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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節

    一進門,就看見天花板上吊著奇怪的大鳥籠,明亮的燈光照在鳥籠上。

    鳥籠的形狀,像一個雙手水平伸展的人,裡面關著一個穿著內衣的年輕亞洲男子。他的儀式很清醒,看得到他在眨眼睛。

    “他是俘虜。”薩塞茨其如此向我解釋,然後發出愉快的笑聲。他很少笑,除非很快樂。

    “他說他家裡有十歲和七歲的女兒在等他回去。她們跟他很親,很愛他。”

    關俘虜的籠子,只有手腳的部分,是粗網目的金屬網子做成的,呈筒狀,大小僅容手腳勉強塞進去,手腳伸進的底部,有皮帶固定住手腕和腳踝。軀幹和頭的部分,只有側面有可以圍住全身的粗大金屬框。

    “你知道義手、義腳的構造吧?”薩塞茨其回頭問我:“知道它們是怎麼動的嗎?以前是單純的木棒。只用木棒做出類似手腳的形狀,完全不能動,像木偶一樣。不過最近的技術,已經達到可以稍微依照主人的腦部指令動作,只是稍微而已。

    “這個構造很簡單。義手內部的感應器和微電腦,會讀取連接到手部切斷部分的神經所傳送出來的電子訊號,轉換訊號並加以推測大腦的指令。進而指揮義手動作。要怎麼讀取呢?不是透過電流,而是來自神經的脈動。這樣的脈動一定會牽動切面附近肌肉的某個地方,感應器會讀取這些肌肉微弱、空洞的顫動,然後逆向推測大腦的指令的內容。真的是非常原始的方法。

    “斷面附近的肌肉微弱顫動很難讀取,因此要利用手術,把伸向手臂的神經迴路連接到胸部肌肉。因為胸部肌肉的面積比較大,顫動也比較強,這麼一來比較容易讀取運動神經中樞的意志。讓手臂、手腕、每根手指頭的訊號,全部都分佈在整個胸部上,讓胸部表面的各部分顫動,再讓肌肉感應器來讀取這些顫動。使用久了,熟練之後,腦部適應了,機械就會記住比較容易讀取的肌肉的顫動方式。”

    薩塞茨其說完後,從鼻子裡發出輕蔑的哼聲,說:“芮娜絲的義手也是這種構造,只要提高感應器的精密度,就算不把神經末端連接到胸部肌肉,遲早也能從手臂切斷面周圍肌肉的細微顫動,準確讀取運動中樞的意志。

    “但光是這樣還是不行。用這種原理做出來的義手,頂多只能抓東西、拉操縱桿、摳扳機,做到這些簡單的動作而已。為了讓義手、義腳做出與真的手腳相同的動作,總有一天得將電極插進大腦的運動中樞,以便正確讀取電子信號。但是,這項技術必須等到遙遠的未來才有辦法完成。目前我們只能靠從殘存在身體的肌肉,讀取運動中樞的意志,指揮義手做動作。要提高這個技術的完成度,我有一個很好的辦法。”

    薩塞茨其說完後,揭開蓋在緊綁鳥籠旁邊的白布,原來是電鋸。他打開電鋸,圓形電鋸發出破壞性的聲音,開始轉動起來。

    鋸子是固定在機械的一部分上的,控制操縱桿就能移動自如。薩塞茨其握著操縱桿,往右邊的水平方向推過去。轉動的鋸子,就往俘虜士兵的右腿鼠蹊部靠過去。金屬網剛好在那裡留了空隙,好讓鋸子的鋸齒可以從空隙侵入進去。他大聲慘叫:“我說!我什麼都說!饒了我吧!”

