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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搬是搬回來了,吳蔓玲卻也把自己的心病搬進了大隊部。這個心病就是“鬧鬼”。前些日子因為住防震棚,大夥兒的日子過起來也就沒那麼精細,有事沒事就喜歡坐在一起,拉呱,夜深人靜的,難免把話題扯到“鬼”上去了。這也是莊稼人的傳統了,一邊納涼,一邊聊“鬼”,挺好的。居然把大隊部鬧鬼的事給翻了出來。這件事是怪不得廣禮的,是吳蔓玲自己把這件事挑起來的。吳蔓玲說:“廣禮呀,那一天你說大隊部鬧鬼,吞吞吐吐的,真的還是假的?”光禮說:“當然是真的。”吳蔓玲說:“說過來聽聽噻。”光禮說:“你怕不怕?”吳蔓玲笑了,說:“我可是唯物主義者,不信鬼,不怕鬼,說過來聽聽。”其實話題說到這兒廣禮家的給廣禮遞過一個眼色的,不巧,是在夜裡頭,廣禮沒有看見,話匣子一下子就打開了。

    鬧鬼的事情說起來話長了,還是解放前了。那時候還沒有大隊部呢,是一個土地廟。怎麼會鬧鬼的呢?土地廟的門前殺了一個人:王二虎。當年王家莊的一個暴發戶。王二虎有多少錢呢?這麼說吧,你到赤腳醫生王興隆家走一趟就知道了,那三間大瓦房就是王二虎留下來的。王二虎這個人,怎麼說呢,人倒也不壞,就是太有錢,太活絡,膽太大,什麼生意都敢做。日本人來了,他也不避諱,還跟高麗棒子們拍拍打打的。一九四五年,日本人投降了。日本人一走,仗還得接著打呀。為了調動窮苦人的積極性,怎麼辦呢?打土豪,分田地。土改了。一土改王二虎壞了,除奸小分隊得到了密報,王二虎原來是漢奸。小分隊當天夜裡就把王二虎摁在被窩裡,嘴裡塞了一塊抹布,五花大綁,拉到了土地廟的門前,一拉過來就用鍘刀鍘了。王二虎的腦袋在地上滾了四五個圈,最後被一塊磚頭擋住了。還皺著眉頭,咂嘴。

    後來有人說,王二虎冤。他這個漢奸其實也就是賣給了日本人二百斤大米。因為冤,就變成鬼。這個鬼特別了,只有腦袋,沒有身子。到了下雷雨的夜晚,只要天上的閃電一亮,鬼以為是鍘刀,就出來了。就一顆腦袋,還有一張臉,懸在半空中,隨風飄。一見到人,它就要盯著你,問:“我的身子呢?”好多老人都見過。但你不能對他說實話,你要說:“被狗吃了!”王二虎就走了。

