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他輾轉地查到了一切,也沒有貿然地就去找人,他不想打草驚蛇,當然主要的還是怕牽涉到方以文而連累到她。
駱希真是個很有耐性的人,他懂得如何利用守株待兔的策略,也知道胡綺遲早會回到那間公寓去的,所以盯死了那個地方,只要胡綺一回去,就會立刻通知他,好在他有的是人手,找了一批師弟們,日夜地看住了那個地方。
可是他沒想到胡綺的狡猾也相當出人意外,她居然偷偷地回來了,半夜十二點多鐘後,那幢公寓中大部份的住戶都已入睡,羅新妹她們住的屋子也一樣,她們母女倆第二天都要上早班,十點多鐘就熄燈睡了,在十二點多鐘時,她們屋子裡的電燈怎而又亮了。
監視的人連忙打電話給附近的駱希真,等他駕了車趕來,進入到羅宅一問,才知道胡綺已經回來過,而且早就離開了。
她是十點鐘回到公寓,耽了三十分鐘後,取了一包衣物走了。
走時還把一具電動記時開關插好,定時在十二點半,使客廳中的一具桌燈自動開亮。
從羅新妹的口中,知道胡綺是化裝為一個老婦人回來的,而且還是位西洋老婦人,坐了一架輪椅。
胡綺本來就有西方人的血統,鼻子很高,帶上一頂銀色的假髮,架上眼鏡,略略畫上幾條皺紋,再坐在輪椅上,自然很容易就騙過了所有的人。
那個監視的人還幫助她把輪椅推上了計程車。
羅新妹母女倆已經得到了方以文的招呼,對駱希真等人非常合作,見到他們就把胡綺的一切情形都說了,胡綺原本是打算在這兒住些日子的,可是接到方以文的電話後,她又改變了主意,把東西又搬走了。
臨走時,她卻開了這樣一個玩笑,將駱希真耍了一頓,或許她也在注意著,看是否真有人會找了來,駱希真這一撲個空,她必躲在暗中竊笑不止。
駱希真到胡綺住的那間屋子去看了一下,她其實一夜都沒住,只是作了住的準備,帶了不少的衣服來,走時也未能完全帶走,還留下了一部份,她對羅新妹說暫時寄存在這兒,過幾天她會來拿走的。
駱希真只有苦笑一下,向羅新妹母女倆道了別,告辭離開了。
這一次撲了個空,還被人擺了一道,駱希真心中不無失落之感,但他也頗為佩服這個女郎,她表現的機智,實在出人意外。
線索又斷了,胡綺當然不會再回來了,這一跑不知她又會躲到那兒去,找她就困難了。
駱希真把監視的人撤走了。
但更沒想到胡綺的膽大包天,她居然直接找上了李志強。李志強為了胡綺,也弄得焦頭爛額,他沒有駱希真那麼多的人手,但是也憑著自己一些關係,找到了兩個黑社會的大阿哥,請他們幫忙,也在找胡綺。
他的路線也沒走錯,找到的這兩夥人,以前都跟胡綺接觸過,黑色鬱金香曾經有兩件案子,牽涉到拆白黨,胡綺出頭接洽,出了筆鉅款,硬是火拼掉那兩個拆白黨。
李志強出頭找到了一位父執的老前輩,打通了關係,請他出頭講情才商得那兩位老大哥的幫忙找胡綺。
他們之所以肯插手,是因為他們也要找胡綺,因為他們為胡綺出力時,胡綺答應的款額沒有付清,出力的代價她倒是付了,但在火拼的過程中,他們有幾個弟兄掛彩受了傷,要求胡綺付醫藥費時,胡綺卻不肯認帳了。
當然,在道理上,胡綺可以不認這個帳,雙方在談斤兩時,並沒有談到要醫藥津貼,不過在人情上,事主們多少會有些道義上的表示,但胡綺卻很不上道,除了議定的數額外,一元錢都不肯多給。
黑社會是不怕人賴帳的,但對胡綺卻沒有辦法,一來她是個女人,二來她有頗為強硬的後臺,三來,她雖然不上道,卻也沒少一文,道理上站得住腳,四來,這種交易究竟是見不得光的,所以那兩位老大哥也只好認了。
黑色鬱金香一共有兩票案子,卻找了兩幫人來做,就是這個道理,做了一票案子,就斷了一票交情。黑社會圈子裡已經流傳著這件事,胡綺若是再要找人幹這種事,大家都拒絕受理。
因此,他們聽說李志強是為了另外的命案要找胡綺倒也很熱心地幫忙。
這一手頗為厲害,胡綺曾經透過關係,想弄一本假護照,結果被人拒絕了。
她也接洽過偷渡,也沒人敢受理。
這兩幫黑道人物都很有勢力,他們擺出了話,再加上警方也追得緊,自然更沒有人敢招惹麻煩了。
駱希真只是追得急而已,李志強卻迫得她走投無路,因此,她找上了李志強。
首先是一通電話,打到李志強的寓所。
□□□□□□□□“我找李志強先生。”
“對不起,李志強先生不在家,這是電話錄音裝置,有什麼貴幹,請留下話來,李先生會跟你連絡。”
一陣短暫的沉默。
“今天晚上三點鐘,我在電話薄上第三八七頁,十二行的地址等他,告訴他一個重要的消息,那是他非常想知道的,希望他一個人來,否則我就不會見他。”
□□□□□□□□李志強在一點半鐘回家,先淋了個浴,兩點鐘時才聽錄音機,發現了這通電話。
一聽聲音是胡綺,他就一震。
胡綺要見他,這個女人在搗什麼鬼?
