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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一章、相馬醉酒!

    第七百零一章、相馬醉酒!

    呼嚕呼嚕——

    身後只有燕相馬很不文雅的大口喝麪湯的聲音。

    李牧羊也不着急,嘴裏嚼着切成薄片沾了紅油和辣子的牛肉片,手裏端着一杯温好的桂花釀。

    孤城寒夜、狹窄巷子、餛飩小攤、舊友相逢。

    燕相馬説的對,今天確實適合喝酒。

    “滋——”

    心裏這麼想着的時候,李牧羊就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温暖的液體入喉,李牧羊的身體就有種曖融融的愜意感覺。多日來風塵僕僕的奔波趕路,無處不在的危險和殺機,以及對所有人都心存三分防備七分警戒的壓力,在這一瞬間一下子轟然瓦解,消失不見。

    李牧羊覺得自己的身體輕了一些。

    身體輕了一些的時候,他的脊背也就挺得直了一些,那桂花釀的味道也就更加誘人了一些。

    李牧羊情不自禁的將那一杯酒一口飲盡,心想,這真是自己喝過最好喝的桂花釀了。

    春嫂端着一盤切好的薄牛肉和一壺温好的桂花釀走了過來,看到燕相馬面前的空碗,笑着説道:“看來今日燕長史確實是餓極了。以前可從來沒有吃過這麼快。”

    “春嫂,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餓只是表相,主要還是因為今天晚上的心情好,心情好的時候,吃東西就快一些。”燕相馬笑呵呵的説道。

    等到春嫂將肉和酒擺在桌子上,燕相馬擺了擺手,説道:“春嫂,你去招呼其它客人吧。我清靜一會兒。自斟自飲,才別有風味。”

    “好的。那燕長史你慢用。”春嫂帶着恭敬又不失熱情的笑意離開了。

    燕相馬給自己倒了一杯酒,對着眼前的涼風舉杯,説道:“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我敬你一杯。”

    李牧羊又為自己的杯子倒滿酒,然後背靠背而坐的兩個年輕人各自舉杯,將杯子裏的桂花釀一飲而盡。

    “神宮一別,我便開始等待在天都相見之日。沒想到這麼快。”燕相馬又為自己倒了一杯酒,輕聲説道。“我盼着你來,又怕你來。”

    “你知道我會來?”

    “所有人都知道你會來。”燕相馬説道。“陸氏倒塌,就像是砍莊稼一樣的給割了個精光。陸氏心裏能夠忍得下這口氣?你又能夠忍得下這口氣?倘若是以往的話,崔宋兩家聯手打擊陸家,陸行空一死,陸清明重傷,陸家也就羣龍無首,不堪一擊。偏偏他們沒算準的是陸氏多了一個你,你又是陸行空的親孫子,陸清明的親兒子,陸氏的血脈傳承者——僅僅是這樣,也就罷了。誰家沒有幾個後人,殺了便是。你的身體裏面偏偏又住了那麼一頭龍。這樣一來,局勢就不在各方的可控範圍之下了。”

    “確實。倘若沒有我這個攪局者的話,他們的計劃早就成功了。以雷霆手段摧毀陸氏,重傷或者殺死我爺爺陸行空,風城那邊也早就被策反成為他們的的饢中之物。他們着實打的是一手如意算盤。倘若沒有我的話,他們現在可高枕無憂,盡情的收割權勢以及最耀眼的榮光。因為我這個異類的存在,終究讓他們心裏還有一根刺卡在那兒。吞不下去,吐不出來,難受之極。”

    “何止是一根刺?你也太小覷自己了。”燕相馬嘴角浮現一抹淺笑,説道:“那分明是一把刀。插在他們胸口的一把刀。”

    “我倒是不敢如此高估自己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

    “你連我也想矇蔽?孔雀王朝突然間提出召開九國照會,並且將會在聚會之時展示萬靈玉璽,難道和你一點兒關係也沒有?萬靈玉璽總不會是自己從你這兒飛到孔雀王朝的吧?又恰好飛到了你未來岳父的手裏?你打得是什麼注意,我們還不清楚?你可不要小看天下英雄。”

    “——”

    “神宮之時,你和孔雀王朝那位小公主眉來眼去的,你以為我們看不出來?柔情蜜意,看向彼此的眼神都快能滴出水來了。哈哈哈——李牧羊,我還真是不得不佩服你,你出身沒我好,長得沒有我好看,為何全世界的女孩子都喜歡你?不公平。真是大大的不公平。”

    “我也真是不得不欽佩你——”

    “你欽佩我什麼?”