    吳蔓玲搬回到了大隊部,一到了夜裡總是想著王二虎,那顆孤零零的腦袋也就飄進來了。是的,吳蔓玲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不信鬼。但是,吳蔓玲顯然忽略了這樣的一個基本事實,唯物主義只有在太陽的下面才有它的爆發力,一到了夜晚,當“物質”被黑暗吞噬之後,唯物主義也就成了夜的顏色。像魂,不像“物”。大隊部是巨大的,這巨大的、黑色的空洞會強烈而又有效地把吳蔓玲包裹起來,像她的皮膚。這一來吳蔓玲的恐懼就切膚了,洋溢著陰森森的氣息,很抽象。但陰森就是這樣一種東西,越抽象,才越具體。有時候能具體到王二虎的表情上去,他緊皺的眉頭,還有他的咂嘴。更加糟糕的是,大隊部做過臨時的倉庫,存放過糧食,牆角的四周幾乎全是老鼠洞。完全可以這麼說,是綿延不斷的老鼠洞支撐了大隊部堅固的基礎。一到了夜間,老鼠們出來了,神情莊重,氣宇軒昂。它們聚集在一起,先是開大會,再是開小會,然後就是分組討論。這討論是公開的,又是秘密的,嘰嘰喳喳,轟轟烈烈。它們爭吵、哄搶、囤積、磨牙、廝殺,附帶還要從事繁忙的性活動,大呼小叫。幾乎就是“鬧鬼”的聲音。吳蔓玲恐懼已極,卻又沒法說。一個唯物主義者怎麼可以說自己“怕鬧鬼”呢。吳蔓玲就買來了一支手電,放在了枕頭邊上。每一天臨睡之前還要把高音喇叭的麥克風拉到床前。萬一有什麼風吹草動,吳蔓玲就會立即打開她的手電,同時打開高音喇叭的開關,對著麥克風大聲地喊一聲:“被狗吃了!”鬧地震的日子裡混世魔王一直呆在房間裡,沒有搭防震棚。主要還是因為懶。混世魔王也真是好本事,這麼大熱的天,他在房間裡就是呆得住。這裡坐坐,那裡躺躺,瞪著一雙大而無光的眼睛,不曉得他在想什麼。到了吃飯的時候,他就拿點米,拿點山芋,加上水,燒熟了,然後,就著鹽,把山芋飯嚥下去。每天要做的事情也就是這麼多了。這個人真是懶得出奇,一身的懶肉,一身的懶筋,一身的懶骨頭。其實混世魔王以前倒不是這樣。剛剛來到王家莊的時候,混世魔王蠻利索的,挺活潑的一個小夥子。又積極,又肯幹,性子也開朗。閒下來了,混世魔王就要到王家莊小學的操場上去打籃球。他在籃球場上的身手和他幹農活的身手一樣敏捷,惟一不同的是,打籃球的時候他又多了一份俊朗。他的運球、過人、遠投、三步籃,每一樣都做得精準有力,同時還舒展大方,是進攻與防守的核心。人們一定還記得,當年有好多人捧著飯碗看混世魔王打球,為他叫過好,為他喝過彩呢。可是,日復一日,月復一月,也就是一兩年的光景,小夥不行了,狐狸的尾巴露出來了。是個假積極。混世魔王不是在一個上午變成這樣的,這裡頭有一個逐漸的過程,很漫長。總的來說,經過了長時間的量變,然後才有了質的蛻變。老話是怎麼說的?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一點都不假。日子長了,他這匹活蹦亂跳的小馬駒終於變成了一頭最懶的驢,做什麼都磨嘰,光知道混。社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給了他一個很不名譽的綽號:混世魔王。從現在的狀況來看,混世魔王連一頭驢都比不上,簡直就是一隻烏龜,一天到晚把自己縮在烏龜的殼子裡,連腦袋都縮進去了。縮頭烏龜,說的就是他。

    說起來混世魔王也沒有什麼大的毛病,不沾菸酒,不偷雞摸狗,不弔膀子,嚴重的作風問題他都沒有,家庭出身也不算差。就是一門心思地懶、混,做什麼事情都要慢上好幾個節拍。他的頭髮留得相當長,說起話來拖泥帶水,想半天才能有一句,前不著村,後不著店;走路也慢,腳後跟踢踢踏踏的,就好像兩隻腳後跟讓鬼拽住了。這個人就連眨巴眼睛也慢,他眨巴眼睛可費勁了,你能夠看見他先是無精打采地把眼睛閉起來,停當一會兒,再無精打采地睜開來。這樣很不好。是瞧不起人的樣子。最要命的還要數他的笑。他的笑很有特點,別人笑得嘎嘣脆,仰起脖子,哈哈哈幾下,完事了。他呢,蔫不拉唧,也沒有聲音,就那麼不聲不響地把笑容掛在臉上,胸口一抖一抖的。話題都轉到別的地方去了,再來看看混世魔王吧,他的笑容還歪在嘴角,吊在那兒。由於時間太長,那就不再是笑,憑空就有了懷疑的意味,甚至還有挖苦和譏諷的歹毒,容易讓人多心,總覺得拖欠了他什麼。總之,他的肉笑了,皮就不笑,皮笑了,肉又不笑,很陰,一副非常不買賬、想和誰對著幹的樣子。王家莊的人最看不慣的就是這號人的陰,一天到晚藏著天大的心機。你這是對誰呢?誰對不起你了?誰還虧待你了?沒有哇。這樣的人不要指望別人對他有什麼好。說話留半句,陰陽怪氣,慢慢吞吞,要死不活,都是致命的毛病。這些毛病混世魔王都有,尤其和吳蔓玲一比較,顯著了。格外地招眼。你說說,還讓廣大貧下中農怎麼喜歡他?

