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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典前夕

    「風吹花動,花動花落。

    不管他天地間又平添落花幾許,也都是尋常事。

    花落人亡,天地無情。

    天地本就無情,若見有情,天早已荒,地早已老。」

    一

    正月十四。

    濟南。

    載思關上了門。把這濟南古城中千年不變的風雪關在門外,脫下了他那件以深藍絨為面做成的藍貂鬥蓬,掛在他左邊一個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過身時,右手已拿起一杯泛著淡藍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著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從檀木桌上拿起的,檀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載思舒服的坐下,輕輕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歡名馬佳人華衣美酒,喜歡享受。

    他喜歡藍色。

    對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講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經過精密計劃,絕不肯多浪費一分力氣,也不會有一點疏忽,就連這些生活上的細節都不例外。

    這就是載思。

    他能夠活到現在,能夠以二十六歲這麼年輕的歲數就當上南郡王的師爺,也許就因為他是這麼樣一個人。

    精緻華美而溫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經把他身體內的寒氣完全驅除。

    可是他卻忽然覺得很疲倦。

    為了籌備明天的大典,這半個月來他已經把自己生活的規律完全搞亂了。

    他絕不能讓明天這件事發生任何一點錯誤,任何一點微小的錯誤,都可能會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大錯。

    那時不但他自己將悔恨終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連累。

    甚至連江湖中的大局都會因此而改變。

    更重的是,他絕不能讓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業和聲名,受到一點打擊和損害。

    載思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兩件事,就是"錯誤"和"失敗"。

    皇甫擎天的確不能受到一點打擊和損害。

    他二十四歲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從未做錯,或失敗過一次。

    二

    喝完了第一杯酒時,載思已經把策劃明天這次大典的前前後後經過從頭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緒卻極快。

    明天是濟南府五年一次的"豔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為"無敵大將軍"接聖旨的日子。

    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都可以算是件轟動官場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驚的一點是,這五年一次選出來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離散失蹤二十年的女兒。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義滅親,親自捉拿結拜兄弟"九天鬼帝"鍾毀滅。

    這件事不但轟動江湖,也使得他的聲名更上一層樓。

    可是就在他凱旋迴來時,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園山莊"竟已被毀,林淑君和剛出生的女兒都失蹤了,生死不知。

    儘管毀滅"淑園山莊"的兇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裡都明白,這個人一定是鍾毀滅最親信的人,也是後來將鍾毀滅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鍾毀滅,江湖中每個人都絕對相信,他是個報仇心極重的人,而且是個極不好惹的人。

    鍾毀滅逃獄後,每個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會有報復行動,就連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壞的打算。

    然而事實卻出人意料之外,鍾毀滅不但沒有報復,連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從來沒有過這個人一樣。

    天色已漸漸暗了,屋子裡雖然沒有點燈,外面的燈火卻越來越輝煌明亮。

    寒風從窗縫裡吹進來,也帶來了前面大院裡的人聲和笑聲。

    載思又倒了杯酒,輕輕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張淡綠色紙箋上。

    "二十年了,別來無羔?"

    這是淡綠色紙箋上的八個字。

    只有八個字,沒有署名,也沒有寫明是給誰,載思和皇甫擎天卻都明白,這是誰寫的,寫給誰的。

    這張淡綠色紙箋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書房裡的桌上發現的。

    當時載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談明天慶典之事,誰也沒有注意到這張淡綠色的紙箋。

    等到他們談完事情後,才發現書桌上的這張淡綠色紙箋。

    它是什麼時候放在書桌的?

    是在他們未進書房之前?

    還是他們談話之中?

    載思依稀記得當他走進書房時,桌上並沒有這張紙箋。

    那麼這張紙箋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談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讓他們兩人沒有發覺,而將紙箋放到桌上,這未免太不可思議了。

    這個人難道會神話中的隱身術?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著淡綠色紙箋,笑著說:"那麼久了,居然還記得我。"載思沒有答腔,只是靜靜的看著皇甫擎天。

    "載老頭,你說我們是不是該準備一下,好好的招待這位多年不見的老朋友?"載思明明只有二十八歲,皇甫擎天卻喜歡叫他"載老頭"。

    "應該。"載思說:"久別重逢,你們一定有很多話要談。""不但有很多話要談。"皇甫擎天說:"還有很多酒要喝。""聽說你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飛刀李尋歡?""恐怕連楚香帥都不敢和他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該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窯了。"載思也笑了。

    "你這位老朋友一來,乾脆就在酒窯裡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煩。""希望酒窯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載思的臉上跳動,思緒在他的腦海裡奔馳。

    鍾毀滅自逃獄後,失蹤了二十年,這一次回來勢必不是那麼好玩的。

    明天的慶典,是他報復的好機會,他一定不會錯過的。

    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開的,收到請柬的人固然可以堂堂入室,做南郡王的佳賓,沒有收到請柬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裡來看看熱鬧,更可以在大街上看遊行。

    "魔魔"門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經百戰殺人無數的好手。

    江湖中待價而沽的刺客殺手中,能在重重警衛中殺人於瞬間的也不知有多少。

    這些人明天都可能會趕到這裡來,混入人群裡,等待刺殺皇甫擎天的機會。

    在大典進行的過程中,這種機會當然不少。

    但是載思相信大典還是會順利完成,皇甫擎天還是不會受到毫髮之傷。

    因為他已經把每一種可能會發生的情況都計算過,每一個有可能會刺殺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嚴密監視下。

    為了防備鍾毀滅的報復,他已經出動了"南王府"內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級好手,更調動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對付三十條大漢的好手。

    載思把他們分成了九組,每一組都絕對可以獨當一面,每一組都安排在絕對有利的地點。

    可是其中經過特別挑選的二組,卻只不過為了要去對付兩個人。

    "兩個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經問過載思:"為什麼要用二組人對付兩個人?"載思只說出這兩個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這個問題。

    "因為這兩個人一個是任飄伶,還有一個是胖妞。"這時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飯。

    今天他的早飯是一大塊至少有兩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個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塗滿了口味極重的醬汁和香料,烤得極嫩。

    這是南郡王最喜愛的食物之一,可是聽到載思說出的兩個名字後,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彎刀,用一雙如霧般的眼睛盯著載思。

    "胖妞?"

