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紅的門,紅如血。
應門的是個小姑娘,穿著套紅衣裳的小姑娘,一雙眸子卻黑如點漆。
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著王風。
王風的裝束,顯然與經常到她們這裡來的那些人不大相同。
王風還帶著口棺材。
到這裡來的人,只有帶金銀珠寶的,沒有帶棺材的。
小姑娘縱然不太勢利,至少總有點驚訝:“你是不是敲錯了門?”
王風道:“沒有。”
小姑娘道:“你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
王風道:“是鸚鵡樓。”
小姑娘道:“你找誰。”
王風道:“血奴。”
小姑娘又上上下下打量他一遍:“你認得她?”
王風道:“不認得。”
小姑娘板起臉,道:“不認得的客人,她從來不見。”
王風道:“你只要告訴她我是誰,她一定會見。”
小姑娘道:“你是誰?”
王風道:“我也是隻鸚鵡,血鸚鵡。”
門又關起。
這裡是個妓院,門戶卻比衙門還緊。
王風並沒有一腳踢開門闖進去,有時候他很能沉得住氣。
他知道現在就是應該沉住氣的時候。
他等得並不太久,門又開了,這次應門的不是小姑娘,是個老太婆。
老太婆也穿著一身紅衣裳,也正上上下下打量著他。對這個落拓的年輕人,她顯然不大滿意。
她一定想不通眼睛一向長在頭頂的血奴姑娘為什麼要見他?
王風道:“現在我是不是可以進去?”
老太婆在笑,皮笑肉不笑:“這裡是妓院,只要是活人,都可以進來。”她沉下臉,接著道:“可是死人我們就恕不招待。”
王風笑了。
開始笑的時候,他已一腳踢開門,用一隻手託著棺材走進去。
有時候他很沉不住氣。
他知道現在已經不必再沉住氣,因為他想見的人,已經答應要見他。
他知道“血鸚鵡”這三個字,已經有了效力。
穿紅衣裳的老太婆看著他闖進來,連一個屁都沒有放。
無論誰能夠用一隻手托住一隻棺材進來,她都只有看著。
無論誰在妓院裡混了四十年,都一定很識相。
王風道:“你知道我找的是誰?”
老太婆不想點頭,卻不敢不點頭。
王風道:“好,你帶路。”
正午。
在妓院裡,正午還是早上,大多數人都剛剛才起床。
不管多好看的女人,剛起床的時候,都不會太好看的。
不管那種女人,如果自己知道自己樣子不太好看,通常都不會讓人看見。
讓不讓別人看見是一回事,是不是去看別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帶著棺材來逛妓院的人畢竟不是時常都能看得到的。
王風知道,有很多的眼睛都在偷偷的看他。
他不在乎。
穿過迴廊,走過花徑,來到一座小樓,樓簾下掛著十七八個鳥籠。
只有鳥籠,沒有鳥。
鳥籠裡本來養的都是些什麼鳥?
是不是鸚鵡?
鳥籠空了,鸚鵡呢?
是不是全都死了?是不是也全都死在七月初一的那一天晚上?
老太婆道:“姑娘叫你上去。”
王風道:“是叫我上去還是請我上去?”
老太婆道:“請!”
小樓上的門是虛掩著的。
王風用一隻手託著棺材,一隻手推開門,就走進了個奇怪的地方。
他到過很多地方。
人世間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地方,他大都見識過。他知道世上有些地方美麗得像天堂,也有些地方可怕得像地獄。
這地方很美,裡面每樣東西都很美,可是看起來卻像是個地獄。
美麗的地獄。
他第一眼看見的是幅圖畫,畫在對面牆壁上的一幅圖畫。
五丈寬的牆壁上,畫滿了妖魔。
各式各樣的妖魔,有的半人半獸,有的非人非獸,有的形式是人,卻不是人,有的形狀是獸,卻偏偏有顆人心。
五丈寬牆,畫的也許並沒有十萬妖魔,卻有隻鸚鵡。
血鸚鵡。
妖魔們手裡都有柄彎刀,刀鋒上都在滴著血,滴成了這隻血鸚鵡。
血鸚鵡剛開始飛,飛向一個戴著紫金白玉冠的年輕人。
一個很英俊,很溫和的年輕人。
妖魔們卻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實的臣子在膜拜帝王。
難道“他”就是魔中的魔?