    王家莊的人不喜歡混世魔王。他自己也知道。這一來他的群眾基礎就出了問題,變得很薄弱。不來往了,那就不來往吧。悶得無聊,幹什麼呢?吹口琴。天天吹,兩隻嘴角都讓口琴磨出繭子來了。你說一個破馬蜂窩你一天到晚地塞在嘴裡做什麼?又不甜,又不鹹。混世魔王這個人少一竅。

    王家莊的人其實都是知道的,混世魔王這樣落魄,有一個十分要緊的原因,懶只是一半,還有一半,是嫉妒。知青們一個接著一個走了,上大學的上大學,返城的返城,病退的病退,進工廠的進工廠,他倒好,走不掉。混世魔王看在眼裡,暗地裡和別人做了比較。一比較就徹底洩了氣。這是能比的麼?老話是怎麼說的?缸不能比盆,人不能比人,人比人,氣死人。走不掉就走不掉吧,混世魔王偏偏不這樣想。他想不通,採取了一種近乎下三爛的抗爭方式:破罐子破摔。那你就摔吧。王家莊是一個廣闊的天地,這麼大的地方,還怕你摔一個破罐子不成?你嚇唬誰呢。天底下所有的人都知道一個簡單的道理:越是破罐子,你還越是不能破摔。你一摔,碎得更徹底,稀里嘩啦地散得一地,等你再想撿起來,你就湊不了一個整,不是這裡缺一角,就是那裡豁一邊。混世魔王就是不懂得這一點。吃山芋都不曉得從哪裡扒皮,你還摔呢。找死啊。

    混世魔王就是覺得虧。走不掉也就算了,最關鍵的是,和別人比起來,他的苦頭並沒有少吃。剛剛來到王家莊的那會兒,混世魔王可以說是下了血本。那哪裡叫幹活,簡直就是拼性命。為什麼呢?就是為了落得一個“表現”。知青們對“表現”這個東西是有標準的,那就是看誰更不要命,看誰拿自己的身子骨更不當東西。誰敢作踐它,敢把它往死裡整,誰才算有了“表現”。那陣子混世魔王吃苦頭吃大了。有一句口號是怎麼說的?“要問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輩;要問苦不苦,想想紅軍兩萬五。”“老前輩”,還有“兩萬五”,它們是一個標誌,一個尺度,一個永遠也沒有極限的極限。這個極限不是空的,有詩為證:“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什麼叫不怕犧牲?人只有活著才能夠不怕犧牲。反過來說,只要你還有一口氣,你就不能叫不怕犧牲,你都有努力和提高的餘地。混世魔王的“不怕犧牲”可以用慘烈去形容,兩年多一點,他的胃就壞了,而關節也壞了。

    混世魔王這樣賣命,這樣出風頭,卻沒有瞞得過吳蔓玲。有一點吳蔓玲看得還是很準的,混世魔王這樣積極,動機就不健康,隱藏了許多致命的問題。作為一個小店員的後代,混世魔王的身上具有濃郁的投機心態,他真正迷戀的還是一錘子買賣。換句話說,他這樣過分地賣命,目的是為了早一點離開。這才是他與生俱來的真本性。他的積極是假的,他的熱情是假的,他的不要命也是假的。這些都只是一個表象,變相的投機才是真的。骨子裡還是貪婪,在最短時間內撈足本錢罷了。吳蔓玲在知青團支部的生活會上毫不留情地指出了這一點。吳蔓玲同時還指出,混世魔王在籃球上的動機同樣有問題,那不是為了鍛鍊身體,是出風頭!籃下都空了,你為什麼不立即投籃,而要等防守的隊員上來了你才出手?吳蔓玲的話說到了點子上。後來的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當混世魔王失去了上大學的機會之後,他由最初的冒進一下子蛻化到後來的逃跑與消極。所謂的胃病,所謂的關節炎,都是藉口。“誰沒有胃病?誰沒有關節炎?”疾病在精神之外,在革命之外。說到底,疾病是可恥的,它是軟弱和無用的擋箭牌。懈怠和懶惰才是病。不良的動機是一個知識青年的不治之症。

