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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家事

    阿託斯尋磨到一個詞:家事。一件家事毋需提交紅衣主教進行調查;一件家事同任何人都無關;誰都可以在世人面前處理家事。

    所以,阿託斯才尋磨到這個詞:家事。

    阿拉米斯想出了主意:選派家丁。

    波託斯找到了方法:變賣金剛鑽。

    而達達尼昂,通常四人中腦子最靈活的人,反倒才思枯竭;但應該説是米拉迪這個獨一無二的名字使他變得黔驢技窮。

    啊!不是這樣,我們説錯了:是他找到了金剛鑽的買主。

    在特雷維爾家吃的那頓早餐實在痛快。達達尼昂已經穿上了一套制服,因為他的個頭和阿拉米斯幾乎不相上下。我們還記得,阿拉米斯曾賣詩從書商那裏獲得一筆優厚的稿酬,他的全部裝備都各制兩套,於是他就讓出一套給他的朋友達達尼昂了。

    倘若達達尼昂沒有想到米拉迪宛如一朵烏雲遠掛天涯,他也許會順心如意的。

    早餐後,幾位朋友商定當晚於阿託斯住處碰頭,好讓那件事有個了結。

    達達尼昂一整天逛遍了營區條條道路,將他一身火槍手的制服好生炫耀一番。

    晚上,按約定時刻,四位朋友會齊,只剩下三件事情需要決定:

    第一,給米拉迪小叔子的信怎樣寫;

    第二,給圖爾的那個能幹人的信怎樣寫;

    第三,選派哪些僕人前去送信。

    每個人都推薦自己的僕人。阿託斯説格里默為人謹慎,主人不拆去他嘴上的封條他是不會開口的;波託斯則誇耀穆斯克東膂力過人,那五大三粗的身材足可打敗四個普通體格的漢子;阿拉米斯自信巴讚的機敏,他鋪張揚厲,把他推舉的候選人也讚揚一番;最後,達達尼昂完全相信普朗歇的勇武,他提醒各位在布洛內的那次棘手事件中普朗歇表現不凡。

    義勇智節這四樞之德孰重孰輕久爭不下,並且引發出美妙絕倫的慷慨陳詞,但我們在這裏就不再轉述了,以免文字冗贅。

    “真苦惱,”阿託斯説,“我們要選派的那個人必須身兼四德呀。”

    “到哪兒能尋到這樣一個僕人?”

    “不可能找到的!”阿託斯説,“這我清楚;就用格里默吧。”

    “用穆斯克東。”

    “用巴贊。”

    “用普朗歇;普朗歇有勇有謀,四樞之德他已有了兩種。”

    “先生們,”阿拉米斯説,“最最重要的不是知道我們的四個僕人中誰最謹慎,誰最有力,誰最機敏,或誰最勇武;最最重要的是要知道誰最愛錢。”

    “阿拉米斯所言意味深長,”阿託斯説,“應該寄希望於人的弱點,而不是寄希望於其德行。神甫先生,你是一位偉大的倫理學家。”

    “也許是吧,”阿拉米斯説;“因為,我們需要獲得的效勞不僅是為了成功,而且還需要避免失敗;因為,在失敗的情況下,要關係到掉腦袋,但不是僕人掉……”

    “輕點兒説,阿拉米斯!”阿託斯説。

    “對。不是僕人掉腦袋,”阿拉米斯接着説,“而是他的主人掉腦袋,甚至我們這幾個主人都得掉腦袋呀!我們的僕人有足夠的忠心為我們去冒生命危險嗎?沒有!”

    “説真的,”達達尼昂説,“我對普朗歇差不多能擔保,我。”

    “那好呀,親愛的朋友,除了他本質上的忠誠外,再加上一筆可觀的保證金,讓他辦事方便些,這樣就不是單保險,而是雙倍保險了。”

    “哎呀!善良的上帝!你又説錯了,”阿託斯説;這個人一談到事情他樂觀,一談到人他悲觀,“僕人為了得到錢什麼都會答應,但上路一害怕就影響他們行動了。一旦被抓住,人家會逼他們説實話;一被逼,他們就招認。那就糟糕了!我們都不是小孩子呀!去英國(阿託斯壓低聲音説)必須穿過遍佈紅衣主教的密探和心腹的全法國;必須有一份萬能通行證才能登上船;到了倫敦要問路又得懂英文。瞧,我看事情挺難辦。”

