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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柳晴花明絕處逢生

    蔫土匪

    十一月四日

    雖然昨天夜裏四點才睡,早上卻十點就醒了。走出卧室,屋子裏靜悄悄的,拉開冰箱,連牛奶都沒了。想到昨晚老婆説今天要帶三位老人家一起去買菜,中午順便帶漢堡回來。

    只好又回去睡,睡不着,躺在牀上想心事。想派蒂也一樣沒有食物,兀自攀在罐口的紗布上不知道是否也在睡覺?或在想心事?

    當所有的蟲子都死光了,作為一隻螳螂,就算能不餓死,活着又有什麼意義?

    許多人都"恥為天下第二名手",不為冤仇,也無宿怨,只因為你是可以與我爭雄的人,為了證明我最強,我就要跟你鬥,把你解決,從此確認我是"東方不敗"。

    看看派蒂,她的屋子裏滿地的蟲頭、蟲肢,每個進來的昆蟲,就算跟她差不多,甚至比她還高大,都死在她的手下。她證明了自己是"東方不敗,只是這"不敗",又如何。

    "卧榻之旁,豈容他人酣睡",或許正是描寫這種人的心理。兩個搶匪,連手出擊,搶到了金銀財寶;當天晚上,雖然四野無人,敵人全都死光、跑光了。兩個人相對,反而睡不着——各自防着對方。

    那些超級強國也一樣,唯恐敵方先發動核子攻擊。便聯合盟國,處心積慮地冷戰,用盡辦法分裂敵人。拆掉他的核子彈頭、移開他瞄準的同標、甚至降下他的旗子、害死他的人民。只是,當這目標達成,原來的盟友又可能成為了新的"令我寢食難安的敵人"。

    所以這世上的武器永遠禁不了。國要與國鬥、族要與族鬥、人要與人鬥、一家人也要爭鬥。各種動物、昆蟲,更在進化中不斷改進防禦和攻擊的能力。防禦自己被別人獵殺,也攻擊別人、獵殺別人。就算人類,原來強大的"犬齒"退化了,不再能狠狠地咬,但從另外一個角度想,人是用大腦改進獵殺和防循的技巧。不再當面鬥刀鬥劍,並不表示變温柔了,而是避免了正面的肉搏,卻在按鈕時,能更狠毒地置對方於死地。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什麼是"適者"?適者是禁得起被殺,又懂得去殺的生物。

    與世隔絕的"烏托邦",只怕非但不能造成物種的進步,而且會造成退化。

    原產模里斯的"渡渡(Dodo)",因為生活在沒有天敵的小島上,明明可以是會飛的鴿子,卻長得又大又胖,胖得飛不起來,胖得被後去的歐洲人一一殺死,殺得絕種。多少原始民族,原來在世界的某個角落好好地生活,當文明人跟他們接觸,他們就大量死亡,只因為接觸到過去從來不會面對的疾病。如此説來,生物的進化應該感謝競爭;更露骨地説——應該感謝"殺"與"被殺"。

    派蒂是殺手,是天生的殺手。你看,她獨自在罐子裏,雖然一個禮拜沒吃東西,依然轉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凡獵殺型的動物,都擅長捱餓,因為素食到處都有,葷食卻要靠運氣。獵殺的動物在飢餓時非但不會"韜光養晦",反而更為兇暴。胃囊空了,頭腦更為清醒;身體瘦了,速度更能加快。也正因此,它們捕殺的力量會變得更強。

    人也是獵殺的動物。要跟人談生意,千萬別在他飢餓的時候。吃飽了什麼都好談,餓肚子最容易冒火。同樣的道理,也不要認為那些不如意的人比較温馴,他們能咬的時候更敢咬,他們吃的時候能不吐骨頭。所以孔子會説"小人窮斯濫矣"。西方更有一句名言——"謹防那些一無所有的人。"

    現在的派蒂真是一無所有了,她的肚子已經縮得小小的,真難想像當年,"一次殺七個"時的偉岸豪情。但顯然她是更警戒了。昨天下午我把她放在桌子上,當我太太從容廳遠遠走過去的時候,她居然盯着看,還曲着雙鉗,作成一副要攻擊的樣子。敢情她餓得想吃我老婆?真是"癲蝦膜想吃天鵝肉"。

    想到"天鵝肉",我心一跳。對!雖然找不到外面的蟲,但喂她吃一點豬肉、牛肉總可以吧!

