,在做劇烈的掙扎——真的要?真的要的話,人生會天翻地覆,會完全改變,假使這時候撤退,還來得及……
來不及了。
仇霄的身體一碰到女人,便自動發生反應,一雙鐵臂把娉娉緊緊箍住,她連喘息的餘地都沒有,更別想掙脫開來。他抱著她翻過身,把她鎮壓在強大的男性力量與男性氣息之下。
霎時間,娉娉變得和仇霄一樣的混沌,就算還存有一絲的理智,也不想顧慮那麼多了,激情的狂潮把人捲了進去——她要這個男人,要有一個他的孩子,帶有他的骨肉、他的性格和他的味道,她要把這樣一個孩子帶在身邊,永遠寶貝他,疼愛他。
娉娉夠周密的了,事先詳加計算過日子,這是激情過後最有可能留下結果的期間…
仇霄突然用力捧住娉娉的臉,俯在地面前含糊地間:「你到底是誰?」
「別問這麼多,今天晚上我是你的女人。」她喘道,攀緊他厚厚的肩膀,狂熱地吻他。
一個雄壯的男人加上一個嬌媚的女人,引起可怕的火山爆發,分不清誰最狂野、誰最激烈,因為都在爆發的頂端,都同樣驚人。娉娉從來不知道自己有這麼野,她吻這個男人,抓他,咬他,用盡力氣,然後才知道自己有這麼脆弱,任由這男人的激情衝擊著她,帶她奔馳——到極度顛狂喜悅的境地去。
過後,娉娉被仇霄緊緊圈在胳膀裡,兩人遍身都是歡愛後的汗熱,她的喘息呵著他的胸膛,胸膛下的心跳還是那麼急遠,然而他已漸漸昏沉,掙扎以最後的一絲神智問:
「你……叫什麼名字?」
她仰頭在他的耳根下答道:「娉娉,趙娉娉。」
他昏睡過去了,她想他沒有聽見。
娉娉等他雙臂漸弛,才悄悄掙扎開來,愛戀地用手心撫摩那片堅實的胸肌。
他下巴中央有一道凹痕,很性格地把下巴分成二邊,她吻他那兒。
仇霄咕噥著,下意識的又要來抱她,娉娉趕緊抽身下床。也許是方才床上的動作太過狂野了,身子竟有些痠軟,她心慌慌地穿衣,頻頻望著枕上的仇霄,忽然心頭被一股痛楚所佔據。
她穿了衣,在床邊蹲下,臉挨著床沿,怔仲望著仇霄。她一直知道他是個英俊的男人,卻不知道他有這麼英俊,旅店房間暈紅的燈光,並末減損他眉宇間的英氣,反而給他平添上幾分俊美。
她喜歡這個男人,捨不得就此離開他!娉娉心想,輕輕把他一隻碩大的手牽過來,按在心口一會兒,要去吻它。困睡的仇霄陡地把她的手抓住,喊了聲,「趙……娉娉!」
娉娉吃了一驚,仇霄沒有她想像的那麼渾噩,必須快走,以後不再碰上他,否則她就慘了——仇霄絕對不會放過把他下藥迷姦了的女人。
她掙脫他的掌握,匆匆為他蓋上被子,最後看他一眼,拾了皮包倉卒離去。
仇霄直昏睡到隔天下午才被叫醒,發現自己像個剛落地的嬰兒全身赤條條,裹了一床被子躺在陌生的房間,而枕上、被上、連同他身上都漫著一股香氣——他熟悉,但一霎時想不起來的香氣。警局裡他二名同事站在床邊看著他,像在看籠子裡一頭穿裙子的狒狒。
「發生了什麼事?我怎麼在這兒?」仇霄嗄聲問。