    “這麼不要臉的話你也能説得出來。”

    “噗——”

    燕相馬剛剛喝到嘴裏的一口桂花釀又噴了出來,嗆得他連連咳喇,眼淚珠子都出來了。

    春嫂發現燕相馬的異常,趕緊跑過來幫他拍背,説道:“燕長史慢一點喝,家裏的桂花釀多的是,喜歡的話,回去的時候帶上幾壇好了。是不是被酒給嗆着了?”

    “沒事沒事。我就是喝得有點兒急。”燕相馬揮手示意春嫂去忙,等到春嫂離開之後,燕相馬很是不忿的説道:“你一定忘記你以前長什麼模樣了。也不知道你吃了什麼靈丹妙藥,最近一年來倒是越來越英俊了——還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辛苦你了。”李牧羊嘴角帶着笑意,輕聲説道。

    燕相馬臉上的笑容也消失了,端着酒杯仔細的把玩着,説道:“辛苦什麼?”

    “我能夠想象你此時的處境。”李牧羊輕輕嘆息。“你剛才來的時候,春嫂還説你比往日來的要更早一些,那就證明你以前比今天還要來的更晚。就算你燕相馬再落魄,但是以燕家今時今日的地位,監察司裏又有誰敢每夜讓你值守到這個時辰?你之所以一直堅持到現在,也是不願意回去面對那讓讓你感覺到難堪和壓力的眼神吧?”

    燕相馬撇了撇嘴,説道:“神宮的事情你知道。我都差點兒和我們家的老頭子脱離父子關係。這些日子——他處處看我不順眼,肯定也後悔生了我這麼一個兒子。連母親都埋怨了幾句我的不是。”

    “是我連累了你。”李牧羊的心情有些沉重。

    “説這種話做什麼?倘若我不願意的話,你還能把刀架在我脖子上讓我站到你那一邊?”燕相馬笑呵呵的説道:“各人的選擇不同而已。或許,歷史證明我的選擇才是正確的呢?”

    “言之有理。”李牧羊笑着説道。

    “來來來。喝酒,好久沒有喝酒了。今日咱們就一醉方休——”

    燕相馬端起酒杯,再一次一飲而盡。

    李牧羊也跟着喝了一杯。

    “那件事情是不是很難?”李牧羊出聲問道。

    “是。”燕相馬毫不猶豫的説道:“我知道你想進宮做什麼。擒賊先擒王,你想先把上面那位給踢下來,你想先從那個被架空了的皇帝開刀——可是,架空了的皇帝也是皇帝。宮中守衞森嚴,高手無數。你又如何能夠進去?進去了你又如何出來?”

    “所以我來找你幫忙。”

    “——”

    “沉默就代表你答應了?”

    “喝酒。喝倒我我就答應你。”燕相馬眉頭微挑,惡聲説道。

    “喝酒。”李牧羊也跟着提起酒杯。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從孫子促,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愛居愛處,愛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來,喝酒,喝酒——”

    燕相馬醉了。

    燕相馬醉得很厲害。

    一個人喝酒,一個人大醉。一個人背誦《詩經》裏面的《擊鼓》,一個人對着這平淡無夜的黑夜和從南至北的涼風邀酒。

    燕相馬也很想銘酊大醉一次。

    李牧羊早就消失不見了,燕相馬一個人趴倒在那油膩膩的小桌子上面睡着了。

    春嫂一臉愁容,對着身邊當家的不停的説這可如何是好這可如何是好就幾壺桂花釀怎麼就醉了——

    李牧羊推門而入的時候,脖頸上面一股冰涼感襲來。

    “是我。”李牧羊輕聲説道。

    嗖!

    脖子上的匕首消失不見。

    已經恢復成自己本來面目的紅袖站在門口,冷哼説道:“我還以為是哪一個敢夜闖本小姐閨房的毛賊呢。”

    “我這可不是夜闖,而是受邀——”想起接下來的話語不妥,李牧羊立即轉移話題,問道:“怎麼還沒有休息?”

    “你連招呼都不打一聲就跑出去了,我哪裏能夠睡得着?”紅袖沒好氣的説道:“李公子,你到了天都之後,我就得對你的安全負責。所以,拜託你下次出門和時候和人説一聲好不好?你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你讓我很擔心好不好?出去尋也不是,不尋也不是——”

    李牧羊連連道歉,説道:“是我的錯。我只是要去見一位朋友,也沒有把握一定能夠見得着。所以就沒有和你打招呼,想着説不定很快就回來了。”

    紅袖嗅了嗅鼻子,説道:“結果不僅僅見着了,而且還一起喝了酒?”

    “是的。”李牧羊笑。“盛情難卻。”

    “這種處境下,還能夠讓你不惜暴露身份前去相見的,那一定是特別要好的朋友吧?”