找到電話薄,一查所說的地址,卻是一座修車廠與廢鐵工廠,地點在郊區,十分荒僻。
李志強足足考慮了十分鐘來決定是否要去。最後的決定是赴約。
他要找胡綺當面談一下,弄清很多事。
不過,他也知道這是個危險的女人,自己作了些準備,卻沒有通知任何人。
這是一個能找到胡綺的機會,他不能冒險,如果胡綺發現有他人在場而不出現,恐怕就很難再摸到她的蹤跡了,這一趟不得已非去不可,而且也必須要照著對方的條件前去。只是李志強也考慮到這會不會是一個陷阱,他要一點準備。
首先,他撥了個電話給他的秘書李玉芬,告知她急著找到駱希真,把自己要去的地點與時間告訴他,然後他自己也作了一些自衛的裝備,立刻就駕車前往了。
他有點後悔自己若是一回家立刻就打開話機,就可以較為充分的時間作更周密的安排了。
只有三十分鐘的時間,剛夠他趕了去,所好是在夜間,車子較少,他可以開個快車。
那座修車廠是專門處理廢車的,把報廢的舊車拖來,拆下堪用的零件,車架就堆著作廢鐵處理,很佔地方,所以只能設在郊外荒涼的地方。
在一片廣場上堆滿了廢棄的車架,也沒有電燈照明,只靠著天上隱約的星光照明,大致可見一點輪廓。
李志強來到廢車場,不見半個人影,看看錶,則是三點過兩分,世界上的時計,極難有完全相同的,兩三分鐘的差距是很正常的現象。所以他耐心地等待著,而且還掏出打火機,抽了一根菸,用火光表示他已來到。
他相信胡綺必然已經來到在等待著,大概是想了解他是否一個人前來而已。
足足等了有二十分鐘,看還沒有動靜,他不耐煩了。
對著空中大聲地道:“我是李志強,遵約前來,約我的那位女士,請出來見面。”
叫了三聲,他仍然得不到迴音,心中很火,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回到自己的車子旁邊,打開車門,正準備坐進去時,忽然車子的另一邊,射來了兩道強光,也是一對車燈,是發自另一輛車子的。
對方早已來到了,只是把車子停在一堆廢車中間,使他一時不察而已。
然後是一個女子的聲音道:“李志強,站在那兒不要動,手就放在車頂上,不準移開,這樣我們才可以談話。”
強烈的燈光照得李志強很不舒服,但因為是胡綺的聲音,使他很興奮,乖乖地把手放在車頂上,同時開口道:“你是胡綺?是你約我來的?”
對方略一沉默後才道:“不錯,我就是胡綺,李志強,我找你出來談一下,我與你無冤無仇,你為什麼要迫害我,處處跟我過不去。”
“胡小姐,這話可實在不憑良心,我從沒迫害過你,倒是你使我蒙上了殺人的嫌疑。”
“胡說八道,我怎麼使你蒙上殺人的嫌疑?”
“你殺了餘金花,卻使我背上兇手的名義。”
“那你怎麼沒被警方扣起來呢?”
