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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已經不存在的時間,加上一些不應發生的事,這就是回憶。這話或許有道理,但不會永遠如此。這樁不應當有的事不在過去,而在現在,此時此刻,就在這兒。因此,我感到有必要不再遮掩事實的真相。比如,在此書中我想講的並不是一個恐怖加血腥的性暴力故事。如果我在前面沒有説明白,那並不是我的本意,而是還沒來得及醒悟到你們的誤會。再比如,我不應該拒絕古恆幾次三番請求進入這燈殘酒冷的舞台,我為什麼不允許他、答應他呢?以前他是我的男朋友,現在他算我的什麼人?但我的確想看到他怎麼將他擔任的角色演下去。

    當然,我這麼説,有點不切實際,在犯傻。事實上,我總是阻止他,雖然我明知不讓他走近我是辦不到的。例如,就在此刻,我已從這漆黑的跳舞的人羣中,辨認出一個遠遠注視着我的人,高個,表情冷漠。是的,這個人對我而言,並不陌生。

    今夜的通宵舞會,由警安工會主辦。

    “警匪一家,真不假!難怪街上連蟑螂咬死人也無人管了。”古恆將一把傘靠在牆邊,站在我身旁説,“這個城市快成政治波普了。”諷刺中帶着萬分悲慼。十幾年不見,他好像我們昨天才分手似的,連招呼都不必打,但他那憤世嫉俗、高人一等的腔調,卻是依然故我,一點也沒變。

    我隨着樂曲輕扭着身體説:“難道不好嗎,警民魚水情深!”他的呼吸以及從天而降的整個人,使我渾身戰慄,我懷疑他的出現隱含陰謀,與某項罪惡的策劃有關,但我馬上打消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過早地折磨自己。

    來參加這個不定期的舞會的人形形色色,各行各業都有,但最積極的是這城市隊伍越來越壯大的警察。喬裝打扮、奇形怪狀已足夠荒誕滑稽的了。熄燈,就意義更多了。當然不是為了掩人耳目,也不是害怕新聞媒介的報道,而是給自己壯膽。於胡作非為之後,燈亮了,第二天若彼此碰頭相見裝做不曾有過什麼事,不負任何責任。這樣的遮羞布對某些警察來説尤其是必要的。

    古恆終於看不下去了。他拿起擱在牆邊的傘,拖我到休息室。

    “你的想象永遠這麼豐富奇特啊!用樹葉和花瓣披掛在身上,頭髮也削成了男人樣,那你幹嗎還塗脂抹粉?不男不女。”擰亮壁燈,他一邊説個不停,一邊脱下他的豆沙色風衣,要罩在我身上。

    倒在門後的那把傘很新,綠色,而且是仿油紙的。我的眼睛在上面溜了一圈,身體讓開風衣。但抵不過他堅持,便隨他了。

    古恆把休息室的門閂上,站在門那兒望着我,然後説,這還有點像了。

    嫦娥宮,這個坐落在外灘,一百多年來都叫同一個名字的五星級賓館的舞廳,休息室隔音效果優良,幾乎聽不到金絲絨窗簾外那條著名的江和不著名的海匯合處輪船的長鳴,更感覺不到二十四層樓下汽車與行人的喧囂,甚至連隔壁百鳥回頭羣鳳戲龍的音樂聲,一絲一毫也沒瀉入。這兒,只有開得正歡的馬蹄蓮、美人蕉,水一樣明淨寬大的鏡子,以及洗手間有人用過的水龍頭尚未關緊的滴水聲。

    我從鏡前的平台上,拿起一盒印有花紋的噴香的紙,從中取了一張,仔細地擦手。我和古恆還有什麼可談的呢?相隔一天就如同一生半世。他懂嗎?我可是深深感受到這一點的。

    “向你道歉,請你原諒,但不會有絲毫作用,”他一本正經,嚴肅地説,“我還不如不説的好。”他頭髮長及肩,臉瘦,眼睛凹進去,這樣的五官輪廓醒目,還帶有幾分滄桑的色彩。我得承認,他比以前更帥,更有魅力了。

    我走近他,他披在我身上的風衣竟自己滑落在地上。

    他轉過身,背對着我,但他看到鏡子中的我,突然呆住了。

    有什麼可吃驚的,你忘了我的身體是怎麼回事,表情何必如此誇張?但我發現自己想錯了。他盯着我手臂和屁股上的文身,説:“傳聞一點不假,你真是康乃馨幫的人?”