    正好老婆買漢堡回來,我就一邊吃漢堡,一邊分了些牛肉給派蒂吃。

    怕被她鉗到,我特別拿了一支牙籤,插着一小塊牛肉放在她面前。

    不知是不是嗅到了味道,她雖然作出攻擊的樣子,卻沒有行動。我猜她是不愛"文的",愛"武的"。誰都知道螳螂不吃死的東西,否則現在罐底還有那麼多蟲屍,她早可以撿起來吃。

    螳螂就像有頭有臉的人物,即使在落難之際,也不向人乞食,甚至你施捨它,都要作出向它"上貢"的樣子,使它有"尊榮感",它才會接受,這也好比"打政治球",你即使要讓對方,也得裝作接不到的樣子,否則非但得不到友誼,還會傷到對方的自尊。

    於是我收回牙籤,重新調整姿勢,左搖右晃地向派蒂逼近,看她舉起武器要攻擊了,又突然閃開,擺前擺後地作成飛翔躲避的樣子。她果然精神大振,站穩腳步,跟着我牙籤上的牛肉,擺動她的上身。出手了!天哪!真快,我的牙籤空了,牛肉已經到了派蒂的手裏。

    但是她夾着肉,還沒放進嘴,就又一鬆手,扔了。

    是由於味道不對?還是因為一到她手裏,那牛肉沒了我的操縱,派蒂覺得是死的,就不感興趣了?怪不得她要吃蟲,昆蟲有個本領,就是可以頭身都被咬掉,只剩一小塊軀體連着一條腿,那腿都還會掙扎。

    為什麼有些動物只挑活的、會動的吃呢?

    我想起"兩個朋友和狗熊"(afriendinneedisafriendindeed!)的寓言故事。逃不掉的人躺在地上裝死。狗熊看看,以為死了,就逕自走開。我以前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但是由螳螂的習性看,如果我是小蟲,遇到螳螂。或有一天我去外星球,遇到一個特大的螳螂,我豈非只要不動,就能逃過一劫嗎?

    也怪不得許多蟲會裝死,尤其是甲蟲類,常常你一碰它,它就直直地掉在地上,而且仰面躺着,一動也不動,等你不注意,突然六肢亂擺,一翻身,飛了!

    美國小孩在玩耍時常説"扮只負鼠(playanopossum)",意思是"裝死"。據説那"負鼠"一碰到人抓它,就會裝死。我相信無論甲蟲或負鼠,它們都不是存心裝,而是與生俱來地會昏倒。這"昏倒"使它們世世代代度過許多劫難,也漸漸發展為本能。許多人(尤其是女人)遇到大的打擊,會昏倒,或許也是一種自我保護吧!想想,"痛不欲生"和"不省人事",當然後者對身心的傷害較少。

    我決定改變方法。

    第一,我去冰箱拿了一塊小小的生牛肉,因為生肉較接近昆蟲肉。而且生肉比較有勁,不像漢堡牛肉,一碰就碎。

    第二,我扔掉牙籤,換成鑷子。因為鑷子夾得緊,而且當派蒂抓住的時候,我還可以不放手,跟她搏鬥,免得她失去了興趣。

    看吧!她果然興趣大增,開始忽前忽後地跟我戰鬥起來。我還故意用肉去撞她,把她撞到地上。她一躍而起,接着衝過來,又跟我的鑷子打成一團。

    她一定心想,天哪!遇到平生最大的敵手,她也一定會非常興奮,哪個英雄不會為"棋逢敵手"而高興呢?如果天天跟庸才交手,不但會覺得沒意思,只怕久了,自己也會變成庸才。

    在和派蒂交手中,我才瞭解她的力氣有多大。過去聽説螞蟻力量大,能搬運比它身體大十幾倍的東西。但我想,螳螂的力氣更大,大到我居然得費一點力氣,才能把她拉到嘴邊的生牛肉、硬扯回來。

