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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節

    然而,慢不是當今的時尚。這個時代崇尚速度和更快的速度,坐船去紐約或許會成為你發神經的證據,男人和女人見面就上牀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我至今還在用一部1998年買的諾基亞手機,這成了一件比什麼都叫人新奇的事情,人見人説,為此我受夠了各種誇獎和嘲笑——這些誇獎和嘲笑,都是因為我失去了速度。速度,挑戰更快的速度。速度,滿足於更快的速度。速度,一羣聰明人送出的禮物,一頭風做的怪物,一條上去了下不來的賊船。毫無疑問,在今天,你想擁有一部手機要比沒有一部手機還要容易,你想擁有一部新手機也比保留一部老手機容易。這就是一個追求速度的時代的魅力,也是問題,速度在裹挾着我們往前衝,我們慢不下來,慢下來就是逆流而行,需要我們付出雙倍的氣力和努力。

    眾所周知,新時期以來,文學創新的速度是夠快的,有句話一度很響亮:創新像一條瘋狗,追得我們滿街亂跑。奔跑中,我們留下了速度,卻使文學丟失了許多可貴的品質,比如真實,比如美,比如善;同時也讓有些作家失去了一個寫作者應有的心態,比如耐心,比如堅守,比如安靜。前不久,我看到雲南的一位我敬佩的作家在報紙上説,他的寫作不過那種加鹽的寫作,是在最基礎的層面進行思考、寫作。這也讓我想起去年我讀到的一部長篇小説,作者如今已經身居要位,指名道姓出來也許有媚俗之嫌,鑑於此,請許可我用X、Y替代。X寫了一篇叫《Y》的小説,我認為那是一部超常“慢”的小説,慢慢地開始,慢慢地推進,慢慢地結束。它放棄了速度,把一段歷史,一個地方,一門家族,一些新老事情,事的是是非非,情的恩恩愛愛、悲悲楚楚,都擺放在午後的茶桌上,以一種午後陽光移動的速度慢慢寫來,娓娓道來,前因後果,起承轉合,曲裏拐彎,裏應外合,儘量將變遷的人和事、情和理、形和狀、意和義,蒼茫的外部和深邃的內部,説透説圓,圓得沒有了線條和角度,透得像在玻璃的另一邊。我曾經想用兩個晚上把它讀完,但二十天後它還沒有撤離我的牀頭。這是所有慢小説的特點,閲讀成了一種考驗。當然,如果沒有誘惑,也就沒有了考驗。換言之,一方面是它的“慢”在考驗我,同時也在誘惑我,它身上有太多的肌肉和重量,它行動遲緩而笨拙,但是柔軟的,温暖的。這也是文學應有的感覺,一種讓人舒緩、慵懶的感覺,一種讓人身體慢下來又化開來的感覺。

    客觀地説,這小説寫法非常老套,具有深鬱的中國特色,謀篇佈局,風格味道,大有中國古代言情小説的精髓。讓我驚訝的是小説給我的第一感覺卻不是這樣,不是“返古”,而是“創新”:一種嶄新的姿態,一種久違的陌生感。這使我不禁想到:創新也許不是一味地標新立異,有時候也許是“守舊”,是迴歸,是後退。《Y》這篇小説之所以讓我感到“新”,就在於它所傳遞出來的精神氣息,和這個時代的很多寫作都不盡相同,它用它的笨拙,守護了我們生活中即將消失的舊和慢——這對一個正在以審美加速度前進的時代而言,其實就是一種創新。所謂的創新,也包含着對舊的事物的重新理解,正如所謂的先鋒,也常常意味着是一種精神的後退一樣。由此,我甚至覺得,真正的創新,有時恰恰應是一種創舊,也就是説,你要敢於在一個日日新的時代裏,做一箇舊的人,敢於在一個以加速度前進的時代裏,做一個慢的人。我常常問自己:當時代變動得令人眼花繚亂的時候,我是否還有勇氣繼續做一個不動的人,一個以不變應萬變的人?當快成了多數人的寫作速度,我是否還有耐心使文學本身慢的品質不致失傳?當別人前進的時候,我是否願意獨自後退?當大家都被推到喧囂的中心時,我是否還能安於一個角落繼續寂寞、孤獨地寫作?

    因此,文學的創新絕不是為了儘可能多地分享公共的經驗,而是要在公共經驗的叢林裏,找到一塊屬於我自己的地方,以及一個屬於我自己的觀察世界的角度和深度;文學的創新也不是為了承認、讚美已有的文學現實,而是要在已有的現實之中,敞開一種新的寫作可能性。文學創新的最終目標,就是要我們學習如何在人羣中成為那個面目清晰、風格鮮明的“個人”。這,我們大家可能都知道,我煞有介事地説它不是為了炫耀,只是為了和大家一起重温、共勉。

    2007年11月15日

    我用大腦寫作拙作《風聲》獲第三屆華語文學傳媒大獎·2007年度小説家獎。此文是獲獎感言。

    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此刻在想什麼,也不知道明天的天氣會如何,是晴到多雲,還是雨過天晴?這個世界是神秘的,很多事情我們不知道,很多事情我們知道後又被弄得不知道了。所以,我現在乾脆什麼都不想知道,只想一言以蔽之——這世界是神秘的。

