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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節

    “因為你剛剛自己不是説,兩把槍不僅口徑相同,也有可能是同型、同公司製造的嗎?你還説當時那種槍非常普遍。”

    老人啞口無言。

    “由於兇手一直想把手槍帶走,他驚魂未定,所以就帶走了意外出現的弗蘭哥的手槍。如果冷靜思考,其實把槍留在現場就可以了。如果放在弗蘭哥的外套口袋不好,放在地上就好了,只是他可能太害怕了。”

    “……是嘛?也對。因為槍完全一模一樣,兇手不小心就會弄錯。他弄錯了,把槍放回弗蘭哥的辦公室。撿到那把槍的席皮特,想離開現場,想早一點回到受傷的重要朋友身邊。但是我們不知道她的苦衷,強迫她留下來。她變得歇斯底里,就開槍射擊的洛貝特。”

    “沒錯。”

    “席皮特為什麼不把她的苦衷告訴我們呢?只要她説出來,我們也會設法幫她。”

    “也許她不這麼認為吧。總是,我想有人告訴她這種事回警署再説。”

    “嗯,也許是這樣。但是為什麼被逮捕後,她還是沒説呢?”

    “人在昏睡狀態時無法説話吧。”

    “恢復意識後也可以説啊。”

    “也許她有不能説的苦衷。”

    “不能説的苦衷?”

    “也許她無法判斷可不可以把心中的不安説出來,因為沒有時間問本人。”

    “所謂的本人是指?”

    “那個受傷的人啊。”

    “哦……”

    拉莫斯很驚訝,又沉默了一下才説:“真是驚人。你好像親眼目擊似的。可是你憑什麼這麼認為?編出這種像小説情節一樣的內容,應該有所根據吧?”

    “芮娜絲.席皮特在醫院的時候不是要求看報紙嗎?她要求看二十四日、隔天、再隔天那段時間的報紙,而且看得很認真。她想看的是有沒有那個人死亡的報道,但是沒有看到,她因此就放心了,大概是這樣。”

    “沒有那樣的報道……嗯,也許是這樣吧。但這樣就表示他過久了嗎?也許他死了,只是沒上報而已。”

    “不,他獲救了。雖然資料不夠,但我很確定。也許那位重傷的朋友所在的位置,要是死了人一定會見報。既然沒上報,就表示獲救了。”

    老人又驚訝的沉默了一會兒,説:“有那種地方嗎?”

    “應該有吧。如果在倒塌的屋頂下也許不會報道。但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就會被報道出來。”

    “啊,也對。”

    “她認為那裏很醒目,所以應該獲救。”

    “你覺得那個人獲救了。”

    “對。”

    “根據呢?”

    “如果那個人死了的話,芮娜絲可能早就把事情和盤托出了,她在警察醫院復原之後,之所以什麼都沒説,很有可能是在包庇那個人。”

    “這是你的想象吧?”老人又焦躁的説。

    “不,這另外有根據。總之,拉莫斯先生,討論到這裏可以嗎?我麼已經花了很多時間。總之這件棘手的案子看起來迅速暫時解決,都是因為芮娜絲開了槍、被逮捕的緣故。而她之所以開槍,可能有萬不得已的理由。”

    “嗯,既然你説這件事另有根據,而且以後才要告訴我根據何在的話,那麼到這裏,我大致瞭解。”

    “所謂瞭解,是指你同意芮娜絲.席皮特有可能不是兇手嗎?”

    “嗯。”

    潔問了殘酷的事,前刑警沉吟了一下。身為退休警官,而且又是親手把芮娜絲送進監獄的當事人,面對這個問題,確實很難表示同意。

    “我不同意,但我承認這種想法是成立的。”

    潔不再苦苦相逼,“我再回到剛剛的話題。假設芮娜絲.席皮特的行動,不像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實際發生的那樣。也就是説,她沒有出現在弗蘭哥的辦公室,或者她沒有拿槍、沒有射擊洛貝特,而是乖乖的把槍交給你,乖乖找你們的要求跟你們一起走。那麼,你和檢察官,可能就不能把她以殺死弗蘭哥.塞拉諾的兇手身份起訴她,不是嗎?”