他們告訴他,「局裡一天一夜找不到你——今天中午旅店打電話報警,說是有投宿客人昏睡不醒,過來一看,是你。」
仇霄從床上爬起來時,腦袋鈍得像剛剛它才掉到地板上,他抱頭呻吟。「該死,我是怎麼了?」
「如果推測沒錯,你大概是被人下了藥。」二名同事當中較有自制力的那個說,另一個則抱著肚子,舉動很可疑,奸像在強行忍住爆笑。
「什麼?」仇霄叫道。
他同事委婉地問他,「昨晚是不是有個漂亮的女人在酒吧一直纏你?」
仇霄立刻想起那神秘女郎——豈止昨晚?她已經糾纏他好一陣子了,怎麼也擺脫不了,昨晚她特別地膩人,硬要請他喝酒,不得已敷衍她一杯……
「她怎樣?」
「就是她把你帶到這兒來的。」
仇霄疑惑得不得了。「我為什麼會讓她帶到這裡來?」他同事低下頭去,奸像突然間欣賞起自己腳上的舊鞋。「我們到酒吧查問過——酒保說他瞄見那女人趁你不注意,在你的酒裡動了手腳,然後把你帶走,酒保怕事沒敢聲張。」
仇霄還是不懂。「她動了什麼手腳?」
他同事從口袋掏出一小樣東西,丟過來,仇霄一手抄住。掌心攤開來,一隻空了的藥丸包裝片——幹了多年刑警,這玩意兒他太熱了,他不可思議道:「迷姦藥片?」
他同事鄭重點頭,「酒保從你的座位底下掃出來的,他相信這就是那女人放在你酒裡的東西。」
「然後呢?」仇霄的嗓子開始變啞了。
「然後,」他同事清清喉嚨。「你被迷迷糊糊帶到這裡來……開房間,旅店櫃檯說一個小時後那女人結帳離開,還特別吩咐櫃檯注意你的情況,服務生上來查看時,你就已經是這副——」他瞅了仇霄裹在被子底下的胴體一眼。:垣副殘花敗——呃……」
他同事及時收住口,而仇霄整個人紫脹得像根茄子,昨晚一些模模糊糊的畫面在腦海飄浮起來,他赫然明白,禁下住吼道:「你是說昨晚我被一個女人用迷姦藥片迷昏,帶到這裡來……」他的句子為之一斷,咬牙切齒,然後咆哮,「媽的,我碰上了什麼衰事?」
他同事極力想呈現同情的態度,可是一點也不成功,另一個則早就奪門而出,在走廊上爆出遠在一O二海里外的釣魚臺都聽得到的笑聲。
從此仇霄的名氣就更響了,因為他是海灣警局成立二十五年首名被女人下藥迷姦的執法人員,每天都有同事在他的辦公室抽屜塞紅包袋,好像全世界人都曉得他活到了三十歲還是個處男——而那天晚上正是他生平的第一次!
他就這樣不明不白失去童貞,還是教一個女人給下藥汙了的,天呀,他可是個堂堂二線一星的警官——雖然局裡所有人都認為這是仇霄交上桃花運,對方又是個大美女,他一點也沒吃虧,更沒必要感到痛不欲生,但是仇霄卻覺得這種奇恥大辱他怎麼也咽不下去!
仇霄發誓不把這不知死活的女人找出來絕不罷休。他幾乎翻遍整個碼頭區,就是查不出一點蛛絲馬跡,其實早也知道她不屬於這裡,可恨他全然不知她的來歷,她的姓名
慢著,她的姓名……似乎有印象,她告訴過他,她姓張,不對,姓王,好像也不對。媽的!為什麼那晚的情形逐漸都想起來了,就是她的名字想下起來?