“那是警方後來調查留下的證據,證實了兇手另有其人,才準我交保開釋!”
“你不是已經沒有嫌疑了?”
“不是沒有嫌疑,只是嫌疑較小,而且我又有良好的保證,警方才沒有扣押我,一直要等到找到真正的兇手,我才能完全擺脫嫌疑。”
“假如找不到兇手,是否還會把你抓起來呢?”
“這個就不知道了,不過以目前的證據,還不足以證實我行過兇而已。”
“但你們卻認為我是兇手了?”
“你跟餘金花過從甚密,而那天晚上,你就留在她家中,餘金花被勒斃時,一邊強烈的掙扎,指甲間留下了些抓落的皮膚和血液,還有幾根頭髮,都證實是你……”
“李志強,你太武斷了,你怎麼知道那些頭髮是我的,又怎麼能證明那天我在她家中,有人看見我嗎?”
這個女的很厲害,但李志強決心唬她一下道:“是的,有一個認識你的人,在那天晚上看見你進入餘金花的家門,直到我送餘金花回去,都沒看到你出來,在我走後,才看見你離開。”
“胡說,絕不可能有人看見我,那人是誰?”
“是警方的一個秘密證人,警方不肯宣佈,也因為那個人的指證,警方才判斷我的嫌很輕。”
“你告訴我那個人是誰?”
李志強卻不開口了,胡綺似乎也發現自己的失態,冷哼了一聲道:“我不相信會有這樣一個證人!”
李志強道:“證人是有的,我不能告訴你,你心狠手辣,很可能又會去殺人滅口。何況現在你的罪名更重了,你又殺死了陳玲,這次你更難狡脫了,因為陳玲在被害的那天,留下了一張字條,說是去赴你的約會。”
“她留下了字條?不可能吧?”
“她已經知道你殺死餘金花的事,對赴一個兇手的約會,自然要謹慎一點。”
胡綺十分暴燥地道:“好了!就算這兩個人都是我殺的好了,但那是警方的事,要你們那麼起勁幹嗎?尤其是你那個姓駱的朋友,處處對我緊迫。”
“本來他只是幫我找你,可是你殺死陳玲,就變成是他自己的事了,陳玲是他的好朋友。”
“胡說八道,他們一共才見過兩次面。”
“可是他們一見面就十分投機,互相欣賞……”
“姓駱的會欣賞陳玲那個醜八怪?”
“他們是一種純真的友誼的激賞,而且陳玲的內涵很美,是個很好的女孩子。”
胡綺哼了一聲道:“她好什麼,居然幫著駱希真逼我出去投案,我不答應,她居然想強制我,我當然要殺她了,在這世界上,沒有人能強迫我。”
“陳玲學過武功,她可能會想強制你做些什麼,但餘金花卻不會武功,你為什麼要殺她。”
“因為她被你迷昏了頭,居然想離開我!”
“聽說你們的關係很不正常。”
“什麼叫不正常?”
“違反自然的事就是不正常。”
“這是最狗屁的觀念,歐州有些國家已經承認了同性戀的合法地位,甚至於承認了同性戀者的婚姻關係。同性相戀,同樣可以得到情慾的發洩而沒有懷孕的威脅,對這世界上日益澎漲的人口而言,更是一種良好的政策,只有你們這些愚蠢的人,才否定它的價值和偉大意義。”
“小姐,我不跟你抬這種槓,不過人總有選擇的權利吧,餘金花放棄同性戀逆向,是她的自由……”
“但是她要背叛我,甚至於她揚言要揭發我們黑色鬱金香的內幕,忘記了她受人威脅勒索時,是誰幫她解脫的了,這種忘恩負義的人,難道不該死。”
李志強嘆了口氣,她知道跟這種狂人是沒有道理可說的,因為她們都無可理喻。
胡綺繼續憤然地道:“最不可原諒的是她要揭發我們的組織,黑色鬱金香完全是一個我們女人保護自己,反抗罪惡壓迫的組織,她身為女人,還受過組織的恩惠,她居然想加以破壞,我能不殺死她嗎?”
