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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她當然對她比較好

    如果大家必定得相處下去,最好不要在比較性問題上較量太多,得過且過吧。婆媳妯娌的問題,必然與大家庭或折衷家庭的制度不朽而長在。

    “我覺得我為這一家子做牛做馬根本沒有用,不管我為她做了多少事,多孝順她,她對自己的女兒畢竟比較好,有好東西還是會留給她的女兒,根本沒有想到是我要侍奉她到老。”一個與婆婆相處多年還算“和睦”的媳婦這樣抱怨道。

    這樣的話,每個人都聽得太多了,好像只要丈夫家有姐妹,或兄弟,媳婦多少會有這樣的怨言出現,怨公婆偏心。

    我在想,台灣不知道有多少婚姻是因為和妯娌相處不好、和婆婆無法溝通而離的。只要和男方家族中的一個人有了過節,又經年無法化解,就是種下了日後夫妻不睦的種子,如果其中有人蓄意讓戰事擴大的話,遲早會把一個人對婚姻的耐心全消耗盡。

    西方人就比較沒有這樣的問題,因為他們的家庭“分化”得早,成年之後的兒女很少跟父母同住,彼此的感情關係比較獨立,不需要朝夕相處,問題就沒有那麼繁複。西方人離婚,的確是因為個性不合,或者“性”不合,從沒聽過有人是因為和婆婆個性不合或跟小姑處不來而把婚姻送上斷頭台的。

    再怎麼好,也難敵血緣之親

    所以,西方婚姻專家對離婚的看法,實在很難以移植到台灣的社會來。因為我們對婚姻的期待、個人人格的尊重和家庭結構都不一樣。

    華人跟家庭之間一直連接着一條非常堅固的臍帶。

    歐美老人獨居理所當然,這裏若讓老人獨居,人人都會為之慨嘆子女不孝,覺得他們的晚景必然淒涼。當然,我們的老人也並非獨享利益,他們往往到了退休之後,還必須享受含飴弄孫之“樂”,很難真正體會人生責任已經盡完的輕鬆感。家中的長一代不願意分享為下一代育嬰的責任,下一代也難免有怨言。

    上一代對下一代要求多,下一代對上一代要求也不少。

    “我和小姑有什麼爭執,婆婆其實都在幫自己女兒説話……”聽到這種對婆家的抱怨時,我多半沉默地傾聽,不會為抱怨者打抱不平,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看事情的角度,也總選擇一個最適合自己的角度,去傾吐一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當事人可能覺得受到很大的傷害,但旁人如非身處其中,會覺得雞毛蒜皮之類的小事,何足掛齒,卻又不能説真話,顯得不夠朋友。又來了!我想。

    “小姑想要看電影,把小孩託給我婆婆,她就馬上答應。我要去看電影,把孩子託給她,她就給我臉色看,好像我沒有克盡母職似的……她有沒有想到是我們在養她,不是她女兒在養她……”這位媳婦這麼述説着。我忍不住提醒她,喂,有一個簡單的道理,你應該懂啊,畢竟她是她的女兒,你是她媳婦;有一天你當了婆婆,看你會不會對自己的女兒比較好,畢竟是血緣之親啊。

    不要在比較性問題上較量太多

    我聽過媳婦和小姑起衝突,媳婦認為自己有理,小姑無理,於是要求婆婆跟小姑斷絕來往,讓婆婆左右為難、丈夫也不知所措的例子。只能説,如果想維持婚姻,這媳婦未免天真得非常愚蠢。這麼簡單的道理,她竟然讓自己受過高等教育的大腦疏忽掉。

    大部分的婆婆,都還沒有聰明到會很技巧地解決這種“天生不公平”的問題。很多好婆婆,固然會在口頭説,把媳婦當女兒看,但那是你還沒跟她的兒女發生致命衝突之前。如果你在她面前説她的女兒或兒子有多壞,她怎麼會不護短?我一直覺得,最笨的就是到公公婆婆面前厲聲告他們兒子的狀,或是到岳父母家譴責他們沒教好女兒。他們或許會為你出口氣,但不可能一直為你把氣出到底。古代的臣子都懂得“疏不間親”的道理。不管皇帝再怎麼察納雅吉,離間皇帝和他常常接觸的寵妃寵臣尚且不智,何況是父母兒女?