    “這不是我能決定的;但這都是因為聽了你剛才的説明,我才改變了想法。那麼,如果事情變成你説的那樣,又會如何?”

    “拉莫斯先生,這才是我想問的問題。如果席皮特不是兇手的情況下,你們會怎麼做?”

    “我們會另外找兇手。”

    “對,你們會這麼做。那麼,你們會先找哪裏?”

    “應該會先從臨時起意的強盜殺人這條線索開始考慮吧,但是這不可能。首先,弗蘭哥的外套口袋裏有皮夾,裏面的錢沒有被偷。當然也許是犯人沒有把錢全部偷走,還留了一些錢在裏面。其次,你們會在弗蘭哥的辦公室裏找到槍;就算和席皮特碰個正着,她也毫不抵抗地把槍給你,還説這把槍是掉在弗蘭哥辦公室裏的。

    “相信這種説辭的話,事情就變成兇手射殺弗蘭哥後,拿着槍故意走到死者辦公室,把強丟下後逃亡;不過很難想象會有這樣的強盜,何況辦公室裏的錢和貴重物品都還在,還有屍體斷掉的脖子和螺絲的裝填,沒有一個強盜會下這種功夫,所以這條線索應該很快會被束之高閣。”

    “但就算不是強盜,我當了一輩子警察,也沒看過有哪個殺人犯願意在這麼奇怪的事情上費工夫。”

    “就是説啊,但你們還是會採取行動。接下來怎麼做?會遇到怎樣的問題?”

    “這麼一來……會有問題的,應該是勞洛?李吉爾的不在場證明吧。”

    “大概吧,是勞洛?李吉爾的不在場證明。”

    “因為沒有其他關係人了。”

    “就警方所知道的人看來的確沒有。當初警方之所以不認為勞洛的不在場證明有問題,是因為兇手立即被捕的緣故,所以也沒有必要過濾芮娜絲之外;於是勞洛?李吉爾的不在場證明便不成為問題。這是問題的次序,但是……”

    這時候,潔對着空中伸出食指,繼續説:“這個部分非常重要,拉莫斯先生。如果那一天,芮娜絲?席皮特沒有出現在傑生大樓的話,勞洛的不在場證明一定會是個問題。難道不是嗎?”

    前刑警在地球的另一邊沉默不語,大概是在思考吧。我可以感覺得到,事到如今還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對老警官來説面子很掛不住。

    沉默良久之後,前刑警嘆了一口氣説:“如果沒有兇手的話,的確會變成你説的那樣。”

    “發現屍體,搖晃後頭掉下來,接着發生地震,雖然想要馬上打電話報警,但電話因地震不通。這些都只是勞洛的片面之詞,沒有人可以為她證實。不過後來逮捕了芮娜絲;要是當初沒有抓到兇手,勞洛毫無疑問一定會被懷疑。你們一定會質疑他,是你開槍的吧?是你把頭砍掉的吧?”

    又是一陣沉默。老人大概在思考潔所説的話。

    “到底怎麼回事?醫生,勞洛他……”

    “如果他在案發後還很冷靜的話,案發當時表示他身邊有目擊者。但是意外的,本案的兇手迅速被捕,所以他也不需要目擊者了。”

    “你説不需要了?醫生,目擊者可以被這麼輕易的創造出來;沒必要的時候又讓他消失嗎?”老人説。

    “對啊,當然是這樣,拉莫斯先生。目擊者之所以消失不見,並不是勞洛用他的意志去讓他不見的,而是因為兇手被捕,所以勞洛不必勉強把他找出來。我是這個意思。”

    “嗯,好像有點不太懂……所以醫生,你是説,本案還有其他目擊者?”

    “有。”

    “喔,你這麼肯定?”

    “很肯定,還有目擊者。”

    我也大吃一驚,邊聽邊心跳加速。

    “我不這麼認為。醫生,話説得這麼滿不太好吧?”