    到了1976年,王家莊的知青都走了,就剩下兩個人:吳蔓玲,混世魔王。這裡需要強調一下,同樣是留下了,在意義上是有高下的。混世魔王是走不掉,而吳蔓玲是不想走。不能混淆了。按理說,一男一女,年紀輕輕的,又是老鄉,理當格外地體恤才是。你幫幫我呀,我再幫幫你。然而,不,是面和心不和的。當然是混世魔王不是他孃的東西!而吳蔓玲一當上村支書,兩個人的關係急遽地惡化,烏雞眼了,居然發展到撞破了鼻子都不說話的地步。話也得說回來,小吳這個人沒什麼挑剔的,對誰都讓三分,可就是對這個知青老鄉寸土不讓。

    要是細說起來,吳蔓玲當上了村支書,混世魔王雖說嫉妒,私下裡還是挺高興的。他看到了希望。混世魔王偷偷摸摸地給自己算過一筆賬:一,下一次再有什麼機會,吳蔓玲已經是村支書了,她是王家莊的核心力量,自然不能走,剩下來的,除了自己,再也找不到第二個了;二,混世魔王前幾次沒走成,問題出在“群眾基礎”上,但是,那只是個漂亮的藉口,根子還在“支部”那兒。現在,吳蔓玲是支書了,再怎麼說,終究是“自己人”,順水的人情她一定會做的。所以,綜合起來看,混世魔王的形勢是利大於弊了,正朝著越來越好的

    方向發展。機會說來就來,吳蔓玲當上支部書記不久,興化縣中堡公社的磚瓦廠招工了。混世魔王用書面的形式正式提出了請求,他要到公社的磚瓦廠去當工人。吳蔓玲攔住了,沒有簽字。不同意。吳蔓玲是一個爽直的人,沒有找任何藉口,一針見血,不同意。她在支部大會上說:“問題的關鍵是,混世魔王知不知道什麼叫磚頭?什麼叫瓦?一個人,連他自己都不想做一塊磚頭,都不想做一塊瓦,你還能指望他做什麼?”吳曼玲說,磚頭,還有瓦,說到底還是泥土,然而,不同於一般的泥土。磚頭和瓦是上規矩、成方圓的泥土,是經過烈火考驗的泥土。對混世魔王來說,他最需要的是從模子裡走一遭,從烈火中滾一遭。他最需要的不是變成磚瓦,是做好泥土。這是一個基礎。這一次的打擊對混世魔王來說是致命的。這就是說,他不僅沒有資格成為磚頭,成為瓦,他連做一塊泥土的資格都沒有具備。前面的努力算是白費了。混世魔王終於看清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他這一輩子是走不掉了。比較起“別人”來,被“自己人”踩在腳底下,那才是最糟糕的。什麼叫“自己人踩自己,踩得兩頭都冒屎”?這就是了。混世魔王一下子就明白了,吳蔓玲是捨不得放他走的。他必須作為吳蔓玲的陪襯生活在王家莊,沒有混世魔王的道高一尺,哪裡有她吳蔓玲的魔高一丈?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嘛。這一比,就把吳蔓玲的光芒萬丈給襯托出來了。吳蔓玲多機靈的一個人,怎麼肯放他走?人家捨不得吶。那就待著吧。混世魔王死心了,踏實了。不能到公社裡做一塊磚,一片瓦,還不能在王家莊做一根草麼?做草好。做草好哇。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喝西北風都能夠一綠一大片。這麼一想混世魔王反而高興了,明白了,心裡想,操你奶奶的,我走不了,你不也走不了?那咱們兩個就這麼耗著。你是賣鮮魚的,我是賣鹹魚的,我倒要看看是你這條鮮魚經得起耗,還是我這條鹹魚經得起耗。

