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的國政以三公為中心展開。所謂三公是指相當於總理的丞相、掌管文書和彈劾的副總理級的御史大夫以及負責國防的太尉這三人。
武帝在17歲登基時的三公是丞相竇嬰、御史大夫趙綰、太尉田蚡三人,他們都屬於儒教體系的官僚。他們預謀將竇太后架空,被識破後都遭罷免。趙綰和郎中令王臧被冠以莫須有的罪名被迫自殺。
少年皇帝只徒有皇帝虛名,不論做什麼都得不到竇太后的許可。即便想瞞過雙目失明的竇太后,也會馬上被覺察,進而可能因遭受反擊而喪命。
祖父、父親時代奉行“無為”的政策,使國家安泰,你也必須這麼做。當祖母如此強加於武帝時,他也無法堅持自己的意見。
“祖母在世期間沒有指望。”
武帝曾這麼想過。在武帝周圍,聚集了一批想用儒家精神治理國家的“新官僚”,可祖母在世期間不能實行。祖母亦年過七十,不會等多久了!
“這是同女性的鬥爭!”
武帝想,哪怕就是一次也想取得勝利。
當前是與妻子的鬥爭。皇后陳嬌是武帝的表妹,也是父親景帝的胞姐館陶公主的女兒。武帝劉徹能繼帝位,多仰仗館陶公主的活動。
“阿徹,你之所以能繼位也是託我母親的福呀!”
因陳皇后這麼想,她的言談舉止有些缺少對丈夫的敬意。對此武帝本來就不滿,再加上他們夫妻之間沒有孩子。
武帝的母親王太后,為景帝生了四個孩子,男孩只有武帝一人,其他都是女孩。其中長女平陽公主下嫁給建國元勳曹參的曾孫曹時。她關心沒有孩子的弟弟,在弟弟有時來她官邸時,平陽公主叫來良家女子10餘人,讓他們進行集體相親似的活動。可武帝感興趣的女性卻怎麼也沒出現。
後來,武帝看中的不是宴席上的良家女子,而是一個叫衞子夫的歌女(合唱隊的姑娘),他將衞子夫帶進後宮。臨行前,平陽公主撫摸着衞子夫的後背叮囑道:“行矣,強飯,勉之!即貴,無相忘。”
其大意為“要多吃飯,好好伺奉皇帝,有得寵那一天,你可不要忘記引路人呀!”
果然,衞子夫得到武帝的寵愛。不難想象陳皇后當然怒髮衝冠。皇后的母親館陶公主也生氣地説:他託誰的福才成為皇帝的!武帝的胞姐平陽公主反駁道:不生孩子沒有辦法。
對於竇太后來説,館陶公主是女兒,平陽公主是孫女,她不想過深介入這場女人的爭鬥。與此相比,竇太后更盼望孫子武帝早一天給她生出曾孫來。她的丈夫文帝雖是以儉樸聞名的明君,但也有邯鄲的慎夫人和尹姬等側室。她認為這類事情是理所當然的。
衞子夫入後宮後,衞氏一族也各得其職。子夫的弟弟衞青成為平陽公主家的騎奴(餵馬的傭人)。館陶公主得知後,氣得想抓住衞青將其殺掉,在千鈞一髮之際衞青卻幸得朋友救出。出了這麼大的事,武帝唯恐衞青在民間危險,把他召進宮中,衞青當了俸祿千石的大中大夫。後來衞青在與匈奴作戰中立下戰功,成為年輕威武的車騎將軍。
衞子夫入宮四年後,頑固的竇太后死去。這是建元六年(前135)的事兒。
年輕的武帝獲得自由。
元光五年(前130),陳皇后被廢,理由是她施展媚道之術。所謂媚道是指將木偶人埋入地下進行詛咒,也稱為“巫蠱”。也有人説這種理由是捏造的。儘管如此,以身着楚服的巫女為首,300人遭到處刑。從陳皇后的性格來看,這也可能是事實。
