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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難捨難分

    愛情最不美好的時候,總是出現在分手的時候。

    有個女人結婚不過兩個月,男人就有了外遇,剛剛聽完《結婚進行曲》就必須面對曲終人散,任誰都不甘心。她不願離婚——她因為懷孕才結婚,心想總不能讓孩子還沒生下來就沒有父親。於是忍着撐着,睜隻眼閉隻眼,一廂情願地想把日子拖下去。

    男人的心急倒是出乎她的想象,鐵了心要趕快和她離婚,所以她的包容在他看來反而像是一塊嚼過的口香糖粘在他的鞋板上,欲除之而後快。他每天準時打電話到她辦公室和她談離婚的事情,她不接,他就一直打,打得她無法工作,打到她全辦公室同事都因她的事而雞犬不寧。

    結婚時,他用她公司的汽車優惠貸款買車子,談離婚時他“一時心急”,用那部車子追她撞她。女兒出生後她簽字離了婚,只帶了女兒,離開那間她也付了一半款項的傷心公寓。

    一個人撫養小女兒,男人大概以為,她沒主張權益,那就算了。

    我認識這個男人比這個女人早些。真實故事是我後來才聽到的。任何故事換了敍述者,旁人收聽到的訊息就不一樣。男人曾拿着女兒的照片感性地説,他對不起女兒,對不起前妻,用一種“情非得已”的表情感嘆世事無奈。他説是愛情的錯,誰叫他要愛上下一個女人,他也無能為力啊!雖然在下一個女人變成枕畔合法的女人之後,他發現,合法的女人不如當初那麼有吸引力。

    坦承自己犯錯的男人楚楚可憐,我曾安慰他,逝者已矣。但我不知道,“逝者”的真實狀況是這樣的。我自此明白,每個人談起糟透的戀愛,傷人的關係,都成了《羅生門》的主角,用的只是一面之詞。

    提起此事女人至今仍恨。恨的不盡是婚姻的失敗,更恨男人取走房子、取走車子、不養孩子、不付半毛錢,好像純是為了佔她便宜而同她結婚的。還好天下女人大多有此度量:恨這男人,卻還愛着流着男人血液的孩子。

    在我看來,在婚姻中愛上第三者這件事,也遠不如那種吃光抹盡、不給自己曾愛的人設想來得可恥。愛情也許是會作弄人的,愛上一個人,往往非人所能控制,但為已死的愛情善終,如果有能力,似乎應該做些補償。

    雖然,物質上的補償永遠填不了別人一顆破裂的心,但總比空言罪惡感來得實在。至少,情不在,義在。

    我身邊所見所聞離離散散的故事何其多。我欣賞的是,在一切無法挽回之後,至少願意讓對方好過些的人。

    畢竟,兩人就是沒真正相愛過,也確實相處過。好歹為對方想一想。別叫他又孤又寒又恨你寒酸又沒品。雖然分手總是兩敗俱傷,不管誰非誰是。

    雖然分手時,不管怎麼補償,對方一時很難百分之百滿意。

    比如,我認識一個男人,除了感情,他對前妻盡仁盡義。他捐出一切,轟轟烈烈換取人生自由,自以為無愧了。可是前妻還不斷追蹤他的行蹤,像當年調查局在追查匪諜及其黨羽一樣,過了數年才罷手。

    或許這個例子還算是好的。社會版上不是常出現丈夫發現前妻有新歡,手刃眼中釘的大小案子嗎?明明是簽了“男婚女嫁各不相干”的白紙黑字,分了卻難捨。

    我最害怕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性格的人,他們常連瓦也都是要碎的,品格未必如自己想象的清高。自己雞鳴狗盜卻篤信“烈女不事二夫”的大有人在。有些人,自信心和自尊心都不足,獨立性也奇差,自戀的程度卻高得離了譜。切莫跟抱着“逆我者亡”這種佔有慾的人談戀愛。

    因被人佔有、管得牢而感覺幸福的卻也大有人在。在咖啡廳偷聽一羣已婚女子聊天,偶爾還可聽到女人沾沾自喜説:“哎呀他管我管得才多,不許我穿迷你裙,連男同事打電話來也不行……”