    “我可以跟你打賭,賭什麼都可以。我很肯定,否則邏輯就説不通了,這是邏輯推演得結論。”

    “這種事真是前所未聞。萬一你錯了的話,怎麼辦?”前刑警有些挑釁地説。

    “這個嘛……”潔得眼鏡望向遠方,想了一下,然後説:“我就買下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送去你家,把酒全倒進浴缸,然後一頭栽進去,一口氣把就喝光給你看。”

    我嘆了一口氣。

    老人發出沙啞得笑聲説:“這真是了不起得壯舉。萬一我輸了的話呢?”

    “那就請你答應我一個請求好嗎?一個小小的請求,我只想請你讓我和某一個人用電話交談。”

    “你還滿大方嘛。”

    “這條線索,到這裏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後還會再討論,我們會到原來的調查結果吧,就是點三八口徑的子彈射出兩個貫穿彈孔的事。要探討這個問題,必須以剛剛説的推論作為前提。”

    “哦,我洗耳恭聽。”

    “點三八口徑的子彈,只用來奪走弗蘭哥?塞拉諾的命,正確的説是破壞他的心臟,除此之外沒有別的目的,對吧?”

    “對。”

    “而且不管哪顆子彈,都確實破壞了弗蘭哥的心臟,是嗎?”

    “對。”

    “那麼,一槍應該就夠了。開一槍,弗蘭哥就已經死了,沒錯吧?”

    “嗯,沒錯。”

    “那麼,對兇手而言,這一槍就應該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麼騷動的年代,多門嘈雜的地區,兇手應該都不像製造出多次槍響才對。”

    “嗯。”

    “弗蘭格明明已經死了,但是這個兇手卻又開了兩槍。這樣的話,兇手就有無論如何都有必須再開槍,而且是兩槍的需要。我只能這麼想,拉莫斯先生,你認為呢?”

    “你説他必須開槍?而且是兩槍?”

    “也就是説,必須再把兩顆點三八口徑的子彈,打進弗蘭哥的身體裏。這樣可以嗎?”

    “是嗎……你是這麼想的嗎?”

    “我覺得不是。不是這樣,而是兇手有必要在屍體再開兩個洞。”

    “再開兩個洞……?但是開在屍體上的洞,總共就是兩個。”

    “沒錯。但是留在體內的子彈卻有三顆,這表示兇手開了三槍,但是留下來的洞卻是兩個。這樣的話,兇手三次射擊中的兩次,正確地擊中相同的位置。而且,為了達到如此精密射擊的目的,兇手甘冒危險做了極近距離的射擊。”

    “嗯,怎麼回事?我不太瞭解意思。請你再具體一點説明。”

    “我來做具體説明。這個説明的前提是,假設先前局的條件全部都成立。”

    “嗯。”

    “就像我説過的,如果要瞄準被害人胸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擊的話,這是極近距離的射擊,很危險。萬一被害人抵抗,就無法準確命中心臟,所以兇手應該宅在離死者遠一點的地方開槍。因此,這樣的射擊,不僅能順利穿透心臟,外套上也不會有焦痕和煙灰。而且貫通孔越往下面的襯衫、再下面的內衣,應該也會越來越小。”

    “嗯。”

    “這時候,弗蘭哥的手也還在西裝的口袋裏,握着槍。他沒料到有人會對他開槍,但是他早已做好開槍的準備,所以立即還擊。只是他沒打中兇手,打到牆上的小提琴了。弗蘭哥右手指的硝煙反應

    “沒有,當初沒有檢測。”

    “因為現場沒有槍,所以你們沒想到死者也開了槍對吧。”

    “對。”

    “死者弗蘭哥倒在地上。於是兇手把槍口瞄準自己第一槍開出的洞,再開第二槍。然後再把槍口往旁邊挪一點點,抵住外套,又開了第三槍。再來就是開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數量、開在衣服上的貫穿孔的數量,我就接着説明。因為兩個洞都是極近距離的射擊,所以連個都有焦痕、也有煙灰,而且兩個貫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洞有兩個,體內的子彈有三顆。”

    短暫沉默後,拉莫斯説:“是啊,如果兇手這麼做的話,確實會導致屍體所呈現的情形。但問題是,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你必須説明清楚這一點才行,不能光是誤打誤撞的推測出符合現狀的犯案手法。”

    “你説的沒錯,而這也是關鍵。兇手不是因為好玩才這麼做的。他雖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槍聲會引人注意的危險,他還是非這麼做不可,這是為什麼呢?”