    薩塞茨其完全不熟這個聲音影響。電鋸其二俘虜的腿部肌肉,噴出大量鮮血;隨著電鋸持續轉動,發出鈍濁的聲音。但是,我簡直聽不到這個聲音,因為俘虜發出的慘叫聲更大。

    電鋸發出切肉、切斷骨頭的聲音。圓形鋸子把腳整隻切斷後,搖搖晃晃地春夏來。斜插在地板的細木棒撐住了下墜的籠子,所以那條腿就在空中晃來晃去。薩塞茨其用收把籠子推倒後方,於是籠子便以和地板接觸的一個點為中心,吱的一聲轉到旁邊。

    鮮血像瀑布一樣,從切斷面流下來,打在地板發出啪啪的聲音。士兵白色的牙緊咬嘴唇,頭部激烈左右搖晃,發出不堪入耳的慘叫。薩塞茨其用口罩罩住露出微笑的嘴巴,緩緩帶上橡膠手套。他打開類似手術檯的桌子抽屜,從裡面拿出透明的義腳,這個工作要花上十幾分鍾,很需要耐性。

    不久,沾滿鮮血的義腳裝填作業完成。薩塞茨其拿下口罩,用白布仔細擦拭沾滿鮮血的義腳。白布很快被鮮血染紅,義腳看起來又變透明瞭,裡頭的構造清晰可見:可動式關節的金屬芯棒、取代肌肉的油壓裝置、分佈各處的五顏六色電線。最不可思議的是,義腳裡面居然沒有血。

    “這麼一來,可動部分的肌肉纖維就連在一起了。如果他能客服疼痛,認真努力的話,遲早可以靠自己的意志,正確做出彎曲膝蓋、抬腳等的動作。義腳的輕金屬芯棒,在骨頭上鎖了螺絲,但是,這樣還無法完全自由自在地隨意使喚義腳。”

    接著,薩塞茨其又打開電鋸的開關。士兵再度發出慘叫聲的同時,他又喜不自勝的,把士兵的右手臂整隻鋸斷。被鋸斷的右手,又晃動下垂,在細木棒的支撐下,手臂搖搖晃晃地停在空中。

    血又從他的手臂靠近肩膀的位置大量出血。俘虜因為大量出血,臉色變得蒼白,又因為極度恐怖而嘔吐,早已叫不出聲音來。薩塞茨其又打開抽屜,這次從裡面拿出義手,戴上口罩,開始著手裝填作業。

    在漫長、需要高度耐性的作業完成之後,安靜下來的士兵身上已經裝好了沾滿鮮血的人工右臂。薩塞茨其一樣用白布擦拭義手,義手馬上恢復原先的透明。裡面的金屬棒。油壓裝置和彩色電線,都清晰可見。

    “這樣就完成了!”薩塞茨其拿下口罩,同時滿足的說。

    對於可憐的士兵,他似乎沒有一丁點的人性。

    他繼續說:“等它復元之後,他就能靠自己的意志,像以前一樣控制手腳,也可以抱女兒,多麼幸福啊。這才是科學的恩惠。”

    然後,薩塞茨其指著透明義腳裡,清晰可見的小小黑盒子說:“那是微電腦,有了它,就能從肌肉纖維之家讀取肌肉神經的信息。透過感應器,正確讀取大腦的指令內容,再傳達給油壓活塞,讓關節彎曲、伸展,使喚義腳做動作。重點是切斷之後,不能讓傷口癒合,否則組織會變質,微電腦就無法正確判讀肌肉纖維的脈動。讓其他的肌肉和脂肪夾在重點的話,訊號的讀取會變得很麻煩、恨不完整。把裸露在切斷面的肌肉纖維,和多個感應器端子直接連接,在目前的狀態下,這個方法才是最好的。而且如果用這個方法。最好是單邊的手腳都喪失比較好。我的理論是,這樣的話,可以促進左腦的發達進化,加快適應腳步,很快就可以獲得特殊的運動中樞。”

    會比以前好嗎?我戰戰兢兢、不成聲地問他。

    “這隻義手和義腳,不會比以前的手腳有力,大概也會比以前更不方便,這是事前就設定好的。這也沒辦法,因為他是敵兵。這隻義手和義腳所擁有的,只有生活上必須的、最低限度的能力而已。但是我也可以砍斷他的手腳後,不幫他裝義肢,放任不管;也可以把他的身體壓得粉碎,讓他死無全屍。這是勝利者的特權,所以,我的心腸算是仁慈的。

    “這個方法,用數不完的好處。首先是人道上的見解。嚴刑拷打,切斷手腳後棄之不理的話,就有人道問題。只要想到優秀的義肢已經準備好了,情報部隊可以放心地砍斷俘虜的手腳。從俘虜口中得到的情報,可以救我方的數萬條人命。這是其一。也許你會覺得這樣很殘忍,但我不這麼想。就算我不切斷他的手腳,他也可能因為美軍的炮擊而失去手腳。到時候誰會幫他裝優秀的義手、義腳?

