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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網漁船愛瑪珍號船主送交英國警察廳的手稿》

    我從年輕的時候起,就認識到我的本性是各種矛盾的集合體。首先我患有一種浪漫幻想的不治之症。小時候讀驚險小説時,每看到有人把一隻裏面裝有重要文件的瓶子投入海中,心裏總是不可名狀地激動起來。直到今天,這種魅力仍然沒有消失,所以我就採取了這個作法——寫下我的自白,裝在一個瓶子裏,把瓶子密封好投入海中。我估計這份自白還是有一線希望被人發現的——如果真的被發現的話(也許過於樂觀了),這件迄今為止未能解決的神秘謀殺案就會真相大白了。除了浪漫的幻想之外,我的性格還有其它方面。我明顯患有虐待狂,喜歡親眼看到或是親手製造死亡。我仍然記得用黃蜂和花園中各式各樣害蟲所做的那些試險……從孩提時代我就清楚地知道自己有殺害狂。但與此同時,我還具有另一種與之矛盾的性格——一種強烈的正義感。我憎惡一個無辜的人或生物由於我的行動而蒙難或死亡。我深深感到正義應該戰勝一切。有一點也許是可以理解的——我想至少心理學家會理解——正是由於我的這一心理狀態,我才選中了法律這一行作我的終身職業。從事法律幾乎滿足了我的全部本性。

    罪惡和對罪惡的懲罰永遠使我神往。我非常喜歡讀各式各樣的偵探和恐怖故事,為了消閒解悶我想像了最為巧妙的謀殺人的方法。

    過了若干年我當了法官,我的另一種隱秘的天性受到鼓舞而發展起來。當我看到一個倒黴的罪犯在被告席上痛苦掙扎,受盡折磨,毀滅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向他走近時,總是感到莫大的快樂。不過請注意,如果被告席上站的是一個無辜的人,我是沒有這種快樂心情的。至少有兩次,因為深知被告是無罪的,我中止了審判,並向陪審團指出指控不能成立。不過,感謝我們的保安部門的公正和效率,那些帶到我面前以殺人罪受審的被告,絕大部分都是犯了罪的。

    在這裏我要説明愛德華·塞頓的案子就是這樣的。他的相貌和舉止給人造成一種錯覺,他留給陪審團的印象是良好的。證據雖然不很明顯卻非常清楚,而且根據我多年對罪犯的瞭解,我確信這個人犯有他被指控的罪行:殘酷地謀害了一個信任他的老婦人。

    我平素享有“劊子手”法官的名聲,但這並不公正。我在最後總結全案時總是嚴格、公正,非常謹慎。我所做的,乃是使陪審團不要感情用事,不受某些律師挑動人們感情的辯護詞所左右。我總是把他們的注意力引到確鑿的事實上。很久以來,我就發覺自己內心正在發生變化,我越來越不能控制自己,我要拋棄我的法官身份,自己有所行動。我想要……坦白説吧,我要……自已動手殺人。我意識到這就像一位藝術家力圖表現自我一樣!我是,或者可以成為,一個犯罪學方面的藝術家。我那被職業緊緊壓抑着的想像力逐漸化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我一定要,一定要殺一次人!而更重要的是,不是普普通通地殺掉人。我的殺人案件必須非常奇妙,震撼人心,必須不同凡響。在這方面,我認為我仍然具有充滿青春活力的想像力。我想幹點非常戲劇性、幾乎是想入非非的事來。我要殺人……是的,我要殺人……但是,對某些人説來這似乎是矛盾的,我仍然受到我天賦的正義感的抑制和妨礙——無辜者不該蒙難。

    後來,十分突然,一個想法湧上我的心頭,這是我在一次閒聊時別人偶然説的一句話引起的。我與之交談的是一位醫生,一個普通的、不出名的醫生。他偶然提到兇手犯罪常常是法律無法過問的。他舉了一個例子——關於一個老婦人,最近死去的他的一個病人。他説他個人認為這個老婦人的死是由於一對照料她的夫婦故意不給她服急救藥,他們能夠在她死後,得到很大一筆遺產。他解釋説,這類事極不容易證明,但他仍然深信不疑這對夫婦確實是幹了這件昧了良心的事。他又説了許多與之類似的不斷髮生的案件——作案極其狡詐,全都是法律無法制裁的。

