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賣瓜瓜不甜
我對工作倫理的結論是:
無論你是主管或部屬,永遠要記得——
第一,要遵守職業道德,維護顧客的權益。
第二,要嚴守職位的分際,在什麼職位,做什麼主、説什麼話。
第三,要盡忠職守,維護工作崗位和工作夥伴的權益,千萬別吃裏扒外、通姦資敵。
唯有人人遵守工作的倫理,人際才能有共信,事業才能有共榮,社會才能有進步。
當蜜月過去的時候
想想,如果你在朋友欠你小錢的時候,就趁他領年節獎金,暗示他還,甚至故意作個低姿勢,説自己出了點事,急需。
錢的數目少,拿出來輕鬆愉快,他當然會還。
如此,有借有還,朋友之間既有"通財之義",也有"還錢之信",永遠是好朋友,怎會淪落到避不見面的地步呢?
俗話説得好——"債多人不愁"。
債多而不愁的人,不是有能力還債,而是"一翻兩瞪眼"——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他由拉下臉來借錢,到拉下門來躲債,最後則是拉下自尊賴皮。
失敗到絕望的時候,就自暴自棄,這是人的天性。不論做生意、帶部屬、交朋友,希望能有羣子之交,就要時時注意"怎麼維護對方的自尊"。
這世上無論進化或腐化,都是慢慢發生的。唯有建立制度、情理分明的人,能夠像設有紅綠燈和安全島的道路,不但走得快,而且少出事。
記住!農業時代,那種"一諾千金"的時代過去了,要做長久的朋友、長久的生意,你要有維護對方尊嚴的技巧,與絕不妥協的原則。
萬里尋畫記
見獵心喜,卻又因為心喜過度,而喪失了原有的判斷力。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毛病。
我們總是想別人沒自己聰明,而在下棋時,希望對方不要看出我們的弱點。如果對方真沒看出來,而走了另一步時,我們則暗自心喜。
豈知,如果對方是高手,他也可能正設下這個陷餅,讓我們把注意力放在上面,而忽略自己另一個更大的弱點。
五折大采購
我們更要了解一件事,就是人性。
既然有"以為小角落就比較安全的蚊子",也就有"專在小角落下網的蜘蛛"。憑什麼只能你聰明,別人就不能對準你心理的弱點呢?
如果他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好不容易有你這條肥蟲上網,就更會好好"吃"你了。
所以,你可以放心自己家門邊的小店,認定他比較便宜。(因為他今天騙了你,明天你再也不上門,甚至可以到四鄰去告他。)卻絕不可相信旅遊區,尤其是異國的商家,免得被他們"連肉帶骨"地吃掉。
後來居上的小董
人們失敗,常因為不能替對方想。
許多人寫信,不但龍飛鳳舞地簽名,而且龍飛鳳舞地寫地址,他以為自己滾瓜爛熟的地址,也應該是別人熟悉的東西,豈知可能因此,而接不到回信。
許多人在投稿時,也字跡潦草。當他寫一般文句的時候,上下文串起來,主編還能"猜"到,但是當他寫地名、人名或專有名詞的時候,難道還要忙碌的主編去翻百科全書嗎?…
他常因此被退稿。
好個豪爽的大漢
我必須強調,這世界上有些人是開"合理標",有些人是開"最低標"。
開"合理標"的人,先算好大約應該需要的工本費和利潤,來投標的人,要價過高,他固然不取。如果報價太低,他也不取。道理是——那麼低的價錢,不可能做得好。
至於開"最低標"的,則是隻要東西看起來差不多,推算得便宜,就買誰的。豈知生意人,往往看準這一點,先以最低價,搶下這筆生意,再一步步要你追加預算。
"對不起!物價上漲了。"
"對不起!碰到流沙層了!"