    “還有一個,只要有這種附有微電腦的義手、義腳,就可以敵兵的兩隻手兩隻腳全部都砍斷。因為就算只剩軀幹和大腦,微電腦也可以接收從大腦傳來的微弱電流,指揮手腳動作。習慣就好,人類身體的適應力是很強的。靠這種義手義腳,他還是會有辦法活下去的。”

    切斷後必須馬上裝才行嗎?我問。

    “當然是這樣,”薩塞茨其點點頭,“肌肉纖維的主要地方必須全部連接起來,這項工作必須在肌肉還很新鮮的情況下進行。此外,切斷的部位也不是任何地方都合適,要選擇適當部位的肌肉作處理才行。”

    卡爾、卡爾,有微弱的聲音在呼叫這個名字。我尋聲一看,因為大量失血而臉色蒼白、嘔吐物沾滿嘴巴四周、不斷哭泣的人,居然是芮娜絲。她痛苦地咬緊牙關,奄奄一息地呼叫卡爾的名字,同時她也被吊在半空中搖晃。

    芮娜絲!我大叫,我的心臟好像都要結凍了。不止右手,現在她連右腳也沒有了。

    “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藉著安裝上去的義手、義肢,可以把這個人變成無敵的人形泥偶。他可以成為擁有老虎鉗握力、鐵啞鈴拳頭的無敵士兵,還可以用機關槍取代手腳。不管什麼武器,今後應該都可以開發出來。這就是我理想中的人形泥偶,真正的人形泥偶。”

    薩塞茨其的聲音越來越遠。卡爾、卡爾,芮娜絲邊哭邊喊著薩塞茨其的名字。這個聲音慢慢接近,覺得像要跑進我耳裡時,我突然醒了過來。

    C

    “灰色西裝的左胸上,被點三八口徑的手槍開了兩個洞,對吧?”潔說。

    “對。”

    “我沒有照片,所以我現在會把我所瞭解的部分做個敘述。如果有錯,請告訴我。”

    “好。”

    “西裝上被槍擊而留下的洞,兩個都有焦黑痕跡,也都沾有菸灰,洞口附近也都有從連發式左輪手槍的彈匣裡噴出來的薄薄菸灰,對嗎?”

    “沒錯。”

    “點三八口徑的貫穿孔,西裝、西裝下的白襯衫、再往下的內衣,越往下越大,對吧?”

    “對。”

    “兩個洞的子彈,兩顆都是從上往下,約四十五度的角度射進去的。”

    “嗯,對,就是這樣。”

    “洞有兩個,但留在弗蘭哥體內的子彈卻有三顆。”

    “沒錯。”

    “內衣,白襯衫都被血染得鮮紅,但是接近脖子切段的領子卻相對乾淨。”

    “嗯。”

    “而且西裝的襯裡,有擦過的血跡。”

    “對,不過那種材質看不太出來。”

    “但是,但是襯裡應該沾上血才對嗎?”

    “應該是這樣,但是襯裡是有光澤、不容易沾溼的材質。”

    “死者弗蘭哥的脖子被砍斷,還裝上螺絲。而裝了螺絲的頭部,在地震發生前,因為被勞洛.李吉爾搖晃上半身而鬆脫,掉了下來。”

    “嗯。”

    “不是因為地震,而是因為被人搖晃才掉下來的,這樣沒錯吧?”

    “對。”

    “趕到現場的你們,只是追認發生過的事情而已。”

    “嗯,嗯,可以這麼說吧……”

    “照現場的狀況來看,勞洛的說辭相當合理,於是就這樣追認了,不是嗎?”

