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不大情願説起我家庭,不過有時候也免不住,比如現在,我就特別想説。我有個壞習慣,心情不好時喜歡跟人嘮叨些平時光閉口不説的事。有人説這是我內心不夠強有力的緣故。我想這很可能。我從來都懷疑我內心的力量。我想我要死的話,肯定先從內心死,因為我的身體很不錯,比內部起碼要多個一至兩倍的生命力。
我有個妻子。當然,這很正常,我明年35歲,這是個應該有妻子的年紀。我妻子是個好人,或者説過去是個好人。我們結婚有五年,沒有孩子。我和妻子生殖系統都沒有什麼毛病,沒有孩子不是説要不到,而是不想要。我妻子曾幾次想要,當然,那肯定是她心情好的時候。我呢,不管是心情好還是不好,從來沒想過要。為什麼要呢?讓孩子來給我跟她扯條感情的紐帶?嘿,這不缺德嘛,孩子還沒出世你就想利用他(她)了。如果為傳宗接代,也不能要,這都是愉快人和聰明人的事。我不聰明,也不愉快,生下個種估計也不會比我強多少,何必呢。讓世界少個痛苦的人,這是我不要孩子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從現實方面講,有個孩子,我可能會活得更難,現在不管怎樣,沒有後顧之憂,死了也就是眼睛一閉的事,實在過不下去,也就是麻煩一下,跑趟街道辦的事。
説真的,我和妻子關係不是很好,我現在有種很糟糕的感覺,就是不想,甚至害怕看到妻子,看到了心裏就煩,而且她可能比我還煩。心裏一煩,嘴上就沒好話了,這不,她一見我回家又來了。
“你幹嗎回家?”
“我幹嗎不回家?”
“你家在這兒嗎?”
“我家不在這嗎?”
“你回來幹嗎?”
“不幹嗎,回來就是回來,你不也回來了嗎?”
“是的,我回來了,可你不知道我才不想回來呢。”
“那你幹嗎回來?”
“我以為你不會回來!”説着她朝我踢過來一張凳子。
“可我現在回來了。”我把凳子又向她踢過去。
“所以,我這就走。”
一般她説走就走了。如果我不低三下四去喊她回,她一般不會回來。就這樣的,沒辦法。我拿妻子沒有一點辦法。我也拿自己沒有一點辦法。我什麼都沒有了,有的只是一僥倖心理:幸好沒孩子!
“有個孩子可能就不這樣了。”我的一箇中學同學説。
“那不一定。”
“世上沒有什麼事情是肯定的。”
“我們肯定要離婚。”
“那就儘早離吧。”
“為什麼?”
“反正肯定是要離嘛。”
“嘿,照你這麼説,我們現在就該死了,因為我們反正遲早要死的。”
“哼,你真無聊!”
是的,我很無聊。夫妻關係不好的人都很無聊。
説起來,我和妻子關係並不是從來就不好。像很多後來破碎的家庭一樣,我們關係開頭也是不錯的,甚至相當不錯。那時我們都在縣城教書,雖然不是一個學校,距離也比較遠,白天難得在一起,但晚上幾乎天天相聚。我們相聚時,便細説着白天積壓起來的話,説高興了就做愛,做了愛就睡覺,睡醒了就又匆匆忙忙去上班。逢上節假日,可以不去上班,就想法子尋開心,有時去郊遊,有時一道訪親友,要不就在家燒個好吃的。我是北方人,愛吃麪食,她總是照顧我,經常勞神費力地做出各種我嗜好吃的麪食,自己則炒點冷飯,弄點鹹菜,將就吃了。她是南方人,有一隻南方人的胃,是一隻被精良白米飯寵壞的胃,不愛吃麪食,做麪食也是笨手笨腳的,做不好,可我總覺得好吃。這就是個感情問題。那時的感情可能就讓我吃碗生面粉,我也會吃得巴嘖巴嘖香的。現在不行了。現在我什麼都不想吃,也吃不到。
“小夥子,吃啥子?”
“老樣子。”
“還是一碗麪?要辣椒的。”
“沒錯。”
“小夥子,你就是前面大樓的?”
“嗯。”
“還沒成家?”
“嗯。”
“要不大媽給你説一個?”
“好啊。”
“今年有多大?”