“她說要揭發,不過是說說而已,而且也是你逼她的,最主要的是她想擺脫你。”
“這更該死,除非我自己放棄她,此外沒有人能背棄我,所以她就該死。”
“不管她多該死,你卻不能殺她,你殺了人,就是觸犯了法律。”
“黑色鬱金香就是違抗法律的,我們無法在法律的途徑上取得應有的保護,就必須運用我們自己的方法來保護自己,為了保護自己,我們必須採取防衛的措施,好了,這些廢話都不說了,我約你見面,只是請你們停止對我的緊逼……”
“現在不只是我們在找你,警方也在找你。”
“那是另外的一回事,被警方抓到了算我倒楣,但你們湊在裡面卻使我很光火,我向你們提出警告,若是再對我這樣糾纏不清,我就要採取反擊了。”
“胡綺,我們不會被你嚇怕了的。”
“那就別怪我對你們不客氣了。”
李志強聽見了拉槍機的聲音,那是一支衝鋒槍,李志強反應很快,連忙滾倒在地下,對方的槍口已經噴火了,射出了一梭的子彈,李志強平臥在地,一動也不敢動,子彈在他的車子上打得破屑亂飛。
等那一梭子彈打完,只聽得一陣引擎急響,一輛車子衝了出去,衝向了黑暗,揚長而去。
李志強跳了起來,要去開車子追趕,可是車子已經無法發動了,那一梭子彈不但打破了他的擋風玻璃,也打爛他的引擎,巧不巧的打在發電機上,根本無法發動了。
老遠的地方有修車廠的老闆居住,聽見槍聲,過來看看究竟,看見了李志強,竟把他當歹徒了,要扯他送警,李志強只有掏出自己的私家偵探執照,總算使他相信了。還幫他修好了車子。
胡綺出現了,但又跑掉了,李志強很沮喪,他連胡綺的面都沒見著。
不過李志強卻也深信這個女的確實是胡綺,他記得胡綺的聲音,而且他知道胡綺也被逼得走投無路了,否則不會來約他見面的,雖然此舉是為了示威警告,但是也是色厲內呈的表現了。
胡綺能夠投靠求助的人不多,而且全是所謂黑色鬱金香的會員,這些會員也一定走跟她有過直接關係的,才會給她這種幫助。
今天胡綺駕來的這輛車子,李志強並沒有看清楚,但是那匆匆一瞥的印象,卻也夠了,那是一輛平治四五零型的敞蓬跑車,黑暗中的判斷可能是紫紅色。
這種名貴的車輛,在香港為數極稀,因此,要查到車主人並不難,只要查到車主,胡綺就無所遁形了,因為這一類的車子不會停在露天,車主的家中一定有停車房,這種車子的鎖構造很精細,尋常的偷車賊也無法偷到手,胡綺不懂得偷車,要偷也不會偷這種容易辨認的車子,多半是借來的,找到主人並不難。
可慮的是這個女人已經橫了心,她手中有一枝槍,而且是犀利的自動機槍,也就是所謂的衝鋒槍,這種槍的火力很足,子彈數也多,那是越戰時最通行的武器,美軍在越南時大批使用,以至於流失了很多在外。
現在世界各地大規漠的黑社會組織中都擁有這種武器了,香港是走私者的天堂,但要找到這種武器也不是太容易,想不到胡綺卻弄到了一枝。
胡綺今天不顧一切地對李志強開了槍,這個女人就深具危險性了,捉捕她時將會很困難。
李志強想了一下,還是先到警方去備個案,打聽到實在的消息後,他認為還是由警方去逮捕她較好。
警方與李志強的關係一向十分良好,因為李志強是個很守法的私家偵探,凡是牽涉列犯罪性的案子,他一定與警方密切地合作,所以警方的幾位探長都是他的好朋友,他雖涉嫌餘金花的命案兩警方肯讓他自由活動,這也是原因之一。
果然警方得到他的報案後,又看了他那輛彈痕累累的車子,十分緊張,胡綺涉嫌殺死了兩個人,又兼具了黑色鬱金香中重要的角色,這本來已是警方列為要犯了,現在知道她擁有了殺傷力極強的武器,自然也極力想找到這個女人。有了警方的幫助,尋找車子就方便多了。
警方直接找到了賓治車的總代理,查過四五零跑車的買主,才知道全香港地區,一共才只有十輛此類車型,其中有三輛是乳白色,兩輛是銀灰色的,那自然不可能是胡綺所駕的車輛,剩下的五輛倒全是深色的,三輛寶藍,兩輛紫紅,李志強看見的是紫紅色的,實際上只有兩輛。
清查的時候更容易,其中的一輛由於機件故障,留在廠中待修,只有一輛是在外活動的。
可是調查到那輛車的車主時,卻又使李志強傷腦筋了,那居然是位商界的大名人,近來因為風溼病出國治療去了,本人根本不在。
這位大名人在港九兩地有七八項大企業,資財多以億計,在港九商場上,提起雷聲鳴三個字,幾乎無人不知。
雷聲鳴雖然有這麼大的產業,但私生活十分嚴謹,髮妻早逝,只有一個兒子在英國唸書,這樣一個家庭,照說不可能跟黑色鬱金香搭上關係,也不可能認識胡綺的,怎麼胡綺能用到他們的車子呢?
