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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節

    “事實證明,”尼姆翻閲着筆記説,“我們出乎意料地準確。讓我提醒大家一下我們究竟有多麼準確。”

    他停下來呷蘇格蘭威士忌加蘇打水,這是奧斯卡·奧布賴恩幾分鐘以前為他斟的。

    這是星期天的下午。應法律總顧問的邀請,“智囊團”人員在他家聚會,懶散地伸着四肢坐在一間簡易而舒適的花園房子裏。其他三位在接到尼姆的建議時,都表示願意合作,特別當聽説這是約·埃裏克·漢弗萊的意思,他們更是如此了。

    奧布賴恩的這幢房子,坐落在海岸線上面的高處,俯臨一片海灘,面前展現出一派瑰麗的海濱風光。此刻,海面上白帆星羅棋佈,船上那些週末的遊客,在一股強勁的西風掀起的一陣白帽浪尖上不停地划着,時而穿風而駛,時而順流直下,奇蹟般地避免相互碰撞。

    同前幾次聚會時一樣,有一架磁帶錄音機在旁邊錄音。

    “根據當時能夠得到的情報,”尼姆接着説,“充其量不過是粗枝大葉的情報,我們提出了一個假設;一個男人——‘X’——是‘自由之友’的頭目和智囊,他具有強烈的男性氣質,並很愛虛榮,同時他有一位知己女友同他緊密合作。我們還認為‘X’親自殺害了米爾菲爾德的兩名警衞,並且那個女人當時也在場。此外,我們還推斷那個女人可能是個禍根,並且造成‘X’的毀滅。”

    “其中有些事情我已忘了,”特麗薩·範·伯倫插進來説。“老天爺作證,我們擊中了目標!”

    這位公眾關係部長,看上去還是在家度週末的那副懶散樣子。圓滾滾的身上套了件壓皺了的綠色長袍。她的頭髮同往常一樣,亂蓬蓬的,可能是因為每當她思考問題的時候,總是用手指攏頭髮的緣故。她光着腳,破舊的涼鞋丟在椅子旁邊。

    “是的,”尼姆承認,“我知道。我要向你們諸位承認,我們沒有堅持下來,這是我的過錯。我想我失去了信心,然而我錯了。”尼姆決定對耶爾法官先生的影響隻字不提,因為他不過是發表了一種意見而已。

    尼姆繼續説:“既然我們知道了‘X’的身分,而且知道許多關於他的情況。也許我們可以藉助同樣的思想方法來追尋他的下落。”

    尼姆停了下來,意識到那三雙眼睛正目不轉睛地盯着自己,然後補充説:“也許無濟於事。不過董事長認為我們應該試一試。”

    奧斯卡·奧布賴恩咕噥了一聲,取下了那支他一直在抽着的夾在厚嘴唇中間的雪茄。空氣裏瀰漫着煙味,尼姆深感厭惡,但這是奧布賴恩的家,表示反對似乎不近情理。

    “我願意試它一試,”律師説,“我們從哪裏入手呢?”他穿了條灰色的舊褲子,皮帶鬆鬆地系在他那凸起的肚子下面,身上穿件肥大的毛線衫,光腳上套了雙平底便鞋。

    “我準備了一份備忘錄,”尼姆説。他打開公文皮包,從中抽出幾份散發給大家。備忘錄扼要地歸納了自全國電力協會年會以來發表過的有關“自由之友”和喬戈斯·阿香博的全部資料,其中大部分材料摘自南希·莫利諾的報道。

    尼姆等大家讀完後問道:“還有你們知道的而備忘錄裏沒有的材料要補充進去的嗎?”

    “我可能有那麼一兩條,”哈里·倫敦自告奮勇地説。

    今天,財產保衞部長見到尼姆時很冷淡,興許他還記得兩天前他們倆那番激烈的爭辯。但是,在講話時,他的語調是正常的。“我有朋友在司法部門。尼姆知道的,他們有時告訴我一些事兒。”

    同別人相反——其中包括穿着也很隨便的尼姆——倫敦的衣着可謂無懈可擊,他穿了條燙得筆挺的嗶嘰長褲,一件漿洗服貼的有四隻口袋的棉質長襯衫,還穿了雙和服裝相配的短襪,皮鞋閃閃發亮。

    “報紙提到阿香博記過日記,”倫敦説。“而且這本日記在他的文件堆裏找到了。這一點已寫上了。”他用指甲輕輕地彈了彈尼姆的備忘錄。“這裏沒寫進去的就是迄今為止尚未透露的日記內容。這是因為地方檢察官希望在審判阿香博時用它作證據。”

    範·伯倫問:“你見過那本日記嗎?”

