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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歸途

    阿託斯吐露的那件駭人聽聞的事情,使達達尼昂驚愕不已。然而,那番半遮半掩的吐露之中,還有好多東西模糊不清。首先,這事兒是一個完全喝醉了的人向一個半醉的人講的。儘管兩三瓶勃艮第葡萄酒落肚後,達達尼昂覺得腦子裏霧濛濛的,但第二天早晨醒來時,阿託斯的每句話,他都記得清清楚楚,彷彿那些話一句句從阿託斯嘴裏吐出來時,就都印在他的腦子裏了。一切疑問都使他產生更強烈的願望,想把事情瞭解清楚。所以他跑到朋友的房間裏,決心繼續昨晚的談話。但是,他發現阿託斯已經完全冷靜下來,就是説重新變成了最精明、最摸不透的人物。

    而且,這位火槍手與達達尼昂握了握手之後,自己先亮明自己的思想。

    “我昨天醉得很厲害,親愛的達達尼昂,”他説道,“今天還感到不舒服,嘴裏黏黏的,脈搏也跳得很快。我敢打賭,我昨天一定講了許多荒唐的話。”

    他説這些話的時候,定定地盯住自己的朋友,使朋友都感到有點侷促。

    “沒有呀,”達達尼昂答道,“我如果記得清楚的話,你説的全是很平常的話。”

    “唔!你説的可就怪了!我以為對你講了一個最傷心的故事呢。”

    他注視着年輕人,彷彿要窺透他的內心。

    “説真的,”達達尼昂道,“我好像比你醉得還厲害,因為我什麼都不記得了。”

    阿託斯並不相信這句話,便又説道:

    “親愛的朋友,你不會不注意到吧,各人有各人的醉態,或悲傷或快樂。我呢,喝醉了就憂愁。我小時候,我那個愚蠢的奶孃往我頭腦裏灌輸了許多悲慘的故事,所以現在我一喝醉酒,就愛講述那些故事。這是我的缺點,主要的缺點,我承認;

    除此而外,我的酒德是不錯的。”

    阿託斯這些話説得極為自然,達達尼昂抱定的想法都有些動搖了。

    “哦!的確是這樣,”年輕人還是想弄明真相,便這樣説道,“的確是這樣,我記起來了,我記得的情形就像在夢境裏一樣,我們談到過吊死人的事。”

    “啊!你看得很清楚,”阿託斯刷的臉變得煞白,但強作笑顏説道,“可以肯定,我在惡夢中常看見吊死人。”“對,對,”達達尼昂又説,“我想起來啦,對,那是……等一等……是關於一個女人。”

    “是麼,”阿託斯幾乎面色如土,“那正是我那個金髮女郎的故事,每次我講這個故事,都是醉得要死了。”

    “對,不錯,”達達尼昂説,“是金髮女郎的故事,她高高的個兒,模樣兒俊俏,有一雙藍眼睛。”

    “對,她被人吊死了。”

    “是被她丈夫吊死的,他丈夫是你認識的一位領主。”達達尼這樣説着的時候,目不轉睛地盯住阿託斯。

    “唉,你看,一個人不自覺地胡説八道起來,會怎樣影響別人的名譽。”阿託斯聳聳肩膀説道,就像可憐他自己似的,“我可不想再喝醉了,達達尼昂,這習慣太壞了。”

    達達尼昂沉默不語。

    阿託斯突然改變了話題,説道:

    “對了,謝謝你給我帶來那匹馬。”

    “你喜歡嗎?”達達尼昂問道。

    “喜歡,不過那不是一匹耐勞的馬。”

    “你錯啦,我騎着它不到一個半鐘頭跑了十法裏,而它看上去只不過像繞聖徐比斯廣場轉了一圈似的。”

    “啊,你讓我後悔啦。”

    “後悔啦?”

    “是的,我把它輸掉了。”

    “怎麼輸掉了?”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早晨,我六點鐘就醒來了,你睡得死沉死沉的。我無所事事,因為昨晚喝得太多,人還昏昏沉沉。我下到樓下大堂裏,看見昨天那兩個英國人之中的一個正與一位馬販子討價還價,想買下一匹馬,因為他的馬昨天中風死了。我走過去,見他出價一百比斯托爾要買一匹焦栗色的馬,便對他説:‘真湊巧,紳士,我也有一匹馬要賣。’

    “‘那可是一匹很出色的馬,’他説,‘昨天我見過,您朋友的跟班牽着它。’

    “‘您看它能值一百比斯托爾嗎?’

