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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這一年快過完了,新的一年即將來到。

    過完耶誕後,舊的年便惹人嫌,所有人都迫不及待要送走它。

    跨年夜當晚,我和榮安跑到Yum去倒數計時。

    「10、9、8、7、6、5、4、3、2、1……」

    「新年快樂!」

    新年的第一個一秒鐘,我、榮安、小云三人互相道了聲新年快樂。

    每次過新年大家都說這句,再怎麼無聊的人也不會在新年說節哀順變。

    「時間過得真快,」小云說,「又是新的一年了。」

    「是啊。」榮安點點頭,「我覺得小時候時間過得很慢,人長越大時間

    過得越快。」

    『一年的時間,對三歲小孩而言,是他人生的三分之一。但對二十歲

    青年而言,卻是他人生的二十分之一。如果你已是七十歲的老人,

    那麼一年的時間只不過是你人生的七十分之一而已。』我頓了頓,

    『所以年紀越大,一年對他而言感覺越短,當然覺得時間過得越快。』

    「很有趣的說法。」

    我們三人聞聲後同時轉頭,原來是Martini先生開了口。

    『謝謝。』我說,並朝他點點頭。

    「新年快樂。」他舉起杯子,向我們三人致意。

    「新年快樂。」我和榮安也舉杯回敬,小云則只是掛著微笑說。

    Martini先生今天又打了條領帶,領帶上畫了個女人。

    我猜應該是畢加索的畫,因為畫裡女人的臉蛋四分五裂,

    滿符合畢加索的特色。

    很少看到領帶的圖案是用名畫製成,我不禁多看了那條領帶幾眼。

    我突然想到,好像每次看到他時,他一定打了條領帶。

    「新年到了,祝你學業有成。」小云先對我說,然後告訴榮安:

    「祝你步步高昇。」

    她又轉頭跟Martini先生說:「祝你……」

    「要押韻喔。」她還沒說完,Martini先生便插進話。

    她笑了笑,想了一下後,說:「祝你跟你愛人,相愛到永恆。」

    「謝謝。」他說。

    「你有愛人吧?」小云問。

    「曾經有過。」他回答。

    小云可能有些尷尬,偷偷朝我伸了伸舌頭。

    我暗自覺得好笑,沒想到她跟榮安一樣,一開口就說錯話。

    「那我改祝你……」她又想了一下,「今年找到愛人跟你海誓山盟。」

    「謝謝。」他終於笑了笑,「辛苦妳了。」

    小云臉上的表情像是鬆了一口氣。

    「如果真的找到愛人的話……」Martini先生舉起杯子,嘆口氣說:

    「我只希望她不要再讓我等。」

    他發現酒杯空了,說:「請再給我一杯Martini,麻煩dry一點。」

    小云點了點頭,便開始為他調酒。

    我思索Martini先生口中「愛人」的意思,是曾經有過的那個愛人?

    還是另一個全新的愛人?

    或許他覺得都無所謂,只要是一個不必等待的愛人就行。

    那晚Martini先生待到很晚,當我和榮安離開Yum時,

    他還留在吧檯邊,一個人靜靜喝酒、抽菸。

    新的一年對我們而言是一個新希望的開始,但對他而言,

    似乎是另一種等待的開始?

    過完新年沒多久,榮安便調到屏東的工地。

    雖然從臺南到屏東,火車的車程大約只有1小時15分,

    但他已經不能像在新化工地時那樣,常常一下班便回到我這兒,

    然後隔天再從我這兒去上班。

    他大概只能放假時來找我了。

    我得習慣榮安不再三天兩頭出現在我面前晃來晃去;

    小云也得習慣我一個人跑去泡Yum。

    我跟自己相處的時間變多了,不小心養成自言自語的習慣。

    有一天我爬到樓上的房間,重看一遍牆上的字,又看了那片落地窗。

    忽然覺得窗外的樹好像在跟我說話,我走近落地窗,將右耳貼著窗。

    『什麼?你想要我搬上來?』

    『因為你希望可以常常跟人說話?』

    『既然你這麼寂寞,那我就搬上來嘍!』

    所以我搬到樓上的房間。

    反正只是樓上樓下,而且又沒人催促,我便慢慢搬,一樣一樣搬。

    不想拿走的通常是些小東西,包括那封情書,我通通塞進床底下。

    那封情書曾被我藏進樓上的房間,榮安常來時,我又把它拿到樓下。

    如今被丟入床下,命運算坎坷。

    搬到樓上後的日子也沒什麼不同,倒是視野變好了、人也看得比較遠。

    我很喜歡看著落地窗外的樹,也喜歡跟他(她?)說說話。

    榮安第一次從屏東來找我時,看我搬進樓上的房間,著實嚇了一跳。

    「你又遭受了什麼打擊?」他說。

    我不想理他,只叫他以後都睡樓下。

    春天剛來臨時,房東來拜訪我,這是我第二次看見他。

    這些年來,我都是把房租直接匯進他銀行戶頭,彼此從不見面。

    「咦?」他很驚訝,「想不到你搬到樓上了。」

    我笑了笑,點點頭。

    「你應該注意到牆上的字了吧?」他說。

    『你也知道牆上有字?』我有些驚訝。

    「嗯。」他點點頭,「以前我租給一個年輕人,他搬走後我便看到了。

    我希望那面牆保持原狀,便不再將樓上的房間租給人。」

    『是這樣啊。』我說,『那我……』

    「沒關係。」他笑了笑,「只要你不動那面牆,就可以繼續住。」

    『其實我也在牆上寫字。』我有些不好意思,『但我用的是藍色的筆,

    以免跟原先黑色的字混淆。』

    他哈哈大笑,拍拍我肩膀,只說了聲:「很好。」

    臨走前,他主動將我的房租調降五百塊,並請我幫個忙,

    幫他把樓下的房間租出去。

    「房租大概是四千或四千五。」他說。

    『咦?』

    「如果來租的人你看得順眼,房租就是四千;如果你沒什麼特別感覺,

    房租就是四千五。」

    我點了點頭,心想這房東真性格。

    房子畢竟是房東的,而且這裡多住一個人也不會有多大的不便。

    如果榮安來找我,跟我在樓上擠一擠就得了。

    兩天後,我便寫好了十幾張租屋紅紙,貼在附近的佈告欄。

    第三天開始,陸續有人來看房子,每當他們問我房租多少?

    『四千五。』我總是這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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