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從頭到尾,寫騙徒的故事。
顧名思義,騙徒也者,騙,是他或她生活的主要組成部份。:
騙,是人類行為之中,最根本也最普遍的一種,上至皇帝將相,下至屠狗乞丐,都必然曾經騙過人(也必然曾被人騙過)。常言道,‘花花轎子人抬人”,也可以說,花花世界人騙人——整個世界的運行,就建立在人騙人的基礎上。
所以,寫寫騙徒的故事,很是有趣,就算不去騙人,也可以防止為人所騙!
或許,會有人大聲疾呼:他或她大多數在社會很有地位,一臉正氣,滿口仁義,全身道德,差點沒有把忠實兩字頂在頭上當帽子戴,說他以誠待人,恪守古訓,生平從來也不騙人,良心放在當中,等等種種,甚至可以指天罰誓,也可以搶天呼地。
你相信他或她?
恭喜!恭喜!你被騙了!
閒話少說,言歸正傳。
這小孩子瘦極了,城市中很少有孩子那麼瘦的,真的瘦得皮包骨。由於瘦,也說不清他的長相怎樣,第一眼看到他的臉,只看到他一雙大眼睛——就算他不瘦,是一個小胖子,眼睛也是大的,所以在瘦稜稜的臉上,那雙眼睛更大得異樣。
多半也是由於瘦的緣故,他的臉上,沒有什麼肌肉可供他作表情——人臉上表情是運動肌肉纖維而形成的,皮膚和骨頭,都不會作表情。
所以,這孩子就把反映內心世界的表情,反映在他的眼神之中,那是表情之中最高級的一種,一般人都相信,自眼神中流露出來的,都是發自內心的真正感情,不能偽裝。
孟軻先生曾因學問道德之高,和孔丘先生一起,是儒家的第二代掌門人,被尊稱為亞聖。他老人家就一直認為,人的眼神忠實反映人的內心。
他說:“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
他又用眼睛來判斷人的品格,古書《論衡》中說:“孟子相人以眸子焉,心清而眸子-,心濁而眸子。”
這個精瘦的孩子,他根本就不知道孟子是什麼東西,自然也不知道他用眼睛來展示表情的能力,已經把孟子的論點推翻了。
精瘦的孩子站在街邊,街上人不多,但是也不至於沒有人,在不遠的街角處,有一些攤子,有的賣食物,有的賣衣服。
當然,不會有人注意他,誰會注意一個蹲在電線杆旁,髒兮兮的瘦小孩子呢?
就算終於有人注意了他,也不會留意他的眼神——雖然那時,孩子的眼神完全變了,變得可憐、無助,仿徨,像是馬上就要大禍臨頭一樣。人家會留意他手中拿著的鈔票。
鈔票在任何場合,都是最矚目的,能把人的目光吸引過去。
(若有人說什麼“錢不是最重要”或類似的話,絕對可以肯定,這人是在騙人——既然是“騙徒”,就該一有機會,就寫出各類騙徒的面目,努力企圖使人相信金錢並不重要,他只為理想道義什麼而活的,當然是騙徒的一種,而且在騙徒的等級上最低劣,因為那種騙人的話,根本騙不到人,沒有人會相信,甚至連他自己也不信。)
精瘦小孩的兩隻手,都拿著鈔票,左手,是一張一百元面額的,右手,是幾張(三或四)十元面額的。
必須說明,那是發生在若干年之前的事,一百幾十元在那時的購買力至少是現在的十倍。
當一個成年人正在匆匆走路,卻忽然被一個孩子拉住了衣角,或是阻住了去路,而這孩子的雙手之中,又捏著鈔票的時候,成年人會有什麼反應呢?
