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大案,王隊,這是個大案啊。”
“那多,那記者,那些乞丐,那些流浪漢們,流動性非常大,是吧,哈,否則怎麼叫流浪漢呢?今天他們住在這裏,明天就可能住到那裏,或者扒了貨車離開上海都説不定。沒有屍體,沒有目擊,也就沒有任何證據能説明他們失蹤了出事了。你看,其實連報案人都沒有,你這嚴格説來也不能算是報案人,因為根本還沒有案,沒證據説明有案子,告訴你的那兩個流浪漢也沒證據,都是揣測之詞。”
這是在市刑偵隊的一間辦公室裏,王隊很客氣地敬了根煙給我,但對我説的事情,卻明顯並不上心,而且不吝讓我看出來。
倒退回去七八年,我剛當記者,還是個初出茅廬愣頭青的時候,碰到這樣的事情,可能就會興沖沖地向報社申請個深入報道計劃,混到流浪者中呆上一個月,好好盤盤這事的底,順便捎上一篇至少兩個版的上海流浪人羣生存報告。不過現在嘛……説自己年紀大了實在有點可笑,但確實沒有那時的勁頭了。大多數時候,我慣於借用各種助力來達到目的,而不再親力親為。
説得好聽些,人是學會藉助工具才得以為人的,年輕時什麼關係都沒有,只能自己赤膊上陣,現在就不同了。其實我也知道,是自己懶了,在紅塵裏打滾久了,消磨了鋭氣。很多毛病,知道不代表能改掉,就如我的廢話隨年紀越來越多一樣,關於調查失蹤案,我壓根就沒想過扮流浪漢打入內部,而是找了個幾年前打過交道的警官,現?他已經升到了市刑偵隊支隊長的位子上。
“我看,你要麼還是去當地的派出所,他們熟悉地頭,可能知道些什麼呢。”
我苦笑:“不瞞你説,來你這兒之前,我們跑公檢法的記者就幫我聯繫了他們的副所。人家説,如果我報的案屬實,一樣還得歸刑偵隊辦,他們沒辦法聽我白唬兩句就展開調查。”
“你聽聽,你聽聽,還是證據問題呀。我説,如果是你自己什麼親戚朋友出了事,就算沒有證據,我也幫你這個忙了。現在,怎麼説你呢,真有社會責任感呀。”
“嘿!你這話説的。”
“那我和你掰開來説明白,你關心流浪漢羣當然是有責任感的好事情,但我們每天有多少刑事案子要辦,你是知道的。那些都是實實在在有人傷亡有人報案的,而且社會危害性都比……好吧,我先假定真有流浪漢失蹤了,都比流浪漢失蹤危害大吧。於公於私,你自己説説,我該怎麼選?”
我啞口無言,猛吸煙。
王隊不依不饒接着説:“流浪漢羣體,我們關注的不多,尤其是收容站制度取消之後,瞭解得更少。你現在這個案子,只有些傳言,一點真實信息都沒有,讓我們無從下手。也就是説,真下手查得耗費大量的警力,從頭開始摸開始排查。我們的警力資源一直很緊張,這麼大的警力用在上面,從社會的安定效益上講,肯定遠遠不如放在其它地方。到時候查出案子也沒功勞,查不出來,哈,誰拍板查的誰倒黴。”
他拍拍我的肩膀:“還是那句話,要是你的私事,我一定幫。這件事情,不值當的。”卻不知道這不值當指的是我,還是他自己。
“我跑到派出所,被彈到刑偵隊,跑到刑偵隊,又被彈回派出所,總之就沒有人願意花力氣查。見鬼,這可是羣體失蹤案件!”