    “什麼幫不幫?”我説,“這是我個人挑選的花紋。”我揭掉手臂和屁股上的樹葉和花瓣,看着鏡子裏的古恆,問道,“難道你不覺得很美?”我聳了聳肩,顧影自憐地轉向一旁一面更大的鏡子,那深陷進皮肉色彩斑斕的圖案,箭非箭,花非花,它們糾纏起來,毫不留情地將時間往前拋。不懂的人永遠不懂。可不是嗎,此時彼地,恍若另一世。

    他不自然地頹坐到沙發上,鼻子裏哼了兩聲,才説:“不是美醜問題。”

    “那是什麼呢?”

    “感覺不對,也許是感覺跟不上來,總之,我覺得極不舒服。”

    我説:“得了吧,感覺。感覺都是瞬間的,而且太個人化了,我奉勸你留給自己,我不想知道,因此免開尊口。你別皺眉,這都是你的口頭禪!”

    他苦笑,接着便沉默了。可沒隔一會,不等我開口,他就説那年他去的那地方比他想象的好不了多少。他顯然在作一種不像解釋的解釋——為他重新出現在這個城市。關於他失蹤,我已沒這份耐心在這兒聽他瞎扯,更談不上要去追問個水落石出,我表現出想離開的神態。

    “才兩分鐘,”他低頭看了一下表,“再呆一會兒行嗎?”他抓住我的手,繼續説,那地方比他想象的還糟,那是一種你摸不到看不見的可怕和無知。他身子傾斜,把我的手放到他的唇邊,輕輕吻着,“不,那是我瞎説。”

    我心裏有點樂了,他承認撒謊時連眼睛也不眨一下,完全跟過去一樣。

    他強調他哪兒也沒去,仍在校園,有時住在研究生宿舍區九號樓,時不時騎自行車去教室聽一堂“現代文學作品剖析”,與教授講講素笑話。有時候,帶幾個學寫詩的回去,不,不,當然是她們自願的。換了換花樣,滑滑旱冰,拍拍照片,去一些文學社演講、指導而已。

    我俯視這個男人,他對我來説,仍然不同於別人,不然我憑什麼會站在這兒聽他瞎説呢?

    “跟我回去,答應我!”古恆的眼睛充滿深意地凝視我。的確,眼睛注視比手的撫mo嘴的親吻有用得多。

    “回哪兒?”我的温柔聲音又回來了。

    “我那條路不容易走,你這條路更不能走,太可怕了。”

    “我不明白你在説什麼?”

    “你要裝糊塗就裝吧!”他的手伸進褲袋,掏煙,但只摸出一個畫着龍虎卧在一起的煙盒,他不死心,再次搜索,仍摸不出一支煙,便把龍虎揉成一團,扔在大理石的地上,感覺到我投過去的目光,又彎身拾起。

    “我偶爾也去電教室看看新潮派的電影,什麼《搖搖搖》、《活着的痛苦》,你看過嗎?”我聳聳肩,古恆不是在有意耍弄我,就是住了幾十年精神病院才放出來。

    有人敲門。我和古恆都未做聲。敲門聲停止。也許是有人要去洗手間,見門關着,便另換一地了。古恆的聲音隨即響起:“你不在的日子裏,我的時間靠找事打發,無聊透了!那麼多女人,試試可以,可哪一個像你呢?我能去哪兒?我不過是換了一件衣服,有時,戴了副輕度近視眼鏡,有時換成墨鏡,理了一種別的髮型。”

    他把揉皺的煙盒放回了褲袋,站了起來,直視我,聲音肯定,帶着仇恨,或者説近於仇恨。“實際上那晚消失的是你,而不是我。我至今在那個倒黴的大學做‘住校’詩人,而你呢?”他走了兩步,“是錯誤,是你的錯,那晚本來不該發生的一切發生了。嗯,我想起了,你為什麼要攔我?”