    方才舉的例子,碰巧離棄的都是男人,只是巧合,可不是説,世上惟有痴情女和負心漢,負心女和痴情漢可也不少。

    無論如何難捨難分,在熱戀時感覺如痴如狂,在愛情與婚姻無以為繼時,就變成醜陋的糾纏。

    “留不得,捨得。”從前做讀書筆記時我曾記下這句話,真是大智慧。

    對愛情來説,變是惟一真理。但奧妙的是在人生中我們願意承認世事無常,對感情卻多了幾分傻勁,堅持着不離不棄,至少,對方得對我不離不棄。

    儘管,大多數的紅男綠女都會在嘴邊掛着好聚好散,然而我們耳邊聽到的小道故事,都還是好聚不好散。

    聚,靠的是發自本能的吸引力。散,光靠本能是不夠的,多少還要不少智慧,或者還需許多讓步,還要身心健全,願意東山再起。

    總得明白,感情走到難堪處,是越想挽回越難挽回。若不愛了,渾身解數耍得再精彩,看在冷血的人眼裏,只像一隻街頭雜耍的猴子。

    聚的時候難捨難分,是悲喜交集;散的時候難捨難分,是愛恨交加。一樣難捨難分,偏偏聚時看不出一個人的“愛情品格”,散時才見真章。有品的人,無情時也把義字留着,即使討厭一個人,不必趕盡殺絕。

    對戀愛來説,回憶仿如照妖鏡。散時如能散得漂亮,那一段感情,至少值得追憶,當激憤的心清遠去後,還可以打上六十分。

    我曾聽過一個很感人的故事。

    有一位畫家的妻子,忽然在結婚二十年後告訴畫家説,她找到一個她心目中的好男人,要和畫家離婚。畫家很詫異,也有點生氣,但他更好奇,他的妻子到底可以找到什麼好男人?見了面之後,他竟也覺得,真是個很好的男人,錯過可惜的男人,於是他同意讓妻子另覓第二春。他對問起此事的旁人説前妻的眼光不差,而那人眼光和我一樣好,選擇了她。

    過了幾年,前妻和那個男人又離了婚,回到他身旁。好事者來問,他的説法則是:她還是有好眼光,相較之下又選擇了我,難道我不該高興麼?

    這樣的大度量,聽起來有點假。不過人們會覺得感動的,總是故事中描述人性的寬容的一面,而不是小鼻子小眼睛的那一面。

    這個故事給我的啓示是:萬一愛有萬一,懂得自我安慰,就可以自圓其説;自圓其説,就不難面對他人來解説。

    失去了感情,還來懷疑自己的存在意義,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如果又花太多時間來暗罵、復仇或口誅筆伐,到後來便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所謂的心靈創傷,常是他人只削了一刀,而我們心中自有吳剛,不斷地砍伐那棵想要復原的桂樹。

    愛的凌遲

    有些人總感覺自己受命運捉弄,被愛凌遲,在愛中被愚弄。

    因為我們沒有在最正確的時間付出承諾,sayyes!也許我們因為一時的自尊、面子、道德、環境、理想或感覺不對,我們不能説,是的,就是現在,我愛你,我要你。

    也不純然是我們錯過時間,有時是時間錯過我們。

    或者是不夠成熟。在當時,就是沒辦法説,我們兩個人那麼相配,就做個決定吧。我就是要狠狠跟着你一輩子,將來會不會後悔,管他的。

    現在的感覺是後悔,或懺悔,或來不及後悔想起當時不是惘然,就是悵然。

    是人心犯賤,沒得到的才比較好,還是本來那個沒得到的就比較好?這是個沒有答案的問題,總之我們沒有勇氣選擇,或錯過原本應該好好愛的那一個人。

    沒有捉住很好的timing(時機),像看櫻花沒有捉住時間,只看到落花委春泥,或者連個花徑都沒踏到,只有惋惜。

    眾裏尋他千百度,懂得正是那個在燈火闌珊處的人才是最愛時,已經不可能,或已經沒力氣愛,已經辜負了大好時光。如果早一點多好……偏偏就是在這個時間,才領悟到令是而昨非。

    有個自認為條件很好的男人説,他總是遭到同樣的命運捉弄。在二十六歲時,一個很好的女孩,他打算“有朝一日”拿來當老婆的女孩,對他説,我要結婚了。他還打算在花叢中多玩一會兒,再來對她説,就是你的……沒想到,她的最後通牒只是告知,不是個問答題,他連回答的權利都沒有。