    所以有許多實例都顯示,兒子一有外遇,明理的公婆都站在媳婦這邊,但若媳婦鬧得兇。吵得辣,公婆的態度馬上又往回倒。

    那是人之常情,她當然會對跟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人比較好。你,我,都一樣。很多俗諺不是都這麼説嗎?——再怎麼不像樣也是自己的孩子。其他多是可以“取而代之”的。

    可能是因為此類比較毫無建設性,且聽了太多,我又明白此類芝麻綠豆之糾紛,若無人寬心讓步,這爭執永無休止之一日。老實説,我對人家投訴的婆媳爭執或妯娌口角所造成的風波,跟她家中的“夾心餅男人”一樣,並無耐心。我很能體會大多數男人遇到這種事情左右為難、乾脆逃走的做法。固然,越逃越糟。

    如果大家必定得相處下去,最好不要在比較性問題上較量太多,得過且過吧。婆媳娘娘的問題,必然與大家庭或折衷家庭的制度不朽而長在。

    找錯愛情專家

    如果你一定要找親朋好友訴苦,請牢記,你要先確定,他必須比你冷靜,比你懂得沉默是金,最好還得比你聰明才行。

    在某個中度颱風過後,我回到鄉下老家,爭吵的聲音,從早上吵到晚上十點,彷彿黃石公園的地熱噴泉,間歇性地湧進我的耳朵裏。我問我媽,是不是夫妻吵架?會不會鬧出命案?要不要報警?最起碼,我可以引用噪音防治法報警……

    我媽説,不是夫妻吵架,據她打聽,是颱風造成兩家牆壁滲水,他們正打算吵個“冰落石出”,看應該怎麼負責法。

    “吵架有用嗎?”我啼笑皆非。“當然沒有用啊,”我媽説,“不然他們幹嗎吵這麼久。剛開始是兩家太太在吵,後來先生也加人戰局,現在兩家的親戚也來助陣,所以越吵越大聲……”

    我想,他們還得吵上好幾天呢。遇到事情的時候,如果沒有知識,或雙方認知差距太大,我們常常忘了可以有效地談一談,而用很原始的本能,吵,吵到後來往往涉及各種與原本主題無關的東西,大家開始翻起舊賬,為未來結下更多的舊怨,事情沒有解決,反而擴大了。

    找錯了腦袋不清楚或意氣用事的中間人,反而壞了事。也很容易從兩人恩怨演變為兩個家族或兩個大團體的恩怨。我想,過去大多數死傷枕藉的戰爭,都是這樣引起的。

    感情的事,從牽手到變臉,最大的結怨原因,大家都推給“個性不合”,其實是不瞭解如何處理個性不合所引起的衝突。往往,在投訴無門的時候,我們找錯了“愛情專家”。

    因為想投訴對方的錯,強調自己的對,我們常常很直覺地找到了最有可能討厭對方,最有可能溺愛自己,也就是最會為自己講話的人。

    浪費時間,又擴大嫌隙

    女兒和先生髮生小爭吵,會找到原先就反對他們結婚,但不得不同意他們結婚的母親。母親碰巧也會遇到不負責任的父親,就會義正辭嚴地把“天下男人一般烏鴉”的概念投射在女婿身上,對女兒説:“我早説你們的婚姻拖不了六個月的,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看吧,為了你將來的幸福,你還是離婚搬回來跟媽媽住,我還可以幫你照顧孩子!”

    小兩口演出全武行,用枕頭丟來丟去,被同住的能幹婆婆發現了。婆婆本來就覺得媳婦洗碗洗不乾淨,實在配不上自己的兒子,於是就説了吵完架痛哭流涕的媳婦兩句:“男人就是這樣,你讓他一點會死啊,我還不是這樣忍過來的……”結果媳婦越發覺得這個家待不下去了,氣得頂了婆婆兩句,婆婆又跟兒子投訴媳婦沒大沒小,兩家最後提議離婚。

    還可能有下列情況,媳婦回孃家,找到了她有勇無謀的兄弟,氣勢洶洶地來把自己丈夫打一頓,這下子,也害她回夫家變得不是人了。

    兩個情人吵架,女孩問閨中密友,他愛不愛她,應該怎麼辦?閨中密友本來對女孩的男友就有好感,只恨他當初選擇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只好悄然退出,此仇不報,更待何時,拼命為女孩出氣,把她的情人説得一敗塗地:“我早知道他是個壞男人,其實他當初也有來追我,只是你定力差,被他拐了。”取多人沒想到,在倒黴的時候找錯一個“諮詢對象”,會造成一生的慘劇。台灣人在談判和處理糾紛時,IQ和EQ都嫌不足,能夠變成阿Q就很不錯了。