    “沒有。不過我看過一份靜電印刷的複製件。”

    尼姆暗暗思忖着,哈里·倫敦又跟平日一樣,説起話來慢條斯理的,儼然是個老學究。

    奧布賴恩不耐煩地問道:“好了,那鬼東西里有些什麼玩意?”

    “我不記得。”

    大家顯然感到失望,接着倫敦補充説:“至少,不全部記得”,又勾起了大家的興趣。他停頓了一下,繼續説:“不過,從那個小子寫的東西里,你可以看出兩件事情。第一,他完全象我們大家估計的那樣愛虛榮,那樣狂妄,也許有過之而無不及。還有——你看了那裏面的混賬話,你馬上就可以得到這樣的印象——他有着一種你可以稱之為寫作的衝動。”

    “成千上萬的其他人都有這種衝動,”範·伯倫説。“就這些嗎?”

    “對啦。”

    倫敦似乎泄氣了,於是,尼姆立即插嘴説:“特斯,別小看那種情報。每一個細節都有用處。”

    “跟我們説説,哈里,”奧斯卡·奧布賴恩説,“那本日記裏的筆跡,你還有印象嗎?”

    “哪一方面?”

    “嗯,那筆跡有特色嗎?”

    財產保衞部長思索了一下。“我可以説,有的。”

    “我的意思是,”法律總顧問説,“如果你從日記的筆跡取個樣,然後從另一個地方又取來一個,把兩個筆跡進行對比,是否很容易地就可以看出來它們是同一個人寫的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啦,”倫敦説。“毫無問題。非常容易。”

    “嗯。”奧布賴恩撫摩着下巴,不知不覺地陷入了沉思。他對其他三個人打了個手勢。“繼續談下去,我的想法不成熟,還沒考慮好哩。”

    “好的,”尼姆説。“我們接着談談北堡,那輛‘防火服務公司’的卡車就是在那兒發現的。”

    “水箱還是熱的哩,”範·伯倫提醒大家説。“有人看到他步行離開那兒的。這麼説,他不大可能跑遠羅!”

    “可能不遠,”哈里·倫敦説。“不過,整個北堡地區人口稠密。警察象篦頭髮似的搜遍整個地區,還是一無所獲。如果有人想在這個城市找個隱藏的地方,那兒倒是塊好地方。”

    “從我聽到的和讀到的情況來看,”尼姆補充説,“我們有理由推測阿香博預先就準備好了第二個隱藏處,而且現在他就藏在那兒。我們知道,他並不缺錢花,所以他完全可以提前作好一切準備。”

    “用個假名字。這是毫無疑問的,”範·伯倫説。“他買卡車時就是這麼幹的。”

    尼姆笑了笑。“我懷疑電話公司不會把他的名字列入電話號碼簿。”

    “至於那張卡車登記證,”倫敦説,“已經查對過了,沒名堂。”

    “哈里,”奧布賴恩問道,“有沒有人估計過阿香博躲藏的那個地區的範圍?換句話説,假使你在地圖上劃個圓圈,並説‘那個傢伙可能躲在那一帶某個地方’,那麼,這個圓圈該有多大呢?”

    “我相信警方已經作出了估計,”倫敦説。“不過,當然羅,這僅僅是猜測而已。”

    “告訴我們吧,”尼姆催促他。

    “好的。想法大概是這樣:阿香博扔下那輛卡車的時候,十分慌張。所以,假定他是朝一個隱藏地點跑去,他既不可能把卡車靠近那個地點,但也不可能停得太遠,至多一英里半。因此,如果你以卡車為圓心,那麼就有一個半徑一英里半的圓周。”

    “如果我還記得中學幾何的話,”奧布賴恩思索着,“圓的面積等於圓周率π乘上半徑的平方。”他穿過房間走到一張小書桌跟前,拿起一架電子計算器。過了一會兒,他宣佈説:“那個圓的面積是七平方英里多一點。”

    尼姆説:“照你這麼説,這個圓圈內就住着大約一萬二千户人家和小企業,可能有三萬人左右。”

    “我知道那塊地盤可不小,”奧布賴恩説。“在那兒尋找阿香博猶如海底撈針。不過,我們可以設法把他引出來。我倒有個主意,提出來供大家討論。”

    尼姆、倫敦和範·伯倫都仔細地聽着。他們知道,正是這位律師的主意導致了前幾次討論的結論。

    奧布賴恩接着説:“哈里説阿香博有寫作的衝動。和我們手頭掌握的有關那個傢伙的其它情報放在一起,這一點表明他是個有表現癖的人,即使在很小的方面,他都愛經常‘發表意見’。因此,我想,如果我們在那七平方英里的範圍內公開散發一種徵求意見表——我是指一種提一連串供人們回答的問題的表格——我們的那位老兄很可能忍不住也要回答的。”

    大家摸不着頭腦,都一言不發。然後,範·伯倫問道:“具體問些什麼問題呢?”