    “‘能值,您願意以這個價賣給我嗎?’

    “‘不賣,不過我想拿它與你賭一盤。’

    “‘你拿它和我賭一盤?’

    “‘不錯。’

    “‘怎樣賭法?’

    “‘擲骰子。’

    “説賭就賭。我輸掉了那匹馬。唉!不過,”阿託斯繼續説,“我把馬鎧贏了回來。”

    達達尼昂臉一沉。

    “你感到不高興?”阿託斯問道。

    “是的,坦率講我不高興,”達達尼昂答道,“那匹馬能有朝一日讓別人在戰場上認出我們。它是一個物證,一個紀念。阿託斯,你錯了。”

    “哎!親愛的朋友,”火槍手説道,“你設身處地為我想一想吧,我無聊得要死。再説,老實講,我不喜歡英國馬。得啦,如果僅僅是要讓某個人認出我們,那麼,鞍子就夠了;那個馬鞍子可真是相當出色。至於那匹馬嘛,沒有了就沒有了,總可以找出理由解釋清楚的。真見鬼!一匹馬總要死的,就當我那匹患鼻疽或皮鼻疽死了吧。”

    達達尼昂仍然板着臉。

    “這真叫我不痛快,”阿託斯接着説,“你似乎很看重那兩匹馬,而我乾的事還沒講完呢?”

    “你還幹了什麼?”

    “我輸掉了我那匹馬,九比十,你看這比分!於是我又想拿你那匹來賭。”

    “是麼,我希望你剋制了這個想法,對嗎?”

    “沒有,我立刻將這想法付諸實行了。”

    “啊!真有你的!”達達尼昂不安地嚷起來。

    “我下了賭注,又輸了。”

    “輸了我的馬?”

    “輸掉了你的馬,七點對八點,差一點——這句俗話你是知道的。”

    “阿託斯,你真糊塗,我向你發誓。”

    “親愛的,昨天我對你講我那些愚蠢的故事時,你才該對我這樣説,而不是今天早晨。我把馬連同全套鞍具都輸掉了。”

    “真氣人!”

    “且慢,你根本不明白,我只要不固執,就是一個很出色的賭客,可是我偏偏固執,就像喝酒一樣,我固執地……”

    “可是,你什麼也不剩了,還拿什麼去賭?”

    “有呀,有呀,朋友,我們還剩下你手指上那枚閃閃發光的鑽石戒指,我昨天就注意到了。”

    “這枚鑽石戒指!”達達尼昂叫起來,趕緊用手捂住那枚戒指。

    “我是行家,因為我自己曾經擁有幾枚鑽石戒指。我估計你這枚值一千比斯托爾。”

    達達尼昂嚇得半死,嚴肅地説道:

    “但願你絕沒有提我這枚鑽石戒指吧?”

    “恰恰相反,親愛的朋友。你知道,這枚戒指成了我們唯一的財源:用它我可以把我們的鞍具和兩匹馬再贏回來,而且路費也不用愁了。”

    “阿託斯,你氣得我都發抖了!”達達尼昂嚷道。

    “因此,我向對手提起你這枚鑽石戒指,其實他也注意到了。親愛的,你也真是,手指上戴着一顆天上的星星,還想不讓人家注意到!這怎麼可能!”

    “你就説結局吧,親愛的,你就説結局吧!”達達尼昂説道,“説實話,你這樣不緊不慢真要我的命!”

    “我們就把你這枚戒指分成十份,每份一百法郎。”

    “啊!你想開玩笑,想考驗我吧?”達達尼昂説道,他氣得頭髮倒豎,就像《伊利亞特》之中阿喀琉斯被彌涅耳瓦氣的那樣①——

    ①《伊利亞特》相傳是荷馬所作的詩史。阿喀琉斯是希臘神話中攻打特洛亞城的英雄,而彌涅耳瓦是羅馬神話中相當於雅典娜的庇護手工藝的女神。

    “不,我不是開玩笑,真見鬼!我真希望你也像我一樣!我有半個月沒有端詳過人的臉了,整天成瓶地灌酒,灌得昏頭昏腦。”