"對不起,我這樣做,一定自己先倒,我做不下去了。"
碰到這種狀況,你是要拿"約"修理他,還是跟他妥協?何況許多民間的交易,像小郭的屋頂,根本沒有什麼"約"。
除了交易,人事也一樣。
包在我身上
從政的人常説,先不要考慮開出去的政見支票能不能兑現,而要知道,如果得不到政權,就連半個政見也無法兑現。
在人生的戰場上,無可否認的:
當兩個人戰鬥,只有一把槍,誰先搶到槍,就可以用槍把對方撂倒。
既然對方倒了,就不再有人和你爭;既然沒人跟你爭,就連指責你當初不擇手段"搶槍的聲音",也不再會出現。
半個也跑不掉
當你不會用人的時候,不但是用錯了人,而且會失去人。失去的那人,更可能成為你的敵人。
當你讓下面人搶位於的時候,他不但搶到自己的位於,而且可能搶到你身邊的位於。
進一步,他可以搶你的位子;退一步,他可能擋住你的視線,使你看不清周遭的情況。
看不清周遭是最危險的,當你總是跟某人合作,而不隨時出去瞭解市場和比價時,你很可能有一大發現,這老朋友算你的價錢,比別人都貴。
不是他漲了,是別人跌了。他卻因為你總是"照以前的方式",而沒有主動通知你降價。
要糟的是,當你不去要求他,他也會在伺侯你的時候,因為缺乏跟外界的接觸,少了比較的機會,"你們"很可能一起老化、一起落伍。
此外,商人多半知道在老闆那種"吃不下,含在嘴裏也好"的道理。當你不夠靈活,不去監督的時候,他們就吃定你,綁定你,甚至在必要時——
犧牲你!
而且使你明明被犧牲了,還覺得他夠朋友。
全靠老同學
情與法的關係非常微妙。法看來是硬的,情看來是軟的。但法是人定的,也由人執行。執行的人有情,這法就有了彈性。
更進一步説,當法愈嚴苛,愈不合人情的時候,那執行的人,就可能變得愈重要。
法,一定要合理,不合理的法要修,而不能用"人情的執行從寬"來補償。
因為在這執法從寬中,不但不能真正地"執法",而且造成許多弊端。
同樣的道理,如果你發現別人要你籤不合理或你辦不到的約,你必須知道,從簽約的那一刻起,除非你夠大、夠硬,否則每一個攪局的小鬼,都可能處理你。
情與法的不夠分明,是我們社會的通病。
許多人在這當中得了好處,許多人被這樣吃死。
記住!
你可以要求修法,不可以故意違法。只有當"法"能公正、合理的時候;執法才可能嚴明、弊端才可能減少。
當法律放假的時候
許多人,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只因缺少這分機智,為保住"身外之物"而抵抗,結果造成悲劇。
不錯!東西是你的,他憑什麼要搶?你當然可以反抗。但你也要知道,當東西是你的,羣眾是他的,而你勢單力孤的時候,東西也可以變成他的。
孔子説"危邦不入、亂邦不居","邦無道,危行言孫",就是這個道理。
當你不小心進入"危邦"或"亂邦",就必須認清情勢,明哲保身地想辦法"全身而退"。再在全身而退之後,想辦法"平反"。
記住!不要在必輸的情況下逞英雄,也不必在無理的環境中講理。
否則,你就永遠沒有講理的機會了。
扒手請上鈎
我們要知道,賊也是人,也有自尊。他可以失手被捕,只怪自己"手藝"差。但是,當他發現上了你的鈎時,是他鬥智輸給你,他的面子就掛不住了。
你愈是弱小,贏了他,他愈覺得丟人,他愈可能對你不利。
所以,聰明人,除非有萬全的準備,即使發現了賊,也要按兵不動,甚至故意咳嗽兩聲,留上條路給賊出去,再看準了他,以後動手。
孫子兵法上説"圍師必闕"就是這個道理。把敵人圍住的時候,與其讓他作"困獸之鬥",跟你正面拼命,不如留個缺口,讓他由那裏逃跑,在他落荒而逃的時候,從後面追擊。
想想!是正面與你拼命的敵人容易對付,還是正在逃跑的"背面露出來"的敵人容易對付?
當然是後者!
於是,你忍一時,彷彿為他留條生路,反而能自己不傷一卒,把他殲滅。
相反地,你也要知道——
如果有一天,你與別人爭鬥,人家故意閃開,可能正是等你把弱點露得更大些,好將你徹底摧毀。
那看來像"一念之仁的,其實是"百謀之毒"。
所以,即使你在逃的時候,也應該有組織,有戒備地,以面對敵人的姿勢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