    “一點兒也不難,”非要辦妥事的達達尼昂説,“正相反,我看事情很容易。當然啦,要是我們向温特勳爵寫信時大談家庭以外的事,大談紅衣主教的可恥行徑……”

    “輕點兒説!”阿託斯提醒道。

    “又談篡國陰謀和機密,”達達尼昂按照囑咐繼續説,“不消説,我們會全都被活活處以車輪刑的;而且看在上帝的面上,正如你自己所説,阿託斯,請不要忘記,我們是為了家事給他寫信的;我們給他寫信的唯一目的,是待米拉迪一到倫敦,就讓他使這個女人喪失危害我們的能力。所以我一定要給温特勳爵寫封信,信的措辭大概是這樣:”

    “咱們瞧呀,”阿拉米斯預先擺出評論家的面孔説。

    “先生並親愛的朋友……”

    “啊哈!是嘛;向一個英國人稱親愛的朋友,”阿託斯打斷説,“這個頭開得好!真棒,達達尼昂!就憑這個稱呼,你將會享受四馬分屍,而不是活活遭受車輪之刑。”

    “既然這樣,那好哇;我乾脆就叫他先生得了。”

    “你還是稱他英國紳士吧,”很是講求禮儀的阿託斯又説。

    “‘英國紳士,您還記得盧森堡宮的那個小羊圈嗎?’”

    “好極了!現在就説盧森堡宮!人們以為這是影射王太后!

    這才是用詞巧妙呢,”阿託斯説。

    “那我就簡單地寫:英國紳士,您還記得有人曾救過您一命的某個羊圈嗎?”

    “我親愛的達達尼昂,”阿託斯説,“你永遠只能是個蹩腳的起草人:‘有人曾救過您一命的某地方!’呸!這不像話。對一個有教養的人,不該重提那些幫忙的事。這叫好事遭人罵,預先侮辱人。”

    “啊!親愛的,”達達尼昂説,“你真難侍候,要是必須在你監督下寫這封信,説真的,我不幹了。”

    “你説得對。使槍舞劍,親愛的,這兩種行當你乾得很瀟灑,請你把筆交給神甫先生吧,這是他的老本行。”

    “啊!對,確實如此,”波託斯説,“你就將筆交給阿拉米斯吧,他常用拉丁文寫論文哩。”

    “那也好,”達達尼昂説,“你就給我們起草這封信吧,阿拉米斯;不過,看在我們的聖父教皇份上,請你行筆謹慎,因為現在輪到我挑眼了,我預先告訴你。”

    “本人求之不得的,”阿拉米斯懷着詩人般的坦誠自信説,“但你們要告訴我,因為我也是道聽途説,説那位嫂子是個女流氓,而且在聽她和紅衣主教談話時,我也得到證據她是個女流氓。”

    “輕點兒説,該死的!”阿託斯説。

    “然而細節我忘記了,”阿拉米斯繼而説。

    “我也一樣,”波託斯説。

    達達尼昂和阿託斯默默地相互看了一會兒。最後,阿託斯凝神靜思,臉上泛起平素少有的蒼白,作了一個贊同的手勢。達達尼昂會意到他可以説話了。

    “好吧,我有話要説,”達達尼昂開口了,“‘英國紳士,您的嫂嫂是個女惡棍,為了繼承您的財產,她曾想派人殺掉您。她本不該嫁給您兄弟,因為她在法國已經成婚,並且又被……’”

    達達尼昂打住話頭,像是在想合適的詞,同時看着阿託斯。

    “‘又被她的丈夫趕出門,’”阿託斯説。

    “‘因為她被烙過印,’”達達尼昂接着説。

    “唔!”波託斯嚷道,“不可能!她不是想派人殺掉她的小叔子嗎?”

    “是的”。

    “她曾結過婚?”阿拉米斯問。

    “是的。”

    “那她丈夫發現了她肩膀上烙有一朵百合花嗎?”波託斯大聲問道。

    “是的。”

    這三個“是的”都是從阿託斯口中説出的,但每一個“是的”語調一次比一次憂鬱。

    “那朵百合花誰看見過?”阿拉米斯問。

    “達達尼昂和我,或者説得確切些,按照時間的順序,我和達達尼昂,”阿託斯回答説。

    “那個可怕的女人的丈夫還活着?”阿拉米斯問。

    “他還活着。”

    “你能肯定?”