“不好意思糾正你一下,羣體失蹤事件指的是一羣人同時失蹤,你這個該説的是連續失蹤事件。”梁應物拿起杯子,輕輕晃了晃,喝了一口。好像杯中是紅酒似的,實卻是熱巧克力。
我和梁應物有陣子不見了,約在銅仁路上的某酒吧。他面帶倦色,皮膚比我印象裏黑了三分,也更粗糙了些,彷彿在沙漠裏呆了幾個月似的。我確實有幾個月沒聯繫上他,卻並不打算尋根究底。早些年我會問的,現在我的好奇心被時間打磨掉許多,或者説,我學會了在某些時候剋制自己的好奇。
我們坐在酒吧裏最安靜的角落,但依然需要提高音量説話。
為什麼不換個安靜的地方,我問。
他卻感嘆起來,指指外面的男女,説,你看他們,最小的會比我們小十歲吧。這幾天我想聞聞人味道,這兒對我正好。然後他招?侍者,點了杯熱巧克力,奇怪的是這酒吧裏真的有。
“補充能量?”我笑着問。
“好喝。”他正經回答。
所以我也要了一杯。侍者走開的時候,一定在心裏説,兩個怪人。
我和他扯了幾句閒話,説起我對太歲的憂慮,又提到了公主和寶寶的故事。
“好吧,是連續失蹤事件,這還不夠嚴重嗎,竟然沒有人關注,誰想得通,你能想通嗎?”
我瞪着梁應物,他還是一副不温不火的樣子。
我忽地歇氣。
“好吧,其實我也想得通。”我説:“沒人關心流浪漢,路上見了都避之不及,我也好不了多少。流浪漢失了蹤,除了流浪漢沒人關心,甚至流浪漢們也不關心。對於文明的市民們來説,城市裏的流浪漢總是越少越好,不管他們是因為什麼原因少的。警方也沒錯,他們有大把的案子要查,那些案子就像是社會的毒瘤,而流浪漢們,他們就像是在另一個世界,多一個少一個沒人知道,用腳丫子想都知道他們該把精力放在什麼地方。這些都他媽的是道理,但我怎麼就那麼不舒服!”
“因為道理是道理,人情是人情,向來就是兩回事。但這個世界沒了人情還是可以運轉,沒了道理就不行。”梁應物説。
“沒了人情也轉不動!”我説。
“也許。”梁應物不和我爭,這讓他怎麼瞧都那麼的討人厭。
“但是,失蹤的可不僅僅是流浪漢,還有竹竿和劉小兵呢!”
“竹竿是個社會閒散人員,劉小兵是個黑車司機,在這個社會里他們的地位比流浪漢更重要,但重要得有限。如果劉小兵恢復他的另一個身份,那就不同了。他的父母,他的家庭是這個社會的核心成員,是值得警力投入的地方。”
“暫時還恢復不了。”我有些喪氣地説:“張巖不想驚動到他的父母,那樣的話,劉小兵就算找回來了,恐怕也得和她分開。”
“那麼是把人找回來更重要,還是兩個人在一起更重要?是人命更重要,還是感情更重要?”
“見鬼!你給我做什麼選擇題?”我再次瞪他。
“如果張巖意識到她必須做選擇,她一定最後會通知劉家的。但現在不是還沒到那步嗎,我這還在幫她想着辦法呢。”我説。
“那除了從這個警局跑到另一個警局,你還想了什麼辦法?”