    “答案只有一個。因為外套的洞,和身體的洞錯開了。”

    前刑警和我聽了都嚇得説不出話來,整個場面陷入沉默。很明顯的,潔的這句話直擊事情核心,所以我們想不出任何反駁的話。

    “洞錯開了。”

    老人好不容易開口説話:“洞錯開了……”他又重複一次。

    於是潔繼續説:“對,所以為了讓外套、襯衫、內衣、還有身體,都有一致貫穿的洞,才會再開兩槍。而且後來的兩槍,只能和第一槍一樣,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射擊。”

    又是一陣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後説:“洞錯開……怎麼會這樣?再説,錯開有什麼不妥嗎……?”

    這次潔並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反問他:“嗯,你覺得呢?為什麼不妥?”

    “難道子彈並沒有殺死弗蘭哥嗎?但是襯衫被血染紅了,內衣也是。”

    “襯衫和內衣,和開在身體上的洞一致?”

    “對。如果他只穿襯衫和內衣的話,兇手就沒有必要再開一個洞了。”

    “也就是説,既然他再開了一個洞,就表示外套的洞和下面的洞錯開了。是這樣嗎?”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兇手必須在外套的洞的位置再開一個洞。”

    “這樣啊!”老人大聲地説。

    “外套、襯衫、內衣。身體,都要有一貫的洞,這麼一來,外套的洞就有了意義。為了準確得在外套的洞重複再開一槍,兇手便需要從極近距離射擊。”潔説。

    “原來如此!”

    “但是光是這樣還不夠。因為這樣會留下另一個貫穿了襯衫、內衣。身體的彈孔,但外套上沒有這樣的孔,因此他必須在外套的相同位置在開一槍,所以這一槍也是極近距離射擊。這是不自然的極近距離射擊的理由,也是屍體上開了兩個彈孔,但體內卻有三顆子彈的原因。”

    “嗯。”前刑警沉吟着,害我又嚇了一大跳。

    “這樣看來,似乎沒有必要兩槍都以四十五度的射入角射擊,只要其中一個洞呈四十五度就可以了。但是開在外套上的洞,只要在顯微鏡下仔細觀察,從纖維的破碎方向、燒焦的方式。血跡印染的方式,或許就能發現射入角度的不同。因此,為了慎重起見,兩槍都用相同的角度射入。”

    短暫沉默之後,退休的老刑警投降認輸。

    “原來如此,我甘拜下風。事情應該就像醫生你説的一樣,才會開了兩個彈孔。我終於瞭解了,你的分析能力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真是謝謝,拉莫斯先生。但這不過是入口而已,從這裏引導出來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

    老人低聲嘆了一口氣説:“啊,是嘛?接下來會怎麼樣呢?我已經老了,實在跟不上醫生你的頭腦。”

    “拉莫斯先生,你應該瞭解事情很不自然。為什麼外套的洞,和貫穿襯衫、內衣、身體的洞會錯開了呢?”

    “對哦,説的也是。為什麼會錯開呢?”

    “其實最大的問題不是這個。”潔説。

    “如果錯開的話,別讓他穿西裝就好了。把弗蘭哥沒穿外套的屍體,丟在現場就好了。只要襯衫、內衣、身體的洞是完全貫穿的就可以了,但是兇手為什麼沒有這樣做?”

    “啊。”

    “因為死者無論如何都必須穿西裝,所以這麼不自然的加工才會變的必要。”

    “啊,對哦,確實如此。為什麼?”

    “你覺得是為什麼?”

