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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阿託斯當寶從戎

    年輕人已經逃之夭夭,而米拉迪還在有氣無力地向他做着威脅的手勢。就在達達尼昂的身影在她的視野中消失的一霎那,她暈倒在卧室裏。

    達達尼昂神色慌張,不顧凱蒂可能發生的一切,連奔帶跑地穿過半個巴黎,一直到阿託斯的門前才停下腳步。他精神的失態,那刺激他的恐怖,追蹤他的幾個巡邏兵的叫喊,以及一大早趕路辦事的幾多行人的嘲罵,只是催促他加快了飛奔的腳步。

    他穿過庭院,登上阿託斯的二層樓,聲震屋宇地敲着房門。

    格里默睡眼惺忪地前來開門。達達尼昂餓虎撲羊般地衝進前廳,幾乎撞翻了格里默才闖進屋內。

    雖然可憐的跟班素來緘默,但他這一次終於開口説話了。

    “喂,哎呀呀!”他大叫道,“要幹什麼嘛,您這個橫衝直撞的女人?您找什麼,女人家?”

    達達尼昂脱下帽子,從女人斗篷下伸出雙手;當一眼看到他那鬍髭和那無鞘的劍鋒,可憐的小鬼才發現,和他打交道的原來是個大男人。

    這時,他以為闖進了一個殺人歹徒。

    “救命啊!來人呀!救命啊!”他大聲嚷着。

    “住口,可憐鬼!”青年人説,“我是達達尼昂,你認不出我啦?你的主人在哪兒?”

    “您,達達尼昂先生!”驚惶不已的格里默叫道,“不可能!”

    “格里默,”穿着睡袍的阿託斯説着走出套間,“我想你終於敢開口説話了。”

    “啊!先生!這是因為……”

    “別説話。”

    格里默只是用手向他的主人指一下達達尼昂。

    阿託斯認出了他的夥伴。雖然他秉性冷靜,但眼前看到的這副奇特的打扮,逗得他哈哈大笑起來:歪戴着女人的帽子,長得拖到皮鞋的裙子,捲起的衣袖以及因激動而緊繃的鬍髭。

    “請不要笑了,我的朋友,”達達尼昂大聲説,“看在上天的份上,請不要笑了,因為,用我的靈魂發誓告訴你,實在沒有什麼可笑的。”

    達達尼昂説這番話時神態嚴肅,面部露出真實的恐怖,阿託斯立刻握住他的手大聲問:

    “你受傷了,我的朋友?你的臉色好蒼白呀!”

    “沒有受傷,但我剛才發生了一起可怕的事情。就你一個人在家,阿託斯?”

    “那還用問!這時候你想誰會在我家?”

    “那好,那好。”

    於是達達尼昂匆匆走進阿託斯的房間。

    “喂,請講呀!”阿託斯一邊説一邊關上門,隨後又插上門閂以免來人打擾。“是國王死了?還是你殺死了紅衣主教先生?瞧你一副驚慌的樣子,説呀,我真的擔心死了。”

    “阿託斯,”達達尼昂説;他脱去女人的衣服,露出貼身襯衣,“你準備聽一個難以置信的聞所未聞的故事嗎?”

    “先穿上這件睡衣吧,”火槍手對他的朋友説。

    達達尼昂穿上睡衣,但因他仍心有餘悸,把一隻袖子當成另一隻袖子了。

    “是怎麼回事?”阿託斯問。

    “是這麼回事!”達達尼昂傾着身,壓低聲音在阿託斯耳邊説,“米拉迪的肩膀上烙有一朵百合花。”

    “啊!”火槍手彷彿心臟中了一顆子彈似地失聲叫道。

    “這麼説,”達達尼昂問,“你肯定那一個人真的死了?”

    “哪一個人?”阿託斯説話的聲音是那樣的低,達達尼昂幾乎沒有聽清。

    “是呀,就是有一天在亞眠你對我説過的那個女人呀。”

    阿託斯雙手抱頭,低吟一聲。

    “這個女人大約二十六、七歲。”達達尼昂接着説。

    “金黃頭髮,是不是?”阿託斯問。

    “對。”

    “淡藍色的眼睛,閃着奇特的光,長着烏黑的睫眉?”

    “是呀。”

    “高個子,很苗條?左上頜犬齒旁缺顆牙。”

    “對呀。”

    “百合花不大,顏色是紅棕色,像是在上面敷了一層顏料後又退了色。”

    “不錯。”

    “而你説她是英國人?”

    “別人都叫她米拉迪,但她也許是法國人。不管這一些,反正温特勳爵只是她的小叔子。”

    “我想見見她,達達尼昂。”

    “當心,阿託斯,當心呀!你過去曾想幹掉她,而她又是一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女人,她不會放過你。”

    “她什麼也不敢説的,因為她一説就等於不打自招了。”

    “她什麼都幹得出來!你可曾領教過她發火?”