    端方是一隻無頭的蒼蠅,找不到人說話。大中午的,還是撲到合作醫療這邊來了,卻撲了一個空。合作醫療的門居然鎖上了。那就到混世魔王那邊坐坐吧。也只有到那邊坐坐了。混世魔王還是那樣,躺在地上,腦袋枕在胳膊上,小腿蹺在大腿上,閉著眼睛,一門心思吹他的口琴。其實混世魔王天天都是這樣的。端方望著混世魔王的口琴,心裡頭想,三丫要是一把口琴就好了,捂在手上,想一口就是一口。就這麼想著,混世魔王卻把口琴丟在了草蓆上,依舊閉著眼睛,說:“端方,知道我在想什麼?”還沒等端方做答,混世魔王已經坐起來了,睜開眼,歪著嘴,兀自發笑。混世魔王說:“我就想步行回南京,喝一口汽水,再步行回來。就算走上八天八夜,能喝上一口汽水,也值得。”混世魔王就那麼點著頭,把剛才的話又重複了一遍,轉過臉來,對端方說:“端方,你要是能讓我喝一口汽水,我情願鑽你的褲襠。”混世魔王這是說笑了,帶有沒話找話的意思,附帶拿端方打打趣。端方知道什麼是“汽水”呢?他哪裡能體會到汽水進嘴之後萬箭齊發的滋味?對牛彈琴了。但混世魔王還是坐正了,伸出了一隻指頭。他打算好好給端方講一講“汽水”,講一講上海的汽水與南京的汽水之間那種微妙的、動人的區別。端方伸出了手,把混世魔王的胳膊連同他的那根指頭一同摁了下去,端方說:

    “我給你一瓶汽水,你把口琴送給我。”

    混世魔王笑了,是出聲的那種笑,難得了。混世魔王的笑聲在大倉庫裡頭回蕩。混世魔王把手裡的口琴遞到端方的手上,說:“去拿汽水。”

    端方把口琴放下了,表情是認真的。他站了起來。混世魔王躺下身子,重新閉上了眼睛,開始哼唧,還用蹺著的腳尖打起了拍子。混世魔王說:“你要是能讓我喝上汽水,我還把我的舌頭割下來送給你。”端方在門口說:“舌頭我自己有。”

    興隆的家真是氣派了,不只是在王家莊,就算擴大到方圓幾十裡,也能稱得上是最著名的建築。雖說舊了,氣象還在。磚是磚,瓦是瓦。在磚頭與磚頭之間,則是工工整整的勾勒。沒有一處潦草的痕跡。青黑色的,高大,巍峨,是森嚴的派頭。讓周圍低矮的草房子一比較,簡直可以用壯麗來形容,帶有拔地而起,或者從天而降的突發性。說起興隆家的這三間瓦房,不能不提的是興隆的父親老魚叉。老魚叉在王家莊可以說是個一個頂級的人物了。要是認真地數一數,王家莊一共有兩個積極分子,一個是許半仙,另一個就是老魚叉了。可許半仙畢竟是一個邋遢的婆娘,她的功夫只侷限於嘴皮子上,雷聲大,雨點小,無風三尺浪,見到風就是雨,帶有戲子的成分,是戲臺上的丑旦。讓大夥兒尋個開心罷了。老魚叉則不一樣。老魚叉剽悍,具有中流砥柱的力量。無論有什麼事,他一聲不吭,卻能衝在最前面。這就是榜樣和示範的作用了。不過,這個榜樣是蠻橫的,動嘴動不過人家就動手,動手動不過人家就動棍子,動棍子動不過人家就動刀子。所以說,這個榜樣具有無比的堅固性和侵略性,霸道,硬掙。而他的積極不是心血來潮的,有一搭沒一搭的。他的積極有非常完整和清晰的脈絡,土改,鎮反,統購統銷,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人民公社,四清,文化大革命,樣樣都衝在前面,每一步都站在風口浪尖上。所以說,土改之後,解放區抗日民主政府把王二虎的三間大瓦房獎給了老魚叉,眼光很準了。老魚叉在土改之後住進了大瓦房,得到了鼓舞,愈加積極了。老魚叉沒有做過一天的村幹部,然而,誰也不能否認,老魚叉永遠是特殊的,他過去、現在和將來永遠是王家莊“最高級的”社員。

