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你,是命運對我的恩賜(6)
為分析起來方便,這裡再把老三對靜秋講述他跟未婚妻那段轉抄在這裡:
“他講了一個沒題目的故事,大意是說有一個青年,為了挽救他父親的事業和前程,答應娶他父親上司的女兒為妻,但他心裡是不願意的,這事情就一直拖著。後來他遇到了一個他自己喜歡的姑娘,他想娶那個姑娘為妻,但那個姑娘知道了他跟另一個姑娘有過婚約,就不信任他,躲了起來。”
有人說老三跟未婚妻“肯定分手了”,因為他說了“有過婚約”;有人說“應該是沒分手”,因為他說了“這事情就一直拖著”;還有人從後面的故事找出依據,說一定是分手了,因為老三說過“我們兩年前就分手了”;也有人根據老三遲遲沒把丹孃的信給靜秋看推斷出老三那時還沒跟未婚妻分手,但正在積極爭取分手,所以他一旦拿到丹孃的信,就馬上給靜秋看了。
我只是想讓大家談談對這段話的看法,而僅從這段話,是很難判斷出老三跟未婚妻究竟分手沒有的.老三在前半段說“這事情就一直拖著”,聽上去直到他對靜秋講這事的時候,他跟未婚妻還沒斷。但後半段他說“跟另一個姑娘有過婚約”,聽上去他跟未婚妻已經斷了,至少是沒婚約了,不然就不叫“有過”婚約。
老三這段話究竟是什麼意思,我在後面會回答,現在讓我們都像當時的靜秋一樣,先矇在鼓裡,只憑已經掌握的信息作出判斷。
靜秋在山上聽這個故事的時候,並沒把它跟她自己聯繫起來,因為老三說那個姑娘“躲了起來”,而她沒躲,所以她認為老三說的“遇到了一個自己喜歡的姑娘”,是指的別人,而不是她。但後來老三說那青年自殺了,於是她認為這個故事是老三編的。靜秋這樣想,並不是因為她看見老三還活在眼前,而是因為男人為愛自殺在當時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只能是編的。
可能還不止是在當時,男人為愛自殺在中國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是不可思議的。中國的文學作品中為愛自殺的女性很多,但為愛自殺的男性很少,可以說幾乎沒有。可能還不止是自殺,把愛情當很大一回事的男性形象都很少,因為中國文化一向是不把女人當回事的,為個女人自殺?那還叫什麼男人?為一個女人輾轉反側都只能發生在把這個女人搞到手之前,一旦搞到手了,就可以丟在一邊不管了。
關於這一點,有位網友已經在寫一篇文章,我就不搶頭功說太多了。總而言之,就是靜秋沒把那段話跟自己或者老三聯繫起來。
這段話會留存在靜秋腦海裡,是因為後來老三果然冒出一個未婚妻來了,於是她意識到那個故事並不全是老三編的,而是老三在講自己的故事。她一遍遍回想老三說過的話,試圖弄明白老三究竟有沒有未婚妻。但老三的話說得很模糊,似乎跟未婚妻已經斷了,又似乎沒斷。那麼比較合理的推論當然是沒斷,如果已經斷了,老三就會乾脆地說斷了,既然說得模稜兩可的,那就是沒斷。再加上餘敏從旁證明老三有未婚妻,那就是一票半對半票,結論當然是沒斷了。
如果老三知道靜秋冷落他的原因,問題就簡單了,他可以找靜秋談談,澄清這個誤會。但他卻遲遲沒有猜出靜秋冷落他的真正原因,因為在他那邊也有一個誤會,就是誤以為靜秋喜歡上長林了,所以才會冷落他。
有些讀者又要砸我了:你以為老三跟你一樣傻?那個長林算個什麼角色?怎麼能跟老三比?難道靜秋瞎了眼,會不愛我們才貌雙全的老三,而要去愛又矮又沒文化的長林?你不是說老三知靜秋的嗎,怎麼連這點都看不出?