    “沒有。”阿託斯説。

    “那簡直就是一隻母老虎!一頭母豹!我親愛的阿託斯!

    我真害怕給我們倆招來一場可怕的復仇!”

    達達尼昂於是敍述了事情發生的一切,米拉迪失去理智的狂怒,以及她以死相拼的威脅。

    “你説得對,我以我的靈魂起誓,我可以為一根頭髮獻出我的生命,”阿託斯説,“幸好,我們後天就要離開巴黎,十之八九是去拉羅舍爾,而一旦動身……”

    “她會對你緊追不放,直至天涯海角,阿託斯,假如她認出了你。那就讓她的仇恨在我一個人身上發泄好了。”

    “啊!親愛的!她殺了我又怎麼樣!”阿託斯説,“難道你突然以為我是個貪生怕死的人?”

    “在這一切背後有某種可怕的秘密,阿託斯!我相信,這個女人是紅衣主教的間諜。”

    “要是這樣,你倒要當心。如果紅衣主教為倫敦事件沒有對你高度讚賞,那麼就會對你深懷仇恨;但歸根到底,由於他絲毫不敢對你公開指責,而又必須讓復仇獲得滿足,尤其這是紅衣主教的仇恨,所以你倒要當心呀!倘若你出門,不要一個人;倘若你吃飯,心裏要有數;一句話,對一切要提防,哪怕是你的影子。”

    “只要能順順當當地捱到後天晚上就萬事大吉了,”達達尼昂説,“因為一入伍,我們要害怕的只是男人了,我希望如此。”

    “這期間,”阿託斯説,“我就放棄隱居計劃,陪你到處走一走。你現在就該返回掘墓人街,我陪你去。”

    “可是不管離這兒多麼近,”達達尼昂説,“我也不能像這樣回去呀。”

    “可不,”阿託斯説,他拉了一下鈴繩。

    格里默走進屋內。

    阿託斯向他打一下手勢,要他去達達尼昂的家拿回一些衣服來。

    格里默用另一種表示回答説,他全明白,然後就出發了。

    “這下行啦!不過這並不是提前裝備我們喲,親愛的朋友,”阿託斯説,“因為,倘若我沒有説錯,你將所有的衣服都留在米拉迪的閨房裏了,她大概不會想着再還給你。幸好你有她的藍寶石戒指作抵押。”

    “藍寶石戒指是屬於你的,親愛的阿託斯!你不是對我説過,那是一枚你的家傳戒指嗎?”

    “是的,據家父過去告訴我,他花了兩千個埃居買來的;是他送給我母親結婚禮品的一部分,那隻戒指美極了。後來家母又將它給了我;而我呢,我真發了瘋,不但沒有珍藏那枚戒指,反而把它送給了那臭女人。”

    “那麼,親愛的,你就收回那枚戒指吧,我明白,你應該珍惜它。”

    “我,經過了那個臭女人的手我再收回來!絕不會要!因為那枚戒指已被玷污了,達達尼昂。”

    “那就賣掉它。”

    “賣掉我母親傳下來的鑽石!坦率告訴你,我把這看成是對聖物的褻瀆呀。”

    “那就當掉它,一定能當上一千多埃居。有了這筆錢,你的事就好辦了;等你以後有了錢,再去把它贖回來。當你再拿到那枚戒指時,它的舊污點已被洗掉了,因為它被高利貸者的手摸過了。”

    阿託斯莞爾一笑。

    “你是一個可愛的夥伴,親愛的達達尼昂,”他説,“你以永恆的快樂,重振陷入苦惱的可憐智慧。那好,就這樣,當掉這枚戒指,不過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就是你拿五百埃居,我拿五百埃居。”

    “你想到哪裏去了,阿託斯?我不需要這五百錢;我在禁衞軍裏當差使,賣掉我的馬鞍子,這筆數就到手了。我需要辦些什麼呢?為普朗歇買匹馬,就這些。再説,你忘記了,我也有一枚戒指呀。”

    “我似乎覺得,你比起我來,更愛你的戒指,起碼我相信我看出是這樣的。”

    “不錯,因為它不僅能在絕境中將我們救出窘困,而且還為我們排除艱險;它不僅是一塊珍貴的鑽石,而且也是一件具有魔力的法寶。”

    “我不懂你的意思,但我相信你説的話。那咱們再回到我的戒指,或者説得確切些,再回到你的戒指上來吧;你一定要拿走我們當來的一半錢,要不我就扔進塞納河,而且我懷疑會像波利克拉特①那樣,相信有條什麼殷勤的魚,能把戒指再給我們送回來。”——