    “這並不是拿我的鑽石戒指去賭博的理由,是不是?”達達尼昂説道,一面神經質地哆嗦着捏緊拳頭。

    “請聽結局吧:一共十份,每份一百比斯托爾,十次擲完,要翻本就另外加錢。我擲了十三次就徹底輸了。十三次!十三這個數字對我從來就不吉利。正是七月十三日曾經……”

    “畜生!”達達尼昂從桌子旁站起來罵道。白天的事使他忘記了昨天晚上的事。

    “別急嘛,”阿託斯説,“我當時想好了一個計劃。那個英國佬是個怪人,早上我看見他在和格里默交談。格里默告訴過我,那英國佬企圖僱他去當跟班。所以我就拿格里默和他賭,把沉默寡言的格里默分成十份。”

    “啊!孤注一擲!”達達尼昂不由自主地笑起來。

    “就拿格里默作賭注,可聽明白了!把格里默分成十份,總共還值不了一個銀杜卡託①,我卻用他贏回了鑽石戒指。現在你説固執是不是一種德行吧。”——

    ①古代歐州許多國家使用的貨幣。分金杜卡託和銀杜卡託,一個銀杜卡託相當於半個金杜卡託。

    “這真是太滑稽啦!”達達尼昂鬆了口氣,笑得直不起腰來。

    “你想必明白,我覺得自己手氣好了,就立刻又拿鑽石戒指下賭注。”

    “啊!見鬼。”達達尼昂又滿臉陰雲密佈。

    “我把你的鞍具贏回來了,把你的馬贏回來了,然後把我的鞍具和馬也贏回來了,可是接着又輸了。最後我贏回了你的鞍具和我的鞍具。這就是至今為止的結果。我覺得這結果很不錯,就退出不再賭了。”

    達達尼昂剛才彷彿整座客店壓在胸部,現在終於搬開了,深深地吐了口氣。

    “鑽石戒指最後還是我的吧?”他怯生生地問道。

    “原封未動,親愛的朋友!加上你那匹坐騎的鞍具和我那匹的鞍具。”

    “可是,沒有馬要鞍具幹什麼?”

    “這個嗎,我倒有個主意。”

    “阿託斯,你真叫我寒心。”

    “聽我説,你很久沒有賭了,不是嗎,達達尼昂?”

    “我根本就不想賭。”

    “話不要説死。我説你很久沒有賭了,你的手氣可能會很好。”

    “唔,那又怎麼樣?”

    “喏,那個英國人和他的夥伴還待在那裏。我注意到他們非常惋惜兩副鞍具。而你呢,似乎很捨不得你那匹馬。我要是你,就拿自己的鞍具去賭自己那匹馬。”

    “可是,他們不會只要一副鞍具。”

    “那就拿兩副去賭吧,這還用説!我可不像你那樣自私。”

    “你覺得這行嗎?”達達尼昂猶豫不決地問道,阿託斯的信心已經不知不覺地影響了他。

    “決無戲言,兩副一齊賭。”

    “不過,由於失掉了馬,我非常想保留這兩副鞍具。”

    “那就拿你的鑽石戒指去賭。”

    “啊!這又是另一碼事。絕對不行,絕對不行。”

    “見鬼!”阿託斯説,“我很想建議你拿普朗歇去賭,可是已經拿跟班賭過了,英國人可能不肯幹了。”

    “我也不幹,親愛的阿託斯,”達達尼昂説道,“我什麼也不想拿去冒險。”

    “可惜。”阿託斯冷冷地説道,“那個英國人有的是錢。唉!

    天老爺,你就試一次,一個骰子擲一下就完了。”

    “如果我輸了呢?”

    “你準會贏。”

    “不過萬一輸了呢?”

    “那麼,你就把兩副鞍具給人家。”

    “好吧,就擲一次吧。”達達尼昂説。

    阿託斯去找那個英國人,在馬廄裏找到了他,只見他用貪婪的目光仔細打量着馬鞍子。時機很不錯。阿託斯提出自己的條件:兩副鞍具抵一匹馬或一百比斯托爾,盡他挑選。英國人腦子一轉就算明白了:兩副馬鞍子能值三百比斯托爾。他立即表示同意。

    達達尼昂擲骰子時手直髮抖,結果擲了三點。他煞白的臉色嚇了阿託斯一跳。阿託斯只是説:

    “這一下擲得不怎麼樣,夥計。先生,你不僅有了兩匹馬,連鞍子也到手啦。”