“三十五。”
“哦,不小了,真該找一個了。”
“是啊,大媽,拜託您啦。”
“那你想找什麼樣的?”
“什麼樣的都可以。”
是的,什麼樣都可以。人是要變的,你説我妻子,以前是多好,可現在變了。我也變了。人總是要變的。人又不是石頭。石頭也要變。我們家客廳的地面磚有一半都裂開了,天花板也有幾條裂縫。你想想,連鋼筋水泥都要變樣,更不説軟趴趴的人。既然會變,現在是什麼樣就無關緊要的了。
想想看真是,我妻子以前是那麼好,可現在怎麼就不好了,要説以前我什麼都不是,現在嘛不管怎麼説,進了大城市,我還寫了不少小説,在這個城市還是小有名氣的,出門去沒有有權有錢的威風,但有些作家的尊嚴。
“你是説你是作家?”我妻子格格格笑。
“嗯。”
“那麼也就是説我是作家的老婆?”
“嗯。”
“狗屁!”我妻子的嘴巴歪了,“我什麼也不是,因為你什麼也不是!”現在她連眼睛也歪了,“作家?連老婆都養不起的人也叫作家,你別作踐作家了,好不好?”
“你幹嗎要我養?你那麼能幹還要我養?”
“誰要你養?你養得起嗎?就你那點錢能養誰嘛。”
“你現在怎麼變這麼俗氣,開口就是錢不錢的。”
“是啊,我臭,我俗,這説明我連俗心都得不到滿足,你覺得這樣你很偉大,很光彩,很……”
老實説,這只是她煩我的一種情況,應該説,這情況還不怎麼過分。有時候,她看我一走進書房,我們家裏就不會有安靜的,凳子、桌子、電視機、收音機、各種門窗,包括坐便器,都會發出氣呼呼的聲音。一般這時候我採取不理睬措施,把我書房的門關緊了事,有時實在不行就往耳朵塞上兩朵棉花。這樣開始有點不舒服,但慢慢也就習慣了。問題是她看習慣了,就不習慣了,就會換種方式吵你,什麼方式?看吧。
“嗨,親愛的,你在寫作嗎?”
“嗯。”
“可不可以給我一分鐘?我想跟你説點事。”
“什麼事?”我回過頭來,看着她。她在沙發坐下來,朝我伸出一隻手。
“可以給我一根煙抽嗎?”
“你什麼時候學會抽煙的。”我沒給她遞煙。
“這東西還要學嗎?這又不是搞你們神聖的創作,需要天荒地老地學。”她走到我身邊,自己拿了一根點上,假模假樣地抽了一口。
“呸!這是什麼煙啊,怎麼臭烘烘的,這煙多少錢一包?”
我知道她又準備挖苦我了,我才不上她當呢。我説:“你不是説有事,説啊。”
“嘿嘿,原來我的丈夫抽這麼差的煙,真叫我難過。”她走到我身邊,裝得很疼我似的,“哎,親愛的,你為什麼要買這麼差的煙,你沒錢嗎?”
“這難道就是你要跟我説的事嗎?”
“你説呢?”
“我問你。”
“現在是我問你……”
我知道她其實什麼事也沒有,就是看我在寫東西不順眼,所以要跟我來尋尋煩惱。一般來説,只要她找我來説話,不管開始是怎麼友好還是親熱,不管親熱是真的還是假的,結果肯定要吵起來。我們倆誰都不怕誰,好像很平等,但不是平等的相愛,而是平等的吵鬧。吵來吵去,弄得我什麼事也不想做,也做不了。這肯定是不行的,人不做事怎麼行?後來,我想通了,我想既然我寫作她不喜歡,那我就換個事做做吧。我找到一個畫畫的朋友,請他幫忙給我找個我妻子可能喜歡的活幹。
“什麼樣的活她才可能喜歡。”
“大概只要能掙錢就行了。”
“你不是立了誓言要獻身文學嗎?”
