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傑拉德(1896-1940)的一生是短暫的,他的創作生涯充其量不過二十年,但他卻留下了四部長篇小説和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説,使他成為二十世紀一位傑出的美國小説家。
二十世紀的二十和三十年代是美國小説的黃金時代,羣星燦爛,各放異彩。德萊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長篇鉅著,並且在一九二五年又發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國的悲劇》。同年四月,《了不起的蓋茨比》在紐約出版,著名詩人兼文藝評論家T-S-艾略特立刻稱之為“美國小説自亨利-詹姆斯以來邁出的第一步”。海明威在回憶菲氏時寫道:“既然他能夠寫出一本像《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樣好的書,我相信他一定能夠寫出更好的書。”艾略特和海明威都是以苛刻聞名的批評家,因此我們就不難領會這些評價的分量了。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元氣未傷的美國進入了歷史上一個短暫的空前繁榮的時代。“美國夢”像一個在半空遊蕩的色彩斑瀾的大氣球,使一代美國人眼花鐐亂,神魂顛倒。菲氏説過:“這是美國曆史上最會縱樂、最絢麗的時代,關於這個時代將大有可寫的。”他所大寫特寫的正是這個時代,並且將它命名為“爵士時代”,因此人們往往稱他為“爵士時代”的“編年史家”和“桂冠詩人”。菲氏並不是一個旁觀的歷史家,他縱情參與了“爵士時代”的酒食徵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現那個時代的社會風貌、生活氣息和感情節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時,他又能冷眼旁觀,體味“燈火闌珊,酒醒人散”的悵惘,用嚴峻的道德標準衡量一切,用悽婉的筆調抒寫了戰後“迷們的一代”對於“美國夢”感到幻滅的悲哀、不妨説,《了不起的蓋茨比》是“爵士時代”的一曲輓歌,一個與德萊塞的代表作異曲同工的美國的悲劇。直到今天,《了不起的蓋茨比》還是美國一部家喻户曉的經典。
我對菲茨傑拉德毫無研究,可是我和《了不起的蓋茨比》卻有一段陰差陽錯的“因緣”。
一九五一年夏,我應北京燕京大學西語系之聘,從美國回國任教。行李裏除了幾件舊衣服,一架手提英文打字機,主要都是從讀大學到研究院積累下來的幾百冊英美文學書刊。八月中到校,九月一日上課,我教的是英語專業四年級兩門課。班上有些學生不時來串門地聊天,或是借書看。十二月間,全國高等學府開展“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燕京着重批判“美帝文化侵略”,各系教授、副教授,人人當眾檢討。輪到我上場那天,一個男生積極分子跳了起來,一手舉起一本書,一手指着書的封皮,義正辭嚴地質問我:“你從美帝帶回這種下流壞書,腐蝕新中國青年,居心何在?”我嚇了一跳,伸頭仔細一看,書的封皮上畫着一隻手,指甲塗得猩紅,手裏舉着一杯香擯。原來是一本很舊的英文袖珍本《了不起的蓋茨比》,是我班上一個男生借去的。我倒抽了一口冷氣,心裏想,“我承認我的思想‘落後’,但是要我把菲茨傑拉德的傑作扔進垃圾堆,那還辦不到呢。”
由於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原因,從此多年與西方文學絕緣。妻子受株連“顛沛流離”,不管有多少艱難困苦,也不忍心把我那幾箱舊書當廢紙賣掉。“文革”中,全家下放安徽農村,書遭了澇災,我倆把紙板箱一個一個打開,把書攤在茅屋門口晾曬,發現那本破舊的《蓋茨比》雖久經患難,卻有點不服老的神態。後來,雨過天晴,我重返北京任教。時隔不久,忽然接到《世界文學》月刊編輯來信,要我儘快將《蓋茨比》譯為中文。簡直不可思議!“腐蝕新中國青年”的黑鍋,我背了將近三十年,怎麼會偏偏找到我來翻譯這本“下流壞書”?莫不是命運的嘲弄,還是菲茨傑拉德顯靈,責成我為他平反,還他一個公道?思前想後,我雖自感譯筆粗拙,難以重現他那優美的風格,卻也無法迴避這道義的召喚。