    “我能肯定。”

    接着是一陣冷靜的沉默,在這冷靜的沉默中,各人根據自己的本性體味着自身的感受。

    “這一次,”阿託斯首先打破沉默,“達達尼昂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極好的提綱,我們首先要寫的正是這個。”

    “嘿!你説得對,阿託斯,”阿拉米斯説,“起草一篇東西是很棘手的。就連掌璽大臣先生要寫一封這種力度的書簡也會束手無策,但他起草一份案件筆錄卻得心應手。管它呢!請各位肅靜,我要寫啦。”

    阿拉米斯果然手執鵝毛杆,思考片刻,隨後,用一種秀麗的女性小楷書法,寫了八到十行字,接着,他用一種柔和而緩慢的聲調,彷彿每一個詞都被推敲過似的,抑揚頓挫地讀了起來:

    英國紳士,

    給您手書這幾行字的人曾在地獄街的某個小園

    圃,榮幸地和您比過劍。此後,您曾多次表示樂意與此人為友。今天,他以善良的勸告承認並報答這

    種友情。您曾兩次幾乎被您的一位近親所害,而您卻以為她是您的繼承人,因為您不知道她在英國結

    婚前,早在法國就出嫁過。而第三次,也就是這一次,您就可能大難臨頭了。您的那位親屬於昨日夜,已從拉羅舍爾城出發去英國。她抵達後您要監視她,因為她是帶着龐大而又可怕的計劃前去的。倘若您

    一定要知道她可能幹什麼,就請從她左肩膀上的記號瞭解她的過去吧。

    “嘿,真絕了!”阿託斯説,“你有國務大臣的手筆,我親愛的阿拉米斯。這封勸告書只要到了温特勳爵之手,他一定會嚴加防範;就是萬一落到紅衣主教閣下本人手裏,我們也不會受到連累。可是,將要動身的僕人可能會誆我們,説他去過倫敦了,但實際上在夏泰勞爾就停了腳,所以向他交信時只給他一半錢,後以回信作交換,再答應給他另一半。你身上帶着金剛鑽嗎,達達尼昂?”阿託斯接着説。

    “我有比那更好的,我有錢。”

    説着達達尼昂把錢袋子扔到桌子上。聽到金幣噹噹聲,阿拉米斯抬起頭。波託斯驚喜得跳起來;只有阿託斯毫不動聲色。

    “這袋子裏有多少?”他問道。

    “十二個法郎一路易,一共七千利弗爾。”

    “七千利弗爾?”波託斯叫起來,“那小小的破金剛鑽值上七千利弗爾?”

    “既然錢在這兒呢,那就差不多,”阿託斯説,“我推想達達尼昂不會把自己的錢放進去做貢獻。”

    “可是,先生們,”達達尼昂説,“在這全部錢當中,我們沒有想到王后。稍為考慮一下她親愛的白金漢的健康吧。這是我們對王后應盡的最起碼的義務了。”

    “很對,”阿託斯説,“但這和阿拉米斯有關。”

    “什麼!”阿拉米斯漲紅着臉反詰道,“我該怎麼做?”

    “這很簡單,”阿託斯回答説,“再給住在圖爾的那個能幹人寫封信。”

    阿拉米斯重執鵝毛杆,再次思考一番,接着寫了下列幾行,並立刻提交朋友們審議通過。

    親愛的表妹……

    “啊哈!”阿託斯説,“那個能幹人原來是你的親戚!”

    “嫡親表妹,”阿拉米斯説。

    “那就稱表妹吧!”