    “哦,當然是有關電力的羅——問些能引起阿香博感興趣的問題,如有可能,惹他生氣。比如,你對金州電力公司給予公眾的服務有何評價?你是否同意為了保持良好的服務必須提高電費?你是否贊成公用事業公司繼續由私人經營?諸如此類的問題。當然,這些問題很粗糙。正式的問題可得仔細推敲。”

    尼姆深思熟慮地説:“奧斯卡,我猜想你的意思是,當徵求意見表回來後,你就尋找跟那本日記裏的筆跡相同的筆跡。”

    “對。”

    “不過,假使阿香博用打字機打呢?”

    “那就無法辨認了,”律師説。“瞧,這並不是個萬無一失的辦法。如果你想找那種辦法,你是找不着的。”

    “如果你真的收到一份筆跡相同的表格,”特麗薩·範·伯倫提出異議説,“我看不出這份東西對你會有什麼用。你怎麼知道它是從哪兒來的呢?即使阿香博愚蠢到回答問題的地步,你放心好了,他也決不會留下自己的地址。”

    奧布賴恩聳了聳肩膀。“我已經承認我的想法還不成熟,特斯。”

    “等一等,”倫敦説。“象這樣的事情,倒有一個辦法可以把它查出來。隱顯墨水。”

    尼姆對他説:“解釋一下。”

    “隱顯墨水可不光是給小孩變的戲法;它的用途要比你想象的多得多,”財產保衞部長説。“它是這樣使用的:每一張徵求意見表上都有一個號碼,但是這個號碼肉眼看不見。把隱顯粉溶解在乙二醇裏,用它來印號碼;這種溶液滲入紙張,不留一點痕跡。當你發現了那張你所需要的徵求意見表時,你只要把它放在黑線掃描器下面,號碼就看得一清二楚。把表格從掃描器一下面取走,號碼就又消失了。”

    範·伯倫驚奇地叫了起來:“真有這種事情!”

    哈里·倫敦告訴她:“這種方法經常採用。彩票就是一個例子;用這種方法來證明彩票是真的而不是騙子偽造的。還有,到處流傳的所謂匿名徵求意見表有一半都採用這種方法。如果任何表格上註明無法查出表是你填寫的,你可千萬別相信它。”

    “事情開始有點門兒了。”奧布賴恩説。

    “不過,還有個大問題。”尼姆審慎地説,“就是在大量散發徵求意見表的同時,如何把每一張表格的收件人地址記錄下來。我不知道諸位有何辦法。”

    範·伯倫直挺挺地站起身來。“我知道。辦法就在我們的鼻尖底下。我們自己的收費部。”

    其他人都盯着她。

    “這個問題要這樣看,”公眾關係部長説。“那七平方英里範圍內的每一户、每一幢樓,都是我們金州公司的用户,而且所有的信息都儲存在我們的簽發賬單的電子計算機裏。”

    “我明白了,”尼姆説。他邊想邊説出聲來。“你是想讓計算機把那個地區的所有地址編成程序印出來,如此而已。”

    “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奧布賴恩插進來説,他的聲音聽上去有些激動。“計算機可以印出直接供郵寄的意見徵求表。印有用户姓名和地址的那一部分可以撕下來。這樣,寄回來的只是無法辨認的那部分。”

    “表面上無法辨認,”哈里·倫敦提醒他。“但是,在進行常規印刷的同時,要加上用隱顯墨水印的號碼。別忘了這一點。”

    奧布賴恩得意地拍拍大腿。“天啊!我們終於想到辦法了!”

    “這是個好主意,”尼姆説。“值得一試。不過,有兩件事情,我們得持現實態度。第一,即使阿香博接到徵求意見表,他可能詭得很,把表給扔了,因此,把賭注押在這上面,很有可能落空。”

    奧布賴恩點點頭。“我同意。”

    “另外一件事,”尼姆繼續説道。“就是那個阿香博——不管他在隱藏地點現在用什麼名字——也可能沒有登錄在我們的賬單簽發系統裏,他可能租賃一個房間。那樣的話,另外一個人將接到電費和煤氣費的賬單——以及徵求意見表。”

    “這也有可能,”範·伯倫讓步説。“不過我認為可能性不大。替阿香博設身處地想一想。要確保隱藏處的安全,那就必須是獨門獨户,跟外界隔絕。住在一間出租房間裏是不安全的。因此,他很可能有一幢房子或者一套公寓,跟他過去的做法一樣。這就意味着單獨用表,單獨記賬。因此,他還是會收到徵求意見表的。”

    奧布賴恩再次點了點頭。“言之有理。”

    他們又談了一個小時,進一步完善他們的想法,他們越談興趣越濃,勁頭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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