“?找了幾個那裏附近的流浪漢,做了點調查。不管相不相信,大半都從其它流浪漢處聽説過那個地道,流浪漢有他們自己的世界。”
這樣的傳言,當然不可能精確,甚至連失蹤事件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也沒人能説得清楚。
有人説三年前,有人説五年前,還有人説十五年前。實際上,這座地道才造了十三年。
關於失蹤的細節,有人説必是雷電交集大雨傾盆的夜晚——這就是把我揍暈那兩兄弟聽説的;有人説見到遊離的火光;有人説消失者留下了沾染血漬的隨身衣服;還有人説失蹤後連續幾天夜裏地道中會響起失蹤者的説話聲……總之,極盡?怖詭異之能事,但都非親眼所見親耳所聞,屬道聽途説。鑑於他們對第一起失蹤案件時間上的巨大分岐,這些離奇傳言的可信度可想而知。
根據我的分析,失蹤事件已經持續了至少一年以上,根據流浪漢們的生活習慣,找出確切時間是不可能的。
在流浪漢羣體中,也有領地概念。白天在什麼區域活動,晚上在哪個橋洞裏睡覺,都是相對固定並且彼此涇渭分明的——至少晚上是這樣,混居的情況很少。
砸暈我的那兩人之所以同住一個橋洞,是因為他們本就是親兄弟,一家人當然住在一起。有時候同鄉出來的血緣很近的表親,也會住在一起彼?照應。但除此之外,流浪漢都各有地盤,並且排斥他人的入侵。除非地方特別大——失蹤地道其實就算,才會偶見兩個或以上的流浪漢同時居住,通常這種居住在同一區域,領地相互覆蓋的情況並不會持續很久,過不了多長時間,其中之一就會因為這個或那個原因離開,另找住處。
所以失蹤事件被發現,必然有一個過程。我想象第一宗案件發生後,由於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所以幾天後,下一個發現失蹤地道無人居住的流浪者會以為原“主人”返鄉了,興高采烈搶着住進來。估計直到第三第四個人失蹤後,才會有其它流浪漢覺得異常,再失蹤幾波人,就有詭異的流言傳開。然後會有很多不信邪的人跑去住,失蹤事件繼續發生,直到沒有人敢住為止。
其實就在一個多月前,還有個找不到工作捨不得住旅館的泥水工,自恃膽大陽氣足百邪辟易,住到失蹤地道里去。只一個星期,人就沒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
我聽説過最多有同住的兩人一起失蹤的,以一年半計,平均每個月失蹤一個人,就已經有近二十人消失。實際的數字肯定比這更多。
雖然這事情在流浪漢世界中,幾乎人盡皆知,但沒有人認真調查過。流浪漢和流浪漢之間的關係並不會太親密,彼此都有着一份提防,談得來的,也多是?為同病相憐,所以沒有人會冒着搭上小命的風險調查失蹤真相。實際上,不管失蹤地道里有什麼妖魔鬼怪,也不會對整個流浪漢世界造成影響,只要別住在那兒就行了,不是嗎。
所以王隊的預見完全正確,如果警方真的要查,蒐集線索恐怕費時費力,難。
“那接下來呢,你打算怎麼辦?”梁應物問我。
“還沒想好。”我看了他一眼,説。其實我有點希望梁應物可以伸出援手,但看這意思……我話到嘴邊又吞了回去。
“你知道我現在最怕什麼嗎?”我問他。
他笑笑。
“我最怕張巖又衝到報社來,或者是發短信來,問我有沒有找到她的寶寶。我有點過低估計這事情的難度了。”
梁應物又笑笑,説:“不是你過低估計這事的難度,而是你過高估計現在的自己了吧。”
“怎麼説?”我不明白。
“你剛才説的那些,是問了多少流浪漢以後總結出來的?三五個?”
“六七個吧。”我聳聳肩。
“其實還有另一條路不是嗎,你?成流浪漢,混在他們中間,呆個十天半個月甚至更長,接觸上百的流浪漢,從他們嘴裏打聽關於地道的事情。也許你會碰上親歷者,也許你會碰上目擊者,也許你會碰上直接接觸過失蹤者的人,也許你會碰上在那兒住過一小段時間卻沒失蹤的人。不論如何,都要比你現在接觸六七個人後下的結論更靠近真相。很多年來,你一直走的就是這條路吧。”
我惱火起來,我知道他説的有幾分道理,但這更讓我生氣:“可是那樣就有用嗎,你確定?”
梁應物喝了口熱巧克力,説:“我當然不能確定。但你現在看上去正一籌莫展,不是嗎?再説,你難道向來是?確定了再去做的人?”
“你是説我變了?”
“人總是要變的,不是嗎?”
“見鬼,我為了一個素不相識的人去找流氓頭子的麻煩,淋着雨跑了大半夜,在刑警隊和派出所兩頭來回跑,四處找流浪漢搭訕,結果證明我變了。因為我不打算風餐露宿和流浪漢們勾肩搭背,就該被你指責?哦,誰找不出點道德瑕疵,可是你什麼時候開始做審判者了?”