武帝沒有殺青梅竹馬的陳嬌,而是讓她隱居在長門宮,像從前一樣供養起來。
再説,竇太后注重形式,以“奸利之事”問罪趙綰等人,但趙綰和王臧卻以相同的形式自殺。
在絕對的神存在的世界裏,自殺是不被允許的。生命由神所賜予,不能由人的意志來支配。然而在中國不存在絕對的神,人可以自己處置自己,這是理所當然的。他們的自殺既源於中國的無神論,也源於人本主義。
在諸神類似人類的古希臘,自殺被肯定。在崇尚人本力量的羅馬黃金時代也是如此。羅馬法不但允許自殺,甚至還讚美它,但在基督教之神支配以後的歐洲,人的生命則歸屬於神。可以認為托馬斯·阿古伊納斯的自殺犯罪學説擊中了西歐人本主義的要害。
有關趙綰的自殺,沒有留下詳細的記述。然而在漢代,畏罪自殺的高官卻不計其數,可以説自殺大概已成為一種形式。
在武帝之父景帝的時代,副總理的御史大夫晁錯被處腰斬之刑,在當時屬於例外中的例外。晁錯想削減各地諸侯的封地,鞏固中央集權的實力,為此遭到諸侯的怨恨,導致“吳楚七國之亂”。為安撫叛軍而將晁錯誅殺。如果讓他自殺,仍不足平定叛亂,所以不得不殺掉晁錯。
《漢書·晁錯傳》中,明確記有皇帝決定處斬晁錯時,晁錯對此尚未覺察。如下所述:後乃使中尉召錯,紿載行市。錯衣朝衣,斬東市。
皇帝為何要欺騙臣下呢?如果知道是死罪,晁錯一定會事先自殺吧。晁錯以為皇帝要召見,才穿上朝服前去晉見,卻被閃電般地斬於東市。
在《史記·酷吏列傳》中,有內史寧成受外戚詆譭,被定罪後受髡鉗之刑(剃髮戴枷)的內容。
“是時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
可看到這樣的文章。
三公九卿屬朝廷官僚。所謂“罪死即死”指一旦被定罪後,就應立即自殺之意,因而可知實際上幾乎沒有施行過刑法。
在成帝時代,出現過被廢皇后又獲罪自殺的事。在《漢書·外戚傳》中:“天子使廷尉孔光持節賜廢后藥,自殺。”
書中雖這麼記載,可一旦被定為有罪,前去通報的使者有事先帶去毒藥的習慣。
在宣帝時代,例如田延年因某事件受牽連,當他聽到使者來到的鼓聲時,立即自刎而死。
這其中一定會有莫須有的罪名。
哀帝時代,丞相王嘉等人過於忠於職守,將自認為正確的事向皇帝奏本,不料卻激怒了皇帝。當使者來到王嘉家時,家人邊哭邊獻上藥物,王嘉卻將藥杯扔在地上。
使者所持詔書:召丞相詣廷尉(執掌刑獄的官吏)。……
這只是趨於形式而已。實際上沒人敢貿然前去廷尉那裏就會當場自盡。
可王嘉卻換上禮服拜接詔書後,乘坐官吏的小車前往廷尉官衙。廷尉把王嘉押送監獄,他在獄中絕食後吐血身亡。
當時,赴王嘉家的廷尉主簿(書記)見他不服毒,説道:“將相不對理陳冤,相踵以為故事,君侯宜引決。”
在《漢書·王嘉傳》中能看到上述勸告之言。
即使是冤罪,像將相這樣的人也不能訴冤,自殺早已成為慣例。——書中這麼説道。
王嘉倒不吝惜生命,他面對廷尉的主簿答道:“丞相幸得備位三公,奉職負國,當伏刑都市,以示萬眾。丞相豈兒女子邪!何謂咀藥而死!”