    “嗯,算是吧。”

    “這是所有的資料,我們就用這些資料來研究看看。首先,西裝有焦黑的痕跡,但越往下的衣服,子彈所開的洞就愈大,這是極近距離射擊的特徵,所以槍口是抵住外套射擊的。但是如果是這樣就很奇怪。要讓槍口及近距離射擊的話,應該是針對倒地無法抵抗的對手,或從背後射擊。這樣的話,要讓槍口緊貼對方衣服也比較容易。只是這種情況,子彈射入體內的角度一般會變成接近九十度。”

    “弗蘭哥是從前面遭到射擊,子彈是從上方朝四十五度下方射擊進去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卻是極近距離的射擊。如果兇手以站姿,對著跪在地上的對手胸部射擊的話,也會變成從上方朝下的四十五度角度,但是這種情況,就很難進行極近距離射擊。因為槍身接近對方,被殺的另一方會抵抗。因此,槍口離衣服數寸的距離不叫自然。”

    前刑警沒有說話。

    “當然也不能說絕對不可能,只是會相當困難,然而兇手卻迅速又自然的這樣做了。接著又把槍口抵在倒地的弗蘭哥胸口,這次兩槍,連續擊發。”

    “嗯,沒錯。”

    “於是這次的角度,自然會接近九十度。對兇手而言,最自然的射擊姿勢所呈現的彈孔,射入角度不會是四十五度,所以這是有點故意作為的結果。換句話說,如果採取四十五度的角度射殺,外套的洞不會有焦痕買衣服的貫穿孔會越往下越小。如果外套有焦痕、貫穿孔越往下越大的話,射入角度應該是九十度。這麼看來,這是矛盾的。”

    “嗯,這樣的想法應該也沒錯。只是槍殺屍體各種情況都有,不見得都合理。”

    “沒有讓這一切順理成章的方法嗎?也就是說,我認為應該有一種犯案手法,可以把這些疑點都當成是基於某種理由所產生的結果。這個手法,可以透過其他不可思議的事情交叉比對找出來。”

    “所謂的其他不可思議的事情是什麼?”

    “太多了。弗蘭哥屍體的脖子被切斷、塞入螺絲;襯衫被血染紅,但是靠近脖子切斷面的領子很乾淨;還有西裝襯裡沒有沾到血跡。”

    “不是沒沾到。”

    “像擦過一樣。而且,其中最不可思議的是……”

    “是什麼?”

    “勞洛.李吉爾發現弗蘭哥的屍體、搖晃死者上半身造成頭部掉到地上,這一連串的事情,居然沒有目擊者。”

    “沒有目擊者?這是……醫生,你說這是最不可思議的事?”

    “是的,拉莫斯先生,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

    “我不懂你的意思,為什麼這是不可思議的事?”

    “拉莫斯先生,這麼奇怪難解的案子,居然這麼快就破案了,為什麼?”

    拉莫斯沒有回答。

    潔似乎想等他回答,卻接著說:“那是因為芮娜絲開槍射擊洛貝特,對不對?而且是用殺死弗蘭哥的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手槍。”

    “嗯。”拉莫斯說。沉默了一下,然後又說:“是的。”

    “明知道警方下一步一定會到弗蘭哥的辦公室裡去搜查,但芮娜絲卻很出人意表的呆在那裡。如果她呆在別的地方,要逮捕她應該要花很多時間。當時她手上拿著殺死弗蘭哥的兇槍,還用那把槍射擊警官。”

    “嗯。”

    “而且那把槍上只有芮娜絲的指紋。”

    “對。”

    “只要欠缺其中任何一項,以後的發展就會完全不同。請你試著假設沒有這些事,情況會怎樣?”

    “沒有這些事?”

    “因為兇手應該也是這樣想的。也就是說,芮娜絲在場、向警官開槍等對他有利的發展,應該不是兇手所期待的。”

    “你是說那些事,對真兇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對,那些應該都是意外。如果想知道這個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後再做考慮,也就是說芮娜絲沒有開槍的情況。來吧,拉莫斯先生,結果會變成怎樣?”

    “我們這些無能的警察沒辦法抓到兇手,案件會陷入迷宮……”

    “怎麼會!不要這麼說。只是少了芮娜絲這個兇手,案情的進展確實會變的非常棘手。那麼到底是誰、為什麼又犯下這個案子呢?”

    “嗯。”

    “這麼想之後,你們應該會立刻展開例行的搜查,不是嗎?”

