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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4章

    第六十一話:自相矛盾

    那晚我跟隨周森趕赴河北,在他周家的院子裏,我們親吻得險些無法呼吸。我無比俗氣地問道:“你和喜喜……”問到一半我收了聲,不過周森還是給了我答案:“我喜歡過她。第一次見她時,她正在吃飯,板着臉狼吞虎嚥,很有趣,很自然。”

    我和周森席地而坐,我曲着腿,雙臂抱着膝蓋:“喜喜説你喜歡她的女人味兒。”

    周森幾乎忍俊不禁:“所以後來她在我面前變得有些扭捏,刻意。我並不是説那樣不好,其實男人應該希望女人有些‘有心之舉’,對嗎?”

    “對,那代表我們在取悦你們,你們應該感恩。”

    “所以説,是我不識相。”

    我抿着嘴微微笑了。我把頭埋得低低的,故意讓兩側的頭髮遮住了臉,以免周森察覺我的笑意。我相信他,他所中意的馬喜喜可以打着赤腳盤着腿,可以像餓鬼一樣將臉埋入十幾塊的盒飯,甚至可以在聽交響樂時鼾聲如雷。馬喜喜何其幸運,對於周森,她本可以不費吹灰之力,自然而然,可她又何其不幸,自作聰明地矯揉造作,用餐時只吃沙拉,走幾步路就嬌喘連連,並説自兒時開始,就受高雅藝術的薰陶,弄巧成拙。

    “冷嗎?鄉下不比城裏,温差大。”

    “你和喜喜,有沒有……”我並不覺得冷,再度欲言又止,找不到含蓄的詞彙可以替代“上過牀”三個字。

    “沒有。”周森彷彿會讀心術,我難以啓齒的,他通通可以領會。

    第六十二話:原配

    姓刑的助理一副公事公辦的幹練姿態:“那我就先走一步了。”

    “周森他很忙嗎?”我沒時間猶豫。刑助理已邁開大步,稍縱即逝。

    “周先生每天都很忙。”刑助理笑容和善,言辭嚴謹。我正後悔出言唐突,她卻大發慈悲:“他今早去了首爾。”

    我連聲“哦”了幾聲,好似公雞打鳴。刑助理對我的侷促視而不見,她是見過大風大浪的人,身為周森的助理,她的日常事務中必定包括應酬周森的女人,安排約會,或者搪塞婉拒,送花送物,也許也包括送魚。我一定不是第一個打探周森行蹤的女人,自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賈小姐的婚期訂在了九月六日,從最初的洽詢,到如今的簽訂正式合同,她始終未登“合璧”的門,次次都由我送上她的門去。婚禮將在西什庫教堂舉行,那裏可容納千人,賈小姐非常滿意:“我們的親友非常多。”

    莊盛翻閲着合同,看了簽名,又看了身份證的複印件:“以她老公的名義籤的?”

    “她説男人是一家之主。”我傳達了賈小姐的觀念。

    “一臉橫肉。”莊盛用筆尖戳着那男人的臉。

    “你這麼邪惡的人,真不配從事這麼神聖的工作。”我搶下合同,裝入牛皮紙袋。

    第六十三話:線索

    第二天一早,馬喜喜比要上班的我更早洗漱完畢,説是約了周森吃早餐,談生意。我無暇好奇於馬喜喜與周森會有什麼生意好談,脱口而出:“他回來了?”

    馬喜喜描眉畫眼的動作有一瞬間的停頓:“回來?從哪回來?”

    他不是去了首爾?刑助理唇紅齒白,字正腔圓,她的的確確是説周先生去了首爾。近日我不曾過問馬喜喜出擊周森的戰果,除了薛平重返馬喜喜的舞台之外,另一個原因就是我以為周森出了國門,那麼他們二人遠隔千里,就算心有餘,力也不足,這叫我倍感心安。

    馬喜喜的臉在我眼前倏然放大:“畢心慧,你丫是不是又幹踐踏咱友情的事兒了?”