“時過境遷,我妻子變了,我也變了,現在我只想過安寧日子。”
“難道有錢就安寧了。”
“也許吧,試試看吧。”
朋友真給我找了個能掙錢的活,給廣告公司打工,寫廣告詞。這個活我幹得不錯,收入比我要求的多得多。我想這樣我妻子該滿意了。確實滿意了一陣子,但後來又不行了。為什麼?因為她看我整天跟公司一羣姑娘在一起,懷疑我跟那些姑娘中的某一個好上了,於是又不高興了。她不高興,我們家裏哪會有安寧。
“你回來了。”
“嗯。”
“現在幾點了。”
我看了看時間,比平常遲迴來了一個半小時,那是因為我們陪一個客户吃了一頓飯。老實説我還是提前走的,他們吃完了又去卡拉OK了。
“我不是説了我今天有事。”
“什麼事?”
“陪個客户吃飯。”
“是個女客户?”
“不是。”
“是個男的?”
“嗯。”
“那多沒意思。”
“是沒意思。”
“可是小金在就有意思了。”
她説的小金是我同事,我跟她一點關係也沒有,我不知道她怎麼就懷疑上小金了。也許是給我家打過幾個電話吧,可那是她的工作,她在公司負責內勤,上傳下達的,給我打個電話有什麼可説的。可我妻子就有説的。
“我最討厭你這種男人了!”她開始罵人了,“敢做不敢説的。”
“我做什麼了?”
“你自己知道。”
“我不知道。”
“哼,你非要我説嗎?”
“説吧。”
“好,你等着吧,我會跟你説的。”
她沒跟我説。但是,有一天,小金在公司裏指着鼻子罵我神經病,我這才知道我妻子去找過她了。我以為她説過就算了,沒想到她還這麼沒羞恥。這件事的結果使我離開了廣告公司,我怎麼再呆下去呢?雖然我不是個神經病,但我家裏有個神經病。
現在我又回到家裏,像從前一樣“獻身文學”,也像從前一樣白天黑夜的“和我妻子吵吵鬧鬧”,打發時間。也許是受小金的刺激吧,她現在對我的“忠心”很持懷疑態度,所以常常莫名其妙地來考驗我。
“嗨,我今天晚上要很晚才能回來。”她這是在給我打電話。經過話筒的過濾,我覺得她的聲音還是挺不錯的。
“幹嗎?”我問她。
“有人要請我吃飯。”
“嗯。”
你不問問這人是誰。”
“是誰?”
“是個男的。”
“嗯。”
“我們吃完飯可能還要去跳舞。”
“嗯。”
“你不吃醋嗎?”
“你希望我吃醋嗎?”
“我不知道,我什麼都不知道,但我什麼都想知道,比如一個男人為什麼要請我吃飯、跳舞的,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
“這麼説,你希望我去跟人家吃飯、跳舞?”
“也許吧,隨你的便。”
“哼,你個狼心狗肺的東西,你根本就不愛我!”
她把電話掛了。
我想她今天可能不會回來了,但是沒多久她就回來了,當然是氣呼呼的,一見我就把她的拎包朝我甩過來。我一閃身,躲掉了飛包,心裏在發笑,哪有什麼男人,她只是在嚇唬我。就是這樣的。事情就是這樣的,我妻子不但對我厭煩,還恐懼呢,總認為我在外面養有野女人。她怎麼認定我在外面有野女人?理由有如下之三:
1.她老了,胖了,沒有以前動人了;
2.我身邊有比她年輕漂亮的女人;
3.養野女人現在是種時髦。
其實,我妻子現在一點也不老,雖説是過三十的人,但由於沒生孩子,又注重保養,怎麼看都沒有三十歲。説胖是有一點,但這有什麼關係呢?有人還喜歡胖的,比如我就喜歡她現在的樣子。我指的是身體,有點胖,但不肥腫,反倒有風韻。我跟她這麼説,她就認為我是在撒謊,是我心虧(在外面養了野女人)想討好她、麻痹她。其實我説的確實是真話。其實我這麼説就是想讓她知道一切都是好好的,我們應該好好地過下去。説真的,我也不想離婚。説真的,三十多歲的人了,誰不知道離婚是件好事還是壞事,當然不是件好事。所以,我常常安慰她,鼓勵她。
“嗨,我跟你説實話吧,其實你一點不老,也不醜。”
“是嗎?”
“是的。”
“人家都説我老了。”
“人總是要老的,但是……”
“説啊,你想説什麼?”
“要我説,在我朋友的妻子中,你比她們誰都好看,誰都沒你那麼看起年輕。”
“誰都説我胖了。”
“這不叫胖。”
“叫什麼?”
“風韻。”
“風韻?”