    也怪不得"螳臂當車",螳螂是因為力量超強,而有了超過其他昆蟲的自信。當然它也可能是超笨,見木不見林、見輪不見車,甚至只見眼前的一小塊輪子,而見不到整個車輪。如同現在,派蒂敢跟我鬥,因為只看見會動的鑷子和肉,卻忘了我這個人。

    我又想到了狗。我猜螳螂的個性説不定也像狗。

    狗對人吠,不是因為它強大,而是因為它怯懦,(可以手摸地,免得它以為你要撿石頭打它。)輕輕對它説話,它八成就會搖尾巴了。

    提到"蹲下來",大概養狗的人都會發現,狗很喜歡看人蹲。因為人蹲下來,變矮了,就成了與它平起平坐,在它眼裏,也變成了一條狗。

    "狗眼看人低"。最起碼,它們希望看你"低"。

    當然也可以反過來説,狗其實自以為跟人是一樣的。它們是"狗眼自視高"。它一方面有一種自卑,又一方面有自大,是"自卑的自大"。

    以前在報上常看到在某温泉區,有"狗與女人"的表演。那種狗被抓之後,多半被拉到空曠處,被一槍正法。大家都説這種狗經過訓練,或餵了"春藥"。其實我看,狗本來就會對人有邪念。當我少年時,親眼見到鄰居家四、五歲的小女孩蹲在地上玩,她家的狗居然從後面攀上她,露出一副醜態。你説,它如果不自以為與人同類,可能如此做嗎?

    派蒂顯然也如此。我發現與其説她是天生"嗜殺",不如説她是天生的沒有安全感,當你在她前面飛來飛去,給了她威脅,她要殺你。相反地,當你不動,讓她安心,她也就不會動。

    "主動的殺"、"不安的攻擊"與"怯懦的防衞",常常是一件事。如同"殺是為了吃"與"殺是為了免得被對方殺",是一體兩面的事。

    當我小時候,常聽家裏的長輩罵人"蔫土匪"。有一天我問我老孃,那是什麼意思。她舉了個例子説:"在土匪當中,殺人最狠的常不是看來最壯的,而是那種有點像大姑娘,很害羞,不太説話的男人。平常在土匪窩裏總拿這種人開玩笑,但是到出去搶劫的時候,最殺人不眨眼的,反而常是這種人,這種看來像蔫花的土匪,就叫蔫土匪。"

    我開始懷疑"殺蟲不眨眼"的派蒂,正是"蔫土匪"。她不是因為強,而是因為弱。在內心深處的自卑與怯懦,以及怕被人瞧不起的一種特殊心態,使她受不得一點氣、留不得人在她身邊。她唯恐別人半夜取她性命,於是先下手為強,殺盡能與她為敵的一切對手。包括她的朋友、她的親人……

    派蒂今天吃飽了,而且吃的是牛肉。我相信她是有史以來,第一隻吃到牛肉的螳螂。

    "螳螂想吃牛肉",不再是夢想。在我手上,能成為理想,而且可以實現。跟對了主子,哪隻螳螂吃不到牛肉?哪隻癲蛤蟆又不能吃到天鵝肉呢?肉靶十一月五日

    女兒放學了,帶回一本螳螂書,説是老師去圖書館借來給她的。

    "老師怎麼知道你養螳螂?"我問。

    小丫頭一翻白眼:"老師當然知道,全班都知道我的寵物叫派蒂,我過生日的時候還要把派蒂帶去給大家看。"

    我心想,"你過生日是明年一月底了,到時候派蒂早死翹翹了。"但怕小丫頭傷心,沒敢對她説。

    女兒學校有個慣例,就是平常不準帶自己的寵物到學校,只有生日那天,寵物可以帶去班上一起慶祝。

    寵物在小孩心裏,有時候比父母還大。道理很簡單,每個孩子都有天生的父性、母性,寵物是他們的小孩,一個人愛自己小孩本來就會比愛父母為多。所以學校老師不但尊重學生家長,還要尊重寵物,無論學生過生日帶來的是晰蠍還是蟒蛇,老師都要為那寵物一一介紹,十足當個"貴賓"來對待。

    據説寵物還有個好處,就是當小孩"賴家",不願上學的時候,老師可以和家長一起騙小孩,説"你的寵物想看看你的學校"。小孩子總是瞪大眼睛,信以為真。自己不讀書還可以,寵物要讀書,拼命也得送去學校啊!於是高高興興帶着寵物去上學。

    只是我想,如果孩子天天説寵物要去上學,怎麼辦?這不是又違背了他們平日不準帶寵物的規定了嗎?