    阿拉米斯繼續念下去:

    親愛的表妹,為了法蘭西的幸福和她敵人的崩

    潰,上帝保佑着紅衣主教閣下,正在結束拉羅舍爾反叛異教徒的末日,英國艦隊抵達現場援救可能已

    屬無望;甚至我敢説,我肯定,會有重大事件將影響白金漢先生不能起程。紅衣主教閣下是歷代最卓

    越的政治家,是當朝最卓越的政治家,可能也是未來時代最卓越的政治家。倘若太陽使他不快,他會

    讓太陽隕滅。請將這些愉快的消息轉告令妹,親愛的表妹。我曾夢見那個該詛咒的英國人已經死了,但他是死於暗器或是毒物,我已不能記清,我能肯定

    的,就是我夢見他死了,而且您知道,我的夢從來不騙我。請相信吧,您不久會看到我回來。

    “好極了!”阿託斯叫道,“你是詩王;親愛的阿拉米斯,你説話就像‘啓事錄’,你就是‘福音書’。現在你只需在信上寫下地址就行了。”

    “那容易,”阿拉米斯説。

    他精巧地摺好信,又拿起它寫道:

    面交圖爾城縫衣女工瑪麗-米松小姐啓

    三位朋友哈哈相笑:他們明白了。

    “現在,”阿拉米斯説,“你們都清楚了,先生們,只有巴贊能把這封信送到圖爾;我表妹只認識巴贊,並且只會信任他,任何別的人都會將事情辦糟。再説,巴贊志存高遠,富有學識;他讀過歷史,先生們,他知曉西克斯特-坎特①成為教皇前曾是個小豬倌;還有,他計劃和我一同皈依教門,並且心懷希望,有朝一日成為教皇,或至少當個紅衣主教。故各位明達,像這樣胸懷大志的人是不會束手就擒的,或者説,萬一被擒了,他也會寧死不屈的。”——

    ①西克斯特-坎特(一五二○——一五九○):他出身卑微,放過豬娃;一五八五——一五九○當選為羅馬第二二五教皇;他親手建立了梵蒂岡印刷廠,親自去出版社主持制定了天主教聖經正式文本。

    “好,好,”達達尼昂説,“我衷心贊同你的巴贊;但是也請你贊同我的普朗歇。有一天,米拉迪派人拿着棍使勁打着把他趕出了門;而普朗歇記性好忘不了,所以,我向你們打保票,倘若他能想到有可能報仇,他寧願讓人打斷脊樑也不會就此罷休。如果説圖爾之行是你的事情,阿拉米斯,那麼,倫敦之行就是我的事。所以我請你選用普朗歇,況且他跟着我已去過倫敦,知道用地道的英語説:London,sir,ifyouplease,mymasterlordd’Artagnan;(倫敦,先生,勞駕,我的爵爺達達尼昂,)有了這兩下,就請各位放心吧,他往返行程都會一路順風。”

    “如果這樣,”阿託斯説,“就該讓普朗歇領上七百利弗爾先動身,回來後再領那七百,巴贊去時領三百,回來再給另三百;這就使總數剩下五千利弗爾;我們各人取一千作零花錢願意怎樣花就怎樣花,留下剩餘的一千利弗爾交給神甫管,以備特殊之用或公共之需。各位覺得這樣合適嗎?”

    “親愛的阿託斯,”阿托米斯説,“你講話真像涅斯托爾①,大家都知道,他是古希臘人的智慧大師。”——

    ①涅斯托爾,傳説中的古希臘皮洛斯國王。

    “好吧,就這樣定了,”阿託斯又説,“普朗歇和巴贊將要起程;總而言之,保留格里默我不會不高興,他熟悉我的習慣,我很依靠他;昨天一整天他該是被折騰得不輕,這次再讓他出遠差會使他完蛋的。”

    派人把普朗歇叫來了,大夥給他下了各種指示。達達尼昂事先對他早有提醒,首先告訴他的是榮譽,然後是金錢,最後才談到危險。

    “我將把信放在我衣服的夾層裏,”普朗歇説,“如果我被擒,我就把信吞下肚。”

    “但那樣,你就不能完成使命了,”達達尼昂説。

    “您今天晚上給我一份抄件,明天我就將它背到心裏。”

    達達尼昂凝視着他的朋友們,似乎要對他們説:

    “瞧呀,我先前是怎樣答應你們的?”