    李牧羊點了點頭,説道:“是的。是我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

    “真是羨慕。”紅袖打了個呵欠。“快睡吧,明天一大早還得起牀看店呢。對了,為了不引人矚目,從明天開始,不,是從現在開始,你就是我們綢緞店裏的小夥計,是我一個遠房舅舅家的小表弟,我是你的表姐——我已經和莫老闆説過這事了,他是陸氏老人,而且整個天都的情報系統都由他在負責。他明白怎麼樣配合我們。還有,你臉上的這張面具就不要再用了,我重新給你做了一幅——還有衣服也做好了。你明天就把身上的衣服也換掉吧。哪有綢緞店小廝穿得衣服比老闆還要華麗名貴的?”

    “明白了。”李牧羊心想,這次過來還沒有和那個莫老闆見面呢。既然是陸氏的老人,必然是深得爺爺信任的。説不定他在天都有不少路子可以用上。

    紅袖看起來是困極了,轉身便朝着大牀倒了過去。

    李牧羊打量房間四周,地上已經鋪好了褥子,又有一牀用料極好的蠶絲被給他禦寒。以李牧羊現在的修為境界,就是三個月不食不睡也不會有事。

    但是,為了能夠保持最好的精神狀態,他還是坐在褥子上閉眼打坐。

    “李牧羊——”

    “嗯?”

    “我睡不着。”

    “——”

    “屋子裏突然間多了一個男人,感覺有點兒怪怪的。”

    “那我出去?”

    “三更半夜的,你要去哪兒?再説,你跑出去了,不是更讓人起疑心嗎?”

    “——”

    “不過,你也不是一個純粹的男人。”紅袖聲音輕柔,猶如人在夢境之中。“你還是一頭龍——”

    “——”——

    銅鏡裏面的自己是一張完全陌生的面孔,比之前的那張臉還要更加陌生一些。

    李牧羊前往天都的時候,就是為了避免被人認出真實身份,所以才特意讓風城的化妝高手給他的面容做了一些改變。

    但是,身材氣質什麼的卻仍然獨屬李牧羊一人。倘若是有心人看到的話,還是能夠識破他的真實身份。這也是李牧羊一路低調前行,不願與人接觸的原因。

    但是,紅袖的面具則不一樣了。它是真正的人#皮面#具,就像是從誰的臉上剝下來這麼一層,然後無縫對接的粘在他的臉上一般。讓人的五官長相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三角眼、吊梢眉、薄嘴唇,臉色臘黃。任誰看到這幅面孔,也沒辦法和那個風姿卓越豔壓神州的美少年李牧羊聯繫在一起。

    “怎麼?不滿意?”紅袖站在李牧羊的身後,看着他愁眉苦臉的模樣,出聲問道。

    “很滿意。”李牧羊笑着説道:“這樣別人怕是就看不出來了吧?”

    “嗯。還有聲音。”紅袖從衣袖裏摸出一顆紅色的小球,然後塞到李牧羊的嘴裏,説道:“這是魔音球,會在你之前的聲音基礎上加沉一些,也會嘶啞一些——就像是把你的喉嚨給撕裂開一道口子,漏氣漏氣的。你説話試試。”

    “我是李牧羊——”李牧羊張嘴説話,果然發現自己的聲音大是改變。就是最親近的人聽到這聲音也絕對不可能猜到此人是自己。

    “完美。”紅袖笑着説道。“等到你收拾妥當,我帶你去見莫老闆。也就是你的表姐夫。”

    “走吧。表姐夫是長輩,理應先去拜訪。”李牧羊起身説道。

    他在起牀的時候已經換上了紅袖為他準備的青布長衫,標準的綢緞店小廝的打扮。

    至於身上的那身彩雲衣,李牧羊仍然捨得不得脱掉。

    彩雲衣實在太過神奇,根據人的情緒來改變衣服的顏色這種雞肋功能就不提了,危險時刻能化作盾牌來保護自己的身體,這是多少武者求之而不得的玄衣神甲啊?

    李牧羊和彩雲衣一幅溝通,其實就是李牧羊不停的使用自己的潛意識讓彩雲衣進行變化——

    彩雲衣果然能夠聽懂主人的心事,竟然在李牧羊蹩腳的溝通之下,變成了裏面的白色打底衣。這讓李牧羊欣喜若狂。

    莫老闆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模樣長得很富態,大腹便便,看起來就像是一個身家百萬貫的富家員外。身穿花哨的綢緞錦袍,戴着一頂四四方方的員外帽。和李牧羊所見過的那些富家翁沒有任何區別。

    李牧羊心想,當真是人不可貌相,誰能夠想到,這樣的一個人物,竟然是爺爺安插在天都城的核心棋子?