    小丫頭扔下書包就坐在沙發上看螳螂的書,書名是《祈禱螳螂》(PrayingMantis)》大概螳螂的種類很多,對於平常看到的這種會把兩個前肢屈起來,像是祈禱的螳螂,洋人就管它叫"祈禱螳螂"。

    多有意思啊!明明那祈禱的手勢,是為了準備獵殺;那祈禱用的手,正是殺的利器;又明明是隻陰狠毒辣的蟲子,卻稱它為"祈禱螳螂",不是太諷刺了嗎?

    不過想想,哪一隻祈禱的手,不是殺生的手呢?就算真不殺生,也可能拿起刀槍打一場"聖戰"。每一場大屠殺的戰爭,在自己的眼裏都可以是"聖戰",最起碼那是冒生命危險,來保護自己家小和理念的一場戰爭。

    心裏有"聖",外面有"戰",就是"聖戰"。兩軍對峙,各自磨刀霍霍,各自慷慨誓師,各自祈禱自己的神祗,保佑自己成功,以彰顯神的公義。

    只是,那兩邊祈禱的可能是同樣的神。

    還是《老子》説得好,"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在老子的觀念裏,"仁"不像儒家想的那麼重要,甚至可以説那"仁"反而是"不仁"。既然"仁",就"愛";既然"愛",就會"偏私"。對於整個宇宙而言,偏私是不好的,反而不如讓萬物按照它們的自然去成長、雲殺戮、去物化。

    所以從老子的觀點,違反自然的一切作為都是不對的。只是進一步想,人既然活在自然之中,違反自然這件事,不也是一種自然嗎?你可以破壞水土、亂墾亂伐,然後河川變短,一雨成災,把你毀滅。你也可以破壞臭氧層,然後温室效應、冰川融解、土地縮小、莊稼荒蕪,把你摧毀,或使你反省、改正。到頭來,宇宙還是宇宙。只是盈虛消長而已,根本沒什麼大的變化。

    前些日子《紐約時報》報導,美國中西部的"橡樹平原"嚴重退化,造成各種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的生態改變。你知道最後歸咎給誰嗎?歸咎於人們太努力防火了。由於沒有天然的火滅作"定期清理",使生態系統被外來的物種霸佔,使原來當地的自然景觀整個改變了。

    這不也證明了人們"強加的力量",也就是人們的"仁",反而對大自然,成為了不仁嗎?

    總之,你保護了可愛的"海獺",就保護不了稀有的"鮑魚",因為海獺平均一天要吃七隻鮑魚。你保護了麋鹿,就保護不了草原,麋鹿吃光了草,到了冬天,還是一羣羣餓死。

    都市裏的鴿子,是"和平"與"仁愛"的象徵,但是連梵蒂岡都發現不能再讓鴿子這樣繁殖下去,而採取了"節育"的手段。鄉村裏的大雁,是過境的候鳥,但是美國最近竟也有地方不得不有計劃地射殺,還把雁肉拿去濟助窮人。

    你説什麼叫"仁",什麼叫"不仁"?什麼叫"戰爭",什麼又叫"和平"呢?

    天殺萬物,天也養萬物;萬物殺萬物,萬物也養萬物。如此説來,這螳螂作祈禱狀,且在你虔誠禮拜的時候,出手抓你、出言騙你、為你"開眼",要你"供養";然後將你吞下,不也是一種仁嗎?