警方更再度查證了一下,確知那輛車子沒有申報失竊,於是就登門拜訪了。
去的是一位警官,姓李,跟李志強是同宗的族兄弟,李志強也一起去了。
在雷公館中,他們會見了那位姓餘的管家,直接就問那輛車子,金管家道:
“車子是雷家少爺開出去了。”
“雷家少爺是誰?”
“是我們家的少爺,從英國回來的。”
“現在不是假期,他回來幹嗎?”
“這個就不知道了,他說是聽說老爺身子不舒服,回來探訪老爺的,可是老爺瑞土治療去了,他該到瑞士去才對,不過他是少爺,我們就管不到他了。”
“雷家少爺現在在那裡?”
“也不知道,他同家才三天,第一天就開了車子出去了,以後就沒回來過!”
“也沒有跟家裡連絡過。”
“連絡過一次,叫人送了二十萬元現款給他,以後再也沒有連絡了,他今年已經二十五歲了,有他自己名下的事業,所以他要用錢,我們都不便過問。”
李志強想了一下才問道:“這位雷家少爺平素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金管家嘆了口氣:“有錢人家的子弟都是被慣壞了的,他是個典型的花花公子,本來在美國讀大學,在那邊玩得太厲害,老爺子設法把他送到劍橋去,在英國也是一樣的花天酒地。”
“劍橋可不容許學生胡來的。”
“有錢人家的子弟可不受這種拘束,他在英國認識了一批同學,都是貴族子弟,日子過得很逍遙,而且他絕頂聰明,過目不忘,學校的課程是難不倒他的,在劍橋兩年,成績單上都是A,老爺也就不管他的,反正他自己名下有好幾項都是賺錢的事業,足夠他揮霍的。”
李志強很細心,又向道:
“他在美國念那一所大學。”
“舊金山的史丹福大學。”
李志強心中又是一動:“他回來後,有沒有一個女的來找過他?”
“少爺的女朋友太多了,一回到家就有七八個電話來找他,其中大部份都是女的,我也弄不清楚。”
“他有沒有特別好的女朋友。”
“每一個女的跟他都特別好,他在外國唸書,還有些女的找上門來,說她們在外國跟他的感情如何深厚,甚至於還有說為他懷孕的。”
李志強笑道:
“這倒是麻煩了。”
金管家笑笑道:“這倒不麻煩,我們少爺已經成人了,一切行為他自己可以負責任,所以那些想來敲一筆的人都碰了一筆子灰,老爺有著最好的法律顧問,就是不怕打官司。也不怕人敲詐勒索。”
他的語言中有著一種暗示,似乎認為李志強等人上門也是為了這些的原因了。
那位李警官氣不過地道:“這就好極了,你最好通知那些律師一聲,為你們少爺想個脫罪的方法吧!”
金管家這才著急地道:
“我們少爺犯了什麼罪。”
“他目前的罪嫌是包庇藏匿兇手,而且還涉賺幫同行兇殺人,這兩項罪名最重可以被控判七年以下的監禁。”
金管家道:“他回來共才四天,怎麼可能犯這種罪呢?”
“他就是為了包庇幫助一個女罪犯而回來的,那個女罪犯叫愛麗思-胡,跟他在美國同學。”
金管家一震道:“愛麗思-胡,我好像記得有這麼一個名字,少爺在史丹福大學時,跟一批不良少年胡天黑地,其中就有這個女的,可是少爺到了英國,就跟他們斷了。”
“看樣子還沒有斷,那個女的一通電話,就把你們少爺召了來!”
“那個女的犯了罪嗎?”
