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是我2008年寫的,説是處女作也並不為過,當初文筆特別幼稚,還蘇瑪麗地用了第一人稱,修訂的時候費了好大一番功夫。
可是排除文筆這個因素,這本書卻是我覺得寫得最有靈氣的一本書了,因為一個作者的閲歷是有限的,老道的寫手能自己編織最精彩的故事,而初級的寫手會將自己長期的生活沉澱全糅在文裏,所以越是早期的書越是有很多故事是在作者自己身上發生的。
這是我的第一本書,是我20歲的時候,將自己小半生最有意思的事全部糅進去寫的故事。
有很多梗都是真的:青梅竹馬的男孩,互相拔對方媽媽的氣門芯、幾個死黨、高中老師逼分手在走廊站了一個月、求職面試等等很多故事都是真的。
所以一開始我並不想修訂這本書再版的。這裏面透露了我太多隱私,如果被熟人看見會很容易在這裏面找到我的影子。想到這些我就很不好意思,恨不得把這本書毀屍滅跡掉。
更怕的是被那個男孩看見,那個顧墨涬的原型,他看見了一定會笑話我的,肯定會壞心眼地説我暗戀他。好吧,我承認,我是暗戀他。
但是我知道,他也暗戀我。
如果説這個世界上最傻的感覺是暗戀的話,那更傻的就是互相暗戀了吧。我們兩個挺傻的,一直到最後都沒有點破。
很多讀者可能已經發現了吧,我喜歡寫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故事。是的,小説裏的青梅竹馬總是那麼温温暖暖、甜甜蜜蜜地在一起。而現實裏的青梅竹馬,卻基本都很悲劇。
我們真的太熟了,熟到沒辦法做情侶。
在故事裏我不會寫女主連男主家晾在陽台上的衣服都經常看見。她可以迅速分辨出哪一條是男主的內褲。男主也是,總是能準確知道女主什麼時候來大姨媽,然後乘機拿走她的早餐奶,説她今天不能喝冷的。
我經常借他的錢不還,他經常拿我的漫畫書抵債;他經常搶我的零食吃,我經常抄他的數學作業;他媽經常和我媽靠狀,我也經常害他被打。
就這樣打打鬧鬧、又愛又恨地一起長大。一直到上大學了,不在一個學校了,分開一個學期後,再次見到居然會忽然有種“哇,只是半個學期沒見,怎麼一下子長這麼高、這麼帥了”的感覺。
然後一起玩了一個暑假,又覺得這傢伙一點也沒變,還是原來那個傻樣。
不管他在外人眼裏多優秀,在我心裏只是一個會穿着內褲來我家借漫畫的傻小子而已。
而我不管在外人眼裏是多大一個才女,在他眼裏也只是個經常搶他零花錢、愛佔他便宜的摳門鬼而已。
好吧,這個故事寫的真的不是他,只是我們的青春而已。
唉,人窮的時候,什麼書都拿出來賣啊!明明最不喜歡大家看到的就是這本書啊。千萬別讓故事裏那些原型們買到才好,不過就算買到也沒關係,她們從來只會看我新書的封面,然後吐糟作者簡介上我的照片而已,我的故事還是很安全的!
這是一個非常真誠的故事,寫了很多有趣的事,希望大家喜歡!
籽月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