我的音量大到蓋過音樂,有幾個人往這裏瞧了一眼,但也僅此而已。
梁應物反倒笑起來:“哈,你心虛了。我們都已經過了那個覺得靠自己一個人就能拯救全世界的年紀了。我並不?在建議你混到流浪漢羣裏去查這件事,更不是指責你。我只是説,我們都變了。”
“所以你也變了?”
“當然,誰能不變呢?”
我愣了一下,一時無話。過了片刻,我説:“這事情從裏到外都透着奇怪的味道,我本來是想,你這裏能不能幫忙查一下。你們和警察不一樣,不用考慮對社會安定的破壞性有多嚴重,只要足夠古怪就行。”
“你知道我們是研究機構,這種事情,專門調查特異事件的特事處更合適。你不是認得郭棟的嗎?”
“別提了,他現在一副官腔,求他辦事情,不定拖到什麼時候。用你的話説,他也變了。要?你們X機構……”
梁應物向我做了個壓低聲量的手勢。X機構的存在對公眾來説是個秘密,他們內部肯定有類似禁止在公眾場合談論的條例,至少要屏蔽敏感詞。
“噢,X機構X檔案,大家都看過美劇。”我可不在乎這些,現在本人的心情正不爽中:“我相信你們最初的確是純粹的研究機構,成員也都是你這樣的科研者,但那麼多年下來,那麼多資源集中到你們手裏,越來越多的特權,即便這些都是為了研究,但最終的結果……我沒有必要細説了吧,我們都不是毛頭小夥子了,都知道資源和權力的過度極中,會帶來什麼必然的結果。”
梁應物?嘿”了一聲,側了側頭,沒有反駁。
“你自己呢,不再是個純粹的實驗室動物了吧?”
梁應物擺了擺手,燈光黯淡,看不清他的表情。
“牢騷發完了?”
“呵,哈。”居然被他説成是發牢騷,我一陣不忿:“回頭我就向報社請個長假,去卧底流浪漢。我這也不是發什麼善心有多高的覺悟,我這就是滿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你要是路上瞧見了我,給我碗裏多扔點硬幣。”
梁應物指着我大笑起來:“我不是毛頭小夥子了,我看你倒是還像,真不經説,一説就衝動。”
我虎着臉,三秒鐘以後也開始笑起來。
“但你不是説真的吧。”他問我。
“怎麼?”
“我知道你有同情心氾濫的時候,也知道你一直好奇心氾濫,但就像我剛才説的,沒人可以獨自拯救世界,沒有誰是超級英雄。所以很多時候,你要明白重心該放在哪裏。”
“那你説我該放在哪裏?”
“人嘛。”梁應物話説到一半停下來,像在想着什麼。然後他喝光杯中的熱巧克力,用紙巾拭拭嘴角。
我盯着他,梁應物很少對我説這類話,不知道他最近碰到了些什麼事情。
“對張巖來説,她生命裏最重要的就是劉小兵,所以劉小兵出了事,她可以豁出一切去查。”梁應物説:“要是她家樓下雜貨店的老太太出了事,她會這樣嗎?”
“當然不會。”
“那麼這説明她道德上有問題嗎?”
“當然……不會。”
“王隊不是也和你説,如果是你的私事,他就會幫這個忙。他這麼講,你也完全可以理解的吧。”
“嗯,但你到底想説什麼?痛痛快快説出來。”
“我想説的是親疏。如果一個醫生全心撲在工作上,只顧開刀救人,結果老婆病死在家裏,即便會受到大多數人讚賞,但他自己一定會後悔的。很多時候,哪個更重要,在於哪個更親近。為別人而活的是聖人,人類幾千年來出過幾個?其中又有多少是經過後人美化的?我不是聖人,你是嗎?”