    “對,確實如此。”

    “這個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動。因為兇手很快就出現,而且毫無預警的被逮捕歸案。案子就像脫臼了一樣,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結案。”

    “嗯……”

    “兇手應該預料到警方會開始搜查。所以現在開始,請你想象一下你們當初可能會做的搜查。面對這麼不可思議的案子,你們首先會做什麼?”

    “去弗蘭哥的辦公室……”

    “你們確實去了。在弗蘭哥辦公室裡,出現了奇怪的東西。”

    “哪有?除了席皮特之外,我們什麼都沒發現。”

    “義手。”

    “義手?你說我們發現了義手?”

    “對。”

    “那是席皮特拿著的。”

    “因為席皮特先發現了它。如果你們早一步到,應該是你們先找到的。”

    “是這樣嗎?”

    “是的。還有呢?”

    “還有什麼?”

    “手槍。也許你們會在那裡發現手槍。”

    “你是說殺死弗蘭哥的手槍放在那裡?”

    “芮娜絲對警官開槍是意外……”

    “等一下。那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準射擊的。她是故意開槍的,她想逃離現場。”

    “不,我不是那個意思,她應該是刻意開那一槍。我的意思是,她人在現場是個意外。而且,如果她不是兇手,她也許湊巧在那裡發現一把手槍。”

    “你說湊巧發現?”

    “因為那不是年輕女孩子平常會帶的東西。”

    “嗯……然後呢?”

    “如果芮娜絲沒有出現,你們就會發現手槍,也會發現義手。而且這隻義手的指尖上,沾了開槍時的菸灰。這和義手曾經握過那支手槍的想法並不衝突。”

    “嗯,這麼一來就更確立了芮娜絲.席皮特的嫌疑,我們就會去逮捕她。”

    “逮到她之後,萬一她有不在場證明的話怎麼辦?”

    “不在場證明?”

    “對,不在場證明。”

    “那是因為她已經被逮捕了。”潔說。

    拉莫斯沉默。

    “何況她是因為對警察開槍,讓警官重傷之後才被逮捕。這麼一來,誰都深信她是兇手。檢察官和法官,就算覺得又有點不可能,也會認定她是兇手,判她重刑。這是誰都預想得到的,所以沒有人敢挺身作證。如果有人挺身說案發事看過她,這個人會怎麼樣?當然會被當作兇手的同夥。就算無法馬上肯定,可以想象那個人也會被懷疑,惹上一堆麻煩。”

    “對,有常識的人都不會這麼做。當時的菲律賓,吸大麻、吃迷幻藥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關係,便有可能被冠上其他罪名。”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其實有不在場證明?”

    “如果她不是兇手的話,那是當然的。這麼一來,可能有人能夠為她的不在場作證,但是那個人不敢挺身而出。因為她開槍攻擊了警官,,替她作證就等於親口承認自己是兇手。”

    “但是,芮娜絲.席皮特沒有對還處於被懷疑階段的話,能證明她不在場的人還是有可能會出面。也許是不熟的人、也許是親戚,總是可能會出來作證。如果這樣,警方會怎麼做?她是女的,而且只有一隻手,要砍斷死者的頭,搬運一個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這種費力氣的活對她而言簡直是天方夜譚。何況她沒有大型螺絲、切段加工的工具,也沒有地方可以加工屍體。”

    “嗯嗯。”

    “還有,兇手會讓自己的義手有硝煙反應後,在和行兇槍支一起丟在現場附近嗎?再怎麼樣都會帶走。這樣的話,警方可以合理懷疑這個證明是假的。在這種情況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難起訴。檢察官再怎麼努力,也很難判她有罪。這樣的話,便很難有一個決定性的關鍵逮捕她;而在這種情形下,法院也不容易下達逮捕令。”

    “嗯。”

    “相較之下,也許菲律賓的法院可能會比較容易發出逮捕令,但是這種情況呢?應該也很難吧。要是現場有她染血的指紋、或有誰目擊她從現場出來、或在她家地板找到弗蘭哥的血跡——當然是沒有加抗凝劑的血跡,如果真的發現了這些證據也罷;但事實卻不然。在這樣的情況下發出逮捕令的話,就表示法院認定,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一個獨臂且未成年的女孩子,單獨做了這麼大的案子。就算你是法官,也會很不以為然吧。”

    “你是說,如果那個女孩子沒開槍的話,就很難逮捕她?”

