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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高速公路上擁擠不堪。高速公路上,總是擁擠不堪,哪怕是星期五凌晨一點。她盯着前面連成一條的紅色尾燈,車燈像一條憤怒的蛇向前延伸,有幾英里長。這麼多人,他們這時候要趕到哪裏去?

    珍妮特。羅斯平時喜歡高速公路,有好多次她都是從醫院開夜車回家的。綠色的大路標在頭頂上:一閃而過,高架通道和地下通道像網一般縱橫交錯,汽車的速度快得使人振奮不,她曾經感到奇妙無比,感到豪爽自由。她是在加利福尼亞長大的,從孩提時代起她就記得高速公路的最初模佯,高速公路網是和她一同成長起來的。她既沒把它看作是一種威脅,也沒把它當作是一種邪惡。它是這地方的一部分,它快速,它令人興奮。

    洛杉磯這座城市比世界上任何其它城市更依賴技術,汽車是它的重要組成部分。洛杉磯沒有汽車無法生存,就像它沒有從幾百英里外用管道送來的水就無法生存一樣,就像它沒的一定的建造技術就無法生存一樣。這是這座城市得以存在的一個事實,而且從本世紀初開始就已這樣。

    但最近幾年,羅斯開始意識到了生活在汽車裏產生的微妙心理影響。洛杉磯沒有路邊咖啡館,因為沒有人步行。你能坐在裏邊看着路人經過的路邊咖啡館不是固定的,而是在車輪上的,它隨着交通燈的每一次變換而變換。人們停下汽車,相互匆匆看上一眼,然後繼續趕路。但生活在一間由染色玻璃和不鏽鋼製成的有空調有地毯有立體聲音響的封閉斗室裏總有點不合人性,它壓制了人類心靈深處愛羣居,好熱鬧和喜歡相互往來的需要。

    當地的精神病醫生髮現了一種此地特有的自我喪失綜合症。洛杉磯是一座新移民的城市,因而也就是陌生人的城市。汽車使他們相互間保持陌生,極少有什麼機構來做些工作把他們聚集到一起,事實上沒有人上教堂,勞動團體也不盡入意。人們變得孤獨,他們抱怨沒有聯繫,沒有朋友,遠離家人和故土。他們常常變得自殺成性——自殺最常見的方法就是汽車,警察委婉地稱其為“個體死亡”。你選好一條高架道,踩緊油門,以八九十碼的速度撞上去。有時要用好幾個小時才能割開殘損的車身把屍體弄出來。

    她以六十五英里的時速開着車,換了五條車道,在森塞特駛離高速公路,朝好萊塢山開去,穿過在當地叫做同性戀阿爾卑斯的地區,因為那裏住着許多同性戀者。遇上麻煩的人好像都被吸引到洛杉磯來了。這城市提供自由,但它不提供援助。

    她駛到勞雷爾坎寧,車胎因為急轉彎發出吱吱的尖叫聲,車燈在黑暗中掃過。這裏車輛稀少,她一會兒便可到達本森家。

    從理論上講,她和研究室的其它工作人員都面對一個簡單的問題。六點鐘以前找回本森。假如他們能把本森帶回醫院,他們可以切斷為他移植的計算機,中止發展系列,然後他們可以讓他鎮靜,等幾天再把他同一套新的電極端接通。他們顯然一開始就選錯了電極,這是他們事先接受的一種冒險行為,這是一種可以接受的冒險,因為他們指望能有機會改正失誤。但這種機會現已不復存在。

    他們必須把他找回來。問題簡單,它的解決辦法也相對簡單——查看已知的本森常愛去的地方。他們複查過他的病歷表後分頭行動,羅斯到他勞雷爾的家裏去,埃利斯去本森常去的叫做傑克兔子俱樂部的脱衣舞場,莫里斯去本森工作過的聖莫尼卡的一個自動設備公司。他已給公司的總裁打過電話,總裁將去辦公室為他開門引路。

    他們將在一小時後交換意見和進展情況。這是一個簡單的計劃,一個她覺得不可能會有結果的計劃。但除此以外也沒有什麼好辦法。

    她把車停在本森家的門前,沿着石板路走到大門口。門半開着,她能聽到從裏面傳出的嘻笑聲。她敲了兩下便推開了門。

    “有人嗎?”

    似乎沒人聽見。咯咯的笑聲是從房子後面的哪個地方傳來的。她走進前廳。她從未見過本森家的房子,很想看看它到底是個什麼樣子。

    她朝四周一看,意識到眼前的情景是她應該料想到的。

    從外面看,這是一幢普通的牧場風格的房子,其外表就像本森本人一樣,毫無驚人之處。但裏面看上去就像路易十六的客廳——雅的古色古香的椅子和長沙發,牆上的掛毯,光禿禿的硬木地板。

    “有人在家嗎?”她叫道。她的聲音在房子裏迴響,沒有入答應,但笑聲仍不斷傳來。她循着聲音朝後屋走去。她走進廚房——古色古香的煤氣爐,沒有烘箱,沒有洗碗機,沒有電動攪拌機,沒有烤麪包箱。沒有任何機器,她想。本森為自己建造了一個裏面沒有任何現代化機器的世界。

    從廚房的窗口望出去是主房的後牆。中間有一小塊草坪、一個游泳池,都很普通,卻很現代化;又是本森的那種普通外表。後院沐浴在游泳池水下電燈發出的綠瑩瑩的燈光之中,兩個姑娘在游泳池裏嘻笑打水。她走了出去。

    姑娘們並沒在意她的到來。她們繼續潑水嬉戲,在水中你推我搡。她站到游泳池的跳板上説:“有人在家嗎?”