    英國人得意洋洋,心裏想已經勝利在握,拿了骰子連搖也不搖,看也不看,就擲在桌面上;達達尼昂呢,趕緊把頭掉開,不讓人家看見他氣急敗壞的樣子。

    “看,看,看呀!”阿託斯不動聲色地説道,“這骰子擲得真不一般,我一輩子只見過四回:兩個幺。”

    英國人一看,目瞪口呆;達達尼昂一看,眉開眼笑。“是的,”阿託斯又説,“只見過四次:一次在克萊齊先生家;一次在我家,是在鄉下我的……古堡裏,那時我擁有一座古堡;第三次在特雷維爾先生家,那次我們都大吃了一驚;最後第四次在一家小酒店裏,是我擲出來的,我為此輸了一百路易和一頓夜宵。”

    “這樣,先生贏回了他的馬。”英國人説。

    “自然。”達達尼昂道。

    “那麼不能再翻本了嗎?”

    “我們在條件中已經講定:不能翻本。您還記得嗎?”

    “不錯。馬就還給你的跟班,先生。”

    “等一等,”阿託斯説,“先生,請允許我與我的朋友説句話。”

    “請。”

    阿託斯把達達尼昂拉到旁邊。

    “喂,”達達尼昂對他説,“你還要我幹什麼?你這個引誘人的傢伙,你要我再賭,是嗎?”

    “不,我要你考慮考慮。”

    “考慮什麼?”

    “你打算要回那匹馬,是嗎?”

    “當然。”

    “你錯了。我寧願要一百比斯托爾。你知道,你是拿兩副馬鞍子賭那匹馬或者一百比斯托爾,任你挑選。”

    “不錯。”

    “是我就要一百比斯托爾。”

    “可是,我愛那匹馬。”

    “所以我再説一遍:你錯了。我們兩個人,一匹馬有什麼用?我可不能騎在後面,那樣我們豈不像失掉兩位兄弟的艾孟家兩個兒子①了嗎?而你呢,總不能騎着那樣一匹漂亮的駿馬走在我旁邊,讓我丟臉吧。要是我,一刻也不會遲疑,馬上去拿一百比斯托爾。我們回巴黎也正需要錢用嘛。”——

    ①法國古代武功歌《雷諾-德-蒙託邦》又名為《艾孟家四個兒子》,敍述的是雷諾因下棋與查理曼的侄子發生爭吵,刺死了他,四兄弟騎上他那匹駿馬力戰查理曼大帝的故事。

    “我要那匹馬,阿託斯。”

    “你錯了,朋友,一匹馬會有閃失,會失前蹄,會碰傷腕關節,它吃草料的馬槽裏可能有患鼻疽病的馬吃過,這樣與其説得到一匹馬,不如説白白丟掉了一百比斯托爾;再説一匹馬要主人去餵它,相反一百比斯托爾卻能使主人有吃有喝。”

    “可是,我們怎麼回去?”

    “騎跟班們的馬嘛,那還用説!從我們的儀表,人家總能看出我們是有地位的人。”

    “咱倆騎着小矮馬,而阿拉米斯和波託斯騎着高頭大馬在我們旁邊奔跑,那才好看哩!”

    “阿拉米斯!波託斯!”阿託斯嚷着笑了起來。

    “怎麼啦”達達尼昂問道,對朋友這樣笑感到莫名其妙。

    “好,好吧,繼續談下去。”阿託斯説。

    “那麼,你的意見是……”

    “是拿一百比斯托爾,達達尼昂。有了一百比斯托爾,我們能吃香的喝辣的過到月底。我們都累得夠嗆啦,看到沒有,也該歇一歇了。”

    “歇一歇!啊!不,阿託斯,一回到巴黎,我就要馬上着手尋找那個可憐的女人。”

    “好啊,可是要幹這件事,你以為你那匹馬和響噹噹的金路易一樣有用嗎?拿一百比斯托爾吧,朋友,去拿一百比斯托爾。”

    只要對方説得有理,達達尼昂沒有什麼不依的。他覺得剛才這條理由非常好。再説,繼續這樣堅持下去,他擔心自己會在阿託斯心目中顯得自私。他接受了阿託斯的意見,選擇了一百比斯托爾。英國人當場就數給了他。

    於是只考慮出發了。與店家達成了協議:除了阿託斯那匹老馬,另外再給他六比斯托爾。達達尼昂和阿託斯分別騎普朗歇和格里默的馬;兩個跟班步行,頭上頂着馬鞍子。

    兩個朋友雖然騎的是兩匹蹩腳的馬,但一會兒就超過了兩個跟班,到達了傷心鎮。他們老遠就望見阿拉米斯憂鬱地倚在窗口,像“安娜妹子”①一樣眺望着地平線——

    ①為法國童話作家貝洛的作品。

    “喂!阿拉米斯!”兩個朋友喊道,“你站在那裏搞什麼鬼名堂?”