我沒想到他會説出這樣一番話來,並不很中聽,但我知道這是大實話。
“我想,對你現在來説,最重要的是何夕,是把太歲的事情搞清楚。嗯,如果你真要去查太歲,那麼在正式動手以前,你最好能和她好好地聊一次,相信我,你需要這樣的機會。至於失蹤事件,看你還能剩下多少時間精力了。我不是讓你去深入調查失蹤案,也不是不讓你去,你自己掂量着。”
“我們都變了。”我説:“我得喝點酒。”
“得了吧,你一沾酒精就醉,我可不信你連這點都會變。”
“人總是還得有點不變的東西嘛。”
我終究還是沒有喝酒,提了要梁應物用X機構的力量查一下失蹤案,他應着,但讓我別抱太多希望,除非是真的發現了什麼,否則他也不能動用太多的力量來查。
當晚我和何夕通了很長時間的電話,有時候是她在説我在聽,有時候是我在説她在聽,有的時候都不説話,卻也不覺得怪異。
你今天有奇怪,她在電話裏説。
我沒回答,她也沉默。
然後,我想她一定在電話裏聽到了腳步聲。
“開門吧,我帶重辣的麻辣燙當夜宵。”
醒來的時候,頭很痛。我想是昨天喝酒所致,又好像最後並沒喝。眼前的天花板是陌生的,身邊沒有別人。
昨天夜裏,我們完事後好像有那麼段時間,平躺在牀上,挨在一塊兒,看着黑暗裏模模糊糊的天花板説話。當然我其實看不見她是否和我一樣也睜着眼睛,我想是的。我們似乎談到了太歲,談了什麼我竟記不起來。也可能是我一直想談,這麼想着的時候,就睡着了,然後在夢裏談的。我能記起?的,是睡着前我拉着她的手。
她可能八點以前就去警局上班了,這樣算來才睡了不到五小時。她常常在解剖室裏一待一整晚,第二天依然精力充沛,黑眼圈都沒有。我比不了,她在許多方面是非常人的。我是説,真的非常人。
沒留什麼紙條,這不是她的風格。在早餐桌上有一杯涼了的咖啡,看樣子是她為自己煮的時候順便多煮了一份。這也不很像她的風格,我微笑。
我給張巖發了條短信,然後出門。
短信主要是安撫一下張巖的情緒,告訴她我一直追查着。她沒有回。
大約在十一點二十分,掛着“宣傳處”牌子下的門開着?我敲了敲,然後走進去。
左側辦公桌後站起來一個黑瘦精幹的男人,問我是不是那多。這就是林傑了,我來前電話裏和他約過,並沒説具體什麼事情。
他和我握手,動作乾脆有力。然後他謝謝我對色情髮廊的舉報電話,大概他以為我就是為這來的,其實我都不打算真寫什麼稿子。
一起吃飯吧,我説。他愣了愣,然後笑説這兒食堂的伙食很不錯的。一個完全不熟的客人飯點跑過來,在主人開口邀請吃飯之前就反客為主,確實讓人彆扭。當然,我接着説一起去外面隨便吃點的時候,他就明白情況和他想的有些出入。
他猶疑起來。我在他開口答應或者拒絕前説,其實我們好像從前是見過的,我去過特事處好幾回呢。
我當然並不真的記得。
“我已經離開那裏很久了。”雖然答應了吃飯,但一起走出去的時候,他隨口説,用不經意的語氣。顯然他在明確態度,吃飯隨便聊聊可以,但關於特事處的事情不想談。
只是如果不談,我來幹什麼。找了家小韓國料理店坐下,點了兩份石鍋拌飯和幾份小菜,我便直入正題。
“聽説當年腦太歲控制了江文生逃走,是你追查的。”
林傑正把一塊泡菜夾到嘴裏,嚼了嚼,拎起茶壺給自己倒上茶,又給我倒了,拿起小茶杯泯了一口,似是覺得水太燙,放下杯子,淡淡説了句“不是”,又去夾小碟裏的花生。
“怎麼會不是?”我詫異地説:“甄達人告訴我説,你負責追查江文生,任務完成得很圓滿,幾乎是特事處建處以來辦得最好的案子了。”
林傑嘴角向上翹翹:“是嗎?”