    這下她倆注意到了她,相互鬆開手來。“找哈里嗎?”她們中的一個問。

    “是的。”

    “你是警察?”

    “我是醫生。”

    一個姑娘輕巧地爬上游泳池,用毛巾擦擦身子。她穿一件簡潔的紅色比基尼。“他剛才,”姑娘説,“不過我們不該告訴警察。這是他説的。“她把一條腿擱到椅子上,用毛巾擦乾。羅斯注意到這動作是故意的,挑逗性的,是衝着她來的。

    “他什麼時候離開的?”

    “就在幾分鐘前。”

    “你們在這裏多久了。”

    “差不多一個星期,”游泳池裏的姑娘説,“哈里請我們來住的,他覺得我們很可愛。”

    另一個姑娘用毛巾裹住肩膀説:“我們在傑克兔子俱樂部遇到他的,他常去那地方。”

    羅斯點點頭。

    “他挺有意思的,”那姑娘説,“常逗人發笑,你知道他今天晚上穿了什麼嗎?”

    “什麼?”

    “一件醫院的制服,雪白的。”她搖搖頭。“真是個有趣的人。”

    “你同他説話了嗎?”

    “當然。”

    “他説什麼了?”

    穿紅色比基尼的姑娘開始朝屋裏走去,羅斯跟了上去。“他説不要報告警察,他説好好玩。”

    “他為什麼要來這裏?”

    “他得拿點東西。”

    “什麼東西?”

    “他書房裏的一些什麼東西。”

    “書房在哪裏?”

    “我帶你去。”

    她帶羅斯回到屋內,走過起居室,濕漉漉的腳在光禿禿的硬木地板上留下一串腳印。“這地方刺激不刺激?哈里真是瘋了,你聽過他的高談闊論嗎?”

    “聽過。”

    “那麼你是知道的。他真是古怪。”她朝房間四處指指。“所有這些舊東西。你為什麼要見他?”

    “他有病,”羅斯説。

    “他肯定有病,”姑娘説,“我看見他扎着繃帶。他怎麼啦,出了事故?”

    “他動了手術。”

    “別開玩笑。在醫院裏?”

    “是的。”

    “別開玩笑。”

    她們走過起居室,沿着走廊來到卧室。姑娘朝右拐進一間房間,那是一間書房——古色古香的書桌,古色古香的枱燈和放滿了靠墊的沙發。“他來這裏拿了些東西。”

    “你看見他拿了什麼?”

    “我們實在沒怎麼注意。但他拿走了大卷大卷的紙。”她用手比劃着。“真的很大。看上去像是圖紙什麼的。”。

    “圖紙?”

    ‘嗯,紙卷的裏邊是藍色的,外邊是白色的,而且很大。”她聳聳肩膀。

    “他還拿了其它東西嗎?”

    “是的。一隻金屬盒子。”

    “是什麼樣的金屬盒子?”羅斯心想是一隻飯盒或一隻小箱子。

    “看上去像一隻工具箱,也許是的。在他把箱子關上之前,我看了看,好像裏面有工具什麼的。”

    “你有沒有注意到什麼特別的東西?”

    姑娘又沉默了。她咬了咬嘴唇。“嗯,我沒有看清楚。不過……”

    “什麼?”

    “看上去他在裏面放了枝槍。”

    “他説他去哪裏了嗎?”

    “沒有。”

    “他給了什麼暗示嗎?”

    “沒有。”

    “他説過他要回來嗎?”

    “哼,説起來真有意思,”姑娘説,“他吻了我,又吻了蘇西,然後他説好好玩,還説不要告訴警察。他説他認為不會再見到我們了。”她搖搖頭。“真有意思。可你知道哈里怎麼了。”

    “是的,”羅斯説,“我知道哈里怎麼了。”她看看手錶,是一點四十七分,只有四個鐘頭了。

    埃利斯首先注意到的是氣味:又熱又濕,一股惡臭——一種動物身上的昏沉沉熱烘烘的臭味。他討厭地皺皺鼻子。本森怎麼能忍受這種地方?

    他望着聚光燈在黑暗中晃來晃去,最後停在兩條修長且粗細勻稱的大腿上,觀眾中發出一陣期望的騷動。這使埃利斯想到了當海軍時駐紮在巴爾的摩的日子,那是他最後一次光顧這種熱烘烘、粘乎乎、充滿幻想和沮喪的地方。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讓人感到震驚的是,時光居然過得這麼快。

    “靜一靜,女士們先生們,美妙無比的。可愛的辛西婭上台了,為可愛的辛西婭熱烈鼓掌!”