    “現在,”達達尼昂對普朗歇繼續説,“你用八天時間要抵達温特勳爵身邊,再用八天時間回到這裏,一共是十六天;如果你出發後的第十六天,晚上八點鐘還沒有到,你就得不到那一半錢,那怕是八點五分到也不行。”

    “那麼,先生,”普朗歇説,“請您給我買只表。”

    “拿着這一隻,”阿託斯説着便以滿不在乎的慷慨,將他自己的表交給了普朗歇;“做個正直的小夥子。要想着,如果你多話,如果你亂講,如果你閒逛,你就會讓你主人的腦袋被人砍掉,而你的主人向我們作過保證,他對你的忠心絕對信任。而且你還要想着,倘若由於你的過錯使達達尼昂遭受不幸,我會到處找你的,那時候,我會把你的肚子剖兩瓣。”

    “哦!先生!”普朗歇叫道;他因受到火槍手的懷疑感到丟臉,而火槍手那鎮定的神態尤為使他感到驚恐。

    “我呢,”波託斯轉動着他的一雙大眼説,“你要想到,我要活活剝掉你的皮。”

    “啊!先生!”

    “我呢,”阿拉米斯用那温和悦耳的聲音説,“你要想到,我會把你當成一個野蠻人,用小火慢慢燒着你。”

    “啊!先生!”

    普朗歇哭了起來;我們不敢説,這是出於對他威脅後的恐怖,還是因看到四位朋友如此緊密團結而受到感動。

    達達尼昂握握他的手,然後擁抱着他。

    “你看到啦,普朗歇,”達達尼昂對他説,“這幾位先生對你説的這些話,全都出於對我的愛,而實際上,他們都是愛你的呀。”

    “啊!先生!”普朗歇説,“要不我成功,要不你們把我砍成四大塊;但請您相信,即使把我砍成四大塊,也沒有哪一塊會叫痛的。”

    最後作出決定,普朗歇於翌日八點出發,正如他所説,以便於他能有時間連夜背熟書信。這種安排使他贏得了整十二個小時,他必須於第十六天晚上八點回來。

    翌日早晨,正當普朗歇蹬鞍跨馬之時,達達尼昂自感心底對白金漢公爵懷着某種偏愛,便將普朗歇拉到一旁。

    “你聽着,”他對他説,“當你將信交給温特勳爵並等他看過之後,你還要告訴他:‘請您多關照白金漢公爵大人,因為有人想謀殺他。’這句話,普朗歇,你看得出來,它如此嚴肅,如此重要,我甚至連我的朋友都沒有坦誠相告,我要把這個秘密託付於你,就是讓我當隊長,我也不願意用文字寫給你。”

    “請您放心,先生,”普朗歇説,“日後您會看出我是否可靠。”

    普朗歇跨上一匹良驥,他必須騎上二十法裏才能接上驛站,所以普朗歇一出發便策馬飛奔,火槍手們事先對他提出的三種警告使他有點心情緊張,至於其他,感覺十分良好。

    巴贊於第二天早晨去了圖爾,要用八天時間完成他的使命。

    在這兩個人離開後的全部日程內,人們可以理解,四位朋友比任何時候都望眼欲穿,翹首聞風,側耳探聽。他們整日價都花費在設法捕捉人們的談話,窺探紅衣主教的舉止以及揣度所有信使的來意。每當有人招呼他們履行某項難以預測的公務,他們便情不自禁地發出接二連三的顫抖。而且他們還小心翼翼以備自身的安全;米拉迪是一具幽靈,每當它在人們眼前顯露一次,這具幽靈就不會讓人安穩入眠。

    第八天早晨,巴贊以一貫飽滿的氣色和他慣常的笑靨,走進帕爾帕耶的辦公室,此時,四位朋友正在早餐,他按照約定的暗語説道:

    “阿拉米斯先生,這是您表妹的回信。”

    四位朋友交換一下快樂的眼神:一半事情完成了;説真話,這一半最簡單最容易。

    阿拉米斯接信時,臉上不由自主地泛起了紅暈,這封信字跡了草,缺少拼寫素養。

    “上帝啊!”他嘿嘿笑着叫道,“我對她真的失望了;這可憐的米松永遠也不會像瓦蒂爾先生那樣寫封像樣的家書。”

    “那個可憐的米松是什麼人?”那個瑞士僱傭兵問道;信送到時他正和四位朋友在聊天。

    “哦!我的上帝!一個微不足道的人,”阿拉米斯説,“一個我非常喜歡的迷人的小女裁縫,我向她討要幾行字作為紀念品。”

    “太好了!”瑞士兵説,“要是她像她的字體一樣大,是個貴婦人,您就交了桃花運了,夥計!”