    “不知道,我一點頭緒都沒有。”老人聽起來完全是個手下敗將。

    “這裏才是這整個案子的核心。”

    潔似乎變得有所顧慮。也許老人已經很累了,所以並沒有提出反問。

    他繼續説:“那是因為有人看到弗蘭哥是穿着西裝死的。除此之外,還有別的理由嗎?因為這樣,所以兇手才必須做那麼牽強的事。一旦把外套脱掉,目擊者會作證説這和自己看到的不一樣。當然,雖然兇手動過手腳把彈孔增加成兩個,但是目擊者當時應該沒有看得那麼仔細。”

    老人沒講話,大概已經沒力了。

    潔説:“因此我才確信,這個案子一定有目擊者,只是目前消失了。”

    這句話,沒有人回答。

    人形泥偶3

    我把刀子插進切斷脖子後露出的食道,拼命把它挖大。每當我把身體抬上抬下,食道的洞就會發出低音號角似的微弱聲音,把留在胃裏的空氣吐出來。那是一股混合胃酸、未消化食物和血腥的難聞氣味。

    我長時間抱着惡魔全省微濕的身體,努力想要挖出他內臟的肉。這個惡魔到底要讓我嘗多少苦頭才甘願?他自信滿滿、口若懸河的長篇大論,每每都讓我不禁作嘔,只要聽一次,接下來的兩三天,心情都高興不起來。

    他身上血腥和臟器的味道,和腐爛、呈現暗紅色的肉一樣;明明才剛死,卻發出這麼強烈的臭味。因為他的身體早已經腐敗了,活着卻腐敗,腐敗了卻又活着,這就是惡魔的模樣。他曾經得意洋洋的長篇大論,也舉行召喚惡魔的卡巴拉神秘儀式。這個腐臭味讓我想起召喚惡魔的儀式。

    據説以前在西班牙南部,卡巴拉的神秘儀式相當盛行,穆斯林等異教徒也曾經參加。他們把動物腐爛的內臟丟滿一整鍋,在啵啵地慢慢燉煮。於是充斥宇宙的惡魔,會被這個味道吸引過來,聚集到房間來。惡魔揮動翅膀,開始在房間盤旋,只要開口問,這些惡魔就會告訴你這個世界創建的秘密。這個世界上,為什麼會充滿這麼多苦難?為什麼歧視和殺戮永遠無法杜絕?為什麼疾病、貧困、賣春一直存在?這些苦難裏,神是否託付了什麼訊息?

    沒有。惡魔充滿自信的立即回答。任何訊息都沒有。如果看起來有,那就是期待帶來的錯覺。神沒有那麼高尚,也沒有任何想法。他只是想派遣無聊,每天快樂過日子而已。

    而且惡魔告訴我們,我們人類稱之為神的東西,是多麼好色、傲慢、怠惰,只會享受人們的痛苦。平凡百姓是如何被他欺騙、落入他巧妙設計的陷阱、天天受折磨,卻被他視為消遣娛樂。被稱為之神的混蛋,大啖愚蠢百姓供奉的供品,食物碎屑掉了滿地,還抱着裸女沉溺於姦淫。

    所謂的世界,只是耶和華做來娛樂用的棋盤而已。是那個兇暴、唉人類的血甚於一切的惡魔做出來的、充滿欺騙、矛盾和惡意的殺戮遊戲。人類就是那些可憐的棋子。這盤棋的設計是,不管怎麼下,人類終究要流血。因為不流血就太無聊,就達不到娛樂的目的了。

    如果沒有定期的饑荒、食物不足、女人不足而必須向鄰國掠奪,日子就維持不下去;這都是耶和華設下的陷阱,所以人類會進行掠奪、流血。當然,不這麼做的話,我們自己就會滅亡。於是鄰國日後當然會攻打回來,掠奪我們的食物和女人,又會血流成河;這是理所當然的。這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智者教導的巧妙詐術。等兒子們長大,又要去攻打鄰國;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一定要報仇,然後又要流血。

    魔女吸人類的鮮血,因此人們捕捉魔女,捆綁她們的四肢,和牛馬綁在一起,再用力鞭打牛馬,牛馬吃痛狂奔,於是魔女的身體被撕成八塊,飛散開來。魔女的血大量流出,人們歡聲雷動,用麪包沾魔女的鮮血吃。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魔女是惡魔,挾着正義之名,要徹底毀滅她們,永世不得超生。然後吃下魔女鮮血的人,體內又會生出魔女。然後再吸人們的鮮血。