精瘦的孩子雖然眼神已改變了,但是他眨著眼,留意著成年人的反應。
成年人先是一怔,接著,四面張望了一下,眼珠亂轉,使得本來已經夠猥瑣的樣子,看來更是獐頭鼠目。
孩子先開口,或是成年人先開口,都不成問題,不改變以後發生的事就當是孩子先開口吧:“叔叔,幫幫忙,爸爸叫我出來換零錢………只有一個阿姨肯換給我——”
說到這裡,孩子揚起了右手,那手中捏著三或四張十元鈔票。
然後,他又揚起左手所捏的那百元鈔票來:“叔叔,你肯換給我嗎?回去晚了,爸爸會打我!”
成年人呆了一呆,又四下看了一下——這是為什麼事情要在行人不多的街道上進行的原因,四周圍沒有人。
成年人先指孩子的左手,再指右手,問:“這就是你一張換幾張……的零錢?”
孩子回答很快:“是,叔叔,你可以換給我嗎?”
成年人的回答比孩子更快:“可以!可以!”
成年人取出三或四張十元鈔票來,和孩子手中的百元鈔票交換,孩子的雙眼之中,迸射出喜悅,連聲道:“謝謝,叔叔你真好!”
成年人連禮貌也不顧,就急急走了,這時候,他在想什麼,沒有人知道,也不必追究。但是他必然會想盡快地離開這事發生的地點,那是可以肯定的事。
於是,他急匆匆地走著,直到忽然有一隻手搭上他的肩頭,一聲斷喝:“站住,別走!”
成年人是不是轉過頭來,都不重要,因為一個穿著整齊制服的警員,必然會出現在他的面前。
成年人愕然之後,必然不會第一時間留意站在警員身邊,十分可憐的那個精瘦的孩子。
他會大聲問:“什麼事?”
警員指了指孩子:“這小孩說,他爸爸吩咐他拿一張百元鈔票來換零錢,他不小心掉了,被你撿了去,不肯還給他!”
成年人又驚又怒,瞪著精瘦的孩子,手已揚了起來,可是孩子略向警員的身後躲了躲,成年人就不禁氣餒,但仍然盛怒:“這小鬼胡說!”
警員沉聲道:“小弟弟,你說!”
孩子的聲音很低,可是清楚:“我爸爸說,現在壞人多,叫我小心別被人騙了,他把那張錢上的號數,寫在我的手臂上——”
孩子捲起了衣袖,他極瘦的,兩隻手指一用力,就可以捏斷的手臂上,有著一行號碼,鈔票的號碼。
警員的目光變得凌厲,盯著成年人。
成年人在事情發展到這一地步時,會有不同的反應,最糟的反應,竟然有拔腳就逃的,但由於警員早有戒備,都難以逃得脫。
最通常的反應是成年人驚怒更甚:“那是這小鬼向我換零錢的!”
警員會望向孩子,孩子在那時,根本不必說話,只消睜大眼搖頭就行。
警員會聲色懼厲:“快把錢還給孩子!這孩子身上只有六十元錢,你換零錢給他,呸!”
成年人也不甘示弱,大聲道:“我是——”
他說了兩個字,就說不下去了,至多說四個字:“我是換了——”必然無法繼續說下去。
因為他只用了三十或四十元,就換了孩子手中的一百元,那是不能在警員面前說出來的。
於是,必然的結果是,他把那張百元鈔票拿出來,重歸孩子之手。孩子跳蹦著,連聲“多謝警察叔叔”,走了開去,還趁警員不覺,向成年人做了一個鬼臉——由於他瘦,單靠臉,做不出鬼臉來,所以還要用雙手來搭夠,而他的手中,各捏著鈔票。
成年人若是看到了孩子的鬼臉,雖是怒上加怒,也無可奈何,不過,大都看不見,因為他正忙於哀求警員別控告他,或正手忙腳亂地把身份證拿出來,給警員檢查。
精瘦的孩子呢?早走遠了。
這精瘦的孩子多大?那一年,他五歲。
他姓馬,五歲那年還沒有名字,只知道人家叫他馬仔,那時他以為那就是他的名字。
馬仔的這種行為,是他在生活中鍛煉出來的。當然,到後來,他長大了後,有人說他是天才,他倒也不會特別不快。
雖說人的性格、聰明才智是天生的,但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之中,也就能產生什麼樣的適應行為。
像馬仔,由於他一出生,就沒有什麼人照料他的緣故,所以不到一歲。已是健步如飛。
他住在山上的木屋中,那是繁華的大城市中的貧民窟,他又住在最高處,每天上山下山,又練成了腳力,小小年紀,別看他精瘦,可是卻一身好氣力,尤其是腳力,一天上下幾千級石級,不算一回事。
行山路如履平地,這本領,使得馬仔不但死裡逃生,而且在未來的生命之中,開創出了一片光明的前途。
常言道“上得山多終遇虎”。馬仔“換零錢”把戲,在玩的時候,他已經很小心,每次都揀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對象,也找不同的警察叔叔來投訴,他也不太貪心,每天最多玩兩三次,所得的錢,也足夠給他母親買毒品和食物的了。
當然,馬仔不會有一個幸福家庭,他不知父親是誰,只知道母親一天到晚,倒在破木屋裡,發出難聞的臭味,一小包一小包白色的粉是她的生命,她是什麼樣子的,馬仔也沒有見到過。
一些人都對馬仔說:“你媽隨時會死,你每天推她三次,她不動,就是死了!”
