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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那一場康橋絕戀 2:邂逅倫敦

    邂逅倫敦(1)

    緣分真的好奇妙,並非是中了緣分這兩個字的蠱,所以才這樣不厭其煩地談論與訴說。只是每當提及感情,或是誰與誰的相遇,誰又與誰的相戀,總是會與緣分糾纏不清。有緣的人,無論相隔千萬之遙,終會聚在一起,攜手紅塵。無緣的人,縱是近在咫尺,也恍如陌路,無份相牽

    但也有人說,緣分固然重要,只是緣分來時也要用心珍惜,否則再深厚的緣分都會被消磨殆盡,到最後依舊是陌路匆匆,誰也顧不了誰的感受。緣深緣淺,情長情短,說的就是如此。相愛的時候,總是會許下鄭重的諾言,要一生相守,不離不棄。當那份感覺一旦丟失,過往生死相依的愛戀,竟成了想方設法要擦去的記憶

    不是誰太薄情,而是因為人本多情,多情之人才會種下更多的前因,可所有結果也只能自己承擔。許多人想行雲流水過此一生,卻總是風波四起,勁浪不止。平和之人,縱是經歷滄海桑田也會安然無恙。敏感之人,遭遇一點風聲也會千瘡百孔。命運給每個人同等的安排,而選擇如何經營自己的生活、釀造自己的情感,則在於自己的心性

    一直以來都覺得林徽因是靜坐在雲端之上的女子,之所以這麼認為,不是因為她的潔淨,她的唯美,而是面對錯綜複雜的感情,她始終可以保持一種平和的姿態。當別人以為她要為一段情愛沉溺下去,不得醒轉之時,她卻可以決絕轉身。她讓風流才子徐志摩在康橋上隻影徘徊,失魂落魄;讓建築學家梁思成濃情蜜意呵護了一生,至死不渝;更讓學界泰斗金嶽霖默默愛了一輩子,終身未娶

    這樣的女子真的太過聰明,她讓自己洋溢著迷人的魅力,讓欣賞者的目光聚集於一身,來享受著她的典雅純美。她時刻愉悅別人,又溫暖了自己。她彷彿永遠都是那麼無意,無意地看著花開花謝。縱然自己深愛一場,也可以做到平靜地別離。縱是愛到深處,也不肯熱烈相擁。她不會將自己逼到落魄的境地,任何時候,她都可以讓自己優雅地行走。穿一襲素色白裙,走在人間四月,等待一樹又一樹的花開。春天早已遠去,她卻還在

    一九二○年的九月,年輕才子徐志摩從美國到英國,他為了結識狄更生先生,故拜訪了林長民。之後與林長民相見恨晚,更結識了十六歲的林徽因,這個讓他愛慕終生的美麗才女。也許他們算不上一見鍾情,但是彼此是因為第一次邂逅而有了交集。徐志摩比林徽因年長八歲,那一年,他二十四,她十六歲。二十四,對於一個風流倜儻的才子來說是多麼的年輕。他俊俏的面容,儒雅的風度,詩人的氣質,令許多紅顏佳麗為他傾心。而情竇初開的林徽因,面對一個如此有氣度的男子,又怎能可以做到心靜如水?

    那時候,徐志摩已婚,並且是兩歲孩子的父親。一直追求理想人生、爭取婚戀自由的徐志摩,根本就不愛妻子張幼儀。他遵從家人意願娶了從未謀面的張幼儀,對她可謂是無情至極。徐志摩認為沒有戀愛的婚姻是墳墓,他時刻都想結束這個錯誤,而力求獲得重生。他是個多情才子,可是面對張幼儀,卻永遠都是一副不耐煩的模樣,甚至不去承擔一個丈夫所應該承擔的責任,令張幼儀受盡委屈。一個從未離開故土的溫良女子,在遙遠的異國他鄉,舉目無親地活著

    邂逅倫敦(2)

    有時候在想,人最多情,也最無情。愛的時候海誓山盟,許下天荒地老。厭的時候,恨不能立刻從生命中抽離,一刀兩斷,再無瓜葛。徐志摩對賢淑穩重的張幼儀冷漠無情,淡如清水。而當他再度與林徽因相見時,就被她的風姿綽約給深深傾倒。那含情明澈的雙眸、高貴典雅的氣質讓他肯定,這就是他追慕多年想要遇見的女孩。他愛上了像精靈一般的林徽因,彼此眼眸的交換,這朵白蓮便深深種在徐志摩的心間,再難相忘

    人生真的如戲,每個人在不同的人面前扮演不同的角色。張幼儀為徐志摩低眉垂首,無悔生養,而徐志摩卻視她為打身邊遊走的一粒塵埃,毫無情義。對於林徽因這個美麗如蝶的女子,他可以為她寫下無數情真意切的詩句,甘願做她裙裾邊的一株草木,深情相隨。是緣令他們走到了一起,卻都無份相守。不愛在一起是錯誤,太愛在一起同樣是錯誤

    徐志摩第一次見到張幼儀的時候,他甚至連正視她的心情都沒有,因為他打心底就不願接受這段婚姻。所以無論張幼儀是否端莊大方,是否美麗賢惠,都無法在他心中佔一席之位。直到邂逅了林徽因,徐志摩才知道,這些年的堅持是正確的,因為他心中的女神真地出現。他認定林徽因就是他命裡的紅顏,他願意為她寫下柔情的一筆。再後來,徐志摩又遇見了陸小曼,那個風情萬種的女子亦是他生命裡過不去的劫。人的一生就必定要遭遇這些無來由的緣分,讓你我一次次沉陷。彷彿唯有這樣,才算真實地在紅塵走過一遭,才算沒有虛度這墨綠溼潤的光陰

    徐志摩這一生是為情愛才來到人間,他的使命是為了那些紅顏。最後他為陸小曼奔波忙碌,又為了趕赴林徽因的一次講座墜身於山谷,落到屍骨無存的下場。如果說張幼儀是他生命裡的一次意外,那麼林徽因則是他床前的白月光,陸小曼則是他心頭的硃砂痣,其餘那些紅粉佳人連偶然都算不上了。唯有真愛的人才值得他不惜費盡一生心力去擁有。徐志摩如此,我們又何嘗不是這般

    都說十六歲是花季,林徽因是幸福的,在花季之齡遇上像徐志摩這樣的青年才俊。他滿足了一個少女對浪漫愛情所有的幻想,填補了她對詩意生活的所有渴望。在倫敦這個雨霧之都,林徽因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陪她共有一簾幽夢的男子。儘管這個男子未必真地合適,儘管他們未必可以不管世俗約束義無反顧地在一起。但他們都愛上了那句話: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儘管現實生活給了他們諸多無奈,畢竟徐志摩是有家庭的男人,他有責任在身,不能像單身男子那樣自由。但是愛情一旦來臨,又怎顧得了那許多?一個是情竇初開的少女,一個是風度翩翩的青年,他們有著相同的情懷,詩意的夢想。莫說彼此邂逅在寂寞的異國他鄉,就算是相逢在擁擠的人流中,也能一眼認出誰是你命定的那個人。這就是所謂的感覺,有緣之人,在岔路口不小心失散,也會有一枚紅葉指點你去將對方尋找

    總之,在英國倫敦,林徽因遇上了徐志摩,她生命中第一個愛的男子。無論是緣是債,是悲是歡,是甜是苦,都要學會嘗試,學會開始。也許他們行走在一條荊棘叢生的路途上,但一定也有清風明月相伴。他們承諾了彼此,願意攜手共赴天涯。只是,天涯到底有多遠?是一米陽光的距離?是一個春天到秋天的距離?還是一生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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