    “啊!是你,達達尼昂!是你,阿託斯!”阿拉米斯説道,“我正在尋思,這世界上的好東西怎麼失去得這樣快。我那匹英國馬走啦,剛才在飛揚的塵土中消失了。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使我深感人世無常,而人生本身可以概括為三個字:Erat,est,fuit①。”——

    ①這三個詞是拉丁文中系詞“是”的三個時態,即分別為:過去是,現在是,將來是。

    “你説的究竟是什麼意思?”達達尼昂問道,心裏頭又起了疑團。

    “我的意思是説,我剛才做了一筆上當的買賣:一匹馬才賣六十金路易,而那匹馬從它奔跑的情形看,一個鐘頭可以跑五法裏。”

    達達尼昂和阿託斯哈哈大笑。

    “親愛的達達尼昂,”阿拉米斯説道,“請你不要過分抱怨我。實在是迫不得已啊。再説頭一個受到懲罰的就是我,因為那個無恥的馬販子至少騙了我五十金路易。啊!你們兩個真會盤算!你們騎着跟班的馬,而讓他們牽着你們兩匹漂亮的馬,慢吞吞地跟在後頭,每天走短短一段距離。”

    正説着,在亞眠大路上隱隱出現的一輛帶篷貨車駛到面前停了下來,只見格里默和普朗歇頭上頂着馬鞍子從車上下來。那是一輛放空返回巴黎的貨車,兩個跟班請車主捎上他們,沿途請他喝點飲料作為酬謝。

    “這是怎麼回事”阿拉米斯看到這情景問道,“只有兩副鞍子?”

    “現在你明白了吧?”阿託斯説道。

    “朋友們,你們與我完全一樣。我出自本能也留下了鞍子。喂!巴贊,把我那個新馬鞍子搬到這兩位先生的馬鞍子旁邊來。”

    “那兩位教士呢,你同他們怎樣了結的?”達達尼昂問道。

    “親愛的,我第二天就請他們吃晚飯,”阿拉米斯説,“順便提一下吧,這裏有的是好酒,我想方設法把他們灌醉了。於是,那位本堂神甫不准我脱下火槍手隊服,而那位耶穌會會長則請求我收留他當火槍手。”

    “不用做論文啦!”達達尼昂喊道,“不用做論文啦!我要求取消論文!”

    “自那之後,”阿拉米斯接着説,“我生活愉快,開始創作一首每行一個音節的詩。這相當困難,不過每件事情的價值正是寓於困難之中。詩的內容是愛情方面的,什麼時候我把第一節朗誦給你聽吧,一共有四百行,要朗誦一分鐘。”

    “説真的,親愛的阿拉米斯,”達達尼昂幾乎像討厭拉丁文一樣討厭詩歌,説道,“除了困難方面的價值,再加上簡潔的價值吧。你至少應該肯定,你這首詩有兩方面的價值。”

    “還有,”阿拉米斯又説,“你會看到,詩中充滿真摯的熱情。啊,對了,朋友們,你們這是回巴黎嗎?好極了,我準備好啦。我們就要見到好心腸的波託斯了,真是再好也沒有啦。你們不相信我很想念那個大傻瓜?他是不會賣掉自己的馬的,就是拿一個王國作交換,他也不會賣的。我多麼想看他騎在那匹馬上和那副鞍子上。我可以肯定他像莫卧兒人①的大人物。”

    大家歇息一個鐘頭,讓馬喘喘氣。阿拉米斯付了帳,讓巴贊與他的兩個同伴坐進載貨馬車。於是大家上路去找波託斯。

    他們見到波託斯已經不再卧牀,臉色也不像達達尼昂頭一回見到那麼蒼白了。他坐在一張餐桌前,儘管只有他一個人,桌子上卻擺着供四個人用的晚餐,有巧妙捆紮起來的肉、上等葡萄酒和鮮美的水果——

    ①印度的穆斯林,尤其指十六世紀初期征服印度的蒙古人等及其後裔。

    “哎喲!好極了!”他説着站起來,“你們到得真巧,我剛開始喝湯呢,你們來和我一塊用晚餐吧。”

    “啊哈!”達達尼昂説道,“這樣好的酒,瞧,還有這夾豬油的小牛肉片和這牛裏脊,不是穆斯克東用套索套回來的吧。”

    “我正在恢復體力,”波託斯説,“我正在恢復體力。這倒黴的扭傷對體質的損害比什麼都厲害。你扭傷過嗎,阿託斯?”