    阿拉米斯讀了信,隨手遞給阿託斯。

    “你瞧瞧她給我寫了什麼吧,阿託斯,”阿拉米斯説。

    阿託斯溜了一眼那封信;為了排除可能引起的一切疑心,他大聲念道:

    表哥,我姐姐和我都很會猜夢,我們對夢甚至

    感到恐怖;但對您的夢,可以説——我希望如此——

    每一個夢都是謊。再見吧!多保重,並請隨時來消息。

    阿格拉菲-米松

    “她説的是什麼夢?”讀信時,龍騎兵走近跟前問。

    “是呀,關於什麼夢?”瑞士兵也問道。

    “唉!真羅唆!”阿拉米斯説,“很簡單,就是我做過的後又告訴她的一個夢。”

    “噢!對,説的是!談自己的夢很簡單;可我從來不做夢。”

    “你太幸福了,”阿託斯站起身説,“我真想能和你一樣這麼説。”

    “從來不做夢!”瑞士人又説;“像阿託斯這樣一個人竟然羨慕他的一些事,”他又接着説,“從來不做夢!從來不做夢!”

    達達尼昂看到阿託斯站起身,他也跟着站起身,隨後挽着他的胳膊走出門。

    波託斯和阿拉米斯沒有走,留下應付龍騎兵和瑞士兵的窮嘮叨。

    巴贊呢,他已躺在一捆草上睡覺了;這時,他比瑞士兵想象多多了,他已夢見阿拉米斯當上教皇了,正把一頂紅衣主教的桂冠戴在他頭上。

    然而,我們已經説過,巴讚的幸運返回只給四位朋友初步解除如坐針氈之慮。期盼的時日是久長的,尤其是達達尼昂,他簡直肯定現在的日子變成了每天四十八小時。他忘記了海上航行必不可少的緩慢,他誇大了米拉迪能量的強大。他認為,被他視作惡魔一般的那女人,一定會有像她一樣的超人助手;稍有動靜,他就以為有人來抓他,並且將普朗歇也帶來和他及其朋友進行對質。更有甚者,這位正直的庇卡底人以往對自己充滿着的巨大信心,現在日趨鋭減。這種憂慮如此強大,竟然感染了波託斯和阿拉米斯。只有阿託斯穩如泰山,似乎任何危險在他身邊無所作為,他照舊呼吸他日常的空氣。

    尤其是第十六天,那煩燥不安的樣子在達達尼昂和他兩位朋友身上表現得那樣明顯,致使他們坐立不安,形同幽靈一樣在普朗歇應該返回的道路上東遊西逛。

    “説真的,”阿託斯對他們説,“你們不是男子漢,而是孩子一般,被一個女人弄得惶惶不可終日!説到底,怕從何來?害怕被坐牢?那好呀,可是有人會把我們放出來,波那瑟太太不是被人從監獄裏放出來了嗎。害怕砍腦袋?然而在戰壕裏,我們每天快快活活地去冒比這更糟的險,因為一顆圓炮彈可能炸斷我們的腿;我相信,一個外科醫生在鋸我們的大腿時,他使我們受的罪要比一個劊子手砍我們的腦袋要大得多。還是保持冷靜吧;兩小時後,四小時,最遲六小時後,普朗歇一定會到這裏,因為他答應過按時到這裏,我對普朗歇的承諾很相信,我覺得他是一個十分誠實的小夥子。”

    “但如果他不能到達呢?”達達尼昂問。

    “要是他不能到達的話,那是他有事延誤了,僅此而已。他可能從馬上摔下來跌傷了,他可能從橋上栽下水,他可能跑得太猛了,得了一場胸炎症。哇!先生們!我們要考慮到各種事故的可能呀。生命是一圈用諸多小災小難串成的念珠,達觀者是含着笑一顆一顆數着的。請你們像我一樣當個達觀者,先生們,咱們上桌吃飯喝酒吧;什麼也不會像看一杯紅葡萄酒那樣,使未來的色彩呈現出玫瑰色。”

    “説得太對了,”達達尼昂説,“現在我每當喝涼酒時,我心煩意亂,真擔心這酒是否是從米拉迪的酒窖裏拿來的。”

    “你真挑剔,”阿託斯説,“一個多美的女人!”

