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的德國朋友福斯特給我帶來了一隻口杯,是從法蘭克福機場商店裏買來的,那是一種杯壁上繪有幽默字句的“趣語杯”。這類瓷材料製作的厚壁帶把杯,如今在中國商店貨架上花色品種也已很多,不過杯壁上大多隻繪有卡通人物或西洋風情,而沒有“趣語”。我曾在若干西方國家的商店裏看到過形形色色的“趣語杯”,有的“一分為二”,成為兩個半月形杯口的雙杯,當然,那“剖面”已然由豎直的杯壁封住了,兩個杯子可以交錯合攏擺放,杯把一左一右,一隻杯上寫着:“唉,我只有半杯的心情!”另一隻杯上寫着:“咦,誰偷
走了那半杯?”還看到過一隻胖若南瓜的杯子,杯壁上寫的是“傻人有傻福”;有的杯子像比薩斜塔一樣歪向一邊,杯壁上寫着“別讓我垮掉”;有的杯子杯壁上鼓出一個“瘤子”,一個箭頭指向它,註明:“別慌!良性。”諸如此類,引人發噱,也折射出生存在商業競爭中的人們心中程度不等的焦慮。
福斯特送給我的那隻口杯;杯壁上的德文有兩行之多,寫的是:“想做的事總沒動手做;不想做的事總在勉強做。”他把那意思翻譯給我以後,我不大高興,問他:“為什麼選這樣的話送我?”他直率地説:“這話説的不是你,是我!送給你,為了你能記住我!”福斯特當時正失業,臨時幫旅行社帶旅遊團來中國,充當導遊餬口。聽了他的話,我一笑釋然。
可是,我使用起這隻杯子以後,開始還確實想起福斯特,後來,卻不禁頻頻聯想到自己,其實,我不也常常是“想做的事總沒動手做;不想做的事總在勉強做”嗎?特別是,那原因還往往並不能推諉到客觀上,説到底,還是我自己意志薄弱,不能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有一次,我正打算靜下心來開列構思已久的長篇小説的人物表,電話鈴響,是要我去參加一個“研討會”,所研討的課題非我所長,亦非我所感興趣的,因此試圖婉拒,但對方一連串宣諭出了十多條我“非去不可”的“道理”,如:開拓視野有利於創作;若干大名家都應允出席了,你不去豈非架子太大?贊助者一向仰慕你,你跟這樣的人建立關係意義很大;若干朋友可藉此聚會,何樂而不為?會上還能領到點“小禮品”和“車馬費”,不無小補嘛?你不去,是不是眾人皆濁惟你獨清了……我還是説考慮考慮,但在那之後又有幾個電話,邀請者搬來的“面情”皆難抗拒,再不應允,實在要成為“六國反叛”了,於是,那天只好去了。本來説好“聽聽,不發言”的,但按“齒序”排下來,輪到我時,又不能不説,説,又只能敷衍成話,送到自己耳內,很不是滋味,而一瞥之中,又發現有並不熟悉的在座者,對我面露鄙夷的冷笑……會議拖得很長,會後的飯局從冷盤到果盤更是悠悠歷程,拖着疲憊的身心回到家中,想列長篇小説的人物表,卻已沒了精力。這類本不想參與的事體,勉為其難地參與了,還常常會後患無窮,如過兩天忽見報上一角有報導,把我沒説過的話或並不願表達的意思,赫然嵌於其中。我這人又最不能“見面便熟過後不忘”,也不善保存活動中別人贈予的名片,所以往往是,又在某場合見到某人時,反應木訥,由此招人嫌厭……
有一段時間,我見了福斯特送我的杯子便發怵,因為我總是“明知故犯”,慚愧,而又無勇氣扭轉。
可是近年來我終於鼓起勇氣,履行“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我盡我應盡的義務,承擔我應盡的責任,但我有拒絕非我必盡的義務非我必擔的責任的權利,我越來越勇於對我不想接受的邀請、要求客氣而明確地説“不”。同時,我也越來越不在乎他人的眼光、議論
與指脊樑骨,只要我覺得那話該説,那文章該寫,那意思該表達,那事情該做,我便直率地説,從容地寫,痛快地表達,愉快地參與。如今我不怵那隻口杯了。那上面的兩行“趣語”於我基本上不再具有諷刺意味。我拿它喝茶時會想起福斯特來:這小子現在有份好職業了,可他會不會還要發出這杯壁上的慨嘆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