    “從來沒有。只記得在費魯街那次打鬥中,我捱了一劍,半個月或十八天之後我的感覺和你現在完全一樣。”

    “這頓晚餐不是為你一個人準備的吧,親愛的波託斯?”阿拉米斯問道。

    “不是,”波託斯答道,“我本來等附近幾位鄉紳來晚餐的,但他們通知我不來了。現在你們代替他們吧,換一下人,我並不損失什麼。喂!穆斯克東,再搬幾張椅子來,叫人加倍拿酒來!”

    “你們知道我們現在吃的是什麼嗎?”過了十分鐘,阿託斯問道。

    “這還用問!”達達尼昂答道,“我吃的是菜葉和菜汁煨小牛肉。”

    “我吃的是羔羊裏脊。”波託斯説。

    “我吃的是雞胸脯肉。”阿拉米斯説。

    “你們全搞錯了,先生們,”阿託斯説道,“你們吃的是馬肉。”

    “你盡瞎扯!”達達尼昂説。

    “馬肉!”阿拉米斯做了一個厭惡的怪相説道。

    只有波託斯一聲不吭。

    “是的,馬肉。不是嗎,波託斯,我們不是吃的馬肉?可能連馬衣一塊吃哩!”

    “不,先生們,我留下了馬鞍子。”波託斯説道。

    “説真的,我們幾個彼此彼此,”阿拉米斯説,“簡直像事先約好的。”

    “叫我怎麼辦呢,”波託斯説,“那匹馬會使我的客人們顯得寒酸,我不想使他們難堪。”

    “再説,你那位公爵夫人一直待在温泉沒回來,可對?”達達尼昂説道。

    “是一直待在那裏。”波託斯答道,“而且,説實話吧,本省省長,即我今天等待來吃晚飯的一位紳士,看來很想得到那匹馬,我便給了他。”

    “給了他!”達達尼昂叫起來。

    “啊,天哪!是的,給了他,只能這麼説,”波託斯説道,“因為那匹馬肯定可以值一百五十個金路易,可是那吝嗇鬼只給了八十金路易。”

    “不帶鞍子?”阿拉米斯問道。

    “是的,不帶鞍子。”

    “你們看到了吧,先生們,”阿託斯説,“我們幾個當中,還是波託斯的交易做得最合算。”

    於是,大家又叫又笑,弄得可憐的波託斯摸不着頭腦。待大家向他説明緣由之後,他也和大家大叫大笑起來。這正是他的習慣。

    “這樣一來,我們幾個人身上都有錢了?”達達尼昂説道。

    “我可沒有,”阿託斯説,“我覺得阿拉米斯那家店的西班牙酒好喝,就買了六十來瓶放在跟班們的車子上,這花掉了我不少錢。”

    “我呢,”阿拉米斯説,“想象一下吧,我把錢全給了蒙迪迪耶教堂和亞眠耶穌會了,連一個子兒也不剩;而且我許了願要做幾場彌撒,那是非做不可的,既是為我自己,也是為你們幾個做,先生們。大家都這樣説,我也絲毫不懷疑,這對我們幾個會大有益處的。”

    “而我呢,”波託斯説道,“你們以為我的扭傷就沒花什麼錢嗎?我還沒算穆斯克東的傷口呢。為了給他醫傷,我不得不請外科醫生每天來兩趟,而外科醫生要我付雙倍的診費,藉口是穆斯克東這個笨蛋挨槍子的那個地方,平常只給藥劑師看的,所以我囑咐穆斯克東,以後千萬別那個地方受傷了。”

    “好啦,好啦,”阿託斯與達達尼昂和阿拉米斯交換一個眼色説道,“你對那可憐的小夥子挺不錯嘛,真不愧是個好主人。”

    “總之,”波託斯説,“除了花掉的,我還剩下三十來埃居。”

    “我還剩下十比斯托爾左右。”阿拉米斯説。

    “行啦,行啦,”阿託斯説,“看來我們都成了社會上的富豪啦。達達尼昂,你那一百比斯托爾還剩下多少?”

