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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養父的經歷

    休伯特順着樓梯走下十八層時,索爾。夏皮羅站在走廊不遠處,一直很耐心地看守着。他仍是一身白西服,臉上沒有一絲倦意,雖然眼睛裏有血絲。

    休伯特跟着夏皮羅進入1801房間,這是他的經理辦公室兼住處。夏皮羅在書櫥邊按了一下開關,書櫃自動移開了,現出一個暗道,向右轉了一個彎。

    他又按了一串數字,一道鋼門打開,最後是一間小小的密室,裏面坐着一個印度人相貌的電報員,側臉對着門,很年輕,大約二十來歲。

    休伯特手裏拿着司的克,對夏皮羅説:“發報吧:”李爾王來城堡。請給兩個星期時間。立等回答‘。用375式密碼。“他閉上眼睛,用手指揉自己的左右太陽穴。

    國際飯店頂上,上海最高的天線,在發接各種電波,而在太平洋上,遊弋的艦隊――各國的艦隊――都在緊張地收聽每一個電符,然後有一大羣人拿去分析,破譯。

    兩人走到外間,休伯特説:“索爾,我的小兄弟,趁現在等回覆,我得告訴你一個隱藏了很多年的絕對機密。”夏皮羅看看休伯特平靜的臉色,不知他的上司説的是真話假話。跟這些美國人説話要當心,他們時不時來一點幽默,你如果應付錯了,就顯得自己絕對愚蠢。

    但是休伯特臉上似乎沒有任何開玩笑的意味,不僅如此,那眼神專心地看着他這個方向,在等着他回答。夏皮羅只好説:“H先生,我聽着呢。”語氣也是不真不假地恭順。

    兩人坐下來。休伯特抿了一口早已給他準備好的威士忌,面朝夏皮羅説起來:“你知道我的書店裏全是些大路貨,不值錢,什麼高爾斯華綏、羅曼羅蘭,幾十卷的大部頭小説,今後世代不知有誰會看――如果他們還看書的話。不過,我有一部鎮店之寶。”他突然停住了。夏皮羅本來端着杯子,看着加冰塊的威士忌的色澤,正要喝,聽到上司奇怪的話,抬起頭。

    “你一定要替我保密!”休伯特説:“我的店從來不進小偷,無可偷之物。這事傳出去,我就得花錢買保險櫃。這是我一輩子不肯示人的寶貝:《少年維特之煩惱》,1774年初版本,上面有歌德的親筆題簽,後來尼采得到此書,又加上一段話。不知怎麼會流傳到上海來,我在一大堆舊書中無意碰見!”夏皮羅喝了一口酒,打趣地説他不知道休伯特還收集原版德文。

    休伯特雙手疊在一起,感嘆道:“在遠東,要收西方珍本,等於痴人説夢!但有時西方文明的命運就是在遠東決定。這樣吧,你保證於堇的絕對安全,你交給我一個完整無損的於堇,我就把這本鎮店之寶送給你。”夏皮羅想,這個休伯特,是不是也認為每個猶太人都見錢開眼?他丟棄了一切家產,才得以在德軍佔領維也納前及時逃脱,流落到上海。對此他沒有怨言:上帝總是公平的,復仇的機會,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但是他本能地不喜歡聽別人對猶太人開錢財玩笑。“H先生,你不要逗弄我了。”他看着休伯特的眼睛,鄭重其事地説:“我用自己的生命保證於小姐的安全。”“你以為我的獎品太不值錢!”休伯特大笑起來:“想想,戰後三十年,這本書會拍賣出什麼天價!那時你的命,我的命,哪怕還在,都絕對不會比這本書值錢!你如果有這個想象力,你就會用一切辦法保證於小姐的安全。”夏皮羅也笑了,“我們猶太人,就是從來拒絕與美國人耍嘴皮。”休伯特與夏皮羅碰了一下酒杯,不過只是嘴唇沾了沾酒。“幽默是給失敗者的安慰劑――你為什麼老是把我稱為美國人,我是歐洲人――不過不説了。一言為定,我把《少年維特之煩惱》留給你。你幫我看好於堇。”休伯特的口氣很認真。

    夏皮羅做事説話都穩,而且與他的外貌略顯拙樸相反,不僅腦子閃得快,工作效率也高,非常能幹。正是這點,深得休伯特的重用和信任。夏皮羅從來沒有聽休伯特説過自己的私人生活。他只知道這個怪老頭,在上海這冒險家樂園,竟然一輩子做開舊書店這種絕對無風險的小生意,其中必有隱情。但是他從來沒問過――在這個亂世,知道得越少,就越安全。

    “我沒有親生子女,所以,沒法比較於堇對我是否比親生子女還親。但她是我惟一的親人。”休伯特握着酒杯。他看出如果他不説,夏皮羅就不會問為什麼於堇對他如此重要。

    “H先生,我瞧得出來。”夏皮羅喝了一口酒,繼續説:“你放心,十七層以上,目前除了於堇外,只有我們的密室人員。這個飯店裏職員有三分之一是有特殊身份的,只有他們能上十七層。輪班有人日夜看守着幾條樓梯口的門:誰有資格上樓是有規定的。”他看看休伯特無表情的臉,似乎在專心品酒,沒有聽到他的話似的。他明白這個上司心裏在想什麼,於是他思考一下,加添了一句話。“這樣:從今天起,每次有人上樓,都要由我特別批准。”夏皮羅沒有多説話的習慣,他已經點清楚了,多説無益。休伯特老先生依然不作聲,但是臉色顯然平和了。