    人從內心信仰神。但是神太多了,每個神都命令信徒去殺害其他神的信徒。所以信徒們情緒激憤,連彼此的小孩也加以傷害。就這樣,每個行為都彼此牽動,成為永久的殺戮。

    當初神創世界,就已經將人世創造成一個遊戲的棋盤,滿足他的玩心。掉入陷阱的人們,在激動的情緒中顫抖着互相殘殺無可取代的朋友,耶和華看了樂不可支。

    人為什麼這麼喜歡殺人?沒有殺人膽量的人,也已看似合理的理由,看別人被殺;人類怎麼會這麼喜歡這種事呢?難道他們喜歡看同伴被人用極端痛苦有殘酷的方法殺死嗎?

    為什麼想要把人綁起來、開膛破肚、再把拿出來的腸子纏繞在樹幹上,慢慢把人折磨而死?為什麼想要在眾人之前,割掉女人的Rx房?為什麼喜歡把人和狼一起裝進布袋,再倒吊起來?

    為什麼那麼想看別人被活活燒死?把人活生生綁在木椿上,先割喉讓他無法出聲,再一片片割下他的肉,割下的肉再堆積成山,為什麼可以讓人那麼興奮?把活生生的人從背部由上而下長長地劃一刀,再把兩邊的肉和皮膚像翅膀一樣掀開,讓他長期在街角勢眾,為什麼可以讓人感到快樂。

    因為人類的心靈,最初就已經被創造得如此殘暴。在大家面前要説看似合理的謊話,但剝開謊言的外皮,那樣的行為,大家都想做、想看得不得了。人被創造的時候,就已經是體形較小的惡魔;因為名叫做神的惡魔。製造了和自己相似的人類和這個世界。

    所以人哪,不要引以為恥,盡情釋放這種內心的慾望吧,互相欺騙、互相殺害、互相侵犯、互相污衊吧。所謂人類,就是為了讓耶和華愉悦而製造的棋子,所以惡魔低語説,做我們的好朋友吧,這就是當年神創造天地的真相。

    我切斷薩塞茨其的脖子,只是從食道往胃挖了一點點,就冒出非常難聞的味道。這種強烈的惡臭應該會沾到我身上,暫時不會消失吧。混合着胃酸、未消化食物和血腥的這股惡臭,就是薩塞茨其被惡魔附身的證明。

    不管他身上穿着多麼昂貴的衣服,就算是西裝筆挺、趾高氣昂地對學生教授佯裝高尚的課。他的腸子已經腐爛成這副德性了,他只不過是一具惡臭、醜陋的臭皮囊罷了。我曾經聞過他打嗝的味道,簡直惡臭撲鼻。

    人們在卡巴拉集會上聽到的惡魔低語,那些不是真相,而是陷阱嗎?如果這樣,人為什麼會那麼狂熱,那麼輕易的就接受了耶和華?你説那個是因為被虐待。那麼,為什麼會被虐待?因為土地貧瘠,沒有食物。如果這樣,遷移到別的地方後,為什麼不能喝當地的人好好相處?因為太有自信,疏忽了對別人表示善意,為什麼疏忽了呢?因為有力量的差別。

    為什麼會產生力量的差別?為什麼這個世界被設計成這麼不公平?為什麼力量小的人反而比力量大的人更囂張、更愛挑撥?為什麼不嘲笑別人就活不下去?智者為什麼不加以譴責這些現象,反而希望能成為那些嘲笑他人的上位者?難道這就是他們努力的原因嗎?大家不是説,這所有的戰鬥,其實不是為了佔有這股充斥着爭奪火種的危險世界嗎?那麼,神為什麼要創造卡爾?薩塞茨其?

    你説其實這不是耶和華做的?但是這個世界無論如何轉動,都會有人憤怒、不滿。難道人們真的敢肯動,這個世界不是為了殺戮而設計的有些?

