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問我和愛人吵沒吵過架?我覺得她問得很奇怪,多年夫妻,常年相處,月有陰晴圓缺,人有喜怒哀樂,拌個嘴吵個架,純屬自然而然的事體,不用問就應估計出必有;更何況我這人脾氣從小就比較急躁倔犟,家門以外,應付方方面面,少不得克服收斂,回家把門一關,一任天性傾流,有時便不免引出一場爭吵來,甚至於鬧得好幾個小時,乃至一夜都全家敗興。當然,事後多半是我後悔不迭,冷靜下來,主動道歉,愛人稍責幾句,大家也就一笑了之,和好如初。
那記者是專跑家庭婚姻一類課題的,遂窮追不捨地問,你坦然承認夫妻間有時吵架,並自己的性格弱點是主要的起因,可是聽起來,這些爭吵似乎並未傷及你們的根本感情,一家人至今總體而言是和和睦睦,其樂融融,那又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我説,那恐怕是對於家庭爭吵,我們都是記雷不記雨的。
吵架必然聲高,甚至於狂吼亂嚷,如陣陣轟雷,實在不雅,所以雖事過多時,回憶起來仍有印象。比如説,去年秋天,大概是吃肉粽子那天,有過一回爭吵,因吵架沒吃完的半個粽子,後來只好扔進垃圾桶,可惜了的。這個細節回想起來,還栩栩如生。但是,你要問是怎麼吵起來的?究竟吵些個什麼?我和愛人卻都實在想不起來了。吵架時的話語,如驟雨傾瀉,但我們終究都不往心裏去,這便是記雷不記雨。當然,這也説明,我與愛人,以及家庭其他成員,雖性格有差異,見解有分歧,但我們的思想感情,總體而言是相契合的,我們之間不但沒有根本性的利害衝突,就是非根本性的實質性衝突也很少,我們之間的爭吵,究其根源,大都是性格衝突,而且因為彼此磨合多年,對彼此的性格越來越瞭然於心,於是自動避讓,主動尊重,待對方心理狀態較佳時再提意見,見對方心態煩亂時格外給予温柔呵護,都約定俗成為家中常規,所以爭吵也便漸次減少,當然,我們也並不追求一味地壓抑、剋制,都願做直爽的性情中人,因此也難保家中不會再有雷聲雨鞭。
與家中人相處,宜記雷不記雨,推及與家外的人相處,我以為也最好記雷不記雨。我看到過不少篇這類的文章,事隔多年,有人來道歉,為"反右"時或"文革"中,參與過"無限上綱"的批判、貼過標題駭人的大字報這一類的事。文章作者説,他根本不記得該人批判過他什麼,或者雖記得該人貼過大字報,但具體揭發了些什麼了無印象,因此他簡直覺得該人不必道歉,尤其不必內疚。這便是隻記政治運動之雷,而不記政治運動中一般人朝自己下的雨,也就是對雷的起因及弊端要反思、防止再次炸響,而對一般的雨絲雨點寬容不究,我以為這種大度是很好的。但是,我的一位朋友,他説政治運動中多少批鬥過他的人他都不記恨,因為雖然聲色俱厲、牽強附會,但大體都屬那個階段的時尚,雷聲中傾瀉的無非是些個彼時報紙廣播裏的陳辭濫調,事過境遷,已然隨風而散,何必計較?但他卻無論如何不能原諒一位批鬥會上的發言者,至今耿耿於懷,不願理他,甚至於想起來還要痛罵幾聲!那麼,那人究竟在批鬥會上説了些什麼呢?那人我也認識,性格屬懦弱一類,批鬥會上既非主持人,亦非重點發言人,在雷聲中所下的,應當説只是極小的雨點。那人事後曾對我訴苦説,當時也是實在不得已,想不出別的來,只好那麼發言,在會議主持者看來甚至於只能算是避重就輕,他怎麼竟這麼多年還記恨在心呢?原來,那人的發言涉及到我那朋友的隱私,説二人同宿舍時,見他每晚臨睡時要拿出女朋友的照片親吻一下再睡;又説在一起洗澡時,指着自己小肚子上的一片黑痣説,也不知將來結了婚,她會不會感到噁心?真叫揪心……發言者對此上的綱也不算高,説他是滿腦子資產階級思想,靈魂中充滿了低級趣味云云。可是,別的人大聲呵斥他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那些暴風驟雨他都事過撂開,惟獨這位"仁兄"往他心上下的這兩滴"髒雨",他沒齒不忘!這個例子説明我們與人相處時,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傷及其自尊心,尤其不能拿人家隱私來"説事兒"。
陰霾風雪,雷聲雨聲,是人生無可逭逃的事物,但願人與人之間,儘量雨過天晴,記雷不記雨,尤其是家人間、夫妻間,何事值得梗心窩?相依相護到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