    這就是全部事情的開端。我的思路豁然開朗,我決心要幹就大幹一番。

    童年時代的一首兒歌重現在我心中,一首關於十個小印第安孩子的歌謠。我剛剛兩歲時就被它迷住了——印第安孩子越來越少,給人以在劫難逃的感覺。我開始秘密地搜尋我的犧牲品。我不想在這裏長篇累牘地細述這一情節。我同我遇到的每一個人的談話都是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的——我的收穫是驚人的。在我住院期間我收集了有關阿姆斯特朗醫生的案子。看護我的護士是一位激烈主張戒酒的人,她熱心地向我證明酗酒的惡果,給我講了一個真人真事。幾年前醫院裏有個醫生喝醉酒給病人動手術,結果病人被誤殺了。之後我假裝無心地打探到這個護士以前的工作地點以及與之有關的細節。不久我就收集到必要的線索。我沒費多大勁就搞到了肇事的醫生和遇害病人的情況。

    通過和俱樂部兩個老軍人的閒聊,我發現了麥克阿瑟。一個剛從亞馬遜河回來的人告訴我菲利普·隆巴德的情況。從瑪約喀來的一位先生氣憤不平地給我講述了清教徒埃米莉·布倫特小姐和她那死去的女僕的故事。安東尼·馬斯頓是我從一大堆和他犯了同祥罪的殺人犯中挑選出來的。我覺得他對他撞死的兩個孩子無動於衷,對人類生命不負責任,這種態度使他成為社會上的危險分子,不應該繼續留在人世。退職警官布洛爾列入我的名單非常自然,我的一些同事曾十分坦率地討論過蘭德的案子。我當時就認為他的偽證罪十分嚴重,身為警察,法律的公僕,必須是高度正直的,因為這種人的證詞別人總是相信的。

    最後是維拉·克萊索恩。那是在我橫渡大西洋時聽到的。一天夜裏很晚的時候,吸煙室裏只剩下我和一個長相英俊的年輕人,他的名字叫雨果·漢密爾頓。雨果·漢密爾頓抑鬱寡歡,為了借酒消愁,他着實喝了不少,正處於酒後吐真言的狀態。我並不抱很大的希望,但我還是生動開始了我特定的拋磚引玉的談話。收穫是驚人的,我至今還能記得他的話。他説:“您説得對,謀殺並不像大多數人心目中的那種概念:在食物中下點毒,把人們從懸崖上推下去以及諸如此類的勾當。”他往前探探身子,臉幾乎貼住我的臉,接着説:“我認識一個女殺人犯。告訴您,我認識她,而更重要的是我還愛過她……上帝保佑我,有時我想我仍然愛着她……這簡直是地獄,我説……地獄……您知道,她這樣幹多少是為了我……我可做夢也沒想到,女人心腸太毒了——太毒辣了——您不會想到這麼一位姑娘——美麗、直率、開朗——您根本想不到她會這麼幹,是吧?她把一個小孩子帶出海去,任他淹死了——您想不到一個女人能幹出這種事來吧?”我問他:“你能肯定她是有意這麼做的嗎?”在他回答的時候神志似乎突然清醒了。“我敢百分之百擔保。除了我以外誰都沒有想到。但是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時候我就明白了——那是在我剛剛趕回來的時候——後來……她也知道我明白了……她不瞭解的是我多麼愛那個孩子。”他沒再説下去,但這已足夠使我順利地把這個故事打聽清楚了。我只需要找到第十位犧牲品了。我發現了一個叫莫里斯的人。他幹了不少見不得人的事。販毒就是他乾的一種勾當,而且他還應該對我的一位朋友的女兒吸毒負責。這個女孩子二十一歲就自殺了。