“嗯,你知道,我喜歡你現在有風韻的樣子。”
“哼,騙鬼去吧!”
我説得很認真,可她就是不信。説真的,有時候我覺得她真可憐,因為她把世界看得那麼可怕,連丈夫都無法讓她信任。但有時我又覺得她一點也不值得可憐,因為她自己本身就在讓這世界變得可怕。她脆弱,但不懦弱,一點也不,她跟蹤我,引誘我,試探我,偷看我日記,查看我電話單,而且還不允許我指責,甚至連解釋也不允許。不允許就不允許吧,我沉默就是了。沉默也不行。沉默等於默認。
其實我知道,她咬緊牙關諷刺我、否定我,跟我要我明明沒有的東西:貂皮大衣、金手鐲、銀餐具、汽車、手機,都是因為我在外面有了野女人。當然這不過是她的胡思亂想,是她的一個自卑的恐懼的念頭。這個念頭把她傷害了,她就來傷害我,想方設法地傷害我。她現在經常抽煙,人越多她越愛抽,而且抽煙的樣子很誇張,像個妓女似的。她還常常當我面跟我一些朋友説一些很露骨很難聽的話,好像就怕你把她當作淑女了。我説她兩句,她就説我是吃醋,説我“只准自己放火,不准她點燈”。如果不説兩句,她就説我不管她,説我巴不得她跟人家跑了,反正我怎麼着她都有説頭。
這個時候,我一般懶得去答理她,只管鑽在自己房間裏讀書、寫作。以前我心緒不好是看不進書的,更不要説動筆寫東西,但現在鍛煉出來了。現在我心緒經常給她弄得亂糟糟的,沒這能力怎麼行,我總不能每天在無盡的慪氣和吵鬧中打發一輩子吧。不是説我有多麼遠大的抱負,我只是要有些平靜,有些必需的快樂。而要這些,看來她是無法給我的,我只有去親近書本和稿紙。可她一見我這樣子,心滿意足的樣子,平靜如水的樣子,她就不高興,就覺得我奪走了她什麼,就要來找我茬。
“你在幹嗎?”開始的聲音還是比較中聽的。
“寫東西啊。”
“寫什麼?”
“小説。”我伸了伸懶腰説,“我還能寫什麼。”
“我以為你又是在給哪個傻寫情書呢。”這下聲音明顯變了,變得刺耳了。
“你又來了。”
“不是我又來了,而是你經常來這一套,當初你不是靠幾封爛情書把我騙上牀的,你説是不是?”
我不理她。
她更來勁了。
“不知這回上當受騙的又是哪個傻?真可憐,都什麼時代了,還在用這麼笨拙、這麼廉價的東西哄人。你不知道,現在人家勾引的手段有多爽氣,動不動就是什麼高檔飯局,名牌衣服。不過光是這玩藝,叫我頂多讓他牽牽手,跳個舞罷了。當然,只要他加得起碼,我也樂意提檔,有什麼可不樂意的?不樂意白不樂意,反正你也無所謂,你説是不是?”
我還是不理她。
“哼,這正中你下懷是不?我才不傻呢,我有我的陰謀。你陰謀我,我也陰謀你。這是你教的,我的陰謀都是你教的。你在陰謀我,其實是在給你自己掘墳墓,哈哈哈,聰明反被聰明誤。”
“行了,”我終於開腔,“説那麼多幹嗎?”
“哼,你做這個那個,我連説都不能説啊,你是什麼人,省長!市長!還是董事長!”
聽着,她開始吼叫了。下面是我的,我的聲音更大。
“我怎麼啦——!”
