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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小姐的決定

“百里聞名是個什麼樣的人?”

“他是江湖上最近五百年來最出名,也是最神秘的人。”

“既然如此出名,怎麼會神秘?”

“他二十歲成名,三十歲創建百里城,四十歲時將其發展成為江湖上最強大的組織,武林中只要有耳朵的人都聽説過他的名字,但親眼見過他的人,加起來也不超過十個。據説此人個頭不高,喜穿灰衣,善使劍。”

“但是這樣的人,江湖上多得數都數不過來。”

“不錯。”

“那麼,百里城是個什麼樣的地方?”

“水上有城,名曰百里,只聞其名,不見其蹤。”

“什麼意思?”

“除了百里城的人,誰也不知道這句話的意思。”

“你也不知道?”

“我不是百里城的人。”

風纖素的確不是百里城的人,她是宮家的人。

我爹爹在宮家大門外收留她那年,她才剛滿五歲。但在那時,她腦中已裝滿了各種各樣的江湖逸事。

這説明了兩件事:第一,有個人曾把這些事説給風纖素聽;第二,她的記性非常好。

我的記性也不錯。

上面那段對話發生在兩三年前,可是百里晨風一提起“城主”一詞,它馬上一字不落地跳入我腦中。

然後,我就很想問百里晨風一個問題:你們的城主死了,關我何事?

我根本就不認識他!

這世上每一瞬都有人死掉,如果人人都要用閼伽瓶來超度,恐怕那瓶子早就磨得連渣都沒了。

更何況,宮家一連十年的請帖,都只能送到百里城的洛陽分舵上,連他家城門往哪兒開都不知道。蔑視至此,聽見這老頭的死訊,我沒有大放鞭炮已算很有風度。

而就在此時,風纖素忽然開口道:“百里先生,鎏金三鈷杵紋銀閼伽瓶乃宮家傳世之寶,從未外借。但貴城主身份極其特殊,或許大小姐會為此破例,讓她考慮一番再做決定,如何?”

我皺了皺眉,淡淡掃了風纖素一眼,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是驚異。

——她不是喜歡擅自做主的人,這次是怎麼了?

也罷,百里晨風到底是客,我要拒絕他,的確應該等沒外人在場的時候。

打定主意,我便請賓客們先行休息,養足精神好參加明後兩天的歌舞盛宴,然後含笑看着他們紛紛退場。

眾人顯得很失望,然而沒有人愚蠢到和百里城去爭。不過無所謂,反正我的目的已經達到,我只是借他們嘴,回去宣傳宮家奇珍依舊妙絕天下,而我,勢將掌領宮家再上高峯,如此而已。至於做不做得成這筆買賣,與誰做這筆買賣,我並不關心。

我款款走出展廳的門,走在前面的兩人是蕭左和百里晨風,那個混蛋突然轉頭盯了我一眼,我立刻高昂起頭,擺出一副對我來説最高貴、對他而言卻最蔑視的姿態,誰知那混蛋突然湊到百里晨風的耳邊,不知説了句什麼話,兩人竟一起笑起來。

一股涼氣從腳心竄上我的腦門,我敢肯定他在説我,並且絕對不會是什麼好話!如果有人能告訴我那個混蛋剛才説了什麼,除了以身相許之外,我簡直什麼都願意答應。

正在火頭上,身後突然傳來風纖素的聲音:“大小姐。”

我轉過頭,她的表情很嚴肅,“我們得談談。”

我知道她想談什麼,所以決定不給她這個機會,“寶瓶絕不借!”

就衝百里晨風和那個王八蛋交好,我也不會借。

——經過剛才那件事,蕭左在我心中已從混蛋升級成王八蛋。

我從沒試過對一個人那麼那麼的反感,這麼説吧:我簡直一看見他就想吐,而且不惜任何代價,希望能正好吐在他頭上!

風纖素顯然不知我和蕭左的仇已經這麼深,否則她就會明白勸説我的難度有多大。然而她不明白,我只好聽她嘮嘮叨叨地説個沒完。

當然,我忍她還有個重要原因:她之為人素來冷漠自持,卻對此事好像很有興趣,居然破天荒地為人求起情來,我想知道這是為什麼。

然而,當風纖素説到“不出三日,江湖中便會人人得知連百里城都向宮家借寶,屆時宮家的名望定能更上層樓”時,我早聽得不耐煩的心突然定了定。

當她説到“讓百里城欠下人情的機會可不是經常有的,大小姐初掌大事,日後保不齊有用到他們的地方”時,我已經豎起耳朵很仔細地去聽了。

當她説到“如果大小姐願將寶物出借,必定傳為江湖美談”時,我的腦中鬼使神差似地蹦出“翡翠借寶,世人稱好”這句話來。

然後,我就打斷了她,語氣平淡地説:“行了,讓我考慮一番再做決定。”

第二天,我同意出借祖傳無價寶“鎏金三鈷杵紋銀閼伽瓶”。但是,為了安全起見,百里晨風必須和我及由風總管率領的五十鐵騎一起上路,護送寶瓶直至百里城。

宣佈的時候,全體賓客都在場,我確信這個消息很快就會傳遍江湖。

百里晨風雖意外於我將同行,但考慮到寶瓶的價值,終無二話。

倒是風纖素的反應出乎我意料,她居然一點驚訝的樣子都沒有,似乎不但早料到我會出借,也早知道我會提出護送的要求。

見她目光閃動的模樣,我忽然覺得就算我不提這個要求,她也會提的。

等賓客散去,花廳裏只有我、風纖素及那個陰魂不散的蕭左時,百里晨風起身向我致謝,“多謝宮大小姐慷慨借寶,百里城上下莫齒難忘。將來如若有用到百里城的地方,還請大小姐儘管開口,我等赴湯蹈火,也再所不辭。”