    不懂,我不懂。但是無論如何,如果神説不要消滅他,那麼就由我來消滅他。就算這次的殺人能讓耶和華快樂、會違背神真正的旨意,我也不在乎。因為他是應該被消滅的邪惡。

    脖子的切斷面,露出暗紅色的肌肉。圈住這些肌肉的有膚色皮膚,還有擠在皮肉之間的黃色環狀脂肪。我得把那些脂肪挖出來。不管多麼惡臭撲鼻,不管血腥味彷彿透過皮膚永遠沾在我身上,我都必須做。那是我的使命,也是我生而為人的理由。

    惡魔必須被消滅。那些可能會被他折磨、被他殺死的人命,必須得到救贖。如果你想享受我的作為,耶和華!你就盡情享受吧。

    當我把手伸向薩塞茨其的頭部時,他的頭慢慢地轉了半圈,臉部面對着我。然後他的眼皮慢慢睜開,半張着眼睛小聲地説:“住手,救命啊……”

    是女人的聲音。仔細一看,眼前的臉居然變成芮娜絲。這個衝擊把我嚇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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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到了約定的日子,我和艾剛,以及特別照顧艾剛、讓他以最好的待遇住院、斯德哥爾摩酒癮更生醫院的院長三個人在一起。我們一到潔的辦公室,就看到潔在敞開的大門前拉小提琴。

    他是吉他高手,這我早就知道了,但是他卻不善於拉小提琴。

    聽起來,他似乎在拉小提琴曲中數一數二的高難度曲目,蕭士塔高維契的作品,可是卻拉的反反覆覆,音也抓不準,表現不出完整的旋律。

    我們走進房間,他才從艱辛的演奏中回過神來,愉快地説:“哎呀,各位先生,歡迎大駕光臨!”

    然後他把小提琴的弓,輕輕的橫擺在會客室的桌子上。

    艾剛率先走上前和潔握手。

    “嗨,醫生,我叫艾剛.馬卡特。”

    他之所以沒有説初次見面,是因為我在事先已經一再交待過他了。

    “我叫御手洗潔。”潔愉快地説,還表示等我們很久了。

    然後他以匆促的口吻繼續這樣説:“如你所見,我是從日本來的。日本是個科學相當先進的國家,但是在二次大戰的時候做了很多殘暴的是,帶給很多亞洲人民傷害和恐懼。就像納粹一樣,真的犯了非常嚴重的錯誤。我國再也不會做那種事了。”

    “那張畫嗎?那是康定斯基畫的,不是畢卡索。畫的是日本的稻草人,是九十度橫放的,那就是抽象藝術的開端,就像羅姆人在羅馬尼亞接觸到小提琴後,完全改變了中世紀音樂一樣。還有,我一點也不想對你做胰島素休克療法或其他野蠻的治療,所以請你儘量放輕鬆。”

    他突然這麼長舌的原因,我完全能夠了解,但是艾剛和院長大概不知道吧。對他們兩個而言,今天都是第一次和潔見面。

    “那麼,我的大腦已經相當嚴重了,對不對?根本無法治療了……”艾剛悲傷的説。

    這句話我已經聽他説過好幾次了,我發現他腦子裏好象有事先準備好的數套説辭。他會從中挑選,經過排列組合後再説出來。因為在和潔見面的場面,不管試幾次,艾剛絕對提不出新的説法。

    “你覺得有必要治療嗎?”潔又再度妥協,好像在唸劇本里自己的台詞。

    “啊,不。我每天這樣就很滿足了。三餐都很美味,日子也過得很快樂。我也喜歡像這樣和別人見面、聊天、當然,我也常常失敗,但有的人願意原諒我,所以我對自己目前的生活很滿意。只不過……”他説到一半,停了下來。

    “只不過什麼?”潔問。

    艾剛沉默不語。我也在旁邊思考讓他沉默的理由,但是想不出來。

    “醫生,你剛剛拉的小提琴?”艾剛問。

    “你問我剛剛辣的很差的曲子嗎?那是……”

    “咦?原來那是啊!”

    因為我不自覺的叫了出來,讓潔不知道該如何答腔,他大概覺得很受傷吧。

    “算是啦,也許你們聽不出來,據説這首曲子是薩拉沙泰在匈牙利聽到羅姆人即興演奏後,深受感動,以他聽到的旋律為基礎創作出來的作品。就這樣,絃樂史上最偉大的作品誕生了,這是東方和西方衝突下的結晶。”

    “東方和西方的衝突?”