難道這個看起來最像是人的年輕人,就是魔王?
血鸚鵡也有它的臣子。
十三隻美麗的怪鳥,圍繞著它,飛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輕盈,又有蜜蜂的毒針。
──這就是血奴?
王風看呆了。
屋子裡還有硬底皮靴,有帶著刺的飛鞭,有三丈寬的大床,床頂上掛著鉤子。
這些王風居然完全沒有注意,他的希望都已貫注在這幅畫上。
──圖畫上的地方,難道就是奇濃嘉嘉普,畫的就是那一天?
──那就是諸魔的世界,沒有頭上的青天,也沒有腳下的大地,只有風和霧,寒冷和火焰。
──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萬歲壽誕,九天十地間的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隻血鸚鵡。
王風看得實在太出神,甚至連屋子裡有人走進來,他都沒有發覺。
幸好他總算聽見了她的聲音。
嬌美嫵媚的聲音,帶著銀鈴般的笑。
那全然絕不像血奴飛翔時帶出來的鈴聲。
“你喜歡這幅畫?”她帶著笑問。
王風忽然回頭,就看見了一個他這一生從未見過的女人。
從未見過的美麗,也從未見過的怪異。
她並不是赤裸著的。
她還穿著一半衣裳──既不是上面一半,也不是下面一半。
她右邊半身衣裳,穿得很整齊,左邊半身卻是赤裸的。
她在耳上戴著珠環,有半邊臉上抹著脂粉,發上還有珠翠滿頭。
只有右邊。
她的左半身看來就像是個初生的嬰兒。
王風怔住。
怔了很久,他才能再回頭去看壁上的圖畫,畫上的血奴。
這次他看得更仔細。
他終於發現畫上的血奴也是這樣的──半邊的翅是蝙蝠,半邊的翅是兀鷹,半邊的羽毛是孔雀,半邊的羽毛是鳳凰。
“血奴。”王風終於明白:“你一定就是血奴。”
她笑了。
她的笑容溫柔如春風,美麗如春花,又像是春水般流動變幻不定。
她的瞳孔深處,卻冷如春冰。
“你不是鸚鵡,更不是血鸚鵡。”她還在笑:“你是個人。”
王風道:“你看錯了。”
血奴道:“你不是人?”
王風道:“如果你是血奴,我為什麼不能是血鸚鵡?”
血奴道:“你一定不是。”
王風道:“為什麼?”
血奴道:“因為我認得血鸚鵡。”
王風道:“你見過它?”
血奴道:“當然見過。”
王風道:“它也給了你三個願望?”
血奴道:“它沒有。”
王風道:“為什麼?”
血奴道:“因為我是血奴。”
王風也笑了。
他開始笑的時候,才注意到她的腰肢是多麼柔軟纖細,她的腿是多麼修長結實。
血奴並不想避開他的目光,反而迎上去,道:“你看中了我?”
王風在嘆氣。
他不能不承認這個女人實在值得一個男人付出他畢生的積蓄。
他又想起了那個坐在油膩櫃檯後的老人。
血奴道:“你既然知道我是什麼人,就應該知道我很貴。”
王風也承認:“我看得出。”
血奴道:“你帶來什麼?”
王風道:“你也應該看得出。”
他帶來的是口棺材。
血奴又笑了:“來找我的人,好像是沒有用棺材裝銀子的,你倒是第一個。”
王風道:“我也不是。”
血奴道:“不是?”
王風道:“這口棺材裡,連一分銀子都沒有。”
血奴道:“棺材裡有什麼?”
王風道:“有個人。”
血奴道:“死人?”
王風道:“不知道。”
血奴道:“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王風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是死是活都不重要,所以我就忘了。”
血奴嫣然,道:“你至少還應該知道一件事。”
王風道:“什麼事?”
血奴道:“今天晚上,是你留下?還是他?”
王風道:“這有分別?”