王嘉認為服毒自殺是女流之輩的懦弱行為。在都市中心大庭廣眾面前服刑,才符合三公官職人的地位,這是男子漢大丈夫的死法。……令我們感到這句話真正觸及了朝廷官員的魂魄。
在神不存在的世界裏,人不借助任何人的援助,必須了卻自己。這種人本主義承認自殺。
同為無神論的人本主義放棄對事物深處的探索,而熱衷於形式主義,這些在前面已敍述過。
漢代高官的自殺已成為形式化。無論自殺還是形式主義,它們都是相同的無神論的主根處長出的樹木,枝葉互相連接。
沒喝下藥物的王嘉,果真認為自殺違背形式主義嗎?我認為不是這樣。當他叫喊:“應伏刑都市,以示萬眾”時,其實想採取其他形式。結果,他不是在大庭廣眾面前伏刑,而是在獄中絕食吐血身亡。這是一種變形的自殺。
武帝在位54年間,獲罪自殺的高官有丞相李蔡、青翟、趙周及御史大夫趙綰,除此以外,還有張湯、王卿、景勝之、商丘成。三位丞相和五位副丞相都是“有罪自殺”的。
高官不被處刑而自殺已成為傳統的形式。可武帝對這種傳統略加修改,他殺竇嬰,將劉屈氂處以腰斬之刑,將公孫賀關進監獄致死,這三人都是丞相。不過,竇嬰在趙綰等人推進儒教化進程時任丞相,被罷免後又過數年,竇嬰在與田蚡的權力鬥爭中敗北,故不屬在任死刑之列。
總之,三位丞相是被殺,三位丞相是自殺。在武帝治世歷代丞相13人中,竟有約半數死於非命。
《漢書·賈誼傳》中,文帝時代賈誼上奏曰:“為培養臣下之節義,遇之以禮。”這種建議被採納。
“是後大臣罪皆自殺不受刑,至武帝復入獄自寧成始。”
書中有這樣的記載。
寧成的身份為九卿,頭髮被剃後遭受戴枷之刑,這在前面已講述過。
刑不上大夫的形式,被武帝打破了。只要掌握人的力量就沒有辦不到的事,就連狂暴的黃河水也被征服了。——過於相信這種人的力量釀造出人本至上主義,但並非所有的人都擁有無限的力量。聖人或者皇帝(在古代兩者合一)才會被賦予無限權力。漢代武帝是這種極端人本主義者,換言之,亦可説皇帝的人本主義的權力化。
連人本主義釀造的形式化東西,也可由人的力量所粉碎。聖人、聖王以及同等的皇帝均握有巨大的權力,他們要行使這些權力。
據説,年輕的武帝有一種使命感。他一定認為如像黃老之説那樣,一切順從無為自然,那豈不是將重要能量藏而不用。
在中國,從古代就有人本主義的傾向,儒教對此點特別強調,對鬼或神等要敬而遠之,這是孔子説的,他只相信人的力量。
可是過於重視人的力量,這種力量也會對人本身帶來恐懼感。最為可怕的是,這種巨大的權力集於皇帝一身而使他為所欲為,倘若帝王恰好是聖人時尚可,但事實往往並非如此。在霸王輩出的時代出現制約帝王的思想,也是理所當然的。
這就是孟子,他説:“人為貴,社稷次之,君主為後。”這是制止皇帝的人本主義,也與容忍革命的思想相連接。
武帝以後,由於儒教的影響,人本至上的色彩更加濃厚。與此同時,形成了極端人本主義,健全和強化了皇帝的權力體制。武帝採用儒教形成了皇帝*體制,在這種體制下也埋下革命思想的炸彈。
武帝登基後六年,篤信“黃老”的竇太后去世。毫無疑問,大漢帝國的儒教化進程可以公開推進了。
將全部權力集身於一人,是維持這種體制的皇帝的人本主義。另外,為了恢復被壓制的人性,企圖粉碎體制的則是人民的人本主義。——這兩種人本主義將神靈束之高閣,延續兩千年點綴着中國的歷史。
在聖王的條件下,儒教允許皇帝*;在恢復人民的人本條件下,儒教也容忍革命。
話題再回到自殺。
因人類得不到神靈的保護,一切均需由自己處理,這種思想承認自殺。有人認為剖腹是日本的獨創,其實並不是這樣。
自殺第一號大概是周代的伯夷、叔齊。他們不吃雜谷,在首陽山採集蕨菜,因餓而死。
“神農虞夏,忽焉沒兮。吾適安歸矣。吁嗟徂兮,命之衰矣。”
這是伯夷、叔齊所作的歌,他們感嘆在失去古代聖王以後,自己現已沒有歸宿之地。據此來看他們依賴的不是神靈,而是人間的聖王。聖王不一定在任何時代都能生存,這是神與人的不同之處。
司馬遷在《伯夷列傳》中寫道:“天道是耶?非耶?”這是對未必能挽救善良人的天道的譴責。人類譴責的所謂天道,本來就不應是神的旨意。這是指極為冷酷的現實。
服毒自殺第一號,恐怕是《韓非子》的作者韓非。他遭受競爭對手李斯的讒言,被送來毒藥勸其自殺。
伍子胥被懷疑對吳王有異心,用賜予的屬鏤劍自刎。