對這樣的讀者,我實在是很怕,因為她們已經把老三偶像化了,神化了。她們愛老三,是因為她們覺得老三完美,她們容不得老三有一點缺點,或者說容不得老三有一點跟她們理想不同的地方。這其實不是真愛老三,或者說愛的不是真正的老三,而是愛她們心目中理想化了的老三。
但老三的確是誤以為靜秋在愛長林,大家如果回頭去看故事,就會發現老三一直在吃著長林的醋。為什麼呢?答案仍然很簡單,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那個年代的成分論。在我們看來,長林除了純樸心好,差不多就沒優點,但老三也很純樸心好,所以長林一分都得不到,老三在各方面大獲全勝。但這是我們的觀點,在老三那個年代,長林其實有比老三更優越的條件:他出身好,是貧農後代,是毛主席說過的“最革命”的階級,無論哪一派上臺,只要還是共產黨的天下,長林就是黨最親的人。而老三是幹部子弟,在那個翻燒餅的年代,說不定哪天他爹就被翻到下面挨烤去了,站錯了隊,跟錯了人,被趕下臺去,扔進大獄,老三也就從“虎子”變成了“兔崽子”。
二是那個年代的審美觀。雖然靜秋的無產階級審美觀已經在第一次見到老三的時候就徹底改變了,但老三並不知道這一點。他生得小資產階級,長得小資產階級,這在今天當然又可以加分,但當時流行的審美觀是不以他那樣的小資產階級為美的。我們知道老三象年輕時的達式常,而年輕時的達式常是不符合那個年代的審美觀的,所以只能演一個貪圖享受的後進青年,那個電影裡的正面人物是楊在葆演的。“白面書生”形象一直到很久之後都被稱為“奶油小生”,直到近些年港臺影視充斥大陸市場,人們才開始改變對白面書生的看法.
不僅如此,那個年代是以“口拙”代表心靈美的,人們標榜自己的口頭禪就是“我是個大老粗,不會說話”,不會說話就代表誠實,代表正直,而會說話,愛說話,往往就是輕浮不老實的代名詞。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老三無論是外在還是內在,都沒有長林美。(寫到這裡,看到這裡,我們唯有苦笑。)
第三個原因,當然是那個直到現在也沒過時的經典:“情人眼裡出情敵,愛入膏肓不自信”。只有那些不知天高地厚、極度自戀、且愛在表皮層的人,才會覺得自己“天下無情敵”,你一定在愛我,因為你只可能愛上我,不可能愛上別人。等到真的愛入膏肓了,自信心便一落千丈,所有異性都有情敵嫌疑,所有情敵都是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你有一萬個理由愛上誰誰誰,但沒有一個理由愛上我。
不用說,有人看到這裡又要把那個“相愛的人應該互相信任”的理論搬出來砸我了。但我這裡說的並不是那種捅破了窗戶紙,並且已經建立了戀愛關係,甚至結了婚的人。我說的是兩個仍處在互相揣摩階段的男女青年。
老三雖然在山上擁抱過靜秋了,但那是事前沒經過靜秋同意,事後沒得到靜秋認可的衝動行為,在老三看來,那已經被靜秋槍斃了,所以那不僅不能算捅破窗戶紙,簡直就是在窗戶上擋了一床棉絮,把原有的一點亮光全遮沒了。老三肯定在心裡大失其悔,以至於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連靜秋招呼他到軍大衣下來躲躲,他都要觀察一下,看靜秋是不是在考驗他。
因為愛得深而不自信,跟不信任對方是兩碼事。不信任對方的人,懷疑的是對方的人品,而不是自己的條件;發現假想敵的時候,是對情敵窮追猛打,而不是偷偷自慚形穢;以為對方有外遇的時候,是打擊報復對方,而不是為對方欣喜。
因為愛入膏肓而不自信的人,看問題往往是站在對方立場反對自己的:瞧人家長林出身多好啊,如果靜秋嫁了他,不是省了成分的煩惱了嗎?長林又這麼老實,不比我這個口水佬招人喜歡嗎?還有啊,大媽一家都對靜秋這麼好,靜秋嫁到大媽家,豈不是享不盡的福?
