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文學 > 網絡小説 > 《劍道獨尊》在線閲讀 > 悲劇,今天斷網了。

悲劇,今天斷網了。

    看了樓主的帖子,不由得精神為之一振,自覺七經八脈為之一暢,七竅倒也開了六竅半,自古英雄出少年,樓主年紀輕輕,就有經天緯地之才,定國安邦之智,古人云,卧龍鳳雛得一而安天下,而今,天佑我大中華,滄海桑田5000年,中華神州平地一聲雷,飛沙走石,朦朧中,只見頂天立地一金甲天神立於天地間,這人英雄手持雙斧,二目如電,一斧下去,混沌初開,二斧下去,女媧造人,三斧下去,小生傾倒.得此大英雄,實耐之幸也,民之福也,怎不叫人喜極而泣古人有少年樓主説為證,少年之樓主如紅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瀉汪洋;潛龍騰淵,鱗爪飛揚;乳虎嘯谷,百獸震惶;鷹隼試翼,風塵吸張;奇花初始,皇皇;干將發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蒼,地履其黃;縱有千古,橫有八荒;小生對樓主之仰慕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海枯石爛,天崩地裂,永不變心.看完樓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靜。

    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聲,大象無形。

    我現在終於明白我缺乏的是什麼了,正是樓主那種對真理的執着追求和樓主那種對理想的艱苦實踐所產生的厚重感。

    面對樓主的帖子,我震驚得幾乎不能動彈了,樓主那種裂紙欲出的大手筆,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地翻開樓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讚賞之情就激長數分,我總在想,是否有神靈活在它靈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餘音繞樑、三日不絕的感受。

    樓主,你寫得實在是太好了。

    我惟一能做的,就只有把這個帖子頂上去這件事了。

    樓主的帖子實在是寫得太好了。

    文筆流暢,修辭得體,深得魏晉諸朝遺風,更將唐風宋骨發揚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見樓主的這個帖子。

    實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看完樓主的這個帖子之後,我竟產生出一種無以名之的悲痛感——啊,這麼好的帖子,如果將來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該怎麼辦?那我該怎麼辦?直到我毫不猶豫地把樓主的這個帖子收藏了,我內心的那種激動才逐漸平靜下來。

    可是我立刻想到,這麼好的帖子,倘若別人看不到,那麼不是浪費樓主的心血嗎?經過痛苦的思想鬥爭,我終於下定決心,犧牲小我,奉獻大我。

    我要拿出這帖子奉獻給世人賞閲,我要把這個帖子一直往上頂,往上頂!頂到所有人都看到為止!在遇到你之前,我對人世間是否有真正的聖人是懷疑的;而現在,我終於相信了!我曾經忘情於兩漢的歌賦,我曾經驚訝於李杜的詩才,我曾經流連於宋元的詞曲。

    但現在,我才知道我有多麼淺薄!樓主,你的高尚情.太讓人感動了。

    在現在這樣一個物慾橫流的金錢社會里,竟然還能見到樓主這樣的性情中人,無疑是我這輩子最大的幸運。

    讓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偉大。

    樓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閃電,又好比撕開烏雲的陽光,一瞬間就讓我如飲甘露,讓我明白了永恆的真理在這個世界上是真實存在着的。

    只有樓主這樣具備廣闊胸懷和完整知識體系的人,才能作為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

    看了樓主的帖子,我陷入了嚴肅的思考中。

    我認為,如果不把樓主的帖子頂上去,就是對真理的一種背叛,就是對謬論的極大妥協。

    因此,我決定義無返顧地頂了!説得好啊!大師的話真如“大音希聲掃陰翳”,猶如“撥開雲霧見青天”,使我等網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來!晴天霹靂、醍醐灌頂或許不足以形容大師文章的萬一;巫山行雲、長江流水更難以比擬大師的文才!黃鐘大呂,振聾發聵!你燭照天下,明見萬里;雨露蒼生,澤被萬方!透過你深邃的文字,我彷彿看到了你鷹視狼顧、龍行虎步的偉岸英姿;彷彿看到了你手執如椽大筆、寫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態;彷彿看見了你按劍四顧、指點江山的英武氣概!逐字逐句地看完這個帖子以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震撼啊!為什麼會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網絡bbs多年,自以為再也不會有任何帖子能打動我,沒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絕倫的這樣一篇帖子!樓主,是你讓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這句話。

    謝謝儂!在看完這帖子以後,我沒有立即回覆,因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覆會玷污了這網上少有的帖子。

    但是我還是回覆了,因為覺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後面留下自己的網名,那我死也不會瞑目的!能夠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後面留下自己的網名是多麼驕傲的一件事啊!樓主,請原諒我的自私!我知道無論用多麼華麗的辭藻來形容樓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夠的,都是虛偽的,所以我只想説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願意一輩子看下去!這篇帖子構思新穎,題材獨具匠心,跌宕起伏,主線分明,引人入勝,平淡中顯示出不凡的文學功底,可謂是字字珠璣,句句經典,是我輩應當學習之典範。

    正所謂:“一馬奔騰,射鵰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樓主真不愧為無釐界新一代的開山怪!這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好貼啊!在這個處處都要銀幣的時代,不得不弄個牛b的數字來顯眼,於是我抄下了這段話,專門用來回帖
此页面为HK繁体版,其他版本: 中文简体 | TW 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