    “是的,拉莫斯先生。就算她開槍,但對象不是刑警的話,就會變成另一個故事。也許會以和弗蘭哥無關的名義起訴,罪名也會更輕。不過就因為她開槍,而且是對刑警開槍,才會變成那樣。”

    “對席皮特而言,這是能想到的最壞的結果。”

    “沒錯。所以她被當作殺害弗蘭哥的兇手。如果缺少這些發展的其中任何一項,她應該不至於被懷疑殺害了弗蘭哥。”

    “這我懂。那她為什麼要開槍?如果不是兇手的話,到底有什麼理由要開槍?何況是對警官。”

    “這之後再研究。”

    “等一下,醫生。身為退休的菲律賓警官,我不能同意。不是兇手的人,居然有理由開槍襲警,這一點無論如何我都無法想象。”

    “什麼理由?”

    潔好像不想講,但被問得沒辦法。只好說了:“她最重要的人身受重傷,快要死了,不立即趕過去的話,那個人可能沒命。如果她被當作重要關係人帶走,可能暫時無法自由行動;這麼一來,那個人肯定會死。這就是她當時的處境。”

    “哦哦!”前刑警似乎很吃驚,說:“說的好像你身臨其境一樣,對這個案子好像知道得被我們還多。”

    “旁觀者清。”

    “所以你說,當時她很重要的人剛好身受重傷?有這麼湊巧的事麼?”老人好像故意要挖苦似的,發出一些笑聲。

    “拉莫斯先生,請別忘了地震,當時八打雁發生了前所未見的大地震。”

    “啊,對了,地震!你是說她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傷,快要死了?那會是誰呢?當時她祖父還在,但是他平安無事。”

    “她祖父叫荷西嗎?”

    “喔,你好清楚哦。你怎麼知道?”

    “這也晚點再說。他在日本統治時代,曾被日軍割掉鼻子嗎?”

    “對,你真的很清楚耶~”

    “他現在人呢?”

    “早就死了。不過他生前好像都會到監獄探望孫女。”

    “嗯。”

    “等一下,醫生,你說因地震而重傷瀕死;但是當時皮拉爾大道附近,是有房子倒塌,但沒有任何人受重傷或死亡,傑生大樓這棟住商混合的大樓,有人受傷,但不是重傷。反而是八打雁警察局受災更嚴重,因為建築物已經很老舊了。”

    “那麼,他重要的人受重傷的地方大概不是在皮拉爾大道附近。”

    “她住的公寓和住家附近都沒事。”

    “可能也不是那一帶。”

    “那是哪裡?不,話說回來,這樣的看法我們當初的確沒料想過。但如果真是如此,席皮特為什麼要去傑生大樓弗蘭哥的辦公室?不是應該直接去醫院嗎?如果她搬不動傷者,應該火速趕到醫院,向醫院說自己朋友受了重傷才對。”

    “她當然也這麼想,但是在那之前,她還有無論如何必須先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個人必需要做的事。只是,當她到現場的十號,湊巧和你們碰個正著,還被要求跟你們一起走,她當時分秒必爭,你們卻不肯放她走,她因此驚慌失措,終於用手上的槍襲擊刑警。”

    沉默了一陣子之後,拉莫斯說:“很有趣的故事,醫生,實在很有趣。事隔三十年,再聽你說當年的事,真的很有意思,你有證據嗎?”

    “有。”

    “那就奇怪了。”

    “奇怪?”

    “當然奇怪。首先,為什麼當時席皮特受傷會拿著三八口徑、顯示是殺死弗蘭哥兇器的S&W手槍呢?照你剛剛說的,席皮特並沒有機會從兇手手中那倒這把殺死弗蘭哥的兇槍,不是嗎?”

    “嗯,所以我認為那把槍實在弗蘭哥的辦公室撿到的。”

    “撿到的?你說槍是撿到的?”拉莫斯叫了出來,然後大笑。

    潔也笑了。

    “十九歲的女孩子一般不會撿那種東西吧。”

    “大概是吧,但是,一般的女孩子也沒裝義手啊。”

    “裝義手,說得也是。義手……為什麼提到義手?”

