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19日,我死了。
詞典裏説死亡是相對於生命體存在的一種生命現象,即維持一個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學功能的永久終止。導致死亡的現象有:衰老、被捕食、營養不良、疾病、自殺、被殺以及意外事故,或者受傷。所有已知的生物都不可避免要經歷死亡。
人死以後的物質遺骸,通常被稱為屍體。
科學家説每個人在死亡瞬間,都可能有瀕死體驗,比如穿越一條散發着白光的隧道,感覺靈魂飄浮到天花板,俯瞰躺在牀上自己的屍體,或者看到這輩子死去的親人,以及生命中所有的細節一一回放?
乃至見到基督、佛祖、大仙、哆啦A夢……
至於——死後的世界是什麼?
電冰箱的冷藏室般冰冷?微波爐的高火擋般熾熱?還是星球大戰裏的外星般荒漠?抑或阿凡提口中的天國花園?
當我還住在地下室,向老爺爺要過一套白話本的《聊齋志異》,我對那些故事深信不疑——死後可轉世投胎重新做人,大奸大惡之徒則要在十八層地獄中遭受各種酷刑,悲慘的冤魂不散就只能淪落為聶小倩了……上中學以後,政治課上學了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才讓我確信所謂的轉世輪迴,全屬鬼扯淡的無稽之談。
我們死後,就什麼都沒有了——真的是這樣嗎?
十六歲,有次在操場上瘋玩,一塊玻璃從天而降,在我跟前砸得粉碎,幾片碎玻璃扎進腿裏。如果再快一秒鐘,或者玻璃偏幾釐米,就會在我腦袋上敲個大洞,要麼當場一命嗚呼,要麼變成植物人。雖然只是輕微外傷,我卻莫名其妙地上吐下瀉,躺在醫院裏大病一場,每夜被各種噩夢驚醒,不是遭人用刀割斷喉嚨,就是過馬路時被卡車撞飛,或是從樓頂失足墜落……
我是多麼懼怕死亡啊,你也是。
1995年6月19日,星期一,深夜十點。
我死於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