“實際上,郭處同意我看了你寫的調查報告,很精彩。我是説,你查的很漂亮,尤其是對寄生代價的推測。”
恭維話一句接一句地從我嘴裏冒出來,誰都喜歡聽誇獎,我就好好哄哄他。再説,他的確做得很漂亮。
林傑的嘴角依然掛着那種奇異的帶着譏誚的笑容,只是聽着不插話。然後,開始吃起石鍋拌飯。
我看他把整個頭都湊到了大碗上,覺得自己像個傻瓜,只好停下來。
林傑抬起頭看看我,説:“那麼,你已經看過報告了,還有什麼好問的。”
“我想了解些細節,而且,我相信一定還有些沒寫進報告裏的東西吧。”
“有保密條例的。我想你該知道。”
“但是……”
“也許有些事情郭處可以告訴你,甚至甄達人也可以告訴你,但是我已經離開特事處,我如果違反條例,就會有麻煩。”林傑打斷我説。
“你的意思是,的確還有些報告裏沒寫到的東西?”
“沒什麼意思,你也不用東猜西猜的。我離開處裏,就不再提處裏的事了。這好幾年過了,該説的不該説的,也都差不多忘乾淨了。”
説完這句,他又低下頭吃飯,看樣子是不打算再和我多説了。
“既然你這麼嚴格遵守保密條例,為什麼告訴你老婆?”這完全是我在胡猜,可能性卻不是沒有。天天同牀共枕的最親密的人,有什麼秘密能守住。再説老婆和他離婚,而後他離開特事處,這之間會不會有什麼關係呢。反正現在我好話説盡,只好反過來再刺激他試試,看會不會有什麼效果。
林傑忽然站起來,把我嚇了一跳。他居高臨下盯着我,然後扔下吃了一半的飯,轉身離去。
我張着嘴,看着他推門而出。真是……太失敗了,我在心裏説。
林傑的態度固然絕決,我卻並不覺得自己全無收穫。
因為他的表現很不正常。
我和特事處的密切關係,林傑不可能不知道。尤其我已經點出,郭棟讓我看了他寫的報告。郭棟現在是上海特事處的一把手,他讓我看了這份絕密材料,代表的就是一種態度。就算林傑真是個嘴極嚴的人,人情世故上講,他也該婉轉地拒絕,而不會表現得如此生硬。
再説,林傑現在做的是宣傳工作,而我之前和林傑的電話交流中,也並不覺得他會是個不通人情世故的人。話又説回來,好警察,會不通世故嗎?
所以,此事必有隱情。
真的讓甄達人説對了?
所謂的圓滿解決,其中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腦太歲到底是什麼下場,它真的死了嗎,會不會有一天,亡者歸來?
我必須得搞清楚。越快越好。
林傑的前妻也姓林,叫林菲菲。她剪了頭齊耳短髮,看上去幹淨利落。這點和林傑很像。
“林傑離開特事處,是件特別讓人遺憾的事情。他查的最後一個案子,追查一個出了狀況的法醫,完成的尤其漂亮。那是你和他離婚前的事,他有沒有和你説過具體情況?”
林菲菲低頭在發短信,這時抬起頭:“哦,不好意思,你説什麼?”
林菲菲一身深灰色職業裝,坐在辦公桌前,桌上擠滿了文件、相框、水杯、筆筒等一堆東西,橫七豎八,混亂不堪。我注意到相框裏的照片還是她和林傑的合影,時間是2008.5.3,背景是某處海灘。他們不是早就離婚了嗎?