    ①波利克拉特是古希臘愛琴海中某一個島的暴君。他聯合埃及人,挑釁累斯博斯人和米利都人;然後又背信棄義同波斯人結盟,陰謀奪取愛爾尼亞,後中撒丁島人的埋伏被囚禁,並被釘於十字架。他曾向海裏投一枚珍貴的戒指,此戒指在一條魚肚中被發現,而復歸原主。

    “既然這樣,那我就接受吧!”達達尼昂説。

    就在此時,格里默在普朗歇陪同下走了進來;普朗歇出於對主人的牽掛,又因好奇想知道主人的遭遇,便趁此機會親自將主人的衣服送來。

    達達尼昂穿上衣服,阿託斯也同樣穿戴整齊;然後,當這兩人準備出門時,阿託斯向格里默作一瞄準的手勢,後者立刻取下他的火槍,準備陪他主人同行。

    阿託斯和達達尼昂走在前面,兩個僕人跟隨其後,平安無事地到達掘墓人街。波那瑟正站在門口,帶着嘲弄的神態看着達達尼昂。

    “喂,我親愛的房東!”他説,“快點兒走呀,有一個漂亮的小姐在您家等您呢,您是知道的,娘兒們是不喜歡讓人久等的!”

    “那是凱蒂!”達達尼昂大聲説。

    於是他向過道衝去。

    果然,在通向他房間的平台上,他發現可憐的女孩倚門蜷縮着,渾身顫抖。一看見達達尼昂她便説道:

    “您答應過要保護我,您答應過她一發火您就救我,您記得吧,是您毀了我!”

    “是的,不用懷疑,”達達尼昂説,“請放心,凱蒂。但我走後又發生了什麼事?”

    “我知道嗎?”凱蒂説,“聽到她的喊叫,僕人全都跑來,她氣得發瘋;她把世上所有罵人的詛咒統統發泄在您身上。當時我想,她一定會記起,您是通過我的房間鑽進她的卧室的,於是她會想到我是您的同謀;所以我就拿了僅有的一點錢,以及一些最值錢的衣服,便逃出來了。”

    “真可憐的孩子!可是我把你怎麼辦呢?我後天就要出發了。”

    “您願意怎麼辦就怎麼辦,騎士先生,請您將我送出巴黎,請您將我送出法國。”

    “但我不能領着你同我一起去圍困拉羅舍爾城呀,”達達尼昂説。

    “不能;但您可以把我送進外省呀,安排到您熟悉的某個貴婦人家,比如安排在您的家鄉。”

    “啊!親愛的朋友!在我的家鄉,貴婦人是沒有侍女的。不過,等一下,我有安排你的辦法了。普朗歇,替我去找阿拉米斯,請他立刻來一下,我有要事對他説。”

    “我明白了,”阿託斯説,“可是你為什麼不找波託斯?我覺得他那侯爵夫人……”

    “波託斯的侯爵夫人是讓他丈夫的辦事員們穿衣的,”達達尼昂笑着説,“可是凱蒂不願意住在熊瞎子街,是吧,凱蒂?”

    “你們想讓我住在哪兒我就住在哪兒,”凱蒂説,“只要我躲得嚴實,誰也不知道我在那兒就行。”

    “凱蒂,現在我們就要分手了,所以你也就不要再為我吃醋了。”

    “騎士先生,無論遠在天邊還是近在眼前,”凱蒂説,“我會永遠愛着您。”

    “見鬼,有什麼好忠貞的?”阿託斯喃喃地説。

    “我也一樣,”達達尼昂説,“我也一樣,永遠愛着你,請放心。不過,喏,請回答我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對我很重要,我問你,你聽説過有個年輕的婦人在一個夜裏被人綁架嗎?”

    “請您等一等……哦!我的上帝!騎士先生,您還愛着那個女人?”

    “不是的,是我的一個朋友愛着她。瞧,就是這個阿託斯。”

    “我!”阿託斯宛如看到自己就要踩上一條遊蛇的人,嚇得叫起來。

    “大概就是你!”達達尼昂邊説邊握握阿託斯的手,“你很清楚,我們所有的人對那可憐嬌小的波那瑟太太都很關心。況且凱蒂會守口如瓶的,是吧,凱蒂?你明白,我的孩子,”達達尼昂繼而説,“你在進門時看到的那個其醜無比的男人,而那個女人就是他的太太呀。”

    “喔!上帝呀!”凱蒂叫道,“您一提這事我又害怕了;但願他沒有認出我!”

    “怎麼,認出你!這麼説你早已見過那個男人了?”

    “他到米拉迪家去過兩次呢。”

    “是這樣。大概什麼時候?”

    “將近在半個月或十八天以前。”

    “真巧。”

    “昨天晚上他又去了。”

    “昨天晚上?”