她的名字,她的名字……仇霄三個月來絞盡腦汁,怎麼也苦想不出來的那三個字,一直到今天奉命來到海灣藍星大飯店,在接待室一眼望見她——這個已化入他的腦髓,他到死也不會忘記的美麗女人,才猛地靈光乍現想了起來。
「趙娉娉——就是你!」
看得出來她嚇得花容失色,試圖要掙逃,卻是絲毫沒有力氣,仇霄一拖就把她拖入接待室,碰地摔上門,讓秘書小姐目瞪口呆站在門外。
娉娉被仇霄重重壓在橡木門扉上,一顆心撲通撲通跳,軟弱地說:「仇霄先生,幾個月不見,你變得這麼熱情,一見面就把我抱得緊緊的不放。」
仇霄沒上她的當,惡狠狠道:「別和我要嘴皮子,我找你找了三個月,你今天不好好向我解釋清楚,我不會輕易算了的。」
她裝儍。「解釋什麼呀,仇霄先生?」
「那天晚上的事!」
「哪天晚上?」
仇霄氣得咬牙。「不要來這一套,你做了什麼卑鄙事你心裡有數,要手段把我騙到旅店,然後又……」
他卻發現趙娉娉根本沒在聽他說話,一味仰著臉兒痴痴望著他,呢喃道:「你的酒窩還是這麼可愛……」
仇霄不明白自己是怎麼一回事,看著這張這段日子來日夜折磨他的俏臉,突然間他被一股巨大的衝動所推湧,把她的人用力一東,低下頭便如飢如渴地吻起她來。
女人果真是禍水,她整你,她害你,卻讓你怎麼也忘不了她。仇霄到這一刻才明白,三個月來拚了命的找這女人,不是圖向她報復,是想再見到她。
他或許對女人沒有太多經驗,卻仍然有著做為一個男人的熱情,何況這份熱情已被挑動起來了,是他懷裡的美豔女郎喚醒了他那份男性本能。
他吻過她,換成她吻他,久久不絕的吻,使得兩人呼吸中斷,不得不分開來喘息,唇舌間的香醉感依舊纏綿暈散,兩人醺醺然對望。
仇霄一雙手在娉娉豐盈的腰圍上摩挲,說:「你比三個月前肥了點。」
娉娉驀然臉紅起來,想把他推開推不開。仇霄怱有點起疑,大手摸到她微隆的肚子,揉搓了半天,赫然發現她不是發福——就算他對女人再土,這點差別也還分辨得出來。
他驚叫,「你——懷孕了!」
娉娉掙扎著,啐道:「女人懷孕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你跟什麼人懷孕的?」他粗著脖子問。
「廢話,當然是我老公。」
仇霄的臉黑了。「你有老公?你什麼時候結婚的?」
可惡,這男人的胳臂像鏈鋼廠打造出來的,怎麼也扯不開。娉娉心裡著急,臉色也不自在。「三……三個月前,我在美國結……結的婚。」她支支吾吾回答。
仇霄的雙目頓時變得銳利驚人,娉娉根本不敢看他,眼光垂得低低的,臉別得開開的,心裡直禱告。他臉色陰晴下定,掙扎了許久,終於快快地把她放開了,以「別人妻,不可欺」的態度,移去身子,和她拉開一段距離。
娉娉暗中鬆了一口氣——她不想讓仇霄知道實情,不想衍生更多問題,她要獨自擁有這孩子,不要丈夫,不需成家,只要有這孩子就好。幸虧仇霄這人好騙,三兩句話他就信了。
她定了心,嘗試走動兩步,才兩步,她就被那個她以為好騙的仇大哥狠狠拖過去,重新回到他銅牆鐵壁的臂彎裡。他傾軋在她鼻尖上怒道:「你給我說清楚——這孩子的父親是什麼人?」
噢,老天,仇大哥沒被她騙倒,娉娉在心裡呻吟,這下她麻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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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一公里外幽靜的海濱,同樣上演一幕雙人戲,帶點悽美味道的那一種——窮愁憂鬱的詩人與父母雙亡的孤女發展出的愛情,正一天比一天茁長,一天比一天濃郁。