血奴道:“有一點。”她笑得更甜:“只要是活人,就得付錢,死人我免費。”
王風道:“如是個已經快死的人呢?”
血奴想了想,道:“如果你已經快死了,我可以考慮半價。”
王風道:“不能免費?”
血奴道:“不能。”
王風嘆了口氣,道:“這麼樣看來,好像只有他留下,我出去。”他說走就走。
血奴卻又攔住了他:“你想到哪裡去?”
王風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現在還沒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著出去?”
王風看著她赤裸著的半邊身子嘆了口氣,道:“因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樣東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麼東西?”
王風道:“也不是什麼太好的東西,只不過是顆寶珠而已。”
如果你是個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見了個能讓你動心的女人。
如果讓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顆珠子,如果這顆珠子也是能讓她動心的。那麼你如果還想保留這顆珠子,你就一定是個豬。
王風的人沒有出去,他的珠子飛了出去。
飛得很快。
晶瑩圓潤的明珠,世上有沒有女孩子不喜歡的?
沒有。
血奴用兩根春蔥般的纖纖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裡就發出了光。
美麗的珠兒,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風靜靜的站在她身旁,看著她臉上的表情,彷彿想看看她,是不是會有什麼特別的反應。血奴終於輕輕嘆了口氣,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風立刻問道:“你看不出這顆珠子的來歷?”
血奴道:“看不出你這樣的人,身上居然有這樣的寶珠。”
王風笑笑道:“我本來就沒有,這是偷來的。”
血奴嫣然道:“偷來的更好,我最喜歡偷來的東西。”
王風道:“為什麼?”
血奴道:“因為偷來的東西,通常都是好東西。”
王風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認這句話很有點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邊身子依偎著他,柔聲道:“現在你已經可以留下來了。”
王風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來,我也不在乎。”
王風道:“屋子裡擺著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這樣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讓他覺得滿意。”
王風看著她,忽然發覺那老掌櫃的確沒有說謊,這女孩子實在又可愛,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這奇怪的屋子裡,他是不是也會遭遇到同樣能令他畢生難忘的經歷?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擺在一個精緻的,雕花的木架上。
“這是幹什麼的?”
“這是用來踩人的。”
帶刺的皮鞭,掛在皮靴旁。
“這是用來抽人的。”
床頂上掛著發亮的銀鉤,王風卻不敢問這是幹什麼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溫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歡脫光躺在地上,讓我用皮靴踢他們,踩他們,用鞭子抽他們。”她看著王風:“你呢?”
王風道:“我只喜歡踢人。”
血奴的眼睛裡又發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歡,我也可以讓你踢,讓你踩,讓你用鞭子抽我。”
王風的心已經跳得很快。
他忽然發現她簡直就是個妖怪,雖然可怕得要命,卻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裡一種最野蠻,最原始的慾望。
王風道:“你為什麼要在牆上畫這些可怕的圖畫?”
“因為我喜歡要人害怕。”她吃吃的笑著,說:“害怕也是種刺激,常常會刺激得男人們發狂。”
王風道:“這些妖魔在幹什麼?”
血奴道:“在慶賀魔王的壽誕。”她伸手指著那溫文英俊的年輕人:“這個人,就是魔王。”
王風道:“魔王為什麼這麼好看?”
血奴道:“對女人們來說,本來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貼得更緊,嗄聲說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風心跳得更快,趕緊又問道:“這隻鸚鵡怎麼會是紅的?”
血奴道:“因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圍繞在它旁邊的十三隻怪鳥,就是它的奴才,叫做血奴。”
王風道:“你為什麼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隸,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風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裡:“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隸。”
王風覺得很疼,卻又覺得有種說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開始覺得興奮。
他並不是塊死木頭,可是現在卻一定要勉強控制自己。
血奴說道:“十萬神魔,十萬滴魔血,滴成這隻血鸚鵡,卻只用了九萬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這十三隻血奴。”
王風道:“還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後剩下的十三滴,都結成了石頭。”
王風聳然道:“石頭?什麼樣的石頭?”
血奴道:“血紅的石頭,在一瞬間就可以奪走人的魂魄。”她臉上發著光,顯得更美麗,美得邪惡而妖異:“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讓我變成塊石頭,我都心甘情願。”
王風道:“為什麼?”