    "把書借我看好不好?"我對女兒説:"那麼深的英文,你又看不懂。"

    "我看得懂。"她居然繼續舉着看,還轉來轉去,不讓我從旁邊偷看。

    大概這就是年輕,像一扇門,對外開着,隨時都可以衝出去海闊天空地跑一圈。每次我拿起英文書,都覺得好重,除了書重,心情更重。覺得人老了,還流落番邦,讀番文、教番人。每次看到電腦,也害怕,覺得冷冷硬硬,像是獨目巨人。兒子卻説他上了網絡,好像面對一整個世界。

    美國小孩不曉得是不是都這樣開始自己讀書、讀自己的書,管他懂不懂,只要能認ABC,就抱着猜;猜到了,便十分興奮。結果愈猜愈多,自然就通了。

    陶淵明"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欣然忘食。"不也是一樣的道理嗎?曾幾何時,我們的教育變得那麼僵化,揹人名、背年代、背條約、背文法,愈背愈傷心,好像背了兩百年祖先的血債和冤屈。好像發現一部中國近代史,竟是一部中國西化史。

    女兒的老師知道她養螳螂也是有原因的。

    雖然才小學一年級上學期,老師居然規定每天到校第一件事,就是寫日記。

    你想想,那麼小的娃娃,能拼出幾個字?寫出什麼屁文章?可是老師照樣津津有味地看、津津有味地改。

    她改,不是改拼錯的字和用錯的文法,而是加上一些"呼應、叫好"的句子,譬如我女兒寫"昨天我把兩隻蟲放進螳螂籠,一隻跳、一隻爬。"

    老師就寫"那真是個精采的昆蟲秀。"

    又當我兒寫"昨天我給我的螳螂兩隻小蟲,它抓住一隻,又試着抓另一隻,被那隻跑掉了。她又抓到,於是一手一隻,它得到兩隻。"

    老師不但不講"貪心",還説"那你螳螂有了一個大餐。"

    這使我想起我小學三年級時,寫了平生第一個劇本,釘成一本書的樣子,十分得意地拿給老師看,老師看了第一行,就説:"你寫你坐火車去陽明山?"

    "對!"我笑着答。

    "對個屁!陽明山根本沒火車。"

    我正想自己小時候,女兒突然大叫起來:

    "爹地!我們為什麼不喂派蒂吃蟋蟀?"

    "我們餵了啊!前幾天那兩隻黑黑的、會唧唧叫的,就是蟋蟀呀!"

    "那我們為什麼不再喂?"

    "抓不到啊!"我説:"天冷了,沒有蟋蟀了。"

    "有!"女兒指着書大叫:"書上説有。"

    "不可能!"我藉機會把她手上的書搶過來:"我看看。"

    書上一大堆照片,全是螳螂,大概作者也是養了只螳螂,並從頭到尾細細觀察它的生活,我翻到女兒看的那一頁。印一隻大螳螂,正抓在一隻小蟋蟀。旁邊寫着——"如果你找不到蟲餵它,可以去寵物店買蟋蟀,那是螳螂最愛吃的。"

    "對呀!"我也叫了起來,為什麼沒想到呢?寵物店裏的一些鳥啊、蛇啊,都要吃蟲,它們一定有。

    我是一個常去寵物店的人,尤其以前養亞瑪遜鸚鵡的時候,更是常去為鳥買食物、維他命和玩具。這次養了派蒂,居然一次也沒去,是因為我認為螳螂不是正規的寵物,不可能找到什麼與螳螂有關的東西。

    一邊笑自己迂,一邊拜託老婆開車,送我去寵物店,小丫頭也興奮地同行。

    寵物店離家不過五分鐘,落地玻璃窗上總是貼着減價的條子。譬如一隻小鸚鵡九毛九分錢。

    這不是笑死人了嗎?便宜到可以買一大堆來"炸小鳥"吃了。其實這是一種"設局",先讓你貪便宜,買到兩隻小鳥,再要你買籠子、買食盒、水盒、穀物、維他命、魚骨粉。整個搞下來,五十塊美金也不止。更可怕的,是當你養上一陣,愈養愈愛,於是為鳥買玩具、為它換大籠子,漸漸變成店裏的常客,不知不覺奉獻更多錢。

    我推開門,一個高大的中年男人,正站在櫃枱前發怔,看到我,聳聳肩,説:"一屋子寵物,就是沒人。"接着不斷叫"哈羅!哈羅!有人在嗎?"

