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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次日晨,狄公用罷早膳,對洪參軍説道:“今晴空萬里。鳳光旖旎,我意欲安步當車前去丁宅,你去喚陶甘一同前往。”

    三人穿廊過院,出縣衙西門,徑往丁宅而去。

    狄公輕裝簡從二訪丁宅,事前未知照丁禕。管家見縣令大人突然駕到,位引去花廳請茶,一面遣人飛報丁禕。

    丁宅忙喪亂成一片。少不得請高僧來宅中掛榜開經,拜七七四十九天梁王懺。靈寢和道場均設在正廳,靈樞前立一銘旌,上書“顯考丁大將軍虎國尊靈之位”,兩側一副輓聯,寫道:

    木本水源先世澤

    春霜秋露後人賢

    靈前香煙繚繞,白燭高燒,一班和尚正法螺鍾磐。吹吹打打,為死者唪經唱佛,超度亡靈早昇天界。

    走廊中靠牆有一方桌,上面壽禮成堆,均以紅紙包裹,上附祝壽吉言,賀喜佳句,真是琳琅滿目。狄公見了,大為詫異。管家忙解釋道:“老爺,這堆壽禮本應早早清理入庫,奈困家奴忙於料理喪事,不得空閒,故仍堆擱於此。”

    丁秀才縞素絰帶①,趕至花廳來見縣令。狄公道:“今明二日本縣欲升堂審理今尊命案,因有幾處細節尚需查實,故復來府上一訪。本縣這就去令尊書齋,你丁憂理喪忙碌,不必相陪。”

    二衙卒仍在走道中值番,保護現場,見了縣令,忙稟報無人走近書齋大門一步。

    狄公啓開封條。推門進屋。剛欲邁步,只覺一股惡臭沖鼻而來,忙以袖掩面,急退數步,説道:“屋內似有腐爛之物,陶甘,你速去靈堂向做佛事的僧人討幾柱香來。”

    陶甘領命而去,少頃返回,手中檀香煙霧濃烈,氣味刺鼻。狄公一人持香入內,須臾復出,手舉懸畫鐵釘一枚,一頭刺了一隻半腐的黑鼠,將鐵釘交於陶甘,説道:“命衙卒將此死鼠用木匣裝了,休要丟扔。”

    狄公將檀香擱於書案筆架之上,以燻去室內臭氣。

    陶甘返回,三人一同進入書房。狄公手指地上一紙盒道:“此盒原在丁將軍衣袖之中,內裝九枚蜜棗,上次離去時,我將它放在書案上端硯近旁,黑鼠聞到甜味就爬上書案享用,瞧,死鼠留於書案之上的足跡仍清晰可見。”

    狄公俯身,仔細揀起地上那紙盒,放在桌上,只見一角咬了一個窟窿,揭開蓋子一看,九枚蜜棗剩下八枚。

    狄公道:“此乃又一殺人兇器,原來這些蜜棗均染有劇毒。”遂命陶甘:“你於地上好生將那枚染毒蜜棗尋來,休要用手碰它。”

    陶甘跪地仔細尋找,終在一書架下將那尚剩一半的果脯尋了出來。

    狄公於衣縫中取出牙籤,將蜜棗簽了,置入盒內,重新蓋上,命洪參軍道:“將此盒用油紙包了,帶回縣衙留待查驗。”

    狄公四下觀瞧一遍,搖頭道:“看來別無可疑之處,我們還是回縣衙再作道理。陶甘,你將房門重新封上,二衙卒仍須在門外值守,不得有誤!”

    三人離了宅自回縣衙,一路無話。

    回到內衙書齋,侍役獻茶畢,狄公開言道:“洪參軍,你去差一名衙隸將仵作喚來見我!”

    洪參軍去後,狄公對陶甘道:“此命案越發奇了,我們尚不知兇手如何施用那小匕首殺人,卻又發現了他備用的兇器。再者,被告吳峯有一詭秘女友,無獨有偶,原告丁禕也有一秘密情人!”

    陶甘道:“老爺,此二女會不會實為一人?丁、吳若是情敵,二人爭風吃醋,丁禕先下手為強告了吳峯,也就不足為怪!”

    狄公道:“此言倒甚有些見地。不過,若如此吳峯如何不殺丁禕本人,卻要壞他父親性命?”

    陶甘道:“我亦為此犯難,還有,我更不明白兇犯如何讓丁虎國接受了染毒果脯。我思想來,此物一定為兇犯親手所贈。走廊中桌上堆滿壽禮,兇手不會將禮物放在那裏,若是這樣,他又如何肯定丁虎國偏將那紙盒揀去?”