    “是的,在您到達之前不久他去的。”

    “親愛的阿託斯,我們被一個密探網包圍了!你以為他認出你了,凱蒂?”

    “我一見到他就把帽子壓低了,不過也許太遲了。”

    “你下趟樓,阿託斯,他懷疑更多的是我而不是你,你去看一下他是否還在大門口。”

    阿託斯下了樓,立刻又上來。

    “他走了,”阿託斯説,“房門是關着的。”

    “他去彙報了,就説所有的鴿子這時都在鴿籠裏。”

    “那好,我們就飛走吧,”阿託斯説,“只留下普朗歇給我們探情況。”

    “再等一會兒!我們已派人去找阿拉米斯了!”

    “對,”阿託斯説,“要等阿拉米斯一起走。”

    就在這時,阿拉米斯進屋了。

    大家將事態告訴他,並對他説情況很緊急,要他在所有上流社會的熱人中,為凱蒂安排一個位置。

    阿拉米斯思考片刻,然後漲紅着臉説:

    “我這是真正為你兩肋插刀呀,達達尼昂。”

    “我會一輩子感激你的。”

    “正好,布瓦特拉西夫人曾求過我,説她住在外省的一位女友需要一個可靠的侍女;親愛的達達尼昂先生,如果你能向我擔保這位小姐……”

    “哦!先生,”凱蒂大聲説,“請相信我,誰能想出辦法讓我離開巴黎,我對他絕對忠誠。”

    “那就再好不過了。”阿拉米斯説。

    他坐在一張桌旁,寫了一張便箋,用一枚戒指蓋上印,然後將便條交給凱蒂。

    “現在,我的孩子,”達達尼昂説,“你知道,在這兒對我們對你都不方便,所以咱們分手吧。等到時日好過了,我們再重逢。”

    “我們無論什麼時候再相見,也不管在什麼地方再重逢,”凱蒂説,“您一定會看到,我仍會像現在愛您這樣愛着您。”

    “賭徒的山盟海誓,”等達達尼昂領着凱蒂走下樓梯後,阿託斯這樣説。

    片刻過後,三個年輕人各自分手,同時約定四點鐘在阿託斯家聚會,留下普朗歇看家。

    阿拉米斯回到自己的家,阿託斯和達達尼昂則去操辦抵押藍寶石戒指的事。

    正如我們的加斯科尼人預計的那樣,他們輕而易舉地將戒指當了三百比斯托爾。此外,那個猶太人説,如果他們願意把戒指賣給他,做一個漂亮的耳環墜,他還可以出到五百。

    阿託斯和達達尼昂以兩名士兵的神速,兩位行家的精明,幾乎不到三小時就購完了火槍手的全套裝備。此外,阿託斯為人隨和,是個十足的大亨,每逢一件事情使他中意,他甚至一個子兒也不還便按要價付錢。達達尼昂對此頗有微詞,但阿託斯總是笑眯眯地拍拍他的肩,於是達達尼昂也就心領神會了:對於他,一個加斯科尼小紳士,討價還價是合適的,但對一位頗有親王派頭的人就有失體面了。

    火槍手發現一匹安達盧西亞的六歲華騮,毛色黑得像煤玉,鼻孔紅得像火炭,四條腿精巧勻稱。他審視一番,未發現任何瑕疵,便花一千利弗爾買了下來。

    也許這匹馬不值這個價;當達達尼昂和馬販子商量價錢時,阿託斯就數好一百個比斯托爾放在桌上了。

    格里默買了一匹庇卡底馬,短小精悍,價值三百利弗爾。

    再為格里默買了馬鞍和兵器,阿託斯的五百比斯托爾就所剩無幾了。達達尼昂請朋友從他自己的份子中拿走一部分,只當是借他的,等以後再還他。

    但阿託斯沒説話,只是聳聳肩。

    “那個猶太人出多少錢就想把藍寶石戒指完全買過去?”

    阿託斯問。

    “五百比斯托爾。”

    “這就是説再加兩百比斯托爾;一百比斯托爾歸你,另一百比斯托爾歸我。這真是一筆財富哩,朋友,請你再到猶太人那裏走一趟。”

    “怎麼,你想……”

    “説實話,那枚戒指會令我想起太多的傷心往事,再説,我們永遠不會再有三百比斯托爾去贖它了,何必還要失去兩千利弗爾的買賣呢。你去對那個猶太人説,戒指是屬於他的了,達達尼昂,再帶上兩百比斯托爾回來。”

    “請你多斟酌,阿託斯。”

    “眼下現錢很寶貴,應該善於作出犧牲。去吧,達達尼昂,去吧,格里默拿上火器陪你去。”

    半個小時後,達達尼昂身揣兩千利弗爾回來了,沒有發生任何意外。

    阿託斯就這樣在家裏找到了財源,這是他所沒有料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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