血奴幽然地說道:“因為那樣,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子抽我。”
她的喘息急促,奶頭已漸漸發硬。
她的指甲幾乎已刺出了王風的血,喘息著道:“現在你就是我的魔王,隨便你用什麼法子糟踢我折磨我,我都願意。”
王風的喉嚨已開始發乾,哽聲道:“我還想讓你看樣東西。”
血奴道:“看什麼?”
王風道:“你說的石頭是不是這一種?”
他拿出了那塊小小的紅石。
血奴的臉色驟然變了,就像是忽然被人用力抽了一鞭子。
帶刺的鞭子。
“這不是石頭,這就是魔血……”她瘋狂般嘶喊,忽然一把奪過王風手裡的紅石,一口吞了下去。“這是魔血,喝過魔血的人,就可以看見魔王了……”
她又在瘋狂般大笑,美麗的臉上忽然起了種無法描述的變化。
她的臉忽然變成種令人作嘔的慘綠色,柔軟的嘴唇開始扭曲,溫柔的眼波中露出獰惡的表情。
她的雙腿和雙手關節忽然向外扭曲,結實修長的腿張開了,露出了……
她在用力捏弄自己的奶頭:“來,快來,用力……”
王風已完全嚇呆,連呼吸都已停頓,幾乎忍不住要嘔吐。
他沒有吐。
她卻吐了出來,吐出的一種濃綠色的,帶著惡臭的稠汁。
可是她的臉忽又變得溫柔而美麗,呻吟著道:“不要,我痛……”
呻吟般的聲音忽又變成厲吼,她的臉也又變得可怕而獰惡。
這兩種表情不斷的在她臉上交替變幻著,喉嚨裡有時呻吟,有時低沉。
那絕不是同一個人能具有的表情,也絕不是同一個人發得出的聲音。
然後她忽然跳起來,她的臉突然扭轉,幾乎扭到背後。
她的背後對著王風,臉也對著王風,嘴裡的濃汁還在不停往外流。
屋子裡竟然充滿惡臭,就像忽然變成了個地獄。
王風的手腳已冰涼,一步步往後退。
她已經衝過來,張開雙手,橫擋住了門:“你是什麼人?”
王風用力控制著自己道:“我叫王風。”
她突然大笑,笑聲獰惡可怖:“你騙我,你想騙我。”她笑得比瘋子更瘋狂:“你叫王重生,你是個不要命的小雜種。”
濃汁又噴了出來,噴在王風身上。
她忽又躺下去,用力揉著自己的乳房和陰阜,將那顆珠子塞了進去,她的身子不停的向上迎合聳動。“這女人是我的,你快滾,快滾!”
王風用力握緊雙拳,道:“應該滾的是你,你才是個不要臉的老雜種。”
他忽然不怕了。他聽見過妖魔附身的傳說,他覺得憐憫而噁心,卻已不再恐懼。
他一定要將這妖魔從這女人身上趕出去。
她已暴怒,忽然抓住床腳。
堅固的大床被她輕輕一拉就破裂了,她抓住床腳,用力往王風身上打下去。
她的力氣大得可怕。
王風卻已從她身旁滑過去,掠過對面的牆壁,立刻發現圖畫上的血鸚鵡身邊的十三隻怪鳥,竟已赫然少了一隻。
她已衝過去追打。
王風忽然大聲道:“現在我已知道你是誰了,你是血奴。”
她的手一震。
王風立刻又接著道:“我見過你的主人,我還有它的兩個願望,我可以要你死,要你化作飛灰,萬劫不復。”
她手裡的木棍落下。
王風冷冷道:“所以我勸你還是最好快滾,滾回奇濃嘉嘉普去。”
她又倒下去,厲聲狂吼。“你這小雜種,你要強搶我的女人還要管我們的閒事,就算我饒了你,魔王也不會饒你的。”
吼聲越來越輕,越來越遠。
血奴扭曲的面目和四肢立刻恢復正常,但是她的人卻已完全虛脫。
她的鼻尖在流著汗,全身都在流著汗,瞳孔已因興奮後的虛脫而擴散。
她還在不停的呻吟喘息,然後她臉上就忽然露出種甜蜜而滿足的微笑。
王風奔出去嘔吐。
等他吐完了,她還躺在那裡笑,心裡彷彿充滿了一種神秘而邪惡的滿足。
再看牆上的圖畫,圍繞在血鸚鵡身旁的怪鳥,已經又變成十三隻。
王風長長吐出口氣,冷汗早已溼透衣裳。
她在看著他,不停的低語道:“你真好,你真好……”
──剛才不是我。
這句話王風既不敢說,也不忍說。
屋子裡所有的一切都已被砸得稀爛,只有牆上那幅畫仍是鮮明的。
她另一半胴體上的衣服也已鬆脫,一樣東西從兩腿間滾了出來。
剛才她塞進去的,本是他送給她的明珠,但是現在卻已赫然變成了塊石頭。
一塊鮮紅的魔石,赫然正是她剛才吞下肚子裡那一塊。
明珠呢?