    裏面立刻傳來好幾聲"哈羅!哈羅!有人在嗎?"不是人,是大鸚鵡裝的。接着發出一長串哈哈大笑的聲音,跟我們的笑聲混在一起。

    想必每次它這麼説,顧客都會笑,所以它學會説完"哈羅!哈羅!有人在嗎?"就笑。

    也許大鸚鵡有傳話的作用,才學完我們的説話,就衝出個年輕人。先收了那高大男人的錢,又問我要什麼。

    "你有沒有……有沒有OO"大概有些緊張不好意思,我一下子居然忘了蟋蟀的英文名字。

    "Cricketo"女兒接上了話。

    "哦,要幾隻?"

    "幾隻?"我又怔了。到底買幾隻呢?"一隻多少錢?"

    "五分錢!"

    "二十隻吧!"

    "吃得了那麼多嗎?"他居然歪着頭問我:"喂誰吃?"

    "螳螂!"

    "哇!"他怪叫了一聲,説:"五隻就成了,活不長的。"

    "活不長?"

    "對不起!你別誤會,我是説蟋蟀活不長,三、五天就死了!"

    我心想,奇怪!我那隻母蛐蛐為什麼活那麼多天呢?不過立刻改口:"好!五隻。"

    他往後走,我好奇,跟了進去,女兒也像尾巴一樣,跟着我。

    路很窄,兩邊全是籠子,有兔子、大竺鼠、大蛇、晰蠍、變色龍、熱帶魚、白老鼠、野鼠和各種小鳥。

    他一直走,走到後面放珍貴鳥的玻璃屋,蹲在地上,打開一個箱子,裏面全是淺褐色的蟋蟀。

    他抓了五隻,放迸長長的塑膠袋裏,還往袋子裏吹了口氣,再用像皮筋,把袋口綁緊。交給我説:"兩毛五。"

    我一路走回櫃枱,一邊不斷掏錢,發現口袋裏只有皮夾子中的一百塊。如果我交給他一百元,只買兩毛五分的蟋蟀,未免太不像話了吧!只怕他還會以為我是用百元"偽鈔"換"真鈔"呢。

    趕緊把蟋蟀交給女兒,跑出門,找停在路邊等的老婆要兩毛五。她也沒有,交給我一張二十塊的。

    又走回店裏,東看看、西看看,看還有什麼東西好買。女兒眼尖,居然看到兩個粉紅色的塑膠盒子,外面貼着印了烏龜和魚的圖片:"我要那個!我要那個!給派蒂住。"

    盒子有圓有方,做得很講究,上面有門,還有透氣的小孔,四邊則是透明的塑膠。我想那盒子用處不少,就兩個都買了,並當場把袋子裏的蟋蟀倒進圓盒子。

    回家的路上,女兒抱着塑膠盒,對着裏面的蟋蟀説:"五隻新寵物!"

    "馬上就要被舊寵物吃了。"我説。

    "YUMMY!好吃!"小丫頭作吃東西的樣子,好像她變成了派蒂,開始吃蟋蟀大餐。女人香十一月七日

    "哇!螳螂還活着啊!"兒子從學校回來,進門看見派蒂,就叫了起來:"而且住進這麼漂亮的盒子裏。"他把派蒂的新家舉起來看:"噢!日本製。哪裏買的?"

    "寵物店買的。"我説。

    "這麼講究,怪不得活得長,大概有一百歲了吧!"

    他大概是想到以前我給他養的那隻螳螂,住在鞋盒裏,只活過暑假,就死了。所以對妹妹的這個寵物,受到如此禮遇,有一點吃味。

    "我也不曉得應該算幾歲,應該很老了。"我説:"住得好,光線好,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吃得好。"

    以前他養螳螂的時候,也就像他妹妹的年歲,每天放學,我帶着他,手裏拿着筷子,在人行道上到處找大螞蟻,引得好多鄰居奇怪,還以為中國人有這樣"野餐的方法"。

    "她吃什麼?"兒子伸手進去逗派蒂,被狠狠鉗了一下,叫了起來:"好凶!"