“你很好,你是個作家,你會寫情書,你寫的情書傻都愛看。”
“豬!你這頭豬!”我忍無可忍,發作起來。
“狗!你是條狗!”她的氣勢一點不弱。
我説:“我要是條狗就好了,就可以咬你兩口。”
她説:“所有的狗都以為自己是人,但狗就是狗。”
我説:“是的,”我開始放低聲音,“狗就是狗,我是狗。”一邊這麼説着,一邊朝她緩緩走過去。她以為我是被她的兇相嚇着了,想軟下來跟她講和,所以傲慢地仰起頭,是想擺擺架子呢,想不到我一靠近她就猛地一揮手,一記耳光不輕不重,響在她仰起的臉上。
起初,我打她,她就跟殺豬似的哭,聲音一般是越哭越小,最後變成二胡的唱,嗚嗚咽咽的,婉約而哀傷。這往往令我動惻隱之情,於是我就找最動聽的話去安慰她。你要相信我做安慰工作的水平(只要心情好我做什麼事都有水平),反正過不了多久,她肯定會破涕為笑,而且變得特依戀,特温柔,像個孩子似的鑽在我懷裏,久久不出聲——像在吸奶,又像被無窮的幸福醉倒了。我太喜歡她這個樣子了,喜歡就想來那個……我發現,每次這個時候我們做愛總是特別成功,所以事後我常常這樣狡辯説:“你知道我為什麼打你嗎?我就是想得到這樣的一次愛。”
事情最後這麼結束應該説是很不壞是不?但問題是不會永遠這樣的,比如有一天,我同樣打了她,她卻沒有同樣的哭,而是用冰冷的眼狠狠地看着我,看得我心裏直噁心。我真想再補她一記耳光,但又想這太過分,於是就一摔門出走了之。
這樣也好。但也不是永遠這樣,比如又有一天,我又同樣打了她,她卻沒有同樣的用冷眼看我,而是像只母老虎似的朝我撲將過來,跟我激烈地廝打。你們想想,她能打得過我嗎?打不過她也不認輸,幹嗎?毀我的東西。
“你放手!”
“嚓!嚓!嚓……”一沓稿子撕成碎紙片了,而且肯定是我剛寫的。
“你敢摔!”
“嘭——!”這下一隻陶罐碎了,它是我從鄭州揹回來的。
“嘭——!”又一隻。
“嘭——!”又一隻。
我覺得這日子真是沒法過。真正的沒法過。我們之間所有有點好、有點回憶價值的東西,毀的毀,棄的棄,忘的忘,傷的傷,痛的痛,一切的一切都沒有像我們想像的一樣成功、美滿。儘管我想得很多,但我怎麼也想不到我們會變成這個樣子。要説我對她不忠,那是沒有的事,不是沒機會,而是沒興趣。為什麼沒興趣?因為……怎麼説呢?也許是太累了,也許是我心理有障礙:我怕捲入一種更復雜和説不清的無聊之中。但不管怎樣,有一點我算是認定了,就是我們倆的緣分已盡,長遠不下去了。於是我就想到離婚。
“我們離婚吧。”確實是我先開的口。
“好啊,”她答應倒是很爽快,“給我十萬塊錢,我就離。”
“我一分錢也不會給你。”因為我沒錢。
“那你就別提離婚的字。”她否認得也很不猶豫。
“你不想離就好好過。”我緩了口氣。
“誰説我不想離?給錢就離!”她的口氣更大。
“你明知道我沒錢。”
“沒錢就不離,我才沒這麼傻,值錢的時候你説要就給你了,現在不值錢了你叫走就走,沒這麼簡單。”
你們看看,她把自己當什麼了!
還是那個老同學,真難為了他,每次吵了架,他就來勸架,聽我無休無止的牢騷,替我裏裏外外地把脈,分析。他分析的結果,認為我們的緣分還沒盡。
“為什麼?”
“你今天沒錢她跟你要錢,這説明她不想離婚。”
“不想離就好好過嘛,我又不是非要離。”
“女人就是這樣,膽子小,毛病多,為什麼説女人難養?女人不是一面鼓,可以隨隨便便地亂敲,怎麼敲聽上去都歡歡喜喜的,女人是把小提琴,彆彆扭扭的玩藝,非得你刻刻苦苦練上幾年才能弄出點像樣的聲音。
“我是她的鼓。”
“差不多,男人都是女人的鼓。”
“她把我敲壞了。”
“她也敲得很累。”
“真不如咬咬牙離掉算了。”
“問題是她不跟你離。”
“怎麼辦?”
“沒什麼辦法,湊合着過唄。”
“我真他媽想離。”
“你從哪去弄這十萬塊錢?”
是啊,我就是把自己賣了也弄不到十萬塊錢。不,説不定哪天我發橫財真有了十萬塊錢,她沒準就不要錢而要其他的了。這很可能,是的,這很可能,所有事情都是這樣,好起來總是有止境的,而一旦壞起來卻是永無止境的。
200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