    “那應該正是她急著要做的事。她急著到辦公室拿回自己的義手,也找到義手了。但是義手的指尖沾了灰塵,旁邊還掉了一把槍。她感到不安,才會把義手和那把槍都撿起來。不管是不是十九歲,是不是女孩子,這是人之常情。”

    “你說什麼?所以她當時是為了……?”

    “去拿她的義手,結果湊巧和你們碰個正著。我想當時弗蘭哥把她的義手給搶走了。”

    “弗蘭哥?把義手搶走?為什麼他要這麼做?”

    “如果義手的指尖沾了菸灰的話,那是為了讓它看起來像開過槍。也就是想要嫁禍給芮娜絲,不是嗎?”

    “誰要嫁禍?”前刑警的聲音彷彿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

    潔笑了,然後說:“除了弗蘭哥之外還有誰?”

    “等一下,醫生,你是不是快要瘋了?”老人說。

    我也有同感。

    “你說弗蘭哥想要把殺人罪嫁禍給席皮特?是這樣嗎?”

    “是的。”

    “醫生,請別忘了,被殺的人是弗蘭哥,你是說弗蘭哥要把殺自己的罪,嫁禍給席皮特?”

    “拉莫斯先生,我才要請你別忘了,殺弗蘭哥的是別的兇手,不是弗蘭哥本人。想殺弗蘭哥的是別人,他想把殺人罪嫁禍給芮娜絲?席皮特。”

    “證據呢?這種想法的根據在哪裡,醫生?”

    “牆壁上的子彈,把小提琴射得裂成兩半又飛進牆壁裡的子彈,這顆子彈的彈道不一樣吧?”

    “啊,那個啊……這樣啊,是那個喔……”拉莫斯一時語塞,似乎在深思。

    “那一槍不是兇手,而是弗蘭哥擊發的。怎麼樣?事情就清楚了吧?”

    “完全不清楚!”前刑警說。

    我也有同感。

    “弗蘭哥想殺兇手,所以到勞洛的辦公室去。但是在勞洛辦公室的兇手,也想殺弗蘭哥。而且兇手早一秒開槍涉及弗蘭哥,弗蘭個幾乎同時擊發的子彈,沒有打中兇手,卻打中牆上的小提琴。”

    “怎麼會,有這麼難以想象的事……”

    前刑警終於說話了。

    “這才開始而已,拉莫斯先生。”潔說。

    “哦,不,因為我也有這種預感才會這麼說的。那麼那把槍,弗蘭哥想射擊兇手的那把槍,倒地現在到哪去了?”

    “沒在現場的話,就是兇手拿走了。”

    “拿走了?丟掉了嗎?”

    “是的。”

    “丟到哪裡?菲律賓的海溝?”

    “這點就很妙了……”潔有點過意不去的說。

    “啊,我不會再嚇到了。怎麼個妙法?”

    “我想可能是在弗蘭哥的辦公室裡吧。”

    “喔喔…………”老人發出絕望的聲音說:“我不能理解你說的話,怎麼會這樣!”

    “這沒什麼深奧的道理,因為那就是弗蘭哥的槍。”

    “但是沒有槍啊,辦公室裡根本找不到。”老人焦躁地說。

    “怎麼會沒有,芮娜絲撿到的。”

    “什麼,你說席皮特撿到的?”

    “是的。”

    “你是說那把席皮特用來射擊洛貝特的槍?”

    “對。”

    “喂,你忘了嗎?那把槍,千真萬確,是射擊弗蘭哥的槍,我敢保證。”

    潔輕輕點點頭。

    “所以兇手搞錯了。他把弗蘭哥射擊自己的槍,和自己射擊弗蘭哥的槍弄錯了。”

    “弄錯了?這麼重要的東西也會搞錯?”

    “他弄錯了,把自己的槍放回去了。這時候的兇手,因為事情一發不可收拾,她的心情大概十分震驚,也非常慌張。只有弄錯這件事,也算是奇蹟了。”

    老人又沉默了一下。然後說:“你的腦袋到底怎麼了?你說什麼事情一發不可收拾?為什麼這麼重要的東西會弄錯?你為什麼這麼想?根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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