是不是又回到了奇濃嘉嘉普,回到魔王的手裡?
夜。安靜的初秋之夜。
剛才小樓上的響動,別的人好像連一點都不驚異。
這種事竟好像是時常都會發生的。難道這種事並不是第一次發生,這裡的人都已見慣不驚?
血奴卻好像根本不知道發生過什麼事。
現在她也變得很安靜,靜靜的躺在王風為她鋪起的床褥上,靜靜的看著他,忽然道:“你真是個可怕的人。”
王風道:“哦。”
血奴道:“因為你會變,剛才就好像忽然變了,變成個妖魔。”她的聲音裡並沒有怨恨,只有滿足:“剛才你就好像把我活生生的撕開來,血淋淋的吞下去。”
王風苦笑。
他只有苦笑。
剛才那件神秘邪惡而可怕的事,究竟是為了什麼才會發生的?是不是因為那塊魔血滴成的紅石?
他雖然親眼看見,可是現在他連自己都幾乎無法相信,當然更無法解釋。
血奴忽然問:“你送我的那顆珠子呢?”
王風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明珠神秘失蹤,魔石卻又出現了。
這種事又有誰能解釋?
血奴輕輕嘆了口氣,說道:“沒關係,就算你又拿回去了,也沒有關係。”她輕撫著王風道:“像你這樣的男人,本就用不著花錢找女人。”
王風沒有回答。
他在看著那口棺材。
經過剛才那種事之後,這口棺材居然還完整無缺。難道妖魔都畏懼棺材中的這個人?
血奴道:“現在我才知道你給我的那塊石頭是什麼了。”
王風立刻問:“那是什麼?”
血奴的眼波又帶醉,輕輕道:“是春藥,一定是春藥。”
王風笑了,苦笑。
那塊妖異而邪惡的魔石,現在又回到他懷裡,他發誓以後絕不再輕易拿出來。
但他卻忍不住試探著道:“可是你剛才卻說那是魔血滴成的魔石。”
血奴承認:“剛才我的確那麼想,因為魔王和血鸚鵡的故事,實在把我迷住了。”
王風道:“這故事是誰告訴你的?”
血奴道:“就是在牆上畫這幅畫的人。”
王風道:“這個人是誰?”
血奴道:“他姓郭,是個古里古怪的老頭子。”
王風眼睛裡立刻發出光:“他叫郭繁!”
血奴搖搖頭,道:“可是我聽說他有位兄弟叫郭繁,曾經真的見過血鸚鵡。”她又顯得有點興奮:“聽說血鸚鵡每隔七年出現一次,現在又到了它出現的時候。”
王風道:“所以你就叫自己做血奴,在這裡等它出現。”
血奴也承認,道:“我說過,這故事真的叫人著迷。”
王風道:“你真的相信?”
血奴反問:“你呢?”
