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因循不覺韶光換(1)
張愛玲海上浮沉
不知為何,這麼幾日,我總是會想起張愛玲的那張照片。穿着一件舊色的旗袍,抬着高貴的頭,孤傲又漠然地看着庸碌俗世,彷彿對這一切浮華都是那麼不屑,而她就是那個無關悲喜的人。朋友説,寫文字的女子,美得就跟幽魂似的,而張,想必就是幽魂中的一個。我對她,並不瞭解,甚至於對那麼多寫文字的女子,都不瞭解。一直以來,我拒絕走近她們,因為她們太遙遠,而這些恍惚的遙遠從來都與我無關。可我知道,冥冥之中她們卻與我有着因果,儘管我不想走近,那些幽魂亦會飄然入夢,在許多不經意的時候,與我糾纏。而我,也沒想過要逃避什麼,如果只是偶然遇見,那就讓遇見成為開始,只是別問我結局。
關於張,我所知道的真的不多,很多時候,我只能看見她的背影,穿一襲老舊的旗袍,在寒冷的街頭走來走去。那被涼風裹緊的情感,粗礪又疼痛。不是為了等待,也不是為了追尋,因為任何一種修飾,對她來説,都是多餘。而她就是在多餘的故事裏,獨自演繹着燦爛與荒涼。誰不知道,寂寞的燦爛是真的燦爛,而灼熱的荒涼又是真的荒涼。也許只有她,可以將這一切融合得這麼完美,在完美的底色裏,又有那麼多伶仃的悲哀。許多人説,她是一個輕狂又落寂的女子,華麗得透明,又孤獨得徹底,彷彿極致從來與她就是不離不棄。這樣的女子,飛揚跋扈,又落魄不達,她可以直上雲霄,也可以低入塵埃。她是空前絕後的,所以註定要在極盡中消散,當一切都覺得無味時,她就該離去。紅塵於她,不過是一件遮身的旗袍,褪去了,便什麼也不是。
想起她,又會想起那個亂世風雲的上海,彷彿所有的華麗與璀璨都需要那座風情城市的襯托。否則,任你多麼妖嬈都晦澀無華;否則,任你多麼奪目都黯淡蕭然。張愛玲,在上海做了傾城的才女,擁有一段傾城之戀,當所有的烈焰簇擁在一起的時候,必定會燃燒。而張,做了那耀眼的煙花,在最絢爛的時候灰飛煙滅,化作一地的殘雪,消融了自己,又冰冷了別人。想起她,就會想起那曼妙風姿,着一襲桃紅旗袍,媚似海棠,買醉在華燈初上的夜。而後又獨自搖擺着身姿,散淡地行走在古舊的弄堂,在寂寥的暗夜,只聽得到高跟鞋與石板地碰觸的聲響,如月色般的薄脆、寒涼。也許,這只是我想象中的張愛玲,而本來的張並不是這樣極致。但是我很難想象她低眉順目的樣子,因為,在抬眉間,我看得到她嘴角的輕笑,那種傲然於世,冷豔絕俗的神韻,又豈是尋常女子所及的。
她無法做尋常女子,她是張愛玲,張愛玲就註定無法平庸。這樣的女子,自有一段不平常的愛情為她安排。正值容顏風華之齡,正是文采驚城之時,她遇見了生命中的男子,那個比她年長十多歲,又有妻室,且政治身份是漢奸的胡蘭成。張愛玲是不會用世俗的眼目來看這些的,她愛上一個人,與世俗無關,愛就是愛了,愛不需要緣由,也不在乎結果。在她決意與胡蘭成恩愛時就沒想過幸與不幸,因為結局對她來説不重要,她只要那個悲喜的過程,縱然粉身碎骨,愛過就好。直到後來,許多人説,胡蘭成將她背棄,另結新歡,而張愛玲惆悵滿懷,悲傷落寞。我不以為是如此,像張這樣的女子,不會為了一個薄倖男子而悲慼。在她愛的時候就不曾想要永遠,當過程成了過去,對她來説,胡蘭成就只是一張舊照片。