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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原本隔天就該去還錢,但你知道的,我的記性不好。

    所以第二次走進莉芸的店是在三天後,剛下班回到社區時。

    我在社區大門碰見李太太,由李太太聯想到錢,再由錢聯想到莉芸。

    我沒上樓回家,直接走向她的店,走到離店門口還有三步距離時,莉芸突然推開店門,探出頭說:「歡迎光臨。」

    『你有裝監視器嗎?』我笑了笑。

    我走進店裡,依然選了最裡面靠右牆的座位。

    餐桌鋪上淡藍碎花桌布,再用透明玻璃壓住。我發現壓著一張紙,寫上:「如果人生沒有錯誤,鉛筆何需橡皮擦?」

    正在品味這段話時,莉芸拿著Menu遞給我。

    『這段話似乎有點哲理。』我指著桌上那張紙。

    「是呀。」她說,「如果不重要的記憶也能用橡皮擦輕輕抹去,那麼人們應該會很輕鬆。」

    『你的話比較有哲理。』我笑了笑。

    我打開Menu,右下方又貼上「迷迭香雞排——特價」的貼紙。

    『那就迷迭香雞排吧。』

    她收走Menu,走回吧檯跟女工讀生交代一會,又帶著笑容走向我。

    「我想跟你說話。」她說。

    『請。』

    「你今天上班沒發生特別的事吧?」她在我對面坐下。

    『嗯……』我想了想,『我今天知道有個女同事懷孕四個多月了。』

    「然後呢?」

    『但我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

    她笑了起來,說:「那麼說說你知道的吧。」

    『我只知道孩子的父親不是我。』

    她又笑了起來,而且越笑越開心,我發覺除了她的人很乾淨外,她的笑容也很乾淨,像白雪公主剛洗完臉後的笑容。

    「你還記得我叫什麼名字嗎?」笑聲停止後,她問。

    『你的名字三個字都是草字頭……』

    說到這裡,我發覺竟然又忘了她的姓。努力回憶了一下後,說:「薛莉芸?」

    「我是蘇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抱歉。』我笑得有些尷尬,『我的記性不好。』

    「你記得我叫莉芸,我就很高興了。」她笑了笑,「以後就叫我莉芸,別管我姓什麼了。」

    「我可以陪你吃飯嗎?」她又問。

    『你這家店總是提供陪客人吃飯的服務嗎?』

    「你一個人吃飯,會很寂寞的。」

    我看了看她,突然有種說不出的奇怪感覺,便出了神。

    「可以嗎?」

    『喔。』我回過神,『當然可以。』

    她立刻起身回到吧檯。過了一會,跟女工讀生各端了一份餐點走來。

    這次吃飯我倒是跟她聊了幾句,通常是我開頭,她回應。

    如果我沒開口說新話題,她會保持安靜。

    客人又陸續走進店裡,約有三桌,女工讀生忙進忙出。

    但她始終坐著陪我用餐。

    『你請的女工讀生很能幹。』我說。

    「她不僅能幹,而且任勞任怨,完全不拿薪水呢。」她說。

    『啊?』我差點噎著了,『這怎麼可能?』

    「因為她是我妹妹。」

    『原來如此。』我笑了笑。

    「其實我妹妹三年前就見過你。」她突然說。

    『可是我沒見過她。』我仔細看了看正在吧檯忙碌的女生,『我說過了,我有一張大眾臉。』

    「不。」莉芸搖搖頭,「你也見過她。」

    『啊?』我很驚訝,『我完全沒印象耶。』

    莉芸簡單笑了笑,沒再多說什麼。她看我已放下餐具,便問:「好吃嗎?」

    『迷迭香的濃烈香氣讓雞肉的味道更鮮美。』我頓了頓,接著說:『雖然很好吃,可是感覺跟上次的味道完全不一樣。』

    「怎麼個不一樣?」

    『肉的味道完全不一樣。上次的味道很強烈,這次卻是甘甜。』

    「因為上次是四隻腳,這次是兩隻腳。」

    『你說什麼?』

    「你上次點的是迷迭香羊排……」她突然笑出聲音,「這次點的是迷迭香雞排,肉的味道當然不一樣。」

    『不好意思。』我啞然失笑,『我只記得有迷迭香,其餘忘了。』

    她似乎沒有停止笑的跡象,我便靜靜看著她,等她笑完。

    我發現她的笑容除了乾淨外,還給人一種放心的感覺。

    「我請你喝杯咖啡吧。」她終於停止笑聲,然後站起身。

    我這次學乖了,眼睛緊盯著她的背影。

    她確實是從冰箱拿出一壺東西,是冰咖啡沒錯;

    但似乎又將它加熱,再端出兩杯咖啡走出吧檯。

    「是熱的。」杯子還沒放在桌上,她便叮嚀:「小心燙。」

    我端起咖啡,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是熱的沒錯。

    我覺得很納悶。

    為什麼要將冰咖啡加熱呢?直接煮熱咖啡就行了啊。

    況且所謂的「冰咖啡」,其實不是由冰水沖泡而成,而是將煮好的熱咖啡用冰塊或冰桶迅速冷卻而成。

    為什麼她要將熱咖啡冷卻成冰咖啡,然後放入冰箱,再從冰箱拿出來加熱又變成熱咖啡呢?

    她的日子太無聊?或是吃飽了太閒嗎?