十年以後,我用英文以回憶錄形式寫了一本紀實體小説,自然把《蓋茨比》這段公案寫了進去。書於一九九三年在美國出版後,陸續收到許多讀者來信。其中有一位是曾在紐約舞台和好萊塢銀幕上活躍過的女明星,她在信中特別提到這個情節,接着寫道:
我認識他。三十年代期間,我是個演員,住在好萊塢一家名叫“真主花園”的旅館,許多來做短期工作的作家和演員住在那兒。司各持-菲茨傑拉德那副愁苦的面容是我平生所僅見。他那悲慘的處境刻畫在他臉上,流露在他聲音裏。我是在餐廳裏結識他的。那天我一個人正在埋頭看雷格蒙的小説《農民》,有個人在我肩旁彎下身子説:“你幹嗎要看那本波蘭式的《亂世佳人》?”我回答説:“因為是我的朋友納特-福柏推薦的,我也非常愛看。”他聽了嗤地一笑,又搖搖頭,彷彿我無可救藥了。我問他:“那你推薦什麼呢?”他説:“喚,最優秀的作家司各特-菲茨傑拉德寫的任何東西。”
我如聞其聲,如見其人,彷彿《蓋茨比》的作者又一次顯靈!可惜“蕭條異代不同時”,我只能高山仰止,心嚮往之了。
但是故事並沒到此為止。馬里蘭州洛克維爾市有一座聖瑪利天主堂,離我們在維州的住處不遠。這座小教堂建於一八一七年,建築古樸莊嚴。每逢主日,一位中國神父在那裏為華人教友做彌撒。去年八月二十日上午,我陪妻子去那裏望主日彌撒。我送妻子進堂以後,獨自出來在陽光下漫步,心曠神怡。不知不覺間,逛入了教堂邊上的墓園,心裏默誦起英國詩人格雷的《墓園輓歌》,又感到無端的惆悵,神思恍惚。突如其來地,一個高大的身影從一塊墓碑前面冒了出來,我情不自禁地喊了一聲:“誰?”定神一看,原來是一位衣着整齊的中年白人男子,我舒了一口氣。他沒理會我的問題,卻指着墓碑説:“最優秀的美國作家!”我低頭一看,毫無雕飾的石碑上刻着:
弗朗西斯-司各特-凱-菲茨傑拉德
一八九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一九四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其妻
姍爾達-賽爾
一九00年七月二十四日
一九四八年三月十日
這真是千載難逢的奇緣!四十四年前,他在萬里之外的異國和我一道蒙冤受難。今天,我無意之中竟然又有幸在萬里他鄉邂逅他的陰靈。這是一片很不起眼的墓地,菲氏家族的幾座墓佔了其中一小塊地方,沒有樹木,沒有花草。這裏既沒有倫敦威斯敏斯特教堂詩人墓地的莊嚴肅穆,也沒有米蘭大墓園的瑰麗堂皇。想當初,一個不甘寂寞的金髮少年,夢想憑自己的錦繡才華,營造一座金碧輝煌的地上天堂,享盡人間賞心樂事。曾幾何時,貧病交迫,夢碎酒醒,他身不由己來到這個角落安息,和他的紅粉佳人分享一扌不黃土和永恆的寂寞。墓園幾步之外就是一條大路,日日夜夜奔馳着川流不息的車輛,萬萬千千的匆匆過客中有幾人曾在這裏“解鞍少駐初程”,低迴憑弔一下這位“美國夢”的化身和爵士時代的史詩大師?也罷,永遠擺脱了名繮利鎖,超越了生與死的磨難,菲茨傑拉德有福了,他將以他不朽的詩篇彪炳千秋。
時已正午,彌撒完了,妻子走出教堂,看到我在墓地躑躅,遠遠地喊道:“你不怕中暑嗎?”我指着墓碑説:“又碰上老朋友啦。”她感到詫異,走到墓碑眼前一看,笑着説:“這大概可説是陰魂不散吧。我望了一台彌撒,你竟然就有一次‘幽會’。明年是他的百年誕辰,咱們帶一束鮮花,來安慰他的英靈吧。”我又指着墓碑前地面上一塊碑石,上面鐫刻着《了不起的蓋茨比》的最後一句,她輕輕地念道:
於是我們奮力向前劃,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進入過去。
今天中秋,我去多倫多探親,誤了在他百年誕辰去掃墓,悵然若有所失。也是天意莫測吧,正在這時,感謝譯林出版社決定重印舊譯,就算作獻給這位英靈長在的奇才一個小小的花環吧。
巫寧坤
一九九六年秋於維州獵人森林客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