在懷舊的時候,偶爾翻起,不然就只是將他遺棄,遺棄在過往的廢墟里。她不屑於重拾那段温情,亦不屑於再愛別人,她甘願獨自凋謝,在塵世中枯萎。她的枯萎不為任何人,是她厭倦,很多時候,愛也會成為一種厭倦。倘若胡蘭成不背叛她,總有一天張會厭倦胡,那時候她連背叛都懶得,她根本就不屑於。讓張愛玲一輩子守着一個人,全心全意去愛,未免太不像她。在我看來,張斷然不是這樣的女子,她寧可孤獨老去,亦不要一生的糾纏。她是個疏離的女子,依附過了,就是疏離,只有疏離,才能徹骨地感覺到歡愛的愉悦。
在舊上海那座古老的公寓,那個叫張愛玲的女子過着閒淡的生活。一杯熱咖啡,幾張素紙,伏在書案上寫寫描描,看軒窗外胭脂色的圓月,偶有微雨淅瀝地落着。這舊色的屋子發生過愛情,這舊色的屋子有過沉寂,有過輝煌。也許太過熟悉,太過安穩的地方反而會讓人心生孤獨落寞。張愛玲不願意躲在一間小屋子裏,守着未老的歲月,寂寥又踏實地過日子。換作是我,也許就這樣守着一間舊屋,看着滿房間各式的旗袍,重複地聽留聲機那首老歌,哪兒也不去,在此孤獨至死。可我是我,我與她相距太遠,我只有一種色調,我沒有張揚的力度,只想風清雲淡,度着平靜的流年。張愛玲不同,她是個徹底又決絕的女子,她可以徹底地記起,也可以徹底地忘記。當一切都成為過往的時候,她選擇離開,離開熟悉的城市,離開熟悉的街巷,從此放逐天涯,從此背井離鄉。她離開,是因為她想忘記,她厭倦上海的風華,所以選擇另一種安寧的存在。自此,做另外一個人,一個默默無聞的人,在遙遠的異國,無愛無恨地活着,該怎樣就怎樣。
之後的張愛玲,又那樣沒來由地跟個老頭結婚,又那樣沒來由地做了寡婦。其實,縱然他們不説,我也知道,她這樣的女子,註定孤獨,我不會相信她能擁有一段自始自終的婚姻,然後攜手看花落花開,在一起白髮蒼蒼地老去。這種平凡人的幸福,不是她所能擁有的,上蒼是公平的,給了她足以傲世的才情就無法給她平凡安穩的幸福。所有的人只是她生命中的過客,沒有誰可以為她停留,縱然有,她亦是不允許的。她不想成為傳奇,可是她本身就已是傳奇,這是命定,無法掙脱的宿命。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宿命,或平庸,或絢麗,或輝煌,或落魄,而張愛玲卻將這一切糾結於一身。顯赫的家世,沒落的貴族,風起雲湧的年代,曠世絕代的才華,孤標高傲的性情,這麼多的極致將她焚燒,她無從選擇,只能將自己摔碎、研磨、熬煮,再一口喝下,這樣她還是屬於自己。沒有誰可以改變這個過程,胡蘭成將一池清水泛起了漣漪,最後還是要還她於平靜。更別説其他的人,其他的事,與她又還能有什麼瓜葛呢?一直以來,我以為張愛玲不是一個容易動情的人,所以在她活着的時候,那麼多的人為她歡喜,死去的時候,又有這麼多的人將她追憶。這些,她都不會在乎,哪怕你們將她的名字刻在骨子裏,她也不會在意的。説這些,未免讓人覺得張過於寡淡,其實她內心的那團烈火,又豈是我們所能觸及的,既然無法觸及,無法與她一同焚燒,莫如遠遠地遙望,且當她無情,這樣就少有幾分牽扯。至少我從來沒有想過要與她有什麼牽扯,別人想要,與我無關。