“她謀殺了兩個人,在警方的全力追緝中,才向你們少爺求助,昨天她又用你們少爺的車子進行另一次謀殺,雖然沒成功,但你們少爺幫兇之罪嫌是脫不掉了。”
金管家十分著急,臉上的汗都流了下來。
李志強心中直呼幸運,他聽說雷家也在史母福大學讀過書,猜想他跟胡綺可能有關係,所以才出言詐了一下,那知道竟然真的蒙對了。
胡綺的確從雷蒙那兒得到幫助,而且連帶地也想到了那枝槍的來源,在香港只要有錢,還沒有買不到的東西,雷蒙一回家就要了大筆的現款,就是為了給她買槍的。
因此,他臉上沉重地道:“目前你們少爺涉罪還輕,只要趕快找到他,避免陷入更深,還可以設法撇開他,如果他能幫忙捉住那個女犯,將功折罪,我們更可以減輕他的罪行。”
他這邊吹得很起勁,但那邊的金管家顯然被嚇著了,囁囁地道:
“我不知道他住在那裡,不過我們共有四所別墅,他可能會住了進去,以前他也是經常如此的。”
“你們有四所別墅,在同一個地方,要這麼多的別墅幹嗎?”
“幾乎是為朋友準備的,老爺的朋友多,他們也經常向老爺借用別墅休息渡假。”
“你打電話問問看,他在不在那兒。”李警官說。
但是李志強連忙阻止道:“不!你別打電話,根本不聞不問,只把四所別墅的地址告訴我們就好,免得打草驚蛇,那個女犯是十分狡猾的。”
李警官有點靦然,這的確是他太大意了,電話打過去狡猾如胡綺者,一定會提高警覺,聞風先溜了。
抄下了地址與電話號碼,李警官就撥了一連串的電話,都是打給附近的駐警,要他們去查看一下,是否有那樣一輛紅色跑車停泊。
半個小時後,有迴音來了,車子停在青山道的雷家別墅草坪上,已經有十小時左右了,因為巡邏的警察注意到,這輛車子是昨天半夜回來,就一直沒有出去過。
車子在,雷蒙和胡綺應該也在了,警方很緊張,帶了大批人員與各種防彈設備,一直衝到那棟別墅四周,如臨大敵地採取了包圍狀態,可是別墅內卻悄無人影。
根據金管家的敘述,這兒應該有三個傭人的,現在居然一個都沒有了,這就透著很離奇。
警員慢慢地按近了屋子,由窗子裡看進去,只見一個男人倒在大廳的地毯上,其餘卻不見人影。
警方再破門而入,救起那個男子,發現他正是雷蒙,四肢被繩子捆好了,嘴上也貼著膠布,頭上還有一塊被打破的地方,血跡己幹,可見是受傷很久了。
屋中再也沒有人了,雷蒙曾被擊昏過,不過已清醒很久,只是因為被綁住了,無法行動。
打傷他的人果然就是胡綺。
胡綺是他在史丹福的同學,兩個人還算不錯,他在英國突然接過一封電報,胡綺有困難,請他幫忙,他也義不容辭地回來了。
胡綺沒說出了什麼困難,只是需要一筆現款,他立刻給她了,而且把屋子裡的傭人全部遣走,空出了屋子,跟她同居在一起。
昨天下午六點多鐘,胡綺拿了錢,一個人開了車子出去了,到半夜五點多鐘才回來,而且還帶了一枝自動步槍,他感到事態嚴重,向胡綺追問究竟,胡綺一直支吾不言,兩人漸起衝突,胡綺舉起槍托,在他頭上打了一下,把他打昏了過去,又把他綁上。
至於胡綺是何時離開,如何離開,則不得而知,因為他昏迷了將近一個小時。
照他的情形看,他說的該是真話,他人在國外,對胡綺的行為毫無所知,自然不能構成包庇。
何況,警方雖然在全力追緝,卻沒有公開發出通令,也沒有利用傳播工具向大眾傳告,大家都不知道胡綺是被通輯者,雷蒙基於過去的友情,幫助她一下,也不算是觸犯了刑情。
李志強問了幾句話,不得任何結果,只有沮然而退。
檢查的結果屋中少了一輛自行車,胡綺大概是騎了車子離開的,但這不能算是線索,胡綺身上有了大票現款,她可以做很多事了,一輛車子也可以隨便一藏,找她就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