    『為什麼……』我終於忍不住開口詢問。

    「因為我是奇怪的人。」話沒說完她便打斷我。

    『這不叫奇怪,應該叫無聊。』

    「那好。」她笑了笑,「從此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的人。」

    『啊?』我一頭霧水。

    「現在別想了,專心喝咖啡吧。」她說,並比了個「請」的手勢。

    我又端起咖啡,聞到一股淡淡的香氣,跟一般咖啡香不同。

    淺淺喝了一口,口感似乎比一般咖啡柔順,而且更香醇。

    用「醇」這個字確實是貼切的,因為咖啡中竟然有一種酒釀的香味。

    原先以為我的舌頭和鼻子出了問題,但一直到喝完那杯咖啡,酒釀的香味始終都在。

    我百思不解,看了看坐在對面的她,她的表情似乎很得意。

    『為什麼……』我又忍不住開口詢問。

    「因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的人。」她又笑著打斷我。

    『喂。』

    「找一個下午時分來這裡,我煮給你看,你就會明白了。」她說。

    我心裡盤算著,如果要下午來,只能在假日。

    但不知道放假時,我會不會記得要來看她煮咖啡?

    我起身走到吧檯,打算結完帳離開。

    她跟著我走向吧檯,在我拿出皮夾時,她剛好走進吧檯內。

    我心想Menu上最貴的餐也不過180塊,而且我點的餐還是特價。

    所以我掏出兩張百元鈔票拿在手上。

    「一共是300塊。」她說。

    『可是……』

    話一出口,便覺得尷尬,即使比想像中貴,也應該不動聲色才對。

    「還包括上次你欠我的錢。」她說。

    『差點忘了。』我楞了一下後,便恍然大悟,『上次的錢還沒給。』

    「有我在,才會『差點』。」她笑了笑,「不然你應該會忘記。」

    『說的也是。』我不好意思笑了笑。

    趕緊再掏出一張百元鈔票,湊成三張後拿給她。

    才剛走出店門兩步,聽見背後的門又被拉開,她說:「以後如果懶,不想騎車出門,就走到我這裡吃晚飯吧。」

    『嗯。』我回頭說,『如果我記得的話。』

    「這跟記性無關。」她說,「你只要養成習慣就好。」

    『你很會做生意。』我說。

    「多謝誇獎。」她笑了。

    我一個人住,又不會煮飯,到哪裡吃晚飯是每天都會碰到的問題。

    我確實懶得騎車出門吃晚飯,因此走到她的店吃飯是很好的選擇。

    從此以後,我偶爾在下班回到社區時,直接走到她店裡。

    偶爾久了,偶爾都不偶爾了。

    總不能一星期有五次到她店裡還叫偶爾吧。

    每當我到她店裡,都會點「特價」的餐。

    景氣不好加上物價飛漲,錢要省點花。

    後來我發現,我好像每次吃到的特價餐點都不盡相同。

    有迷迭香羊排、迷迭香雞排、迷迭香牛排、迷迭香豬排……

    還有迷迭香排骨飯、迷迭香鯛魚飯,甚至還有迷迭香糯米糕。

    這些特價餐點只有一個共通點——迷迭香。

    我一直很想問莉芸為什麼偏好迷迭香?但總是忘了問。

    因為當我走進店裡剛坐下時,她一定會問我一個問題:「你今天有發生特別的事嗎?」

    然後我必須要用我有限的記憶能力去回憶當天發生的大小瑣事。

    於是我就會忘了問我想知道的問題答案。

    莉芸都會陪我吃飯,好像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吃完飯後她會請我喝一杯具有酒釀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時我們會閒聊,很隨興,像多年的老友閒聊那樣。

    說也奇怪,我常有那種我們是多年老友的錯覺。

    咖啡喝完後,我才會想起又忘記要在假日下午來店裡看她煮咖啡。

    我曾經在閒聊中問莉芸:『你是學什麼的?』

    「我大學念化學系。」她說,「現在開這個店算學以致用。」

    『這也算學以致用?』

    「以前在實驗室調製化學藥品,現在把這種實驗精神用在烘焙餅乾、

    調配飲料和烹飪食物上,這難道不算學以致用?」

    『不。』我笑了笑,『這是一種境界啊。』

    莉芸也跟著笑,依然是乾淨的笑容。

    『你應該對攝影有興趣。』我指著牆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

    「是我拍的。」她說,「但我對攝影沒興趣,也拍的不好。」

    『你太謙虛了。這些照片看起來……』

    「說謊會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斷我。

    『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

    她笑了起來,然後點點頭表示認同我的說法。

    「我得拍下這些照片。」她的視線緩緩掃過牆上每張照片,說:「因為每張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遺忘的記憶。」

    『被遺忘的記憶?』我很疑惑,『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還是無聊的人。」

    『喂。』

    「我幫你拍張照吧。」她突然說。

    『喔?』我有些意外。

    她從吧檯下方拿出那種常見的數位相機,走出店門,然後向我招手:「來呀。別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門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個「V」。

    幾天後我再到她店裡時,我笑起來像白痴的照片已掛在牆上。

    坦白說,她這家店的擺飾跟她的人一樣,乾淨而溫馨;但牆上的照片不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似乎不應該成為整體裝飾的一部份。

    難道真如她所說:每張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遺忘的記憶。

    這又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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