    "是的。"

    "你以前見過這個人?"

    "我沒有。"載思淡淡的說:"我相信江湖中見過她的人沒有幾個。"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數的人都知道,卻很少有人見過她,每個人更希望自己一輩子都不要見到這個人。

    胖妞當然是個女人,更是昔年鍾毀滅的愛將,是"魔魔"裡刑堂的堂主,也是鍾毀滅手下最危險的人。

    昔年鍾毀滅一向很少讓她離開自己的身邊。

    當鍾毀滅被捉時,每個人都預料她一定會大舉劫牢,就算沒有,也會闖人王府刺殺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卻沒有這麼做,鍾毀滅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蹤了。

    有人猜測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來。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敗鍾毀滅,就一定能殺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鍾毀滅,他的手下也一定不會放過,所以鍾毀滅被抓,胖妞就一定會躲起來。

    載思卻不這麼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來,她如果是這種人,江湖中也就不會有那麼多人畏懼她。

    她失蹤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飄伶也來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著磁盤裡的小牛腰肉,輕輕的嘆了口氣。

    "這個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開的殺手。"皇甫擎天說:"只要價錢對,我想大概沒有他不敢殺的人。""任飄伶比胖妞更危險。"載思說:"他沒有家,沒有固定的住處,也沒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誰也找不到他。"載思接著又說:"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認為自己需要這個人,那麼他就會忽然在這個人面前出現了。""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別人的珠寶黃金和數目極大的鉅額銀票。"皇甫擎天笑著說:"別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遠不離手的劍。"一把窄而長的劍。

    他用劍刺人一個人的咽喉時,就好像深閨裡的少婦在刺繡般輕鬆純熟。

    三

    刀環上鑲滿碧玉的彎刀,就擺在盛物的木盤裡,刀鋒上還留有濃濃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塊柔軟的絲巾擦了擦手,然後才問載思:"你沒有見過這兩個人,怎麼知道他們來了?""我知道。"載思淡淡的說:"因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這算是什麼回答?

    這種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誰也不會覺得滿意的。

    皇甫擎天卻已經很滿意了。

    因為這是載思說出來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斷力,正如他相信木盤裡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樣。

    但是他的眼睛裡卻忽然露出種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說出一句很奇怪的話"錯了。"皇甫擎天說:"鍾毀滅錯了。"

    "為什麼?"

    "現在胖妞是不是已經來到了濟南城?"

    "是的。"

    "她還能不能活著回去?"

    "不能。"

    "讓一個自己這麼有用的人去送死,這種事我會不會做?"皇甫擎天問載思。"你會不會做?""不會。"

    "任飄伶是不是也到了這裡?"

    "是的。"

    "任飄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騙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會知道胖妞也來到了這裡?"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會找鍾毀滅算帳?"

    "他會先殺了胖妞,然後再找鍾毀滅算帳。"

    "鍾毀滅明知道任飄伶的這種脾氣,為什麼還要這麼做?他是不是有病?""沒有。"載思面無表情的看著皇甫。"鍾毀滅沒有錯。""哦?"

    "他要他們到這裡來,並不是要她來送死,也不是要任飄伶來殺胖姐。""他要他們來幹什麼?"

    "來做幌子。"載思說:"胖姐和任飄伶都只不過是個幌子而己。""為什麼?"

    "因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並不是他們,而是另外一個人。"載思說:"如果我們單隻防備他們,第三個人出手時就容易了。""第三個人?這個人是誰?"

    "是個年輕人,是個穿一身純白絲緞長袍,帶著一口純白鑲玉的劍,住在濟南城最貴最豪華的醉柳閣裡,每頓都吃比你還好的飯菜。"載思說:"他已經來了三天,每天都沒有踏出醉柳閣一步,可是卻已交了濟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哦?他這麼有名,每個人都急著結交他?"

    "不是結交他,而是爭得去讓他請客!"載思說:"他才來三天,卻己請了一百一十三桌。"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這個人還這麼好客?"皇甫問載思。"他從哪裡來的?""我不知道。"

    "他叫什麼名字?"

    "他在醉柳閣裡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載思說。

    "他說話是什麼口音?"

    "我沒有聽過他說話,可是我問過醉柳閣的小二。""他怎麼說?"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過很多地方,會說七八個省份的話,可是他也聽不出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裡的人。""為什麼?"

    "因為這位白先生也會說七八個省份的話,每一種都說得比他好。""他學的是什麼劍法?劍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從一個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樣是絲緞,也有很多種,每個地方染織的方法都不一樣,棉紗的產地也不一樣。

    鑑別這一類的事,載思是專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過他的衣服。"皇甫問:"你看出了什麼?""我什麼都看不出,我從來沒有看過那種絲緞,甚至連他縫衣服用的那種線我都從來沒有見過。"載思說:"我相信那種絲緞是從一個很遙遠很遙遠的地方來的。"他說:"那個地方你我大概都沒有去過。""連我們都沒有去過的地方。"皇甫苦笑。"去過的人大概也不會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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