    她當然兇,她吃各種蜂,現在沒蜂了,就去寵物店買蟋蟀。"我給他看裝蟋蟀的瓶子。

    "其實我那隻螳螂是吃壞東西,死掉的。"兒子歪了頭:"你不記得嗎?我們餵它吃了一隻蟬,它吃完,身體變成咖啡色,就死了。搞不好,是撐死的。"

    "其實以這種螳螂的身材,根本沒有資格吃大蟬,要不是在小盒子裏,我們抓來給它吃,我也不認為它有力量抓得住蟬。螳螂捕蟬只是作比喻,根本不實際。"我説:"所以我也不喂派蒂吃蟬。"

    兒子到樓上他自己的房間去了。不久,又碰咚碰咚地衝下來。

    他才進書房,就帶來一股怪味道。

    "搽了什麼香水?"我罵他,他知道我對很多香味敏感。

    "沒有搽香水,是它!"指了指他自己的手,手上拿了一個膠條,放在我前面。不再是香,成為臭,原來膠條上黏了一隻奇怪的蟲子,是那蟲子發出怪怪的味道。

    "怎麼辦?怎麼辦?"他搖着手上的蟲子:"要不要喂派蒂吃?"

    我指了指桌上的鑷子,叫他自己處理。

    他坐在地毯上,用鑷子夾蟲,一邊夾,一邊大叫:"臭死了。"

    連在廚房裏的岳母,都好奇地走來問是什麼怪味道。

    "臨時的,還是臭的?"我問她。

    "説不上來。"

    蟲子才丟下去,派蒂就一個箭步,上去抓住吃了。我捂着鼻子過去看,覺得這蟲有點像"天牛",但觸鬚短,身上又沒有斑點。跟天牛一樣,它也有個小小的頭。上半身是黃褐色的,翅膀是黑色,而且很奇怪地在背上形成一個"X"的圖案。

    兒子守在派蒂旁邊,忍着臭味,看她吃。對於在這個蕭條的季節,能抓到一隻蟲,又是在他屋裏抓的,似乎有點得意。

    孩子難得對家奉獻,有時候,做了一點事,他自己都會興奮,包括抓蟲子這件事在內。

    他上樓了,沒多久,又跑下來,又抓了一隻同樣的,也又喂派蒂吃了下去。

    再上樓,沒多久,再抓了一隻下來。

    我開始操心:"你好好查查,怎麼回事?是不是你太久不在,什麼地方漏了水、出了毛病?怎麼一屋子都是這種怪蟲?"

    他沒回樓上查看。倒去翻書櫃,找出Time一Life出版的《病蟲害(PestsandDiseases)》,查了半天,大叫一聲:"有了!是南瓜蟲(SquashBug),冬天喜歡藏在配葉,或躲進屋裏。會發出臭味。我都是在窗縫裏抓到,它們一定是要躲進來過冬。"

    我稍稍放下心。告訴他,後抓到的蟲,就放在塑膠袋裏,不要一次都餵給派蒂,簡直臭死了。

    想想!接連吃了兩隻,派蒂每次咬開那"南瓜蟲"的肚子,裏面就流出綠綠臭臭的水,整個屋子都臭了。

    晚上,有朋友來。一進門,就仰着臉吸氣,問:"什麼味道,好香!"

    "香?"我一怔。

    "是啊!是不是剛剪完草?是草香。"

    我笑了起來,帶他看那蟲,打開塑膠袋,他跳着逃出書房。

    半夜,我睡不着,起來喝牛奶。找開卧室門,迎面撲來一陣清香,真像春天剛剪完草的味道。

    使我想起麝香,中藥行裏的麝香,臭得令人慾嘔。還有我吃過的一種來自東印度,叫做"Valerian"的草藥,臭得像是多年不挖的陰溝水,即使把那藥瓶緊緊蓋住,並放在抽屜的深處,都有臭味透出來,使我最後不得不把它扔掉。

    我後來查書,説Valerian是阿拉伯、西亞洲和歐洲人常用的一種"香料"。

    於是我想,這"南瓜蟲"是吃足了我院子裏的花草,把花草的香味濃縮,成為它那綠綠的體液。

    這小小的臭蟲,其實是個香蟲,連我的派蒂吃了,都散發出一種特有的"體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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