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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完美的第二個家

    我以前在世界各地都見過他;我羨慕他。在日內瓦,在拿索(Nassau),在尼斯(Nice),在伊微沙(Ibiza),都看得見他的人影;儘管都只是匆匆一瞥,通常還隔了一段距離,但是每次都認得出來。我從來無緣和他相識,我們兩人的路途只在機場交會。但是,我可以隔着50碼,在數百位旅客當中,一眼認出他來。我們這些人都在死拉活拖,和一大堆笨重的度假配備奮戰——滑雪靴、網球拍、釣魚竿、潛水工具,塞得鼓鼓的手提袋——一邊等着取回剛才飽受折騰、支離破碎的旅行箱。偏只看見他這人,悠哉遊哉晃過海關,全身上下的負擔最多不過是一本雜誌、兩三本書罷了,此外無他。他不需要其他東西。他的東西全都在他的滑雪小屋或是濱海雅筑裏,靜候他大駕光臨。這位仁兄,就是那有第二個家的人。

    在理論上,第二個家是有其道理的。隨時可以使用。位居這世界某一人人嚮往的地方,該地的房地產價格一定年年平穩上揚。不論是躺在豔陽底下,或是沿着雪道俯衝而下,你都可以告訴自己,你做的是精明的投資。安坐在你的產業裏,你甚至可以振振有辭地説,就是因為這房地產一路升值,你才可以免費度假。另外還有附帶的好處:你知道你可以接到通知時隨時拿起護照走人;你覺得你到那地方,並不是個事事看得目瞪口呆的觀光客,而像個榮譽市民;跟人提到你在安地卡(Antigua)或是瓦迪西耶(Vald-Isere)的“寒舍”,“有身分、有地位”這種不應該但是私心竊喜的感覺便油然而生。天下蒼生皆須忍受21天套裝旅遊,你才不呢!你可是與眾不同的,你在國外有一棟房子的前門鑰匙。

    這是我以前的想法,後來,我開始有機會認識一些有第二個家的人,我便要他們告訴我這滋味有多棒。如此這般,我把自己變成神遊式的屋主,一下在牙買加的安東尼奧港有棟房子,一下在吉士達德(Gstaad)有户公寓,一下在巴黎有間工作室,一下在托斯卡尼(Tuscany)有處農舍,在西島(KeyWest)有艘遊艇。由這些各形各色的業主那邊蒐集而來的智慧和經驗,為我省下了一大筆錢,也叫我就此斷念。我不要第二個家了。我沒那精神。

    首先,就説些小事吧,像是書籍、音樂、衣服之類。這些要放在哪裏呢?——家裏?還是在離家很遠的那個家裏?還是你每一樣都要準備兩份?若不如此,一條永恆不變的定律就會插進來作怪了,你會發現你好想讀的書,你好想聽的唱片,還有你好愛穿的那些舊絲襯衫——全部在好幾千哩之外。這還算是小問題呢,只要有錢,外加條頓人細密組織的天賦,沒有事情是擺不平的。但這只是開頭而已。

    假設你希望你隨時可以逃到第二個家去逍遙幾天,那你不會把房子租出去。因此,房子可就會一空就空上好幾個禮拜或好幾個月,以致你去的頭幾天,一定全花在購買民生所需、修理屋子內外等雜務上,等大致把地方弄舒服了,你也得離開了。這樣還算你走運呢,更慘的情況都有。

    我那幾位在托斯卡尼有座農舍的朋友,有一年到那裏過聖誕節,想要享受一下田園生活,卻發現通到屋前的車道被封死了。那裏的一位農夫,認為這車道有一小部分穿過的是他的地,因此用鐵鏈和水泥把路封死了。走過爛泥地到房子有300碼之遙,信箱裏還有法院傳票等着他們;他們被那位農夫一狀靠進法院了。

    在巴黎有間工作室的那位,有一次在春暖花開的時候,偕同他的夢中佳人到巴黎一個禮拜,一進門一時驚恐萬分,以為浴室裏死了個人。比這還慘!是水管破了,樓上住户的髒東西全流到他們地板上,到處都是,累積了好幾個禮拜。此後,他一回味起春日巴黎的舊日甜美時光,就一定也會想起修水管的事。

    再到牙買加,我們那位安東尼奧港的仁兄則發現,他的房子可不是像他想的那樣空無一人。有一家子野老鼠——相當大的一家呢!從那聲音可以知道——搬進來了,據地為巢。野老鼠並不是挑三撿四的食客,若沒人干涉的話,會樂意嘗試各色新鮮口味。所以,這一家子菜單上的菜色,包括藤傢俱、肥皂、蠟燭、地毯,以及半張牀墊。

    想當然啦,你大可以説,這些意外全部可以僱人看房子來避開啊;找個你信得過的人,把你的第二個家當成他自己的家來照顧。是喔,他可能會愛這房子愛到離不開的地步,最後弄了一輛卡車,把房子內所有的東西,全部搬到他可以就近照管的地方;我的朋友在西班牙就出了這個狀況,不過,大部分人看房子不會看到這個地步。我聽説他們一般只是蠻樂意每天順道拐進去,光顧一下留下來的酒之類的東西,兼打打長途電話。