他的表情很嚴肅,行的禮也很隆重,我便也站起身,想説點客氣話。誰知道,剛説了句“閣下何需如此多禮”,就被蕭左打斷。

“一本三利的事兒,只有傻瓜才不幹!我看宮大小姐在展會上的巧思妙意,倒也不是個傻瓜。晨風,你確實多禮啦。”

雖然我又被他氣得直跳腳,但在心裏卻對他敏鋭的思維驚訝不已:提升家族名望,得到百里城的許諾,為自己立威,的確是一本三利的事。

蕭左只説錯了一點,這種事,恐怕連傻瓜都願意去做的。

雖然驚訝,我還是冷冷地説道:“本小姐還有要事同百里先生商議,無關人等,請出去。”

蕭左前後左右地張望着,屁股卻牢牢粘在椅子上,絲毫沒有離開的意思。

天下怎麼會有這樣無眼力見兒的人?我咬牙道:“你!我是叫你出去!”

“我?”他無辜地看着我,“我不是無關人等。”

我冷笑道:“你和此事有什麼相干?”

“我倒不想有相干呢!”他苦着臉道:“但我已答應晨風,做你那隻寶貝瓶子的保鏢,直到安全抵達百里城。”

我吃驚得連聲音都變了,“你説什麼?他請你做保鏢?他居然請你做保鏢?”

“是呀!”他好像比我還驚訝,叫得比我還大聲,“難道你居然不知道?”

我撩了撩頭髮,發了半天呆,突然轉向百里晨風,道:“百里先生,我堅決反對讓此人同行!事實上,我確信由他做保鏢的話,閼伽瓶將再無安全可言!”

還沒等百里晨風回答,蕭左已長身而起,對着我恭恭敬敬地鞠了躬,道:“宮大小姐,謝謝!真是謝謝你!”

我又開始發呆。

他道:“此去百里城,迢迢千里,一路要經過六七個土匪老窩、七八個山賊地盤、八九個響馬據點,雖然我對路況還算清楚,和部分黑道上的朋友也算有點交情,但你們帶着那麼多珍寶,我實在很懷疑在錢財誘惑下朋友交情能有多牢靠。本來我這個人生來就怕麻煩,特別是這麼大的麻煩,我通常躲都來不及。但最近我鬧窮,晨風答應事成後給我一大筆錢,又求了我大半日,我才勉強答應了為一隻瓶子做保鏢這麼傻的事。沒想到你救了我!你救了我的命!謝謝謝謝!”

他囉囉嗦嗦地説了這麼一大堆話,越説越激動,到最後簡直感動得連眼淚都快流了出來。

我則越聽心越沉,到最後連心跳都幾乎停頓了,忍不住問了句:“百里城究竟在何處?”

“在蜀中。”回答我的人是百里晨風。

“什麼?那麼遠!”我大吃一驚,看着他道,“你説你家城主三天前去世,但你兩日後就到了洛陽,怎麼解釋?”

“這個是因為我家城主自知大限將到,所以半個月前便命我動身來洛陽。”百里晨風道,“此行有千里之遙,辛苦宮大小姐之處,還請多多擔待。”

“這倒無妨。問題是……”宮翡翠瞟了眼蕭左,咬牙道,“真的需要他來帶隊?”

簡晨風點頭道:“蕭兄熟知八方地形,若論安排行程路線,恐怕再難找出比他更權威的。”

就是説,此行無論如何也要由這王八蛋領隊?我在心中罵了一聲,忍不住又拿眼睛去瞄蕭左。

而他,大約是説話太多,抓過茶几上的茶杯一氣牛飲,又瞪着眼把手上的空杯瞅了半天,喃喃道:“玉的?”突然對我説,“這杯子,我能否拿走?也算來過宮家,留個紀念吧。”

看他那副財迷的德行,我信他只是想留紀念才怪。

——他居然寧肯向我乞討一隻茶杯也不願掙百里晨風的那“一大筆錢”?

我狠狠地盯着他,良久良久,才深吸一口氣,道:“好吧,一起去就一起去!”

百里晨風一直緊蹦的身體驟然鬆懈,連風纖素都彷彿安下心來。

蕭左的神態還是那樣懶洋洋的,慢吞吞道:“一起去也行,但得約法三章。”

“好。”我隨口應了句,旋即就回過神來,叫道,“約什麼法?”

蕭左道:“第一,這一路上最好安分守己些,千萬別沒事惹事。我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很會惹麻煩,但要為大局着想,安全抵達百里城是最重要的。”

我仔細地瞧着他,好像想從他臉上找出朵花來,突然展顏笑道:“你説的真是對極了!我這輩子都沒聽過這麼有道理的話!”

蕭左又道:“第二,我們各走各的,自己的事自己解決,最好不要麻煩對方。”

我的笑意加深,道:“這樣當然是再好也不過。”

“第三,不許打退堂鼓,既然上了路,一定要把東西送到地頭。”他要死不活地瞟着我,道:“我一直疑心有人會在半途上帶着寶瓶開溜,所以怕得要命!”

我已笑得燦若春花,不能説話,只能點頭。

風纖素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大概是怕我會被氣死。

她五歲的時候就認識我,當然知道我笑得有多燦爛就説明那時我有多生氣。

蕭左那個王八蛋居然把原本該我説的話全都搶先説光了!簡直豈有此理!

“大小姐笑得這麼開心,想必是覺得我説得很有道理,那我們就這樣定了?”

“為什麼不呢?”我立刻擠出一個更大的笑容,斯斯文文地説,“蕭公子竟如此識大體,我實在覺得很開心,簡直是開心得要命!”

要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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