    三十六歲那年,他又被命運玩了一次遊戲:自以為感情穩固的他,忽然又被女友告知,我要結婚了……

    “為什麼不嫁我?”他天真地問。“你從來沒有提。”女人説。“我現在提了。”“來不及了。”

    本以為要以事業為先,“匈奴未滅,何以家為”啊……

    他説,總是被緣分捉弄。

    應該説,是被時間捉弄。他又説。

    我説,是被自己捉弄。

    我們總以為,那個“權柄”是握在自己手中的。我們太有自信了,所以情人狠狠地決定消滅我們的自信。

    生命中最美好的東西是不能等待的。好花易謝,假假的塑膠花常開。你要哪一種?

    等這一天已經很久了,終於等到了他的邀請。

    和他一起出遊,是她從十六歲起就深藏在心中的願望;但在那個充滿禁忌的年代,連夢想着他的擁抱都讓她有深深的罪惡感,何況是不畏人耳目地在光天化日之下,親親密密地陪他走一段呢!

    事隔多年,兩個人竟然在一家股票上市公司發放股東大會紀念品時相見了。於是,一起到附近咖啡廳裏吃了商業午餐。

    他遲疑了很久,問她有幾個孩子。

    “你還沒結婚,原來你還沒結婚……”他驚愕地説,她看見他眼睛裏閃過一絲罪惡感。

    是他的錯啊,沒錯。難道你……你在等什麼?他想這麼問。她想。

    “這些年來,你就這樣一個人過?”

    “從我媽去世以後,我就一個人過日子,反正也很習慣了,沒什麼不好。一個人很自由啊!”

    她看着窗外綿綿交織的春雨,感覺心情像一條濕漉漉的毛巾,擰也擰不於。“身邊的朋友,結婚了,也有很多人離婚,還咬得兩敗俱傷,不然,就是大家忍氣吞聲過日子,他們反而都在羨慕我。”

    “説得也是,結婚沒什麼好的。責任很重,壓力很大,上班面對的是工作壓力,下班面對的是家庭壓力,男人真命苦。”

    他變了,就連心情都像一面被青苔暗自侵蝕的斑駁牆壁;過去,在年輕的歲月裏,不曾聽見他發出一絲象徵軟弱的嘆氣。

    他早就結婚了,她知道。是從以前念女師的朋友那邊聽來的,但是她沒有探究他到底娶了誰。

    從他的改變可以知道這些年來他確實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原來男人也是不堪老的;他的兩鬢已有隱隱的霜白,唇的線條不再像大霸尖山的稜線一樣剛強凌厲。

    “家庭幸福就好了。”

    她替他補充説明。

    “我太太……去年去世了。”他輕聲説。“這些股票……’他看着兩大袋的紀念品一眼,不太好意思地説,“都是她買的。”

    “怎麼了?”

    “不治之症。”他低頭扒着飯,不想多做説明。那麼,她也不問了。

    當然要去。即使因為請假被辭掉工作也要去……她一邊壓抑心頭壯烈的念頭,怕他看出她澎湃的心緒,怕的是自己反應太過敏捷,有失她為人師表的風範。

    “你還在教書,有春假吧。”他説,“為什麼還要教?不累嗎?”

    是可以不再為人師表了,給那些乳臭未乾的孩子吵了這麼些年,老早沒了耐心,也用盡了她的愛心,現在覺得看股票指數還來得有趣些。但她害怕有一天,這個世界完全不需要她的付出時,她會像一個隔夜的氣球那樣生趣全無。

    你的孩子怎麼辦呢?她的心思細密,想問,卻沒問。關她什麼事?她怕一問之下,她還得帶着他的孩子看櫻花。

    “你帶的東西真多啊,才四天三夜,你……”

    他看她拎着一個大皮箱出現時,眼睛瞪得好大。

    她有點後悔,相較之下,他那隻隨身小旅行包顯得他像個旅行的行家。怪自己想太多了,每天為自己準備一套衣服、一件外套,還有配成一色的手套和帽子,還有各式各樣的可能派上用場的藥品,將一個大皮箱塞得滿滿的。

    “對不起……”

    “還好可以託運。”他擠出了一個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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