    “我攔你了?”

    “你不攔我,我就不會跟她走了。”

    “‘她’——盲人,那個演員?”

    “你很聰明,不過我們並沒有存心演一齣戲。”

    我説你為什麼不敢承認自己一生是在演戲呢?他剛要開口,我打斷他,不想再聽他説下去。這事一提起,我就噁心。

    “她真是一個出色的演員,”他欽佩地説,但又不無遺憾,“可惜她只能演一個角色,演完了就只有退場。”

    “這不就是你和每個女人的關係嗎?”我笑了起來,“難道我的角色還沒完?”

    “角色?哦,”他也故作輕鬆,笑了起來,“沒完,當然沒完。你換角色的本領誰能比得上?”避開鏡子的光,他減緩了些説話的速度,説,“總之,不管怎麼説,我還是願意向你道歉,請你原諒。我幾乎天天從窗子裏往路上望,希望看見你,聽到你的腳步聲。”

    我回想起來了,早已結晶的淚水,像門前的霜,腳印踩在上面,全是污跡。我不斷閂門又開門。我騎車到校園轉,怕深夜他喝醉酒摔在路邊,雖然我明白他不想讓人找到時,誰也找不到他。一兩天沒音訊是常事。

    這天清晨,我醒了過來,彷彿和以前的每天早晨醒來一樣慵倦懶散。但又與以前不太一樣,窗外温柔的綠色淌入我的眼裏時,我感到了樹葉把風帶動,漣漪在一次次撫mo窪地裏的水,烏雲像一座座相連的山,移動在田野上。我鐵定了心,得改變這一切。首先我想到的是搬家。但出去轉了一整天之後,我便打消了這個念頭,一是一時找不到比我目前住的更理想的房間,二是我想,只要我留在這兒,我就會再拿起筆。

    這是一個應該記住的日子,我不僅將牀、桌子、椅子調換了位置,而且把房間清掃得一乾二淨,達到了重租一個房子一樣的目的。

    門外小路上響起了腳步聲。我定了定神,與其受門外一陣又一陣腳步折磨,那麼還不如干脆將門打開。那是個多雨的季節。幾天不見,古恒大大甩甩地回來了,手裏挽着一個修長身段的女人,兩個人互相注視着,慾火的熱浪,煽得我和一直敞開的門直搖晃。

    古恆看也不看我説,外面空氣新鮮,你出去散會兒步好嗎?

    我説,不明擺着外面在下雨,你們才跑到這屋裏來的嗎?而且我在寫作,我不想中斷。

    喔,真的,古恆敲了敲自己的腦袋,好像突然明白過來,真對不起,我忘了。

    那個女人看着我,古恆對她説,這是我妹妹。她心腸最好,待我比我媽還好。然後轉過臉對着我:好吧,你繼續寫——你不會回頭的,對嗎?

    他們鑽入了薄薄的蚊帳裏。我背朝牀,但比面對牀更難受。一層蚊帳之隔,或許算是古恆對我感情的一點照顧?