    聚光燈在台上放大光圈,照出一個很難看但是很大膽的姑娘。樂隊開始奏樂,聚光燈的光圈漸漸放大,照到了辛西婭的眼睛上。她眯起眼睛,笨拙地跳了起來。她根本不顧音樂節拍,門似乎沒有人在乎。埃利斯看看觀眾,這裏有許多男人——還有許多剪着短髮看上去挺厲害的姑娘。

    “哈里·本森?”經理站在他身旁説,“是啊,他常來這裏。”

    “最近見到過他嗎?”

    “最近我可不清楚,”經理説。他咳了一聲,埃利斯聞到了酒精的香氣。“不過,你聽我説,”經理説,“我希望他不要來這裏閒逛,明白嗎?這小子有點不對勁,老是找女孩的麻煩。你知道要留住這些女孩有多難。真他媽的像是要她們的命似的,就是這麼回事。”

    埃利斯點點頭,朝觀眾掃了一眼。本森也許換了衣服,他當然不會再穿護理員的工作服。埃利斯看着觀眾腦袋後面髮根與襯衫領子之間的那個部位,他在尋找白色的繃帶。他什麼也沒發現。

    “可你最近沒看到過他嗎?”

    “沒有,”經理搖着頭説,“有一個多星期沒看到了。”一個女招待擦肩而過,穿着一件兔子一樣的白色毛皮比基尼。“薩爾,你最近見到過哈里嗎?”

    “他經常來這裏轉轉,”她含糊他説,隨後託着一盤飲料信步走開了。

    “我希望他不要來這裏閒逛,糾纏女孩。”經理説着又咳了一陣。

    埃利斯朝俱樂部裏邊走去,聚光燈在他頭頂上的煙霧中閃過,跟着台上女孩的表演。她遇到了麻煩,胸罩解不開。她曳着腳步算是跳着一種兩步舞,雙手放在背後,兩隻眼睛木然地望着觀眾。埃利斯望着她,心裏明白了本森為什麼把脱衣舞女看作機器。她們是機械的,這不容置疑。而且是假的——胸罩脱下來時,他能看到兩隻Rx房下面的U型手術刀口,那裏面墊了塑料。

    雅格倫會喜歡這個,他想。這會符合他的有關機器性交的理論,雅格倫是發展部的一個小青年,他熱衷於把人工智能與人類智能結合起來的那些想法。他認為,一方面整容外科與移植機器使人類更具機械性,另一方面機器人的發展使機器更具人性。人們開始與具有人類特點的機器人性交,只是個時間問題。

    也許這已經開始,埃利斯望着脱衣舞女,心裏在想。他回頭看看觀眾,確信本森不在裏邊,隨後他又檢查了後面的電話間和男廁所。

    男廁所很小,散發出一陣陣嘔吐物的臭味。他咧咧嘴,對着洗手槽上方的破鏡子照了照。不管傑克兔子俱樂部有什麼其它的事情,它至少騷擾了人的嗅覺。他不知道這對本森是否要緊。

    他又走進俱樂部正廳,朝門口走去。“找到他了嗎?”經理問。

    埃利斯搖着頭走了出去。一到外面,他連吸幾口涼爽的夜空氣,鑽進汽車。氣味的問題引起了他的興趣,這是他以前曾考慮過的問題,但它從未在他自己的頭腦中真正得到解決。

    他為本森動的手術針對的是大腦的一個具體部位,即邊緣系統。用進化論的話來説,這是大腦的十分古老的部分,其原始的作用是控制嗅覺,實際上它原先的稱呼是嗅腦——“嗅覺大腦”。

    嗅腦在一億五千萬年前爬行動物統治地球的時候就已形成,它控制着最原始的行為——憤怒與恐懼、慾望與飢餓、進攻與撤退。鱷魚之類的爬行動物幾乎沒有別的東西來指揮其行為,而人類則有大腦皮層。

    但大腦皮層是後來才有的,其近代的發展直到二百萬年前才開始。人類現在擁有的大腦皮層只有十萬年的歷史,按進化論的時間尺度來説,這根本不算什麼。皮層環繞邊緣大腦生長、它保持不變,深深地埋在新皮層內。大腦皮層能感覺愛,關心道德行為並能創作詩歌,但它不得不和處於其核心部位的鱷魚大腦維持一種不自在的和平。有時候就像本森的情況一樣,和平被打破,鱷魚大腦時斷時續地佔據主導地位。

    嗅覺和所有這一切的關係是什麼呢?埃利斯無法確定。當然,襲擊常在聞到怪味的同時開始。但是否還有其它東西?還有別的影響?

    他不知道。他一邊開車一邊想這並不很重要,唯一的問題是要在本森的鱷魚大腦佔據主導前找到他。埃利斯曾經在研究室隔着單向玻璃看到過這種情況。當時本森很正常——但突然間他朝牆壁橫衝過去,死命地撞擊,一邊又舉起椅子對着牆猛砸。發作開始之前未出現任何預兆,而且表現出了完全失控的不顧一切的兇狠。

    早上六點,他想。時間已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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