    端方來到興隆家的門口,他要向興隆要一瓶汽水。興隆會給他這個面子的。當然,端方絕對不會把興隆會做汽水這樣的秘密告訴混世魔王,這個秘密還是要守的。烈日當頭,興隆家的大門卻是緊閉的,和合作醫療一個樣。端方側過頭去,聽了一會兒,天井裡頭沒有一點動靜。端方推了一把,沒推開。這個就奇怪了,大白天的,拴上門做什麼呢。端方就伸出手去,在門板的大鐵環上用力地拍打。王二虎當初砌這三間大瓦房的時候實在是考究,僅僅從門板的大鐵環上就能夠感覺出來了。加上大門上整整齊齊的半圓形的門釘,興隆家的大門是

    那樣地霸實,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

    興隆從門縫的中間露出了半個腦袋,臉上的神情看起來相當地凝重。家裡頭好像發生什麼要緊的事了。端方是一個知趣的人,要是換了平時,端方也許就不進去了。然而,端方的心思都在那把口琴上,還是側著身子,擠了進去。過了天井,進了堂屋,端方才知道自己冒失了。興隆的家裡真的出了大事。堂屋裡全是人,悶著頭。條臺上燃了兩炷香,屋子裡全是煙霧,聞得出來,剛剛化過紙錢。是匆匆做過法事的樣子。端方已經進來了,只能堆上笑,對著興隆的母親、哥哥、嫂子們點頭,算是招呼過了。端方注意到興隆的父親老魚叉正躺在床上,頭上纏滿了繃帶,鼻孔裡全是粗氣。端方小聲問:“怎麼回事?”興隆把端方拉到了一邊,不說話,卻把嘴巴對著屋樑上歪了歪,端方仰起頭,看見屋樑上還吊著半截子麻繩,另外的半截子放在了條臺上,用紅色的頭繩紮起來了。端方的目光把老魚叉、懸樑、麻繩和條臺看了一遍,曉得了。老魚叉想尋死,上吊了,被人從屋樑上割了下來,摔破了腦袋。

    端方的嘴裡倒吸了一口氣,“噝”了一聲,納悶了。老魚叉怎麼會上吊的呢?這太不可思議了。上吊是女人的事。只有最沒有用的怨婦被人欺負了,找不到說理的地方,才會把自己吊死在枝椏上,讓風吹起衣角,讓頭髮灑滿了面龐,讓無助的三寸金蓮在空中搖盪。老魚叉這樣火烈的人,就是死,除了壽終正寢,他只能死在刀山上,死在火海里。他再也不能死在屋樑上啊。是被誰欺負了?在王家莊,只有老魚叉這個“高級社員”欺負別人的分,誰還有膽子欺負老魚叉?沒這個說法。不能夠哇。

    “怎麼會的呢?”端方不相信,低聲說。

    “哪個曉得。已經是二回了。”興隆憂心忡忡地說。

    “究竟為什麼?平白無故的,老爺子沒這麼軟過。——問問他呢。”

    “問過。”興隆說,“他不說。什麼都不說。”興隆擰著眉毛,抬起頭說,“你也不能撬他的嘴。”

    端方說:“那也是。”