    我坐在那兒,筆尖在紙上劃開一道道口子,眼淚啪啪嗒嗒地掉在稿子上。大概聽見我抽泣的聲音,牀上吱嘎聲和嘴唇相接的吮吸才停住了。那女人説了句什麼,然後我聽到衣服的聲音,不知是穿衣呢還是在脱衣。我一直不願,也不敢回頭。

    門被狠狠地摔上。

    古恆説,你為什麼不走開,盡壞我的事。

    因為我並不是你的妹妹。我的反駁,語言貧乏、無力到我為自己羞愧的程度,其實我心裏明白,我不是這樣軟弱可欺的,我不過與天下所有的戀愛中的女人一樣,為了抓牢愛情,睜隻眼閉隻眼。

    人行道上,每隔一個水泥方柱,便有一條紅色塑料長椅。

    這條街,屋檐如廣州街頭一樣寬,下雨天也不用穿雨衣打雨傘。

    我和他坐在椅子上。周圍是肩並肩的商店,擁擠的汽車、三輪車以及拎着大包小包的行人。那個傍晚,天空逐漸吸收椅子上的紅色,渲染着遠近的樓房。

    這情景就像九十年代初那位著名女導演林白擺弄的鏡頭,男主人公在帶軌的電車裏看見他心愛的女人走在街上。我們的耳邊一遍遍傳來他的叫聲。因為車玻璃,因為人聲喧雜,因為所有可以導致她聽不到他呼喚的原因,他的心臟病突發,死在追她的路上。

    剛結束的電影結尾,無疑打開了古恆與我之間的一條捷徑,他注視停在對面車站上電車的神態,使我的眼睛逐漸明亮起來。我從小就有的惡習,使我害怕自己被攝影機拍進去。

    古恆當年在我的心中和此時此刻是多麼不一樣啊!

    古恆拿着一枝白色的馬蹄蓮在我的肩上摩動:我為你寫了一首長詩,副標題——獻給人的女兒。

    飛機的側面投射出虹的幻影,情況特殊時是幾個彎曲的器皿,種植於蘋果的核中,置於比目魚的鰓上,閃耀在店堂強行穿透玻璃的心。

    我的臉移向他,閉上眼睛,沉醉地聽着。“這咬人的剪刀,一個裝滿紅螞蟻的杯子。”他抱住了我,手上的動作爆發到誇張的程度,而嘴在我臉上找不到家。

    他睜開眼睛深切地看着我,忽然他把我推靠在牆上,所有的力量都使在我與他分開的時間——那段空白上,他企圖用肉體填滿它們。我正好面對鏡子,他骨骼分明的背脊,繃着肌肉的腿和往下滑的褲子,一一晃動在我的眼裏。

    在他要進入我的那一秒,我推開了他。我承認我有意作弄他,半點幫忙的心思也沒有。“聽着,”我叫他的名字,“你現在就走,離我遠些,像以前一樣。”

    “我要是不走呢?”他愠怒地繫上褲子。

    我朝門邊走去。“對我來説是一樣,對你可很不一樣——我不是威脅。”

    “你就這樣走了麼?”

    “當然就這樣走了!”

    我的語音未完,手被他抓住,反剪在背後。“我讓你就這麼整治我,”他把我推到鏡子前,“看着你自己,你把剛才的話再重複一遍!”

    我沒做聲,他在鏡子裏的形象並不比我雅觀,他咬着牙的樣子,既狼狽又猙獰,而且很陌生。“這不是你的心裏話,你一直不給機會讓我表示多麼愛你,但你現在這麼做,不就是在宣稱……”他喘着氣説,“你要我説愛你勝過一切嗎?……”

    “愛愛愛,”我説,“你真是一點不變。”

    踏着一地損壞的花朵與擊成碎塊的鏡子,我拉開門。經過舞池的門廳,穿過長長的走廊,按了電梯的鍵鈕,在進電梯的一刻,我回過頭,古恆果然還站在走廊拐彎處,燈光下他的衣服泛出絳紅色,臉上瘡疤更加不平——屋頂旋轉的紅燈正對準他。他在吼叫,聽不見聲音,但可能説的是最有意義也最真實的話。

    電梯門“哐當”一聲關上了。他怎麼在這個時候出現?這問題又跑入了我的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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