馬仔也真的每天推三次,每次都動,所以他知道自己的媽媽還沒有死。不是說上的山多終遇虎嗎?是的,那天傍晚,他剛踏上上山的小路口,迎面有兩個男人走下來,馬仔一抬頭,看到其中一個,他就身子一斜,在兩個男人的身邊疾竄了上去!
馬仔有認人的本領——因為他這種把戲,不能在同一個人的身上玩兩次,所以他必須十分小心地認得每一個人。馬仔的反應也快,一想到要逃,立刻就逃,決不會有十分之一秒的耽擱,這也是生活訓練出來的。
馬仔竄上了五級石級,才聽得那男人吼叫一聲:“抓住這小鬼,打死他!”
一個男人叫,兩個男人一起轉身,向上追來。
馬仔在山路上向上,簡直如同野兔一樣快,當他肯定那兩個氣喘喘的男人追不上他之後,他甚至屢次停下來,逃逗那兩個男人——當然,其中的一個,是被他騙過的。
當馬仔認為他很安全的時候,他停下來,向下面還在勉力追上來的兩個男人撒尿,一面哈哈大笑,他有本領可以一面小便,一面倒退著向上跳。看那兩個男人的神情,憤怒已至於極,其中一個,奮力向上一衝,在和馬仔距離較近時,揚手把一塊早已抓在手中的石頭,疾拋了出去!
這一下攻擊,出乎馬仔的意料之外,拳頭大小的石頭來勢極快,還有呼呼的風聲,眼看石頭砸向馬仔的胸口,非砸斷他好幾條助骨不可,斜刺裡,突然有一根木棍伸過來,一下子就搭住了石塊,木棍略轉,石塊被挑了起來,一隻手伸過來,接住了石塊。
馬仔看到,一個看來很普通的中年人,已把石塊接在手中,上下拋著,他手中的棍子,是一根簡陋的手杖。
這一下阻延,兩個男人,也已追了上來,其中一個,伸手向馬仔便抓。
那中年人手中的杖,輕輕敲下,敲在那男人的手背上。
那男人立時縮手,神情驚怒,厲聲喝:“這孩子是你的什麼人?”
中年人氣定神閒:“不必是什麼人!”
這時,山上又有一穿黑衣的中年人,走了下來。那人面黃肌瘦,一臉的潦倒,馬仔是認識的,馬仔立時叫:“蔡伯,你怎麼自己下山,我替你跑腿!”
那男人指著馬仔:“這小鬼——”
他一五一十,把受騙的經過說了,中年人揚了揚眉,轉過頭來問:“小弟弟,是真的?”
日後,馬仔怎麼也想不通,何以他那次竟會講了實話,自然,也由於他講了真話,所以,他的一生,就起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騙徒語錄:要騙人,先引人來騙你。
反面教育:當你覺得對方很易騙時,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