    休伯特剛到上海時,還是個二十多歲的青年,香港上海滙豐銀行的小職員,帶着他新婚的妻子――他與那些到上海來的西方人一樣雄心勃勃。他的父親是法國人,母親是美國人,大學裏專攻德國文學,銀行看重他的語言才能,認為會使他在上海這個各國人混雜的都市大顯身手。

    那還是十九世紀末,從中國皇帝到平民百姓,每個人腦袋後都掛着一條辮子的年代。

    他一向温順的妻子忍受不了僑居遠東,整日來往的只有幾個無法挑選強加給他們的朋友。她好不容易懷孕,對他們卻是折磨,她脾氣暴躁,整個變了一個人。晚上與他大吵,到了天亮,還是想不通,一個人爬下牀,賭氣跑到早春二月的室外,在晨風裏奔跑,受了風寒。被送進醫院之後,開始出血,才三個月不到的孩子流產了。她整個人精神崩潰,朝窗而坐,從此拒絕和他説一句話。休伯特不得不同意讓她回到英國去。從此之後,她再也沒有回來。

    他請假回英國去找到妻子孃家,丈母孃説女兒不知去向,反而向他要人。後來,倒是有一個律師尋到他住的旅館來,説是他妻子的代理人,要求他在離婚書上簽字。

    他很痛苦,現在回憶起來,覺得生命其實比婚姻更枯燥無味,甚至不用籤個字就可以了斷。他的日子如同冰凍的大海,不再起任何波瀾。

    在他一個人等船回遠東的那期間,他整天泡在書店裏。忽然他發現,每天看別人的悲歡離合的故事,不管是虛構還是傳記,倒是忘掉自己的失敗的最好辦法。他買了不少舊書,跟查林十字街的幾家著名舊書店老闆聊上了友情。當他回到上海時,心裏就清楚了:當銀行職員雖然賺大錢,遠遠不如開一家舊書店有趣。隔了一段時間,他便盤下了別人離開上海準備放棄的四馬路上一家舊書店,他自己積存的書,也已夠作開店的墊底。

    西方人離開上海時,與其千里迢迢把藏書運回去,不如賤賣給他。他的生意雖然清淡,貨源倒真不愁。

    開店之後,他養了一條小狗。這條狗是用書從一個客人那兒換來的,純種的英國西班牙獵犬。黑白兩色,長耳朵如垂下的捲髮,像個西班牙女郎,她寸步不離他身邊。他給了狗取名珂賽特,是少年時讀的第一本法文小説《悲慘世界》裏的女主人公。他想或許能如書中説的那樣,與狗終生為伴。

    每日白天坐店,很晚才關門,然後他晚上帶着狗,在上海街頭走一遭,就回來安枕。這樣,日子過得很快。

    有一天晚上,他在上海街頭溜狗時,藉着黯淡的路燈,看到街對面,一個女人牽了個孩子,在杳無一人的街頭匆匆奔跑,孩子跑不快,被半拖半拽地拉着。當那個女人看到他時,把孩子一把抱起,穿過馬路,朝他身邊一推,急急忙忙説:“有人追殺我們,她爸爸已經死了,我也逃不過,求你救救孩子一命!”也不等他同意,女人似乎聽到什麼,就繼續狂奔。路燈下,他注意到女人穿的旗袍,已經被撕開了。一個人到了緊要關頭,穿高跟鞋也能跑得飛快,讓他驚奇萬分。孩子躲在他身後,嚇得不敢作聲,珂賽特倒是親熱地朝女孩甩着尾巴,嗅孩子的腿。

    就在他腦子這麼一分神時,沿街追來三個兇狠狠的男人,其中一個身上還有血跡。狗衝着他們狂吠。這幾個人朝街對面的這個帶着孩子和狗的西方人看了一眼,繼續朝路口狂追下去。

    不久,他就聽到遠遠的街角,有女人的慘叫。他把孩子抱在一起,嚇壞了,不敢作聲。狗懂事地望着主人,警惕地注視黑暗,卻不再吠叫。

    等到街上又杳無人聲,他才蹲下來細看這個緊緊拉着他衣角的孩子:是個女孩,約摸五六歲,大大的眼睛驚恐無助地看着他,很是讓人憐惜。他想了想,抱起孩子,招呼着狗,回到書店。

    那個傍晚,好像還是昨天的事。他記得一清二楚,已經二十三年了,愛犬珂賽特老死都已經十二年了。這個奇怪的城市,總有人想要殺人,每天有人被殺,有的年月則是成批被殺。而且常是滿門殺絕,絕不留禍根。

    他不知道這女孩的父母惹上什麼麻煩,不知是青幫殺洪幫,還是青幫殺自己的叛徒,還是這個軍閥殺那個政客,還是強盜見財起歹心,也可能只是報個人仇雪他人之恨。反正,他當時決定,最明智的辦法是帶着孩子快走,避開那遭難的女子,也不去尋找孩子的家裏是否還留下什麼人,那無疑是去送她回死路。

    孩子很奇怪,居然也不哭鬧,跟着他回家,對命運的恐懼似乎是本能的。他問孩子叫什麼名字,孩子脆生生地説:“於堇。”孩子蹲在地上,藍燈芯絨裙子下是一雙黑牛皮鞋。她順手寫下自己的名字,字寫得很好,明顯父母注意她的教育。

    他要把於堇送進天主教會辦的女子寄宿學校,只好先去行洗禮。神父為於堇洗禮前説,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教堂那天洗禮的孩子並不多。她靜靜的,卻一步不離休伯特。

    此世如花,難以存留,因為飛去如影。神父沒有這麼説,他沾了聖水,灑幾滴在於堇的臉上,轉身對上帝祈禱:“這個孩子若是砍下的樹枝,得了你的水氣,就會發芽長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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