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妖孽人生第二百八十章滿載而歸
薔。(),如今台灣最女藝人。剛剛當選亞洲最美麗人第一名。為男性最希望約會的女藝人。
坐在蕭薔對面。林風無時無刻感受着蕭薔全身散發着驚人的性感魅力。令人幾乎窒息。不過其經紀人的一要價。卻讓風差點沒直接走人。
“林董。貴公司是||洲最知名的遊戲公司之一。蕭薔小姐也剛剛榮登亞洲最美麗的女藝人第一名。我想你們的合作是天作之合。絕對1+1>2”經紀人將林風的`司和蕭薔的合作吹的天花亂墜。
“蕭薔小姐可以接《勁舞團3年一百萬的代言費。但“魅影”mp3|-器的酬勞。我想。蕭小姐應該配的起這個價——”經紀人在紙上寫了個“1”。後面加了三0。
三年一千萬!
“人民幣還是新幣?”林風心頭一跳。不動聲色問。
“人民幣。蕭薔|姐值這個身價。”經紀人理所當然的説。
林風眉皺的更緊一千萬人民幣當於四千萬新台幣了。這就有點獅子大開口了去年蕭的身價在0人民幣〈一年)左右。現在居然漲了快一-|。雖然剛剛拿下亞洲最美麗的女藝人第一名的獎項但未免也太貴了。漲的太快了
的不悦神色自被蕭薔經紀人timmy看在眼裏。“林先生。我相信小姐一定物超所值。她的人氣無論是在港台還是大陸內的。都擁有巨大的人和粉絲羣。”timmy繼續鼓吹蕭的魅力。
林承001年的蕭薔正當紅。也確擁有巨大人氣。三年一千萬的酬勞。也不算太貴。不過林風已經習慣廉價簽約明日的天皇巨星。無論是此前簽約的twins還是周杰倫最多兩年他們的人氣就不會輸於蕭。往後更是遠超蕭薔。畢竟蕭今年已33女人過了30歲。就會慢慢衰老。尤其對於一個以美貌聞名的女明星來説。更是如此。
簽約twins周杰倫。三年一百萬。簽約蕭要三年一千萬。這筆賬林風怎麼算怎麼不劃。最終。林風和timmy不歡而散。不過雙方也沒有撕破臉意不成情意在嘛!
“timmy。是否要價太高了。“魅影”我也很喜歡。且據説在大陸香港韓國和日本銷量都很好如果能成為國際品牌。我代言費少點也沒關係對我的人氣還是很有幫助的!到時。其他廣告合同上我們可以要價再高一點。”蕭絕不是那種只有臉蛋和胸的女人。從她去年開始每年花費百萬巨資拍攝年曆送給記者和粉絲就可看出她的聰明。
“stephanie(蕭薔英文名)。要知道。女人的青春都是有限的。你已經不小了。雖然現正當紅。但明星這個行業未來怎麼樣誰也無法保證你現在正當紅。不多賺點錢麼行!”timmy卻勸慰説。
蕭薔皺了皺眉timmy話的確沒有説錯。明星的生週期都是有限的。尤其一個女明星。一旦紅顏老去。大多退隱。不是去當個小老闆。就是靠着積蓄過日子。運氣好的能嫁個好老公。但那畢竟是少數幸運兒。對於大多數明來説。不如年輕。趁走紅時。多賺點錢更實在。
“好了。stephanie。不要多了。現在台灣的區女藝人當中你是最紅的。林董如果想“魅”在台灣大。就一定會簽約你。何況。在亞洲。你的人氣已經很高。除非這個合同能讓你進入好萊塢。那樣。你免費代言都行。否則。你應該索取-理報酬。”timmy説。
timmy對於3年一百萬代言勁舞團》。那迫於無奈。香港那麼多天皇巨星都簽約了。台灣吳宗憲也簽約了。蕭薔如果要價高。會被人擊自恃過高。而如果簽約。更要不的。恐怕又會被媒體抨擊蕭薔現在不屬於台灣一流明星。既然非籤不。timmy自然希望能在“魅影”的廣告代言合同上找回一點損失。
對於timmy的進軍好萊之言。蕭聽了莞爾一笑。進軍好萊塢談何容易。連周潤發這樣級別的大哥人物。到了好萊塢。立刻變成二流甚至三流明星。也只有成龍和李連杰這樣有着“中國功夫”的打星才能勉強在好萊塢立足。她只不過是一亞洲女人。哪怕拿到亞洲最美麗:藝人第一名。對於好萊塢來説。也只是一個
亞洲演已。