他為她吟詠英國詩人的詩句,她為他孜孜屹屹伏案謄寫詩稿,即使小屋這麼樣的破爛,下雨還會漏水,蚊子多得殺都殺不完,然而每當兩人凝眸相對的那一剎那,感受到彼此那深埋在內心的濃情蜜意,世間再大的苦也都忘了。
愛,就是這樣的奇妙,這樣的偉大。
李斯特,呃,正牌的名字叫李隆基——不過現在連他自己也有點忘了他是誰,最近他甚至有所感悟,好像做個窮詩人也不錯,偶爾寫幾句詩,絕大部分的時間沒事幹,成天呆看雲在天上飄、浪在海裡翻、葉子從樹上掉下來,牽著娓娓的手走過來又踱過去,嗅著她的髮香,簡直像個白痴一樣的快樂。
他再也不敢藐視娓娓的思想了。
這段日子,他深切體會到平凡、庸碌、簡單的生活,處處涵藏著無比深刻的興味,有多少人生的幸福在裡面。這是他以前從來不知道的。
他把拜倫的詩集一丟,從床頭站起來,向坐在窗下振筆疾書的娓娓伸出手。
「娓娓,走,我們到海灘散散步。」
「可是我還剩一點……」
她看到他蘊在滿臉鬍髭下的笑意,那雙深邃的眸於閃動著微光,她的心就好比糖霜溶入熱茶一樣,什麼都不再說了,照他的話離開桌子,把手遞給他。
他們把鞋踢掉,赤足步上柔細的沙灘。娓娓停下來,為他豎起衣領,護住他的喉嚨,不讓海風吹著。她一直不忘記他的身體是不太好的。
李隆基動了心,把她的手握住,放到頰邊摩挲,柔聲說:「娓娓,謝謝你這段時間讓我這麼快樂。」
娓娓對他微微一笑,晚霞照著她的臉有幾分紼紅,她慢慢把頭靠在他的肩頭上。
李隆基把她輕擁住,喃喃道:「你知不知道?你啟發了我,讓我看到人生的另一面,最近我常在想,以前的我實在太膚淺了……」
「不,」娓娓昂首否定。「你一點也不膚淺,你有豐富的內涵,讓我敬佩。」
她完全不是在說恭維話——詩人李斯特的一切,在在令她驚服,他溫存多情,說出來的每一句話都教人心花怒放,他有詩人浪漫的情懷,更可貴的是,他見識多廣,眼光開闊,他甚至對於如何開發休閒勝地有一套見解,能夠侃侃而談,簡直像個行家!
能夠遇見他,和他在一起,何其美好,何其幸運,也因如此,她下決心幫助他,讓他出頭。
「你的詩稿我今天就能夠整理完畢,裝訂成冊,然後,我們親自送到出版社去。」
她還是這麼堅決要他出書!「娓娓,你這麼熱心,我很感動,可是那些東西並不值得——」
捤娓用一根纖巧的手指摒擋他的嘴。「你的作品有意境、有活力,我對它們很有信心,你不要妄自菲薄,」她又握住他的手。「答應我,要發揮你的才華,要寫下去,一輩子寫下去!」
教他一輩子愛她,李隆基非常樂意,可是要他一輩子寫詩——這不是要他的命嗎?
然而他們站在沙灘上,天邊是絢爛的彩霞,娓娓用那雙盛滿柔情與企盼的大眼睛望著他,像這類詩情畫意的場景,男主角對女主角該怎麼表現?他把她的玉手緊緊抵在胸口,以激越、發憤的口吻誓道:「我會的,我會的,有你的關愛,你的鼓勵,我會寫下去,一輩子寫下去——寫到死為止!」
然後她會急急攔阻他。「不要說"死"字!」
她沒有。她只是踮起腳尖,親了他亂七八糟的下巴一下,使他感到心頭有點麻癢。她忽然幽幽嘆口氣,說:「我願意我們彼此是坦誠相待的。」
李隆基馬上作賊心虛起來。「坦——誠相待?」天呀,是他露出什麼破綻,令娓娓陵疑了嗎?這時候麻癢的部位換成他的頭皮,而心情則變得忐忑不安。
娓娓卻沒答腔,挽著他沿沙灘漫步:心裡頭思來想去——她還沒有把自己顯赫的身家背景告訴李斯特,她不敢說,怕詩人鄙視不能接受,但是有一天他會知道,到時候他會不會認為她是蓄意瞞他、欺騙他,而無法原諒她?
