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殺人藍圖付諸實行的機會終於來臨了……
吉澤惠子在三個月之間,絞盡一切腦力,完成所有準備,就是等着這一天的到來。只要不碰上千分之一,不,萬分之一的無法預料到之不幸,若巧妙運用此機會,她自信計劃應該會成功!
惠子並未考慮百分之百的完全犯罪能夠達成,但,很奇妙的,她覺得百分之九十九的完全犯罪應該能夠做到。
不管是警察或檢察官,都只是普通人,絕非千里眼——這是她如此推定的根據。更何況,向他們提供判斷資料的證人或事件關係者,通常不但不是千里眼,更只有平均值以下的觀察力……
所謂百分之九十九的完全犯罪,當然並非指被發覺的可能性為百分之一。而是,如果萬一誰推理出行兇方法,指出自己是兇手,若一切皆照計劃進行,在法庭上不會被宣判死刑!
檢察官要下有罪的判決,需要絕對的證據。在推理小説中,這點經常被忽略,但是,現實上,只要兇手不“俯首認罪”,只憑推測仍不能定罪。
惠子曾徹底的研究過推理小説,彷彿有志於當這方面的專門作家一般……其目的則是:這次的殺人計劃。
作家們絞盡腦汁設想出的完全犯罪之絕大部分,幾乎無法應用於現實之中,這是因為,推理小説本來就非犯罪的教科書或報告。雖然最近的現實主義推理小説中,也有描寫實行的簡易方法,但,那種內容若從完全犯罪的尺度來看,未免太糟了……推理小説的絕妙詭計,從各種意義上來説,需要太多繁瑣的操作,也要動太多手腳,以故事而論,這樣確實較有趣,然而,實際殺人時,照理應該儘可能採取簡單且確實的方法。
最主要是,惠子明白自己的能力界限,她沒有設計出複雜的密室或殺人的機械方法之頭腦,也無巧妙的扮演一人二角的演技才華,更無搬運屍體的體力。若是勉強自己,絕對會產生某些破綻。
所以,在現實上,最好是非常單純,而且能完全觸及他人盲點的行兇方法,畢竟,花費愈少工夫,犯錯的可能性也愈小。
惠子心想:最好避免偽造不在現場證明的方法。不在現場證明詭計愈巧妙愈麻煩,而且具有雙刃之劍的性質,一旦事機敗露,很可能反成為對自己的致命一擊。
另外,無其他證據而只是偽造不在現場證明,會讓嫌疑更濃厚,所以,儘量別亂動謀略手腳,只要未留下致命的證據,不需要不在現場證明。
推理小説中也常出現嫁罪予人的手法,不過,實際上沒有此等必要。若嫁罪予第三者是行兇目的之一,那是另一回事,否則就不該多費工夫。即使認為若不另外塑造兇手,自己就有遭懷疑的危險存在,也最好是不要採用此種方法……
罪重要的,吉澤惠子想出的殺人藍圖是着眼於行兇的經濟性,儘可能單純、容易,又不費工夫的殺人計劃。她認為,以結果而論,這是最為安全。
即使是有九成的安全性,若連續使用兩種詭計,就只有約八成的機率,而若連續三種,就將近低於七成三了,所以,避免一切計謀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完全犯罪”。
只是,這項計劃有一個很大的缺陷,那就是需要有共犯。為了獲得共犯,惠子在這三個月間用盡所有努力,而在好不容易塑造出共犯的現今,對此,應該不必再擔心了,何況,她也準備妥了彌補此一缺陷的計劃……
無論如何,這是一逝即失的機會。
英國古諺有謂“機會有前發,但其後腦部卻全禿”,惠子打算確依此實行。
她的心情很冷靜,連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沒有恐懼、不安、躊躇,當然,也沒有武士般面對決死之鬥時的顫抖,甚至連憎恨也都消失了,只感覺心境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