    老魚叉躺在床上,很粗地進氣,出氣。看起來性命不會有什麼問題了。興隆突然想起來了,問:“你找我有事的吧?”端方說:“哪兒,沒事。想和你說說話,看你不在那邊,就過來了。”屋子裡熱得很,也擠得很。端方覺得自己礙眼了,人家家裡出了這麼大的事,自己是一個外人,塞在這裡總歸不好。端方就順著次序對著一屋子的人點頭,告辭了。興隆一直把他送到天井的門口,關照說:“端方,這件事在外面就不說了。”端方拍了拍興隆的肩膀,替興隆把門關了,聽見興隆閂上了。

    端方沒有從原來的道路回去,而是繞了一小段。主要是想把混世魔王繞開去。一瓶汽水是沒有問題的,可這會兒遇上,就尷尬了。沒想到這一繞反而繞出麻煩來了,在狹長的巷子口,端方看見對面走過來一個人,是三丫她媽,是孔素貞。端方想避開,來不及了,只能硬著頭皮頂上去。端方想,她也不一定知道的吧。其實孔素貞的這一頭也已經看見端方了,蠻彆扭的,蠻難辦的。主要是話沒法說。沒法說那就不說,裝看不見吧。也還是蠻彆扭的,巷子實在是太窄了些。兩個人各懷著各的心思,在又窄又長的巷子裡越來越近,越來越近了。孔素貞反倒是打定了主意了,自己好歹是長輩,不開口也是情有可原的。就這麼一路走過去。跟端方又有什麼好說的!孔素貞目不斜視,一張臉早已經漲得通紅。兩個人的距離眼見得就剩下四五步了,端方卻停下了腳步,說:

    “大姨。”

    這一聲“大姨”有禮了,卻也古怪了,格外地突兀,反而把孔素貞嚇了一大跳。以孔素貞的年紀,做端方的“大姨”綽綽有餘了,但是,以她的身份,不敢當。這一聲同樣嚇了端方自己一大跳。端方從來沒有用這樣親熱的語氣和別人打過招呼,更不用說是對孔素貞了,完全是脫口而出。說出口以後自己再一聽,有了巴結的意味,是打人家女兒主意的意思了。心裡頭愈加彆扭了。孔素貞到底有了一把年紀,也站住了,鎮定了下來,口氣客客氣氣地,說:“是端方哪。”孔素貞想,個天殺的,把我好端端的女兒睡了,佔了天大的便宜,你倒像沒事一樣,這麼大熱的天還在這裡閒逛呢。想起自己的女兒這些日子所受的委屈,孔素貞抽端方耳刮子的心思都有。但端方這孩子好歹還尊了她一聲“大姨”,知書達理了。孔素貞看了看四周,沒人。想對端方交代兩句,是狠話,是警告的話,別再招惹我們家三丫了,要不然,我可就不客氣了。孔素貞想了想,也沒有想得起什麼狠話來,就是有,也說不出口。孔素貞意外地伸出了她的胳膊,搭在了端方的肩膀上,懇切地說:

    “端方哪,拜託了。”

    這句話含糊了。可意思又是明確的,端方你少和三丫來往了。看起來孔素貞還是知道了。端方一陣的害臊。想起了他和三丫的瘋狂種種,端方的臉頓時就變成了豬肝,禁不住低下了腦袋。但端方從孔素貞的語氣當中立即看到問題的另一面,他和三丫的事,怕敗露的是孔素貞,而不是自己。似乎是。要不然,她這麼客客氣氣地做什麼?她這麼低三下四地做什麼?這麼一想端方就顧不得害臊,心裡頭反而看見底了,心口突然湧上了一股說不上來路的大膽。我偏就和她好,你又怎麼樣?不聲不響的,其實是欺負人了。端方也含糊其辭了,十分孝順地回答說:

    “知道了。”