許多的小説家,千百次地安排主人公的死,各有各的結局。張愛玲生的時候也許知道的人太多,所以死的時候她選擇悄然離去。在一個月圓之夜,孤獨地死去,無聲無息。我可以想象,白髮蒼顏的她,穿一件破舊的旗袍,躺在異國的病榻上,看着窗外的圓月,再也沒有任何可以回憶的事,沒有任何可以牽掛的人。當一個人無所謂生,無所謂死的時候,來路便是歸途,她可以隨時安排自己。其實,我很佩服張,她讓自己活到雞皮鶴髮,且一直優雅高貴地活着,孤獨淡定地活着,像她這樣的女子,要活到老去是多麼的不易。她走進紅塵,又不被粉塵嗆傷,依舊孑然獨我。她離開紅塵,又不被時間淹沒,依舊燦爛光耀。這樣的人生,也許只有張愛玲可以書寫,活着與死去對她來説沒有區別,靈魂在每一個屬於她與不屬於她的空間漂盪。許多人説張愛玲死了轉世成了某個人,或者轉世成了某株植物,抑或是其他。這些我都不信,沒有任何人,任何物可以代替她的今生,何況我不希望她會有來世,因為這樣的女子不需要有來世,一生就夠了。
今夜,我亦不希望她知道,有一個叫白落梅的女子,用一支素筆將她淡淡地描摹。因為,將她追尋的人太多,我是斷然不願做那許多人中的一個。她做她的張愛玲,我做我的白落梅,多年前不曾相遇,多年後也無須記起。只是一頁泛黃的文字,你翻過去,就罷了。
陸小曼罌粟花開
彷彿從生下來就開始喜歡懷舊,懵懂不知人世的時候,潛意識裏懷想着那些遙遠不可知的從前。當一切都清醒明瞭的時候,又懷想着人生過往的點滴痕跡。一路風塵地行走,落下一地的記憶,而這些記憶又讓我無數次地反覆想要去拾撿。今天拾撿昨天的記憶,明天又拾撿今天的記憶,年華就在這樣的拾撿中匆匆流去,倘若説是蹉跎歲月,倘若説是消磨光陰,倘若説是耗費青春,都不重要。縱然我不去懷舊,而是用一種積極的方式來嚮往明天,又如何,因為明天還是會成為昨天。説這麼多隻是因為近日來,偶然想起那些凝固在過去的女子,那些被世人讚譽為風華絕代的女子。比如張愛玲、或是陸小曼、或是陳三毛、又或是林徽因,這些女子有喜歡的,也有不喜歡的,無論她們的過去是怎樣,但是記得她們的人真的很多。我的懷舊與她們無關,只是她們也屬於過往,而我再度提起,也算得上是一種憶舊了。總覺得為人要有始有終,既然我用一瓣素心為張愛玲描摹,又怎能不為陸小曼輕輕地添上這一筆淡墨呢?
若説為陸小曼,莫若説是為自己,心之所想,便留下這段記憶,雖非刻意,卻真的想過了。關於陸小曼,如同張愛玲那般,所知道的亦不多,我只知,她擅長繪畫,且喜歌舞,亦寫得一手好文章。在她風華之齡與詩人徐志摩相愛,之後過着一段奢靡腐朽的生活,並且做了個鴉片鬼。亦知道她生在上海,死在上海。還知道她是個任性、浮華、招搖,卻又寂寞、寥落、孤清的女子,她身上帶着蠱惑人的妖氣,是個不折不扣的妖精。這樣的女子,彷彿會巫術,令他的前夫王賡為她傾倒,又讓徐志摩為她痴狂,還讓翁端午為她迷醉。也許還有更多的男子為她瘋癲,無論是否有過真心,至少染過她的毒,想要戒掉,也不是件易事。是的,她是一劑毒藥,如同罌粟,在人生的枝頭開出罪惡的花朵,那芬芳飲下便要斷腸。可是,中毒的人,從此淪陷,再也不能自拔。