    在搜尋這些犧牲品的同時,我的計劃也在心裏逐漸形成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我只要選擇一個動手的時機就成了。最後推動我下手的是我到哈里街一家診所看病的事。我已提到從前我就動過一次手術。這次我到哈里街就診使我明白我再動手術也是徒勞。我的醫生把這個消息巧妙地隱瞞着,可是我早已習慣領會言外之意了。

    我沒有告訴醫生我的決定。我不會屈服於自然規律——纏綿病榻,受夠了罪再閉眼睛。不,我的死應當是激動人心的,在我死前我要好好享受一下生活!現在讓我來説一説印第安島這一樁謀殺案具體採用的方法吧。購置這個小島,利用莫里斯掩蓋自己的行蹤,這都是易如反掌的事。莫里斯這個人對於這類事是個行家。仔細研究過我收集到的幾個犧牲品的有關材料,我為他們每個人設下了一個合適的誘餌。我的計劃中的每一項安排都成功了,八月八日我的全部客人都到達了印第安島,其中也包括我自己。

    我在行前早已為莫里斯的歸宿作了安排。莫里斯患有消化不良症。離開倫敦之前我給了他一粒藥叫他在睡覺前服用。我告訴他這種藥在治療我自己胃酸過多時曾產生過奇效。他一點也沒有猶豫就把藥收下了……這個人有輕微的多疑症。我並不擔心他會留下什麼文件或備忘錄暴露我的行蹤。他不是這種人。島上死亡的順序是經我深思熟慮安排的。我的客人們的罪行輕重程度各自不同。我決定讓那些罪惡較輕的首先死,無須經歷那些心腸更狠毒的殺人犯所遭受的時間較長的折磨和恐懼。安東尼·馬斯頓和羅傑斯太太首先死去,一個死於瞬間,另一個死於寧靜的睡眠中。我知道馬斯頓先生缺乏我們所具有的道德責任感,他是一個不講道德的異教徒。羅傑斯太太參與了那件事,我毫不懷疑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其丈夫影響的。

    我無須詳盡地描敍這兩個人死亡的情況。警察很容易就可以查明死因。藉口消滅黃蜂任何房產主都可以毫無困難地買到氯化鉀。我隨身帶了些,在唱機宣佈完大家罪行,室內一片混亂中,我非常容易就把它放在馬斯頓的差不多空了的玻璃杯裏。在整個控訴過程中,我可以説非常仔細地觀察了我這些客人的面部表情,通過長期的法庭經驗,我確信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

    因為我最近一個時期常犯劇痛,醫生給我開了一種安眠藥——水合氯醛。我陸續積攢了不少,足可以致人於死命。羅傑斯為他妻子拿來白蘭地,把它放在桌上。我在走過桌子旁邊的時候就把藥粉投進白蘭地裏。這也很容易,因為當時客人誰都沒有產生懷疑。

    麥克阿瑟將軍毫無痛苦地接受了他的死亡。他沒有聽到我從後面走來的聲音。當然,我十分小心地選擇了離開露台的時間,一切都非常順利。

    正如我預料的那樣,島上進行了一次大搜查,結果除了我們七個人之外島上沒有發現任何別的人。這立刻造成一種懷疑的氣氛。按照計劃,我需要儘快找一個同盟者。我選擇了阿姆斯特朗醫生,這個人對人比較輕信。根據我的外表和聲名,他認為像我這麼一位有地位的人絕對不可能是個殺人兇手。他的懷疑全部集中在隆巴德身上,而我則假裝和他的看法相同。我向他暗示我有一個計劃,可能使殺人犯中計,暴露自己。