    “一個打上標記的女人!”波託斯粗笑着説。

    阿託斯戰慄起來,抬手擦去額上的冷汗,然後帶着他不可抑制的躁動也站起身來。

    這時白天已過,夜晚的腳步雖稍蹣跚,但畢竟還是來了;小酒店的老主顧紛至沓來,熙熙攘攘。阿託斯由於口袋裏一直揣着他那一份金剛鑽兑的錢,故他再沒有離開過帕爾帕耶小客棧。再則,比西涅先生曾慷慨地請了他們吃過一頓飯,他覺得那是配得上他的好搭檔,於是他們便一起賭了起來;像平素一樣,這時七點鐘敲響了,他們聽見前去加雙崗的巡邏兵的腳步聲;七點半,又響起了歸營鼓。

    “我們被打敗了,”達達尼昂在阿託斯耳邊説。

    “你是想説我們輸了吧,”阿託斯不慌不忙地説,同時從他口袋裏掏出四枚比斯托爾扔在桌子上。“走吧,各位,”他接着説,“在打歸營鼓了,咱們去睡覺吧。”

    阿託斯走出帕爾帕耶客棧,達達尼昂緊隨其後。阿拉米斯挎着波託斯的胳膊殿後。阿拉米斯嘟嘟囔囔地背頌詩句,波託斯則不時地拔掉幾根鬍鬚以表失望之情。

    可是,在黑暗中,突然閃出一個人影,達達尼昂熟悉這人影的輪廓,接着一個熟悉的聲音在對他説:

    “先生,我給您帶來了您的披風,因為今天晚上天涼。”

    “普朗歇!”達達尼昂驚叫起來,他欣喜若狂。

    “普朗歇!”波託斯和阿拉米斯跟着又大叫一聲。

    “那好哇,是普朗歇,”阿託斯説,“這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他答應過響八點鐘返回的,現在正好敲八點鐘。好樣的!普朗歇,你是一個説話算數的小夥子,如果有一天你離開你的現主人,我給你保留一個幹活的位置。”

    “哦!不,永遠不會的,”普朗歇説,“我永遠不會離開達達尼昂先生的。”

    就在這説話的同時,達達尼昂感覺到普朗歇在他手裏塞進一張紙條。

    達達尼昂看到普朗歇回來真想擁抱他,就像他出發時擁抱他那樣;但是他擔心在大街上向自己的僕人流露這種感情,這在路人看來顯得過分希奇,於是他忍住了。

    “我有一封信,”他對阿託斯和另兩位朋友説。

    “那好呀,”阿託斯説,“進到我們屋去看吧。”

    那封信如火一般炙燙着達達尼昂的手,他想加快腳步;然而阿託斯抓着他的胳膊牢牢不放,迫使這個年輕人不得不和他的朋友協調步伐一同前進。

    他們終於走進帳篷,點亮一盞燈,這時普朗歇站在門口,以免四位朋友受到驚奇。達達尼昂用一隻發抖的手拆開封印,打開他久盼不迭的這封回信。

    “Thandyou,beeasy.”

    這句英文的意思是:

    “謝謝,請您放心。”

    阿託斯從達達尼昂手中接過信,送到燈前點着火,直至燃成灰燼他才鬆了手。

    然後他叫普朗歇:

    “現在,小夥子,”他對他説,“你可以索要你的七百利弗爾了,不過你有了那樣一封信,是冒不上多大危險的。”

    “我挖空心思想了許多方法來掩藏這封信總不是個過錯吧,”

    普朗歇説。

    “好啦,”達達尼昂説,“你把過程講給我們聽聽吧。”

    “天哪!講起來話就長了,先生。”

    “你説得對,普朗歇,”阿託斯説,“況且歸營鼓已經打過,倘若我們的燈光比別人亮得長,我們會受到注意的。”

    “好吧,”達達尼昂説,“咱們都睡覺去。好好睡一覺,普朗歇!”

    “説真話,先生,十六天以來,這還是第一次安安穩穩睡個覺呢。”

    “我也同樣呀!”達達尼昂説。

    “我也同樣呀!”波託斯跟着説一句。

    “我也同樣呀!”阿拉米斯又跟着説一句。

    “好哇,你們是要我説心裏話是吧?我也同樣呀!”阿託斯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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