    “我那一百比斯托爾?首先我給了你五十。”

    “真的嗎?”

    “當然!”

    “哦!是真的,我想起來了。”

    “爾後,我付了店家六比斯托爾。”

    “那店家真是個畜生!你幹嗎給他六比斯托爾?”

    “是你叫我給他的。”

    “説真的,我這個人心腸太好了,簡單講還餘多少?”

    “二十五比斯托爾。”達達尼昂答道。

    “我嗎,”阿託斯從口袋裏摸出幾個小錢,“我……”

    “你,什麼也沒剩。”

    “真的,少得可憐,不值得拿出來湊數啦。”

    “現在來算一算我們總共有多少吧:波託斯?”

    “三十埃居。”

    “阿拉米斯?”

    “十比斯托爾。”

    “達達尼昂你呢?”

    “二十五。”

    “總共加起來是多少?”阿託斯説。

    “四百七十五利弗爾!”達達尼昂算得像阿基米德①一樣快——

    ①古希臘數學家。

    “回到巴黎之後,我們足足還剩四百利弗爾,”波託斯説,“外加四個馬鞍子。”

    “可是,我們這一隊人不騎馬了?”阿拉米斯問道。

    “是啊。跟班們的四匹馬,拿兩匹出來給主人騎。我們四個抽籤決定誰騎那兩匹馬;那四百利弗爾分作兩半,兩個不騎馬的一人一半。然後,我們把口袋裏剩下的零錢交給達達尼昂。他手氣好,路上見到賭錢的地方就讓他去賭。這是我考慮好的計劃。”

    “吃飯吧,”波託斯説,“都涼了。”

    四個朋友不再為未來擔憂,就大吃大喝起來。他們吃剩的讓給穆斯克東、巴贊、普朗歇和格里默四個吃。

    回到巴黎,達達尼昂發現一封特雷維爾先生寄給他的信,通知他,國王根據他的請求,剛剛降恩批准他加入火槍隊。

    在這個世界上,達達尼昂最大的抱負,除了找到波那瑟太太之外,就莫過於加入火槍隊了。所以,他興高采烈跑去找半個鐘頭前離開的三個朋友,卻發現他們個個愁眉苦臉,憂心忡忡。他們正聚在阿託斯家裏商量,這説明情況相當嚴重。

    原來特雷維爾先生剛才通知他們,國王陛下決意在五月一日開戰,他們幾個必須馬上準備自己的裝備。

    四個生性達觀的漢子面面相覷,事關軍紀大事,特雷維爾先生決不會開玩笑的。

    “你們認為這些裝備要多少錢?”達達尼昂問道。

    “唉!沒啥好説的,”阿拉米斯道,“我們幾個剛才精打細算、摳摳搜搜計算了一下,每個人少説也得一千五百利弗爾。”

    “四乘十五等於六十,也就是六千利弗爾。”阿託斯説。

    “我覺得每個人一千就夠了。”達達尼昂説,“老實講,我並不是像斯巴達人而是像訴訟代理人那樣考慮的。①”

    訴訟代理人這個詞提醒了波託斯——

    ①斯巴達人以吃苦耐勞著稱,此處是借用。法語裏procureur一詞既意為“訴訟代理人”,又意為“管理錢財的教士”,達達尼昂所説顯然是第二個意義,但下文波託斯接話則是想到他的情婦是訴訟代理人的妻子,故此處譯為“訴訟代理人”。

    “瞧,我有主意啦!”他説。

    “這就已經有點眉目了嘛,我連一點影子都還沒有呢。”阿託斯冷冷地説,“至於達達尼昂,先生們,他成了我們的人,就高興得瘋啦:一千利弗爾!老實講,我一個人就得兩千。”

    “二四得八,”阿拉米斯説,“這就是説,我們幾個的裝備需要八千利弗爾。當然,其中的鞍子我們已經有了。”

    “還有,”阿託斯等達達尼昂帶上身後的門,向特雷維爾先生道謝去了,説道,“還有我們的朋友手指上閃閃發光的那枚美麗的鑽石戒指。嘿!達達尼昂是一位好夥伴,他中指上戴着一枚價值連城的戒指,就決不會讓兄弟們為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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