    “對。只有西洋樂譜理論的話,絕對無法創作出那樣的曲子。只有沒有樂譜和理論的羅姆樂師們的創作,那些也只會是消失在空中的急性曲調。這首曲子正因為結合了兩個條件,這個旋律才流傳百世。你在想什麼嗎,馬卡特先生……”

    “不,小提琴的聲音……還有你剛剛説東方和西方衝突這句話……我説不上來,但很吸引我,卻又讓我腦子一片混亂。”

    “沒錯,發生在菲律賓的弗蘭哥.塞拉諾.螺絲事件也是這樣。從各方面看來,這案子是個東西方結合的產物,也是東西方衝突;只有西方的話,則不會發生。”

    “海利西告訴我,我該回去的地方已經找到了,對嗎?如果是的話……”

    “請在等一下。要為回去着準備。”潔説。

    艾剛露出不安的眼神。

    “潔,羅姆人是什麼人?”我問。

    “他們以前被稱為吉普賽人,據説在全世界有一千萬人。印度西北方聽説是他們的故鄉。大約一千年前,因為異族入侵,被迫離開故鄉,成為流浪民族。歐洲大部分的國家,境內都有一萬多個羅姆人,瑞典也有很多。羅姆人數量少於一萬的,大概只有挪威、芬蘭、立陶宛、愛沙尼亞而已。羅姆這個字,在他們的語言裏就是‘人’的意思。”

    “你懂得真多。”

    “嗯,因為我有個朋友就是。”

    “所以,現在不再使用吉普賽這個字眼了嗎?”

    “對,因為吉普賽有歧視的意味。”

    “咦?真的嗎?我不知道。我以為頂多是指流浪的人,甚至覺得它很富詩意,很好聽耶。”

    “因為吉普賽人給人不衞生的流浪漢或者妓女的印象,但是他們的音樂才華真是了不起。如果沒有羅姆人和美國黑人,就沒有我們現在音樂。我非常喜歡佛拉明哥的吉他,這個古典名曲的基礎旋律,也是同一個起源。”

    “因為佛拉明哥也是吉普賽音樂。”

    “對。佛拉明哥也源自西班牙南部羅姆人羣居的地方。羅姆人強烈的節奏,離開北非來到西班牙,和安達盧西亞地方的悲歡旋律擦出火花。薩拉沙泰在匈牙利聽到的草原音樂也一樣,就是‘吉普賽旋律’的意思。”

    “六百年前,羅姆人從羅馬尼亞的外西凡尼亞越過高山,來到匈牙利。他們的音樂,為羅馬尼亞式的哀愁曲調注入了熱情的節奏,而且產生了沒有樂譜、引領爵士風潮,相當出色的即興演奏技法。

    這就是的主要元素。光靠即興的快板演奏,就產生出如此奔放而華麗的旋律,發出令人震懾的力量,像碎鑽一樣閃閃發光。然而作者將這個原始的感情思緒,隱藏在西洋樂理的樂譜裏,我以前都無法體會;但現在我居然聽出來了。所以我懂了,這和往南流傳到西班牙,和吉他結合創造出來的音樂一樣,用相同的精神,演奏相同的音樂。現在我完全懂了。”

    潔不知怎麼了,今天顯得特別情緒高昂。

    “這首曲子處處呈現奔放而華麗的感覺,這樣的感覺每次能按照樂譜來演奏重現,實在很不可思議。這應當歸功於當時打動薩拉沙泰的無名天才,他……我覺得她的即興本領和品味,是獨步千年的。”

    “人們就這樣聆聽着流浪者受欺壓的悲傷旋律;爵士樂也一樣,表現出南方黑人遭到壓榨的惆悵……哼,這樣的解釋太通俗了!他們的音樂不是這麼膚淺的。就算試着接觸,但他們的精神是模仿不來的,他們的音樂是運動的,就像籃球,是身體自然發出的節奏。這一切就是這樣極其自然的一氣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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