    紅袖又恢復了她昨天見過的醜婦人妝扮,她大搖大擺的帶着李牧羊走進綢緞鋪的時候,莫老闆正昂首挺胸的訓斥店裏的其它兩名小夥計。

    “灰,摸摸你頭頂有沒有灰——我説過多少次了,不能只盯着眼睛看到的地方,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更有可能落灰——”

    “看看這櫃子上面是什麼?信不信我讓你們用舌頭把這裏給舔乾淨?”

    “把昨兒個新到的蘇州貨都給我擺到最顯眼的位置,你壓在下面客人怎麼能看得到?對,掛起來,掛在門口——”——

    “老爺,一大早的就聽到你在發火,可別氣壞了身體——”紅袖一臉關心的看着莫老闆説道。眨巴着自己巨大的單眼皮,鼻子下面的那顆黑痣就像是一隻蒼蠅似的振翅欲飛。

    “夫人,你有所不知啊。這些夥計都是屬豬的,喊一聲才動一下,不喊他們就趴在地上不挪窩——”莫老闆無比溺愛的看着自己的老婆,説道:“你怎麼那麼早就起牀了?以後不到響午,我不許你那麼早起牀。難道你不知道嗎?美人都是睡出來的。夫人睡得少了,就沒辦法保護這如花般的容顏了。你看看,都憔悴了。”

    “好,我聽老爺的。”紅袖一臉嬌羞的低下了頭。

    “——”

    眾小廝臉色鉅變,都有種想要當場嘔吐的感覺。他們紛紛轉移視線,手忙腳亂的幹起活來。比平時的動作要麻利迅速許多。

    李牧羊也是瞪大眼睛,呆滯當場。眼前的這一幕——實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吧?就算是演戲,也不用這麼浮誇啊?

    “你以為我願意啊。”紅袖悄悄的掐了一把李牧羊的胳膊,説道:“莫老闆以前就和自己的夫人是這般作派——我扮成她的老婆,就只能延續以前的傳統——”

    “原來如此。”李牧羊的嘴角噙着笑意,正要去和莫老闆打聲招呼,沒想到莫老闆的視線已經轉移到了李牧羊的臉上,一幅很是嫌棄的模樣,説道:“黃二狗,既然來了,就好好幹活,不許偷懶。不要仗着你姐是我最愛的夫人就在店裏作威作福,把自己當成了二當家的——我告訴你,倘若讓我知道你偷奸耍滑,做了什麼不軌的事情,立即讓你捲鋪蓋滾蛋。”

    “這就演上了?”

    李牧羊無奈,只得表現出一幅唯唯諾諾的模樣,點頭哈腰的説道:“是。是。我一定會好好幹活,不給我姐和姐夫丟臉。”

    “哼。你們好好帶帶他。”莫老闆高昂着腦袋,上前討好的對紅袖説道:“夫人,走,我們去隔壁的店心鋪吃點心去。”

    “走吧。”紅袖掃了一眼店鋪,説道:“那是我弟弟,你們照應着點。”

    “是是是。”兩名夥計和一名帳房都連連點頭稱是。

    等到莫老闆和紅袖去吃點心了,李牧羊主動對着店裏的三人介紹着説道:“我是——”

    “黃二狗嘛。剛才老闆説過。”

    “哈哈哈,你為什麼叫這個名字?你爹到底有多討厭你啊?”

    “你陳狗蛋的名字就好聽了?俺們農村就這習慣,賤名好養活——我叫高大富。你直接叫我大富就好了。”

    叫黃二狗的李牧羊連連點頭,和一個叫陳狗蛋和另外一個叫做高大富的兩個店夥計混得熟絡起來。

    帳房先生叫做莫理,是莫老闆的本家人。所以,看待其它幾個夥計都是高人一等的模樣。就算是李牧羊也大有來頭,是掌櫃夫人的遠房舅舅家的小表弟時也沒有對他高看一眼。只是簡單的説了自己的名字之後,就埋首在櫃枱之上的賬薄上面,好像那裏面有着無數秘密似的。

    李牧羊也不介意,很是虛心的詢問陳狗蛋和高大富有什麼事情是需要自己幫手的。陳狗蛋和高大富都連連搖頭,只説讓李牧羊先跟着熟悉一下就好了。幹活的事情不用着急。看起來倆人倒是極好相處。

    在市場未熱,客人未來以前,綢緞鋪裏其實是沒有什麼事情可做的。

    午飯就是在店裏吃的,綢緞鋪裏請了專門給長工做飯的廚娘。每個夥計一天管兩頓飯。

    午後,在李牧羊閒的都開始提着蒼蠅拍開始拍打蒼蠅的時候,一羣意想不到的人突然間就闖進入了他的眼簾,朝着他所在的綢緞鋪湧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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