    洪參軍插進話來:“兇手既殺了丁虎國,卻為何不將紙盒從其袖中取走。反而將此罪證留於作案現場?”

    陶甘連連點頭,嘆道:“前也見得些大小疑案,卻不似今日之事如此犬牙交錯,撲朔迷離。除丁虎國命案外,那風景畫之謎尚一衷莫是,錢牟的那名神出鬼沒的奸黨也仍逍遙法,説不定又在呼朋引類,繼續作惡。老爺,此人到底是誰至今仍無一絲消息?”

    狄公苦笑道:“卻是沒有。昨日喬泰説他已將錢宅門丁人等一盤詰,卻誰也不知他相貌特徵,更不知他姓張姓李。他總是深夜才來,長長的大氅遮了身體,一條圍巾檔了口鼻,大氅的帽沿又蓋了腦門。他從不講一字,就是雙手也總是籠於袖中,不肯顯露出來。”

    三人又喝一盅茶,隸役報稱我做已經喚到。

    狄公將仵作上下打量一番,説道:“上次你給丁虎國驗傷之時,聲言但凡內服之毒大都可查驗出來。今有蜜棗一盒,共九枚,一鼠食了其中半枚,當即中毒而亡。你現在就當眾查驗這盒果脯,看其內含何毒。必要時,亦可剖驗死鼠本身。”

    狄公將紙盒交於仵作。

    仵作將隨身所攜小包打開,取出一皮夾,裏面各式手鉗、探針,小刀等器械一應俱全。仵作右手揀了一把薄刃利刀,左手去袖中取了四方白紙一迭,置於書案一角,又從皮夾中取出小手鉗一把,挾起死鼠咬過的那半枚蜜棗,置於白紙之上,再用利刃細心切下薄紙狀果肉一片。

    狄公和二親隨幹辦將仵作的一舉一動都仔細看在眼中。

    仵作使用刀刃將薄片於紙上攤平,又取了嶄新狼毫一管,於沸水中蘸了,將水滴於薄片之上。浸泡一會後,仵作從懷中拿出雪白亮紙一方,蓋了薄片,又以手掌緊壓其上。隨後燃蠟一支,拿起亮紙於火上烤乾,拿到窗前仔細觀瞧,又用食指在紙上輕抹細摸一陣,轉身將白紙交於狄公,説道:“啓稟老爺,小可以為蜜棗之毒乃為一作畫顏料,名喚藤黃,一根空心針管將毒施於其內。”

    狄公慢捻鬍鬚,對白紙細瞧一番,問道:“何以見得?”

    仵作笑道:“此驗毒之法已在我醫界經用數百年矣!果汁中之異物從其顏色和外表形狀即可辨認。老爺請瞧,這紙上印痕乃呈黃色,其外表為細微顆粒狀,只有行家感覺靈敏之手方可撫摸得出。又薄片之上多有細小圓形斑痕,故小可斷定施毒器具乃為空心針管。”

    狄公聽了,連聲讚道:“好!好!你再將盒中八枚蜜棗—一驗過,看是否均染有此毒。”

    仵作從命。狄公一時無事,只將紙盒拿於手中把玩,一會又將糊底白紙撕下,這時紙邊隱隱一個紅字忽映入眼簾。急低頭細看,原來是吳峯的半方印章,不覺嘆道:“吳峯這廝做事好不荒唐,卻將自己的名字留在這紙盒上了。”

    洪參軍與陶甘忙立起觀看。洪參軍道:“老爺,這印章與那日他蓋於畫軸之上的那一方印章竟是不差分毫。”

    狄公身靠椅背,説道:“如此説來,兩條線索均直指吳峯。第一,藤黃乃畫師必備黃色顏料,其毒性之巨無人不知。第二,這紙上半方紅印更為吳峯作案之真憑實據。我一思量來,吳峯於畫上用印之時曾以此頁紙張為襯墊,無意中將印章一爿蓋於其上。”

    陶甘喜道:“老爺,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今吳峯將罪證送到我們手裏,真是天助!”

    狄公不讚一詞,只默默等仵作查驗剩餘果脯。

    最後,仵作稟道:“老爺,小可已將餘下八枚蜜棗—一驗訖,每一枚都染有致死之毒。”

    狄公書案上取了一紙公箋交於仵作,命道:“將查驗結果如實寫了!”

    仵作持筆作書,須臾寫就,畫了押,雙手呈上。狄公好言相待,打發仵作離去,一又命傳役喚方緝捕來內衙聽差。

    少時,方正到。狄公命道:“方緝捕,差你率隸役四名即赴永春酒店將吳峯捉拿歸案!”

    註釋:

    ①絰:讀‘疊’,古代喪服上的麻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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