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由於出版裝訂錯誤,缺少321-352頁,也就是第十七章與第十八章之間。)
(以下由第353頁起)
了。”
申二孃目光一凝:“還有下回麼?”
“冤有頭,債有主,是不是?”
申二孃沉默了一下,道:“你這個人還不錯,這要是犯在別人手裡,我跟王麻子旱就沒命了,像你這麼一個人,我不知道他怎麼會跟你結仇?”
“結仇?我根本不認識他,甚至從沒跟他見過面。”
申二孃似乎有點不信:“那他為什麼要害你?”
“我看可能是因為……”燕翎把他認為的原因告訴了申二孃。
聽畢,申二孃訝然道:“有這種事?孫英不是這種人,也沒聽他說起這回事。”
“他什麼事都會告訴你麼?”
“他從不跟我提公事。”
“這就是了。”
“就算真有這種事,也絕不會是他的主意,他不是那種人,也沒有理由那麼做。”
“是麼?”
“你想,他是在帥府裡當差,端人碗,服人管,能隨他自己的意思做事麼?尤其是這種事。”
“我不能不承認,你說的是理,那麼以你看,會是誰?”
“事關重大,我不敢亂指,最好讓孫英自己告訴你。”
“以你看,我兩個朋友怎麼了?”
“真要以我看,你兩朋友可能根本沒上帥府去。”
“怎麼見得?”
“帥府上下沒理由對他們兩個怎麼樣,要是像你說的,又是密報機關大事去的,帥爺一定會另眼看待,待他們如上賓,他們倆怎麼會無故失了蹤?”
“可是我有十成把握,他們倆來了‘大名’,至今還沒走……”
“來了‘大名’,不一定非去帥府。”
“既來‘大名’,一定去帥府,說好了他倆要找大衙門。”
“也許他們沒去,你根本不知道。”
“他倆要是真沒去,孫英不會要你們倆害我。”
“也許孫英是為別的。”
“我剛說過,我跟他連見都沒見過。”
“以孫英的身份、地位,他要對付你這麼個人,辦法多得很。”
“府衙要外來的江湖人限期離境,他不是沒試過。”
“那是府衙……”
“怎麼知道不是他的授意?”
“我又要說了,他不是那種人,再說,帥府又怎麼會……”
“就像你說的另一句話,還是讓他自己告訴我吧!”
“你說過,冤有頭,債有主。”
“怎麼?”
“他如果不是冤頭、債主……”
她還真護孫英。
“那就要看他怎麼對付我了,只要他不過份,你放心,我不會要他的命。”
“到時候,能不能讓我跟他說說話,我勸他說實話。”
“當然可以。”
“我一定會勸他說實話,他一定會聽我的。”
燕翎沒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