趙國大夫中也用賜予的劍自殺。
以上這些都是被迫自殺的,像以死相諫那樣自願選擇自殺之例也不勝枚舉。
在《史記·循吏列傳》中可看到,楚國的石奢因放走“犯有殺人罪的父親”,自己代罪自殺的內容。在同一《循吏列傳》中,登場人物晉國的李離也因引咎誤判的責任,伏劍身亡。對這兩個人大王都勸説沒有死的必要,而他們卻選擇了死。
中國歷史充滿這種自殺的記錄。
1840年7月英國艦隊攻陷定海,揭開了鴉片戰爭的序幕。與此同時也是中國的文武官員、民間人士大量“連續自殺”序幕的開始。由於定海失陷,首先知縣姚懷祥投河自殺。
“在英國人心目中,這是讚美、尊敬、欺辱交織在一起的感情,也是那個漫長系列序曲的開端。……”
關於知縣自殺,西歐史學家這麼記述。
由於觀點不同,他們認為:關天培、陳化成等戰死諸將也是一種自殺。提督關天培手下數千名士兵潰逃,在他周圍戰死者不滿20人。他要是想逃的話,是能夠逃脱的。兩江總督裕謙、金門總兵江繼藝、乍浦副都統長喜等人投河,定海知縣舒恭壽(前面跳河的姚懷祥繼任者)服毒,鎮江副都統海齡在放火燒燬自家後自殺。民間人士投河自殺、縊死者的名單更長。
英國方面也有人認為:中國人的自殺有法律苛酷的原因,即使活下來,也會受到軍法處罰,不如自殺為好。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在鴉片戰爭中逃跑的將軍大有人在,被處死刑的卻只有浙江提督餘步雲一個人。就連將香港拱手獻給英國的琦善也只受到譴責程度的處罰,後來被再次錄用,可以説處罰絕不嚴厲。
自殺成為形式化的傳統,也是挽救相同形式“面子”的最後方法。據《史記·酷吏列傳》記載,漢武帝的使者趙禹在勸説御史大夫張湯自殺時説道:“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
“自為計”涉及到生命,這對基督教徒來説似乎難以理解。
日本的剖腹被讚美為乾脆利索,而中國式自殺則不同,中國式自殺似乎更帶有某種執著。
例如,吳國重臣伍子胥用賜予的劍自殺時説道:“樹吾墓上以梓,令可以器,抉吾眼置之吳東門,以觀越之滅吳也。”
他説得如此惡毒。
下面的例子可不是自殺。在《孫吳兵法》中與孫子並駕齊驅的吳起,因作威作福,在其後台楚悼王死後,被王族和大臣圍攻,吳起跑着撲倒在悼王的屍體上。受命追殺吳起的追兵一起向他射亂箭,吳起被亂箭射死,當然同時會有幾支箭射中悼王的屍體。太子一登基,向吳起射箭的一夥就被新王滿門抄斬,理由是他們向先王的屍體射箭。
吳起不愧為兵法家,他在臨死的緊要關頭也想利用兵法向殺害自己的傢伙們報仇。
武帝時代的御史大夫張湯也在自殺時説道:“然謀陷湯罪者,三長史也。”
這麼道出了陷害自己的人名,其內容在《史記·酷吏列傳》中可見。三長史與他人共謀陷害張湯一事果然敗露,三長史被處刑。
武帝在被立為皇太子之前,栗姬所生的榮是皇太子,這在前面已敍述過。被廢的皇太子榮降為臨江王。在景帝時代,他因拆除祖廟的牆修建王宮之罪而受審。臨江王想向父親寫悔過書,但衙役不給他刀筆。竇嬰可憐臨江王,悄悄遞給他書寫用具。臨江王寫完悔過書後自殺。
臨死之前想得到刀筆不是為了辯解,寫完後立刻自殺,故成為遺書。他最後只想將自己的想法留下來。
自殺的人們也想在生死緊要關頭了卻人事。
換個角度來説,這種方法的確不乾脆。在臨終時,信神者會將自己的一切委託給神。可站在人本主義的立場上,人類最後只能相信自己。
“如果連天道都不信,人還能相信什麼?司馬遷相信什麼好呢?他相信自己,自己的歷史,即《史記》。”
上面是武田淳氏的名著《司馬遷》中的片段。
綜上所述,在中國能夠相信的“人”是什麼呢?這種“人”也只是一種形式,即只能看成空洞的外形。也就是説,是人完成的事業。司馬遷的事業是《史記》,司馬光的事業是《資治通鑑》,而採桑羅敷的事業則是與官吏之間所展開的那種舌戰。
不管多麼傑出的人物,如果沒有這樣的事業,他們終將被埋沒,不被人們承認。即便是遺書也行,一定要留下什麼。——這也許與中國人喜好記錄有關。為了防止記錄為零,只能寫下東西來,這也是人們保護尊嚴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