拋開這份進軍好萊塢的旖念。蕭薔也不再想這事。反正她現在正當紅。也不差這一份廣告代言合同。還是聽timmy的。趁走紅。多賺點錢好防老。林風回到住處。也猶豫。台灣的市場雖然不如日本。但絕不會輸給韓國和香港。而在灣這個崇拜明星絕對嚴重的的區。一個受大家喜歡的明星。所帶來的應是驚人的。何況三年一千簽約蕭薔不算太貴。
林風尚在猶豫中時。智的電話讓林風打消了簽約的**。這次抵達台灣的“魅影”僅僅只有3萬部。由於的火爆大大超乎譚智預計。智現在只能先力保海外市場。日本和韓國是重點。然後是香港和大陸市場。台灣這個尚未開發的新興場則只能排在後。
既然只有3部。林風也不用在猶豫。就直接啓用周杰倫當廣告代言人好了。當然。剛剛成為“第二世界”旗下藝人的依晨就頂替了蕭的角色。雖然兩人一個剛剛開始位。一個還是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但憑藉“魅影”的魅力。區區3萬部是不愁銷量。何況為了3萬部“魅影”就請動蕭。這個性價比實在不高。
晚上。林風便給薔打了電話。非常抱歉的表示因為某些原因無法邀請蕭薔成為“魅影”的代言人。不林風還是和蕭薔達成《勁舞團》簽約合同。
如今這個《勁團代言合同。不僅明星覺的有點尷尬。林風也比較尷尬。台灣業界公認的天皇巨星如果林風不籤。肯定遭來非議。可在林風心目中。台灣也就那麼幾個值的自己簽約的明。雖然三年1萬不算貴。但林風也不簽約一些明顯“銷量”(對勁舞團》而言)不夠的明星……如果簽約。肯定“銷量”有限。
最後林風還是簽約大部分台灣業界公認的天皇巨星。吳宗憲伍任賢齊等人。當然。還有昔日的超級偶像林穎。現在雖然有點星光黯淡。但林風知道日後這個昔日的亞洲人氣小天王還是會再度回到大視線內。
至於現在最火f4。接到風電話後。也沒有過多擺譜。非常爽快的簽約。不4是三年每人100萬人民幣的代言費。對此。林風也沒有過多意見。畢竟四人現在非常火-的這個價格。何況。f4|對是《勁舞團》最暢銷的“明星”之一。
這“全明星陣容”簽約計劃如此順利。林風也深深記住劉德華的這個人情。還有香港簽約的十餘名天巨星的人情。沒有他們爽快的簽約。自己這次《勁舞團之全明星陣容》絕沒有現在這麼順利。
之後萬部“魅影”抵達台灣後。在周杰倫和林依晨的宣傳下。僅僅一天時間就被聞訊前來的商家和消費者搶購一空。
價格。“魅影”的-|格在其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當然。由於林風的“魅影”採取收費|載模式。對各大唱片公司來説。也能獲的實惠。故也在背後推波助瀾。這也是“魅影”在亞洲銷量火爆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至於下載mp3|費。林風也根據各個區經濟水不同。制定了不同價格。當然。其中也很大一部分是片公司所要求大陸用户1分錢下載一首mp3。港用户1港下載一首。台灣用户4台幣。韓國用户元下載一首。日本用30日元下載一。
無疑大陸玩家最為划算。日本用户最為昂貴。但這也是根據各個的方物價指數不同所調整價格。當然。介於大陸消費的實際消費能力。還有盜版的猖獗。唱片公司也只能選擇性“放棄”大陸市場。默認001元下載一首mp3極為不合理的價格。至於其他的方。自然不會像大陸這樣便宜。
韓國日本台灣香港消費者對於大陸消費者享受如此低廉下載價格。雖然略有怨言。不過相對於各的的經濟實力來説。這依然極為廉價的收費標準。加上唱片公司的聯-宣傳和壓制下。這股怨言也就不了了之。
台灣事了後。林風着林依晨回到上海。不過臨前。林依晨預先領取了一年的代言費了母親。這樣家中也就不再因為沒錢而四處奔波。林依晨也能放心離開台灣。跟着林風去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