    端方鬱悶的心情一下子亮堂了許多,連步伐都強勁有力了。孔素貞知道了,知道就知道吧,她不能把我怎麼樣。回到家,沒想到家裡頭卻來人了,所有的人都很高興,只有母親沈翠珍不太高心,笑容在臉上也有些勉強——紅粉的毛腳女婿賈春淦“上門”了,正在吃茶。所謂茶,其實和“茶”無關,而是紅糖煮雞蛋。這是王家莊流傳下來的風俗了。王家莊雖說窮,在“吃茶”方面卻有很深的講究,一般的客人是吃不上的。也正因為窮,“吃茶”自然成了招待客人的最高禮遇,是天大的臉面。這裡頭還有一些細小的、卻又是嚴格的規格,主要體現在雞蛋的用量上。如果是最珍貴的個人,七個雞蛋。比較珍貴的呢,五個。至於一般性的,則最少也不能低於三個,否則就不能叫“茶”了。這就體現了主人的禮數。而這個規格並不僅僅體現在主人的這一邊,同樣體現在客人的這一頭。也就是客人的“吃”。你不能把碗裡的雞蛋全部吃光,要在碗裡剩下兩個,以示“吃不下”,這就文雅了,也表示主人的盛情有所盈餘。按理說毛腳女婿上門還達不到“吃茶”的規格,你是上門來奉承丈母孃來的,吃什麼“茶”呢?但是,紅粉年底就要出嫁,毛腳女婿眼見得就要轉正,成為正式的女婿,所以,賈春淦剛剛放下禮物,沈翠珍就使喚紅粉“燒茶”去了。在這樣的光景底下,給賈春淦一分臉,其實就是給紅粉一分臉了。你看看紅粉是怎麼幹的,“呼嚕”一下就往鍋裡砸了七個蛋。沈翠珍看在眼裡,臉上笑著,心裡頭罵道,個少一竅的東西,做什麼事情都不曉得輕重,春淦將來是你的男將,又不是你的祖宗,你打七個雞蛋做什麼?雞蛋不是你生的是不是?一抬屁股就犯賤!好在春淦倒是一個講禮的小夥,喝了不少的湯,雞蛋只吃了一個,碗裡頭還剩了六個。沈翠珍很熱情地勸道:“吃哉。吃哉。”春淦拿出三個碗,兩個撥給了網子,兩個送給了端正。端正和網子顯然已經等了半天,這會兒心滿意足了,端著碗走進了廚房。春淦原打算把最後的兩隻雞蛋留給沈翠珍的,紅粉已經端過去了。沈翠珍最氣的就是這一點。你等春淦把碗端過來,我沈翠珍自然會遞到你紅粉的手上,雖然是個假動作,看上去多麼其樂融融?你倒好,也不怕人家笑話。——你慢點吃,別噎住了。還打七個雞蛋,這個家反正也不是你的了,你就糟盡吧你就!

    春淦和端方兩年沒見了,一進門,春淦嚇了一大跳。他記憶裡的端方還是一個瘦精精的少年,一轉眼,已經變得這樣了,又粗又壯,完完全全是一個大男將了。端方和春淦相互點了點頭,笑笑,算是招呼過了。春淦卻拿了一條長凳,和端方並著肩坐了,掏出香菸了,敬上,又替端方點好了。可不要小看了這個小小的細節,它體現了春淦過人的精明之處。春淦的那一對小眼睛,機靈著呢。端方一進門春淦就察覺出來了,這個家已經完成了改朝換代。王存糧早就軟了,端方才更像這個家的主人。他說話的表情和腔調在那兒呢。按理說端方將來要喊他“姐夫”的,他在端方的面前還要尊貴一些,然而,春淦知道,只要紅粉過了門,他端方就是“孃舅”了。“孃舅”最大,放在哪裡都是他尊貴。還有一點,最最重要了,作為“孃舅”,紅粉出嫁的那一天要靠端方“捏鎖”。什麼叫“捏鎖”呢,簡單地說,是當地的風俗,新嫁娘離開孃家的最後關頭,箱子上要掛上一把鎖,開著的。等新郎官所有的關節都打通了,做“孃舅”的才會站出來,把那把鎖“捏”上。這一“捏”,才是最後的通行證,新娘子才是你的。否則,新郎官的xx巴當天夜裡免不了要放空炮。端方可是一個關鍵的人物呢。這麼一想春淦“捏”了“捏”端方的胳膊,受了驚嚇似的,神經兮兮地說:

    “你真結實!”

    端方說:“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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