    雖然房間已經搜查過了,但每個人身上還沒搜查過。這注定不久就會輪到的。

    我在八月十日早晨殺死了羅傑斯。當時他正在砍柴,準備升火,沒有聽到我走近他的聲音。我在他口袋中發現了通往餐廳門的鑰匙,他在頭天晚上把門鎖上了。

    我趁着羅傑斯屍體被發現而產生的混亂,溜進了隆巴德的房間,拿走了他的手槍。我知道他會隨身帶着一枝槍——實際上我吩咐莫里斯在會見隆巴德時就提出了這件事。

    早飯時,我利用給布倫特小姐第二次倒咖啡的機會把最後一劑水合氯醛放入她的杯中。我們把她留在餐室裏,過了一會兒,我又溜了回去——她那時候已經幾乎失去了知覺,我很容易就把一劑強氰化物注進她體中。大黃蜂的事幹得有些孩子氣——然而我很得意,我喜歡叫每個人的死法儘量同兒歌裏説的一樣。在這之後我所預見的事馬上發生了……事實上,這事還是由我提議的。我們全都主張來一次徹底的檢查。手槍被我穩妥地藏了起來,我的氯化物和氰化物也都用完了。

    就在這個時候我告訴阿姆斯特朗必須把我們的計劃付諸實施。計劃很簡單——我必須假裝成一個犧牲品。這可能會使兇手心慌意亂,不管怎麼説,只要大家認為我死了,我就能在住宅中活動,偷偷偵察那個不知名的謀殺者。阿姆斯特朗熱烈支持這個計劃。當天晚上我們就開始行動了。一小塊紅泥膏抹在額頭——紅窗簾和毛線都準備好了,周圍也佈置了一番。蠟燭光閃爍不定,而且惟一仔細檢查我的人將是阿姆斯特朗醫生。事情進行得很順利。克萊索恩小姐發現我放在她房間的水草時尖聲大叫,把整個住宅都震動了。所有的人都衝上樓去,我趁機裝成一個新的被害者。

    他們發現我以後的反應和預期的完全一樣。阿姆斯特朗非常內行地表演了一番。他們把我抬上樓,放在我的牀上,以後就再沒有人顧得上研究我的事了。他們相互間充滿了猜疑和恐懼,一個個嚇得要死。

    我和阿姆斯特朗於午夜差一刻兩點時,在別墅外面碰了頭。

    我把他領到住宅後面懸崖邊上的一條小路上。我告訴他如果有誰走過來,我們從這個地方都可以看到,而且寢室都朝着另一個方向,屋裏的人不會發現我們。他直到這個時候一點兒也沒起疑心——不過他應該有所警覺的,只要他還記得詩裏的這一行:“一個失足落水,被一條青魚吞嚥。”他就應該猜到點兒什麼。他卻完全沒有把這條青魚放在心上。

    我把他幹掉絲毫也沒費手腳。我往懸崖下面看了看,驚叫了一聲,叫他看看下面是不是有一個洞口。他馬上俯下身來。我很快地用力推了他一把,他一下子掉進洶湧的波浪裏。我回到房子裏。布洛爾聽到的一定是我這時的腳步聲。我到阿姆斯特朗的房間待了幾分鐘以後又一次離開了別墅。這回我有意搞出點聲音來叫別人聽到。我剛剛走下樓梯,就聽見有一扇門打開了。他們肯定會在我走出前門時看到我的背影。他們猶豫了一兩分鐘才開始跟蹤我。我繞到房子後面,通過一扇我事先打開的餐廳窗户,又回到房裏。我關上窗户,過了一會又把玻璃打碎。以後我就走上樓去重新躺在牀上。我計算好他們會重新搜查一次這所住宅,但是我猜想到他們不會非常仔細地檢查每一具屍體,不外乎扯扯被單,只要知道屍體不是阿姆斯特朗偽裝的就馬上走開。後來發生的事同我預料的完全一樣。我忘了説明我這時已把手槍放回隆巴德的房間裏。也許有人對搜查時手槍藏在什麼地方感覺興趣。手槍是放在貯藏室裏一堆罐頭裏面的。我打開最底下一筒罐頭——我記得裏面裝的是餅乾。把手槍塞進去,重新粘好橡皮膏膠帶。我的估計完全正確,沒有一人想到翻尋這一堆看來沒有起封的罐頭食品。特別是上面的罐頭全部都是焊封的。那個紅色窗簾被我平鋪在客廳裏一張椅子的印花棉布套底下,藏得嚴嚴實實,毛線是藏在一個椅墊裏的,我在椅墊上剖了一個小口。我等待的時刻到來了。剩下的三個人疑慮重重,彼此嚇得要命,這樣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特別是其中之一還帶有一把手槍。我通過窗户觀察着他們。當布洛爾獨自走回來時,我早已把大理石懸掛好。布洛爾退出了人生舞台。