當我看到她年輕時的照片,在黑白的剪影裏並瞧不出她有多妖媚、多叛逆,只是淡淡地微笑,秀麗而端莊。也算是書香門第,生來聰慧玲瓏,長大後出落得娉婷婀娜,且才情不凡,能詩善畫,也曾令無數青年才俊痴迷。甚至可以説在遇上徐志摩之前她還算得上是個端莊的良家女子。説這些,並不是説陸與徐的相識是種錯誤,更不是説徐的詩意縱容了陸的妖媚,而是陸骨子裏本來就流淌着風情的血液,她不是一個甘願平凡,能守寂寞的女子。她當初奉父母之命嫁與王賡,王賡雖不是那等不堪的俗物,可是與陸小曼的風華相比,就顯得太過平庸了。他的平庸無法填滿陸小曼骨子裏透出的風情,當新婚的激情過後,就再也不能在陸的心中濺起半點浪花了。何況他被任命為哈爾濱警察局局長,而自小在上海這座充滿誘惑的大城市生活的陸小曼,又如何會願意靜守在北方那個沒有情調的寒冷小城,過着不鹹不淡的簡單日子。於是,兩地分居,陸小曼從此等待着屬於自己的另一種命運。
其實,命運早已為陸小曼做了一番巧妙的安排,只為不辜負她一世的風華。有人説,陸小曼有一雙會説話的眼睛,她的眼光裏時常漾起心泉的秘密。而她那帶着蠱惑的秘密,被浪漫的江南才子徐志摩發覺,並且拆穿,從此為她傾心。那時的徐志摩曾與林徽因發生過一段刻骨的愛情,而林徽因卻無奈嫁與了梁思成,在徐失意之時遇見了同樣失意的陸小曼,這樣失意的相識再也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將他們分開了。結束一段故事就要開啓另一段故事,徐志摩結束了他與林徽因還有張幼儀的故事,便決意要與陸小曼在一起。陸小曼的心靈為徐志摩浪漫深情的詩歌顫抖,那種波瀾壯闊的愛情點燃了她鬱積在心中的那團火種,她要擁抱着徐志摩,同他一起燃燒,一起化為灰燼,再將水調和,捏成一個泥人,不再有彼此之分。她不顧一切要與王賡離婚,甚至不惜犧牲肚子裏的孩子,還因手術的失敗落得終身不得生育的遺憾。這樣的付出對她來説都是值得的,她是純粹的女子,可以為愛生,亦可以為愛死。自古愛情皆讓人瘋痴,一旦陷入,便再也由不得自己,平凡人況且如此,更莫説風情萬種的陸小曼了。任徐志摩的家人如何將她阻攔,她心比金堅,縱是送命也要嫁給徐。這樣強烈的愛情誰也無法阻止,執意的人,只會被陸身上攜帶的荊棘刺傷,哪怕血肉模糊,她也不肯作罷。
她做到了,嫁給了徐志摩,每天風花雪月,幃帳裏温情繾綣。新婚時過了一段如世外桃源的閒逸生活,後因戰亂,重返上海。當時的上海十里洋場,外國人的租界歌舞昇平,儼然一派奢華腐朽的景象。自小養尊處優且能歌善舞的陸小曼怎禁得起這樣的物慾橫流的誘惑?從此她沉迷於上海的夜生活,打牌、聽戲、跳舞、喝酒,直至後來吸鴉片,過着糜爛甚至是墮落的生活,徹徹底底地做了世俗中的紅綠女子。而徐志摩一味地將她寵愛,在幾所大學教書,只為掙更多的錢讓她揮霍。陸小曼太奢侈任性,又嬌慵貪玩,憑着驚人的美貌像個交際花似的在夜上海周旋於那些所謂的社會名流中。她太放縱招搖,到最後竟然和翁端午隔燈並枕躺在一張榻上吸鴉片,吞雲吐霧全然忘了她是徐志摩的太太。翁端午風趣幽默,又喜歡唱戲、畫畫,這些都是陸小曼所喜好的,徐志摩那時除了為她寫情詩,就只是不停地忙碌工作,生活的壓力讓他少了那份舒適的閒情。因陸小曼體弱,翁端午教會她吸鴉片,還經常為她按摩,有了羅襦半解、肌膚相觸的機會。這時的陸小曼早已丟了從前的靈性,只是盡情地將自己放縱,在腐朽的路上漸行漸遠,想要回頭,卻是不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