這並不是說老三認定了靜秋就是這麼實際的人,也不是說他自己就信奉這個理論,只能說他愛得太深,一心都替靜秋著想,一切以靜秋的意志為轉移,不管靜秋怎麼想,在他看來都有道理,他都贊成,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更要執行,因為不理解不說明領導的政策不對,只說明自己能力有限,跟領導還有段距離,更要無條件的執行。即便靜秋不愛他,他也會贊成,雖然贊成前難免垂死掙扎一下,贊成後難免心如刀割,但總歸都是贊成的,因為那是靜秋的決定,肯定是對的,怪誰呢?只怪我不值得她愛。
如果有人砸我,說我這麼想是因為我太傻了,那我沒什麼可反駁的,因為我的確是很傻。大家跟讀《十年忽悠》的時候,都覺得我早該看出艾米的心思了,但我就是看不出,我只看見她走馬燈一樣地換男朋友。雖然她也的確到加拿大去找我了,但她也明白告訴我她是去她親戚家時路過我那裡的,而且她還明白告訴我Yoshi叫她去日本見公公婆婆。
這並不是說我不相信她的品質,我非常相信她的品質,我相信她只會跟她所愛的人在一起,而她無論愛誰都是有道理的,她走馬燈裡的那些人,個個都是我眼中的好男人,都值得她愛,都比我強,都是“外國騙”,沒有一個我這樣的“國產騙”。我也不認為她想辦個美國身份有什麼不好,或者找個比我有錢的有什麼不對,只要是她做的決定,我全都贊成,因為我相信她的眼光,她不喜歡我而喜歡別的男人,是很英明的決定,我為能跟她的意見不謀而合感到光榮。
其實艾米也一樣不自信,雖然在我和廣大讀者看來,她簡直沒有一點理由不自信,德智體任何一個單方面都足以讓很多男人愛得昏頭昏腦,更別說德智體三方面她佔全了,就算同時有四個丈夫也當之無愧,一個愛她的德,一個愛她的智,一個愛她的貌,一個愛她的全部。但她就是不自信,覺得我有一千個理由愛別的女人,而沒有一個理由愛她,我跟她在一起,要麼就是被她哭怕了,要麼就是看在她父親是我導師的份上,要麼就是飢不擇食,要麼就是獸性大發,總而言之,就是不可能是因為愛。
雖然我們現在結了婚,但在愛情上仍然是不自信的。我們對婚姻都很有信心,但那不是因為我們覺得自己絕對值得對方愛一輩子,而是我們知道對方都是講信用講仁慈的人。即使她不愛我了,她也不好意思把我甩了,因為她不忍心看我打一輩子光棍,特別是已經有了孩子,她就算遇到一個她更愛的人了,她也會為了孩子跟我守在一起。但我怎麼會讓她做這麼大的犧牲呢?所以我告訴她,如果你遇到你更愛的人了,你就放心地跟他去,我不會為難你,也不會跟你搶孩子,只希望你讓我住在你家車庫裡,我好離你跟孩子近一點,但離你跟你丈夫遠一點。
艾米當然是倒打一耙:“你是不是遇到更好的了?那我講清楚了啊,我可不會住你家車庫的,我要我自己的臥室,孩子的臥室,而且堅決不跟你和你老婆住一層樓——-”
如此說來,我們的生活裡一直有兩個傢伙在那裡徘徊,一個是比我更好的男人,一個是比艾米更好的女人。但這兩個傢伙都有自己的地盤,且足不出戶,互不干擾,四個人相安無事。比我更好的男人只住在我的想象之中,比艾米更好的女人只住在她的想象之中。我暗中跟這個比我更好的男人競爭,艾米明裡跟那個比她更好的女人較勁。
我覺得這種不自信沒什麼不好的,婚姻容易成為愛情的墳墓,主要就是因為夫妻雙方把婚姻當成愛情的保險箱了,覺得只要結了婚,愛情就自然而然地受到保護了,你就天經地義該愛我,你不愛我就是你品質有問題,我就可以把你拉上道德法庭,法官就可以判你,你就得乖乖地按時付我愛情。但婚姻保護的只是婚姻,而不是愛情。在愛情上保持居安思危的心態,可以防止愛情被埋進墳墓。
也許老三從天分上講沒我這麼傻,但愛情是可以把人變傻的,愛得越深,表現越傻。我看老三在故事裡就傻得可以,我們大家都知道靜秋不可能愛長林,但他還在那裡吃飛醋,分別前那點寶貴時光,他還在問靜秋“你答應大媽(做她兒媳)了?”
可以說這場誤會完全是兩個愛傻了的男女在自己嚇自己,如果你也曾愛過,你看到這些,會發出會心的一笑.當然你已經預先知道了結局,所以你會因為他們還在拋灑那寶貴的時光心焦,希望他們趕快利用這點時間相愛,但這就是相愛啊!捅破窗戶紙前的那段時光,不也是愛情的一部分嗎?可能只有那些被人介紹的男女,才沒經過這個階段,但那不正好是大家不喜歡被介紹人撮合的原因嗎?
同樣是誤會對方,但有的讀者只看見靜秋的誤會,看不見老三的誤會,並因此認為靜秋“多疑”。我不明白這個“多疑”的結論是怎樣得出來的,依據的是什麼事實。整個故事就只有兩大誤會,也只有這兩大誤會使靜秋認為老三不愛她,就算兩次都算得上懷疑,那也就是“兩疑”,怎麼就叫“多疑”了呢?更何況這兩次誤會都是有老三自己的話支持的,如果你連老三自己說的話都不相信,那應該是你多疑,而不是靜秋多疑了。
在我繼續寫下去之前,請大家說說自己的看法:老三為什麼不盡早把丹娘那封信拿給靜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