林傑在完成了對腦太歲的追捕後,生活有了一系列的大變動,其中就包括婚姻。很難説他和林菲菲離婚同追捕行動有什麼關聯,但我現在也沒其它的路可走不是嗎。或許他會什麼事情都對老婆説,然後他老婆,哦,好吧,前老婆,會把什麼事情再都告訴我。這是我的美好幻想,但不試一試這個幻想就不會破滅。
找到林菲菲並不困難,她是一家中型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我沒預約,直接就闖到了她公司,在一棟離市公安局不遠處的寫字樓裏,而她恰好也在。
我先把名片遞過去,廣告公司和記者常打交道,屬於關聯行業,表明職業至少不會第一時間被踢出去。
看見我名片的時候我分明瞧見她眉毛向上挑了挑。儘管我也算是個資深記者,也開始有人帶着古怪的笑容稱我為“名記”,但顯然我還遠沒知名到公共人物的級別。如果林菲菲聽過我的名字,那多半是林傑曾經説過我的故事。我從郭棟那裏知道,當年特事處成立時,我是他們重點研究的對象之一。
林傑能把我的故事告訴他老婆,那麼他就完全有可能會説更多。不是有可能,而是一定。什麼保密條例,他嚴格遵守了才怪。
我説有很重要的與林傑有關的事情和她談,希望能有個相對安靜的空間説話。可轉了一圈,幾個會議室都在用,只好又回到林菲菲的座位上。我有些無奈,因為她的確很忙,在這兒談話,常常她的同事插進來這一句那一句的彙報工作情況,很破壞談話氣氛。
我編了個理由,説自己是以郭棟朋友這個私人身份而非記者來找她的。郭棟升正處之後,整頓特事處,希望像林傑這樣的優秀探員可以再回去。之所以會來找林菲菲,是因為有傳言説林傑曾經把處裏的一些事情透露給她知道,違反保密條例。由我來私下問一聲,就表明了處裏不再追究的態度,但如事情屬實,可能就不再考慮召回林傑了。
這套説辭是我看見桌上的照片後現編的。從照片上看,這兩個人大有複合的趨勢,對一個警員的妻子來説,老公是搞文職好,還是搞武職好,答案顯而易見。為了避免林傑再回特事處,林菲菲如果知道些什麼,很可能會説出來的。
讓我鬱悶的是,這段話説得斷斷續續,被打斷至少四次。林菲菲總是分神,或者她對林傑回不回特事處並不重視。在我特意點出追捕江文生的案子時,她乾脆發起了短信。
“哦,什麼?不好意思,今天事情太多了,你剛才問我什麼?”她發好短信,放下手機問我。
我只好再重複一遍。
“哦,我不是很清楚,他很少回來講工作上的事情的。”
“是嗎?”這個回答讓我失望極了。
我可不是那麼容易放棄的人,來來回回又從各個側面問了好些問題。但不是每次努力都會有回報,林菲菲的回答讓我的挫折感越來越強,難道説林傑真的那麼守規矩,什麼東西都沒和林菲菲説?
不可能。我端詳着林菲菲的臉,她的表現有點太過漫不經心了,她在掩蓋些什麼嗎?
我正打算換個角度繼續盤問,她接了個電話,應了兩聲,告訴我説她馬上要開會了,改時間再聊。
逐客令已下,我沒法再賴下去,只好告辭。反正她説了改時間再聊,管她是不是客氣話,我肯定會再來的。
電梯裏,我的手機響起來,是個陌生號碼。接起來,卻是個派出所的警察,張巖去派出所報劉小兵失蹤的案就是他接待的。後來我通過副所長託下去,請這個警察多關心一下失蹤案,不過我心裏知道這沒什麼用處。
“那記者,因為你關心過劉小兵的失蹤案子,所以這個事情,我想還是打個電話告訴你一聲。”
“啊,怎麼了,什麼事情?”我有種不詳的感覺。
他説了句什麼,我沒聽清楚,快步走出電梯,走到大門口。
門口有誰叫了我一聲,我沒搭理,電話那頭又重複了一遍,這回我聽清楚了,然後腦袋裏一片空白。
“張巖失蹤了,她鄰居有幾天沒見她,剛到我們所裏報的案。”
“怎麼會,什麼時候……”我話還沒説完,一個拳頭重擊在我的左側臉上,把我直接擊倒,手機飛出去,眼前一片模糊。
路人驚呼,我聽不見,全是耳鳴聲。
然後痛覺才傳來。
一個人蹲在我面前,冷冷盯着我。過了好一會兒,我才看清楚他是誰。
林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