一時間,沙灘上的兩個人,都顯得心事重重起來。
隔日,娓娓拉著李隆基在街上疾走,天氣驟然炎熱,娓娓穿的月白短袖上衣都被汗沁溼了。李隆基屢次叫道:「娓娓,我們休息一下。」
她卻急道:「不行吶,下班時間快到了,我們得再趕一家出版社。一
事實上,他們今天已跑了三家出版社,有二家拒絕歸拒絕,態度上倒是客氣,第三家索性直接說::晅種東西沒銷路,我們做不起賠本生意。」
梶梶不死心,硬是趕到這家素以出版好書著名的圖書公司,職員要他們在門邊坐候。娓娓抱著希望,但是顯然有點緊張,李隆基不時握握她的手,拍拍她的背,安撫她,倒像要求人出書的是娓娓,而不是他。
兩人枯坐四十分鐘,陸續有人下班走了,公司裡開始變得冶清,最後有個禿頂的胖男人行過,瞄見他們,問他們有什麼事。
娓娓抱著詩稿站起來,禮貌地表明來意。
「詩?」胖男人把這個宇眼從鼻孔裡嗤了出來。
「是的。」梶娓想踩他的腳。
「作者是什麼人?」
「李斯特。」
「聽都沒聽過,」胖男人說,對他們施以忠告。「叫他先抱幾個文學大獎回來,或者作品要有相當的見報率,那時再談吧——我們公司沒本錢培植沒什麼名氣的小作家。」
娓娓聽他說得不像話,極氣憤,壓抑地說:「我們找總編輯談。」
「總編輯下班了。」
「那麼我們找老闆。」
「我就是老闆。」
兩人重新回到大街上,茫然望著車水馬龍的城市——娓梶這一生直到此時此刻,才瞭解什麼叫做世態炎涼,生平第一次她嚐到失意者的況味。哦,過去她所幻想的,所謂落魄藝術家的生涯,都是這樣子的悲哀和無奈嗎?老天,以前的她是不是太天真了?
李隆基同樣沮喪得很,倒不是因為他的詩稿處處受拒——老早知道會是如此。他只是不希望娓娓失望難過,其實憑他的關係和財力,要出本書還不容易?
可悲的是,現在他只能在這裡苦哈哈,一整個下午頂著烈日奔波,口渴得像亞利桑納沙漠的仙人掌,卻沒有半毛錢替自己和梶娓買杯飲料。都怪他粗心,空有口袋好幾張百萬金卡,卻連一塊錢現金都沒有——只能望著街角小販冰沁沁的泡沬紅茶流口水。
他自然不能向娓娓邀道:「走,我們到這家有名的義大利餐廳吹冷氣,喝午茶,我有百萬金卡。」是不是?
更悲慘的命運還在等候他們。
天際突地響起一道巨雷,旋即捲來大片的濃雲,李隆基喃喃道:「快下雨了。」
話一說完,大雨便傾盆而下。
娓娓杲立在大雨中,文風末動,她被內心的悔恨攫住了——在這種節骨眼上,她竟然身無分文!
過去娓娓的金錢觀念極差,那是因為她從不需要為此煩心,出入總由人打點,很少自己帶錢。今早出門時沒有細想,順手抓了幾百塊就走,結果二、三趙計程車坐下來,錢包便一乾二淨。她曉得李斯待手頭拮据,她空,他也空。
娓娓越想越淒涼,忽然轉過身把李隆基攔腰抱住,嗚咽道:「對不起,我沒錢叫計程車,我甚至沒辦法買一把傘!」
李隆基太瞭解她的處境了,她和他同樣不能拿一張金卡去向騎樓下那個賣傘的阿婆買一把傘。
他不由得心有慼慼焉的把她摟著,兩人在大雨中相擁,悲愴恰似一對苦命鴛鴦。他不忘在這裡做一點戲劇性的發揮,說:「不管如何,我都願意為你遮風蔽雨。」
在以前,這樣一句話保管教娓娓一聽就心醉神迷,現在她卻以現實的角度來思考,看著雨裡像個落湯雞的他,很實際地說:「你都沒法子為自己遮風蔽雨了,哪能顧到我?」
「話是沒錯,不過……至少我們可以風雨生信心吧。」
他促狹的語氣終於引得娓娓破涕為笑。
他把她手一拉,豪氣萬千地說:「我們沒錢,我們沒名,但是我們有腳——我們用跑的回去!」
兩個人果真頂著豪雨,一會兒笑,一會兒叫,一路跑回海邊小屋。
風雨裡的破屋子給人感覺格外溫馨,兩人溼漉漉衝進屋裡,都覺得像是回到愛的小窩。他們跌在門上又喘又笑,溼發黏在臉上,水串從全身各處淌下來,然而梶娓知覺到李斯特的手還牽著她,他的掌心奸熱,把她冰涼的手指牢牢包著——一路上他牽著她,始終沒放。
她感到滿腔的暖甜,驀然產生一種激動——她要嫁給他,她要做這個男人的妻子,就在今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