    從窗户裏,我看到維拉·克萊索恩開槍打死了隆巴德。一個大膽、機智的姑娘。我一開始就認為她與他對壘時會略勝一籌。這場決鬥剛一結束,我就在她的房間裏布好了機關。這是一次有趣的心理學試驗。意識到自己犯了罪,剛剛槍殺過一個人,神經仍處於極度緊張狀態,加之環境的催眠作用,這些加在一起是否能使她走上自殺的道路?我認為有這種可能。我猜對了。我親眼看着維拉·克萊索恩懸樑自盡,當時我就站在櫥櫃的暗影裏。

    現在是最後一幕。我走出來,把椅子搬開,靠牆放好。我在那姑娘扔掉手槍的地方把手槍撿起來,拿槍的時候非常注意,保留着她留在槍上的指紋。現在我要做什麼呢?我馬上就要把這篇東西收尾,把它裝在一隻瓶子裏密封好,然後再把瓶子投入海中。這又為什麼呢?是啊,為什麼呢?……是因為我立志製造一場無人可以解釋的神秘謀殺案。但是我現在才明白,沒有哪個藝術家能夠滿足於單純創造藝術。他渴望自己的藝術得到世人的承認,這種天性是無法克服的。我必須承認(儘管我覺得這有些丟臉),我也有這種可憐的天性,我想叫別人知道我在這件事上是幹得多麼巧妙……總之,我認為印第安島上的秘密將是無法解釋的。當然,警察也許比我估計的高明些。畢竟其中有三條線索可尋。其一,警方完全清楚愛德華·塞頓是有罪的,因之,他們也知道島上的十個人,其中有一人無論從什麼意義上講都不是兇手,按照反理推論,這個人可以被推定為處決其他九個人的劊子手。第二條線索隱含在兒歌的第十四句中。阿姆斯特朗的死亡和“青魚”這個誘餌有關,他上了鈎,也可以説他被這條青魚活吞了。這就是説,事情發展到某一階段時有人使用計謀,轉移了注意力。阿姆斯特朗上了當,因而送了命。這件事可能成為解決這一疑案的重要線索。因為當時島上只剩下四個人,四個人之中我是惟一可能得到他信任的人。第三條線索只是一個象徵。我的死法——在我的前額上留下一個記號,這是該隱(根據《聖經·創世紀》該隱殺死他的兄弟阿貝爾,該隱的父親在他臉上做了一個記號——譯者注)的標誌。

    我想還有一點點事需要交待一下。在把瓶子連同這個文件扔進海里以後,我要回到我的房間,躺在牀上。我的眼鏡上繫着一條看上去像是黑色細線的東西,但它實際上是一條橡皮筋。我準備把眼鏡壓在我身體底下,把橡皮筋套過門柄不太緊地系在手槍上。我考慮將要發生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用手帕裹住手扳動板機,手落回我的身旁,手槍由於橡皮筋的作用向房門彈去,被門柄卡住和橡皮筋分開,落在地上。橡皮筋縮回來,從壓在我身下的眼鏡上垂下來不會引起人們的懷疑,一條落在地板上的手帕也不會受人注意。同我那些死掉的同伴的記載相符,人們將發現我端端正正地躺在牀上,子彈穿過前額。死亡的時間在驗屍時是無法判定得非常精確的。

    當大海平靜後,會有人駕着船從大陸上來。他們在印第安島上發現的將是十具死屍和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

    勞倫斯·沃格雷夫(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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