    我得這個獎,我認為是替這個神秘的世界又加增了神秘的內容。我是説,我和這個獎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和關係,我幾乎想都沒有想過。説真的,四十歲前我渴望得獎,莊重文獎,馮牧獎,魯獎,茅獎,省內的獎,省外的獎,我都暗自念想過。但是現在,從四年前起,我改變了自己,我不再念想那些獎。為了安慰自己,我非常刻意地記住了一位文學大師的話,這位大師説:得獎總的來説是滿足虛榮心的,既然是滿足虛榮心,那麼不得也罷了。但奇怪的是——也可以説神秘的是,從那以後我斷斷續續得了一些獎。為了體現我的成長和成熟,我不允許自己在獎狀面前喜樂,我套用大師的話對自己説:那不過是滿足了虛榮心,虛榮心總的説是要克服的。我儘量保持平常心,把因為得獎而可能異動的心熨得服服帖帖。

    但是此刻——或者確切地説,從得知有此刻的那一刻起,一種喜悦按捺不住地浮沉在我心間,像花香之於花開一樣。這有兩種可能:一、我四年來對自己改變是假的,起碼是不徹底的;二、是這個獎已有的榮光擊垮了我,就像我以前部隊的一位首長,他在一隻裝滿百元大鈔的坤包前弩張劍拔,虎虎生威,但一天晚上當這隻坤包換成一隻麻袋時,他變得談笑風生起來,輕淺的笑容,期許的目光,稱兄道弟的平易近人。這是他垮掉的形象,我一點也不欣賞。鑑於此,我不知道得這個獎是我的幸,還是正好相反。

    我得獎是因為《風聲》,這是一部我用大腦寫出來的小説。我一直簡單地認為,小説有三種寫法:一種是用頭髮寫,一種是用心,還有一種是用腦。用頭髮寫的人叫天才,寫出來的東西叫天賦之作。天才是從石頭縫裏蹦出來的,是從冬瓜藤上結出的西瓜,橫空出世,無法無天,可遇不可求——一般説來要幾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能一遇。所以,這沒什麼好説的,也沒人能説得清。可以説一説的是,用心寫還是用腦?這是個問題,而且我們有選擇權。

    我知道,要想留下傳世之作必須用心寫,我們平時談論的那些經典名著大多是用心或者是用心又用腦寫成的,光用腦子是無論如何寫不出這些傳世鉅作的。但用心寫經常會出現兩個極端:好的很好,差的很差,而且差的比例極高。那是因為大部分作家的心和大部分人差不多,榮辱要驚,愛恨要亂,慾望沉重,貪生怕死。相對之下,用腦寫可以保證小説的基本質量,因為腦力或者説智力是有參數的,一個愚鈍的人總是不大容易掌握事物的本質,分辨縱橫捭闔的世相。我很希望自己能夠用心來寫作,同時我的智力又告訴我,這可能不是一個用心寫作的年代。用心寫作,必須具備一顆非凡偉大的心,能夠博大精深地去感受人類和大地的體温、傷痛、脈動,然後才可能留下名篇佳作。但這個年代用李敖的話説:形勢大好,人心大壞。我不相信我的心在這個潮汐一般的市聲以無以復加的速度和力度,洶湧地遮蔽心靈的年代裏能夠出污泥而不染,獨秀於林。當我看到周圍人的慾望和黑暗被無限地打開,喧囂得連天上的雲層都變厚了,地下的水不能喝,身邊的空氣污濁了,我更加懷疑自己的心早已蒙羞結垢,因為無論如何我不可能比大自然更了不得。統而言之,我不信任我的心,所以我選擇用大腦來寫。

    用腦寫,通俗地説是把小説當做一門手藝活來做。1944年,博爾赫斯通過給一本小説集命名的方式宣稱:小説是手工藝品。這讓不少小説家們心驚膽戰,一時間遭到各路豪傑的無情怦擊。是啊,感天動地的小説——心靈藝術——怎麼可能是手工藝品呢?事實上,我敢肯定,博爾赫斯自己也不會這麼認為的,他所以這麼説只是一種態度,是對小説家們日漸疏離技藝的一種質疑,一種不滿,一種嘲笑,一種呼喚。説到底,把小説説成手工藝品,是對小説的一種退到底線的説法,是對小説家註定應該遵守的紀律的強調。我們應該承認,我們的小説已經變得越來越平庸、弱智,缺乏教養,我們很在乎寫作速度,卻不在乎筆下人物的長相、口音、身份,更不要説人事變遷的邏輯道德和心理座標了。我記得李敬澤曾諷刺我們小説家都是地鐵司機,只管一路狂奔,把人拉到目的地了事。他認為小説家應該是三輪車伕,一路騎來,叮噹作響,吆五喝六,客主迎風而坐,左右四顧,風土人情,世態俗相,可見可聞,可感可知。我用腦寫,就是想當一個三輪車伕,把各條路線和客主的需求研究透,然後儘可能以一種服人的實證精神,給客主留下一段真實的記憶。把假的説成真的,這是我們小説家的基本功,也是我們想讓小説可能承載其他意涵的物質基礎。如果這個“基礎”是假的,破的,你往裏面裝最救命的東西最終都是要漏掉的,更何況今天的看客似乎?不需要救贖,起碼是不願意被蠻橫地救贖。我認為,我們不少小説對讀者的態度是有些粗暴和蠻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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