    我並非生性悲觀的人,但在聽多了這類故事之後,我發現我對購置第二個家,本來有高昂的興致的,現在已經化為慶幸了;慶幸我的麻煩裏,還好沒有野老鼠和手腳不乾不淨的看門人。不過,我還是相當醉心在外地有個地方,每年可以過去住住。你只能逆來順受的套餐式旅遊,非我所好。輪用度假別墅,亦然。我也從來不喜歡把自己硬塞到朋友家裏去度長假(“魚和客人3天就開始發臭”,這句丹麥諺語説得真是言簡意賅)。吾之所好,就是要有第二個家的好處——一處既熟悉又不同的所在——但沒有當屋主會碰上的恐怖事件,也沒有臨時所有人必須負擔的雜務。而我想我找到了解決的辦法,只不過可能還需要一兩年才能確定是否可行。於此期間,自是繼續進行調查研究和實地測試。

    這想法很簡單,做起來是這樣子的:一手拿着世界地圖,一手拿着你愛去的休閒地點名單,看看有哪一處地點具有你要的基本設施——網球場、風浪板、漂亮妞兒,什麼都可以,只要能抓住你往後幾年的興趣就好。下一個必要條件就是物質享受了,現今文明的觸角既然都分佈得這麼廣、這麼遠了,找到這些不會像你想的那樣困難。不論你心目中的度假天堂是到澳洲滑雪,或是在蘇格蘭高地釣鮭魚,你放心,一定有人先你一步,在那裏開了一家豪華旅館。你就儘管去住吧。

    你第一次去的時候,請用有意投資的眼光,而不要用短暫過客的眼光,好好看看那地方。假如你看到的你都喜歡,也覺得仍然會繼續喜歡下去,那麼,去向經理自我介紹一番,告訴他你有意做他最忠實的固定顧客。請他帶你參觀一下旅館內最好的房間和套房。挑一間出來,請他依往後三到五年保證預訂的條件開個價錢。他會不會和你做這筆生意,並不一定,但對於你這種身價的人,這算得了什麼呢?因為你這樣做的好處,比幾塊錢的折扣要重要得多了。你這好處,就是特殊待遇。

    首先,他們會認得你;這就和每年進出這旅館的其他大批旅客不同了。你若給小費再給得既快又好,他們不僅認得你,還會深深愛上你。你的套房會隨時都準備得好好的等你進住,你的小小怪癖也一律有求必應,你的信件會收得好好的,酒保會很清楚你喜歡喝什麼,你在游泳池還有餐廳裏的老位子,也一定會為你保留——也就是説,你會被他們寵壞的。你只有一點小小的不便要處理,那就是你的度假裝備。你來來去去都要大包小包帶着滑雪履、魚叉、爬山靴子之類的東西,又累、又沒有必要。這些東西若能放在旅館裏,豈不省事多了?另外,你住在那裏時,何不挑些衣服一併留在那裏?你新交上的朋友,就是那位經理,應該會很樂意為你這麼一位固定的貴客,略盡綿薄之力;這樣,你拖着行李到處跑的日子也就此結束。你旅行時一定是一身輕便,就像我以前羨慕的那個人一樣。

    只要這些都安排妥當,你就找到你完美的第二個家了。這裏又熟悉,又舒服到極點。你根本不必去碰任何一件討厭死的俗務瑣事,像得鋪牀、買辦雜貨之類。你也可以不受可怕的意外侵擾。朋友大可來盤桓一陣子,一點也不會打擾到你(只要你偶爾在你的套房內招待他們一下,他們是不會在乎住得比你稍差一點的)。你的假期就會是假期該有的樣子——也就是説,比現實生活要好很多的生活。

    有個員工150人的第二個家,能把一個樸實無華的人生活中的一切小事打點得妥妥貼貼的家,得花多少錢,會有極大的差距,端看你一年去幾次,以及由你的老窩到那裏的距離來決定。這花費不是貴,就是很貴,而且一天絕不會少於300美元;不過,這花費無疑抵得過一般的旅行。但這無關緊要。真正的問題是,用這種痛快的方式到處散財,而不是買下一處真正屬於你的地方,是不是説得過去。於此,我只能提出我自己的經驗和結論供作參考。

    我住在法國南部,每年要去幾次倫敦或巴黎。我一度想要在倫敦買一户公寓——絕不是富麗堂皇那一類的,而是一處樸素的地方,可以讓我放些西裝,一年安枕睡個兩三個禮拜就好的。但是,在和房地產經紀人談過一個早上以後,我放棄,因為在倫敦中區的良好地段置户小公寓,你一出手就得先花掉22萬美元左右。緊接着還有每年要繳的房屋税、維修費、家庭雜用等等,全部加起來,可能是一年9000美元。

    用9000美元,我可以在我最喜歡的旅館康諾(Connaught),一年住上兩三個禮拜。我可以每晚睡覺前,把鞋子留在門外讓別人替我擦鞋。我可以在倫敦最好的旅館餐廳裏吃飯,我身邊可以有客房服務人員、吧枱酒保、櫃枱服務人員不停穿梭服務,而我的裁縫師傅就在對街。我若要把買公寓的錢——22萬美元——花在旅行上,我可以在未來25年內,年年都住康諾。若運氣還算不錯的話,我甚至可以在吃過一頓特好的晚餐,知道我的屍骸會處理得很慎重、很有格調之後,了無遺憾在那裏壽終正寢。那裏的服務真是無與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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