    “去你的。”我膽小如鼠,不得不虛偽,“我的意思是周森回到你身邊了?”

    馬喜喜回到鏡子前:“小菜一碟。這些天我們天天見面。”

    我的胸口猶如塞滿了棉絮,我倒寧願痛痛快快吐出一口鮮血來,也好過這折磨人的窒息感。我原以為堂堂正正的周森,居然是個騙子,他之前一言一行越君子坦蕩蕩,就越説明他手段之高明,人格之低劣。直到馬喜喜意氣風發地出了發,我仍在浮想聯翩。周森已幻化為見縫插針的小人,趁我這名無知少女的戀情產生危機之時,將我**,百般蠱惑,哪想到已冷掉的馬喜喜再度投懷送抱,他自然樂得天上掉餡餅,吐掉我這略微難啃的骨頭。為防止我糾纏他?所以説去了首爾?那不如干脆説去了火星,下了地獄。

    孔浩遇襲一案在冷卻了幾日後,又再度升温。我早已盤算過,這等並無大礙,又無頭緒的案子,八成會不了了之,不料,孔浩見我按兵不動,民警辦事也不利,只好親自提供出了周森這一線索。於是,我又一次跟戴大殼帽的同志產生了交集。

    “你認不認識一個叫周森的男人?”

    “認識。”

    第六十四話:美言

    在皇城根公園看見周森時,我有好一會兒都以為自己看走了眼。我險些大驚失色,無法面對這個我掛念他已掛念到了產生幻覺的事實。如今我已把夢見孔浩作為美夢,就算睜眼後會感覺到一種猶如初被截肢般的絕望和殘缺感,但至少那可以彰顯我的長情。至於周森,則恰恰相反,我對他的思量有百害無一利,那隻能代表我善變,有眼無珠,死不悔改。

    可那分明就是周森,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周森,他穿着黑色的polo衫和卡其色的長褲,戴着深茶色的墨鏡,遮住了他那雙精明的眼睛,但我還是可以萬無一失地認出他。他的背景是古舊的紅磚城牆,整個畫面不倫不類,顯得並不真實。

    “畢小姐?”招呼我的人並不是周森,而是跟周森齊頭並進的寧先生寧偉,適才我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

    “啊,你好。”我將目光集中在寧偉眉毛上的一顆痣上,已達到聚精會神的效果,“看來我來得太早了。”我看了看錶,才一點半,我約了他兩點見面。

    “來得早也是來得巧。”寧偉對我的態度一次比一次親和,而原因就包含在他下一句話中,“再晚就碰不上週總了,之前周總可是沒少為你美言啊,説你們‘合璧’多麼實力雄厚,説畢小姐你多麼敬業。”

    這下我無法再漠視“周總”了,顯然這姓寧的諳知我和周森並非陌路,而倘若不出意外的話,眼下他對我的笑臉相迎,甚至“合璧”將承辦的他的婚禮,以及“合璧”拿下皇城根公園租賃權的星火希望,多多少少全要歸功於周森的面子,以及“美言”。周森取下墨鏡,恬不知恥地直視着我,微笑中盡是得意,像是在説:畢心慧,還不速速叩謝?

    “我們改日再聚。”周森與姓寧的握手,就要告辭。

    “一定一定,好好聚聚。”受周森所累,我對寧偉的印象迅速滑坡,感覺他就像一條趨炎附勢的哈巴狗。

    周森對我並無一言,只是點點頭。我已亂了陣腳,喧賓奪主,率先向寧偉的辦公室走去。寧偉追上我:“畢小姐和周總很熟啊?”也許在他以為,我和周森的情意已高深到意會勝於言傳的地步。我不置可否,徒留他口沫橫飛:“周總不光生意做得成功,做人也很仗義。”

    “是,總而言之,總而言之,他有通天的本事。”一邊説,我一邊誇張地豎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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