    找錯“專家”,不如在脱離盛怒期之後,再平心想想問題出在哪裏,吵了半天,也可以出氣,但徒然浪費了時間,又擴大了仇隙。

    如果你一定要找親朋好友訴苦,請牢記,你要先確定,他必須比你冷靜,比你懂得沉默是金,最好還得比你聰明才行。

    小事真的會抓狂

    在彼此相處之際,為小事抓狂,屬理所當然,因為在愛人們眼中,它可能會變成疏忽愛情的罪名,而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要留心它帶來的後遺症,會使愛情退了步。

    有一本美國的暢銷書,在台灣出版時,書名翻得很好,叫做《別為小事抓狂》,果然大賣特賣。該書作者是理察·卡爾森,在台乘勝追擊的第二本書,其實寫得絕不比第一本差,書名翻為《別怕賺不到錢》,卻沒有繼續掀起如是的閲讀熱潮,為什麼?因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確實常為小事抓狂,特別是那些在睡一覺之後就會覺得沒什麼的雞毛蒜皮小事。

    為小事抓狂,被一隻或一些小螞蟻整得大象發了瘋,是感情中最常碰到的問題。有些人天生温文,或者心胸寬大,或可以不在乎這些小螞蟻。但是,絕大多數人,都不是那麼容易想得開,有些人還屬於作繭自縛的性格,把小螞蟻想成了千年妖獸。

    有了愛情這種不明物質的滲人,情人們特別容易為小事抓狂。對方一個眼神好像瞟向窗外那個身材惹火的辣妹,她就找他的碴;她不過是比平常晚歸了一點點,沒接到他的電話,他就懷疑她的忠貞;早上起牀,看到被她擠得亂七八糟的牙膏,他覺得她媽媽一定沒有把她教好;他看報紙看得人神,沒有聽見她在説些什麼,她感到自己的存在是不重要的;下班回來,看到家裏被孩子弄得零亂不堪,他立刻把今天受的氣發在“你當家庭主婦是怎麼當的”之上;交代他的事,他忘了,她就説“每次你都……”,引起他對她素來“小題大做”的不滿。

    小事真的會抓狂。

    別把愛情偶像化

    有一對小吵不斷的夫妻,在我面前分析他們結婚十五年來最大的爭吵,依稀記得是為了瓦斯的事情。太太炒菜炒到一半,沒了瓦斯,要先生去叫瓦斯,先生正在看電視,看長腿美女唱歌看得出了神,因而忘了這檔子事。過了十分鐘,性子較急的太太砰的一聲在廚房摔了炒菜鍋,兩人後來還大打出手。這場爭吵的“始作確者”,他們忘得差不多了,靠兩人記憶拼湊,和我的添油加醋,才能寫得“依稀”完整。不過,兩人都清楚記得,因此還一個月不講話,最後由比夫妻倆還成熟的小孩循循善誘才和好。

    我一直記得,根據心理學家統計,在我們所有煩惱的事情中,只有百分之八的事情是值得煩惱的,我們煩惱的事情中的一半,是根本不會發生的事,而瑣瑣碎碎的小事,也佔三分之一強。遺憾的是,真正的生活就是由這些小事組成。你很難保證,自己完全不會為小事抓狂。

    牛津大學教授、神學家,也是知名童話作者的C.S.LEWIS曾説,即使是“高尚而理智”的人,也會受到相處時小事的威脅。“會受到這種‘倒退’威脅,甚至摧毀的婚姻,是那種把愛情偶像化的婚姻。把愛情偶像化的婚姻,會以為愛情是個有力量而且誠信可靠的神,會為他們打點好該打點的一切。當這種預期落空,他們就會把責任歸咎給愛情,更常見的,是歸咎給另一方。”

    在彼此相處之際,為小事抓狂,屬理所當然,因為在愛人們眼中,它可能會變成疏忽愛情的罪名,而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要留心它帶來的後遺症,會使愛情退了步。

    因為太重視愛情,而為小事抓狂,我們,何其矛盾。這是愛情的弔詭。一定要自己陷於這樣的詭計之中嗎?

    應該可以在泥石流還沒淹沒愛情的房舍前,想想辦法防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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