王風道:“我……我不知道。”
他本來是絕不相信的,可是現在卻已完全迷惑。
這世上本就很多神秘怪異的事,是人力無法解釋的,也是人力無法做得到的。
再親眼看到剛才發生的那些事之後,他已不能不信。
一陣風吹過,空鳥籠在窗外搖晃。
血奴道:“那裡面養的本來全都是鸚鵡,因為血鸚鵡也是鸚鵡,我總認為它一定會在那鸚鵡最多的地方出現。”
王風道:“只可惜它們全都死了。”
血奴輕輕嘆息,道:“死得很可憐。”
王風道:“是不是在七月初一那天晚上死的。”
血奴點頭,忽又叫道:“你怎麼知道?”
王風苦笑道:“我知道很多事,尤其是些不該知道的事。”
血奴看著他,道:“你是不是也知道血鸚鵡會在這裡出現,所以才到這裡來?”
王風道:“不是。”
血奴道:“你是為了什麼來的?”
王風道:“為了我這朋友。”他看著那口棺材,黯然道:“他也死得很慘,他這一生中,只希望死後能葬在故鄉。”
血奴道:“所以你就護送他的屍身回去安葬?”
王風道:“他的朋友不多,我正好沒有別的事做。”
血奴又嘆了口氣,道:“能交到你這麼樣的朋友,實在是他的運氣。”
王風看著她,忽然又覺得她本是個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
她的怪異和邪惡,也許只不過被環境所迫,是為吸引那些可惡的男人.故意裝出來的。
邪惡豈非本就是人類最原始的一種誘惑。
王風忽然道:“你能不能為我做件事?”
血奴道:“你說。”
王風道:“把牆壁上這幅畫毀掉,就算一時毀不掉,先刷層白粉上去也行。”
血奴道:“為什麼?”
王風道:“因為……因為我不喜歡。”
血奴看著他,道:“我若聽你的話,你是不是就肯留在這裡?”
王風道:“我……我至少可以多陪你一段日子。”
血奴忽然跳起來,道:“我們現在就去街上買白粉。”
王風道:“你躺著,我去。”他摸著她的臉,道:“你可以安心睡覺,有我的朋友在這裡陪你,就算魔鬼都絕不敢來驚擾你的。”
血奴道:“你為什麼要這麼說?”
王風笑了笑,道:“因為我這朋友活著時是強人,死了也一定是個厲鬼。”
血奴身子一縮道:“他會不會來找我?”
王風道:“絕不會。”他微笑著:“因為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
血奴也笑了,柔聲道:“那麼就算他忽然從棺材裡跳出來,我也不怕了。”
夜未深。
華燈初上時,鸚鵡樓就開始熱鬧起來。
庭院中燈火如星,照著滿園花樹,花樹間綠女紅男輕歌曼舞,看來也像是幅圖畫。
這幅圖畫當然和小樓上牆壁上的圖畫是絕不相同的,這是幅美麗的圖畫,充滿了歡愉。
可是圖畫裡的這些人的心裡,又有幾個人沒有妖魔的慾望?
王風大步走過去。
他心裡忽然覺得很煩,大步走入了一個六角亭,拿起了一罈酒一口氣喝了半壇,遠遠的把罈子摔出,掉得粉碎。
在亭子裡喝酒的紅男綠女們都嚇呆了。
王風大笑,忽然出手,抓住了一個人的衣襟,道:“你陪我去。”
這人衣著光鮮,看來好像是個很成功的生意人,吃吃道: “去幹什麼?”
王風道:“去買白粉。”
這人道:“白粉?”
王風道:“就是刷牆用的那種白粉。”
這人當然不想去,擁抱著美女喝酒,顯然比買白粉愉快得多。
只可惜他不去也不行。因為王風已將他整個人都拎了起來。
六角亭裡有八個人。六個是女的,很年輕也很美的女孩子──就算是不太年輕,至少看起來不老,就算不太美,至少都有某種吸引力。
除了被王風拎起來的這個人,另外一個兩鬢斑白,雖然在狂歡痛飲的時候,他的眼睛裡並沒有愉快的表情。
對他來說,好像到這種地方來並不是種娛樂,只不過是件不得不做的事。
他的朋友被人欺負,他也沒有覺得憤怒,更沒有驚惶失色。
別人無論發生了什麼事,對他好像都沒有絲毫影響。不管什麼人都一樣。
他只不過淡淡的說了句:“白粉很容易買,你快回來,我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