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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相識

    少年聽雨歌樓上

    紅燭昏羅帳

    壯年聽雨客舟中

    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

    鬢已星星也

    悲歡離合總無情

    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忽然接到一通電話。

    “我是你高中時候同寢室的室友,我叫×××,你還有印象嗎?”

    我的記憶力很好,尤其是對於人。如果我過去的記憶是一首一首的歌,那麼我身邊的人就是自然而然鑲在歌裏的音符,我很難漏其中一個。除非,故意要忘記某些讓我活得不舒服的人。

    “當然記得你。”我説。

    “很高興能聽到你的聲音。”她説,但聲音裏並沒有一點雀躍欣喜。

    “老朋友何必客套?”我的語調到底還是“訓練有素”的客套了起來,因為時間讓記憶老去,我發現我也不能免俗的讓彬彬有禮來武裝自己。咔啦,我聽見,我腦袋裏的某一個地方,防護罩忽然關上的聲音。我暫時離開正在着手的故事和我的鼻子獨享的咖啡香,“安安全全”地回到現實世界來。總是這個樣子,當我必須與“陌生人”溝通,還感應不到她的磁場時,總是這個樣子。

    這個充滿陌生人的城市裏,誰能對誰,在三秒鐘內“放開心胸”?誰?當我不再是一個來自下的小女孩,當我知道我只能靠自己,當我獨自通過城市求生的種種考驗後,我的腦袋裏就多了一層透明的防護罩,像科幻電影裏頭的太空飄浮城市一樣,要先辨別想進來的飛碟不是異類,才會讓它進來。

    “不是客套,我真的很高興,因為……因為上一通電話我是打到純的家裏……她媽媽告我説,她三年前去世了。”她説。我感覺到她在電話那頭,鬆了口氣。

    是的,我還活着,感謝主!我猜她想這麼説,“純的事情,我知道。”我的語氣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我想她有點沮喪,但我一點也不想扮演“新亭對泣”的囚犯。

    純是肝癌去世的。在我印象裏,她是個蘋果臉的女孩,和我同鄉,跟我一起上台北,念同一所女校,住同一個宿舍。總是笑聲朗朗,非常樂天知命的樣子。她不像少年的我——我想我當時一定有張討人厭的苦瓜臉,埋怨一間斗室住八個人太多,埋怨洗澡要排隊、衣服要用手洗、燈光太暗害得我近視不斷加深,舍監像虎姑婆,老師有省籍歧視、功課太重、同學成績比我好……

    少年十五二十時,簡直是天怒人怨。

    雖然現在我相信,好運會降臨在樂觀開朗的人身上,但我也相信,命運常常不按牌理出牌。

    純一直活得開心。新婚赴美,卻發現自己已是末期肝癌。住宿同學吃泡麪和罐頭是常有的經驗,我們都是在拮据經費下、還想替父母省一點,因而自陷於肝癌危險羣而不自知。一個後來學醫的朋友這麼分析。但病因常像抽籤一樣,抽中誰,誰才會中獎,誰也難以推斷真正的罪魁禍首。

    只記得純是我們之間省得兇的一個,因她是大姊,有不少弟妹在她之後。考大學,她如願考上師範大學,純選擇師大,因為不必再回家裏要學費、工作也有百分之百保障。畢業後嫁人一起赴美,據説也正過着窮學生日子。病像洪水來襲,臨終前她母親對她説,家裏本來打算分給你兩百萬,恨沒早點給她!早知道……

    “早知道”是世上我們最常説的一句廢話,我想。

    沒有人能早知道。説此話時,總是悔之已晚,歲月難挽,徒留嗟嘆。

    “早知道,應該早點打給她。”她幽幽的説。

    早點打給她,一樣無濟於她,有效的,只是減低一點自己的罪惡感。我心裏冷冷的這麼想。但再次回想她的來電,我驚覺到我自以為是的堅強是一種硬化症:我們會因為沒辦法陪朋友度過生命中的艱苦掙扎而有罪惡感,至少表示我們還有愛的能力,還有良善的人性,即使我們實際上不能為他們做什麼。儘管我們只能讓他有某人還“Standbyme”的温暖。

    在這一剎那間,我忽然也有同樣的罪惡感。我對自己微笑了。

    可是當時我對她説,改天出來喝杯咖啡吧。我像個城市人,客套的留下她的電話。她説這段時間她辭職在家思考一些問題。我自以為知情地告訴她,我在離開學校至今,也遭受過很多挫折,看過不少生離死別,想用冷漠的鎮定來安頓兩人的情緒。

    然後我像只縮頭烏龜一樣,不敢真正拿起話筒約她喝咖啡,我真的害怕如下場面:兩個女人在咖啡廳裏嗟嘆韶光易逝、命運無情,楚囚相對。

    但夢偏不饒我,一羣久未謀面的舊日朋友,究紛紛來入夢。

    夢醒,我悵然有所失——為什麼都不聯絡了?他們到哪裏去了?我關心,於他們無益,但我真的關心。

    他們還安好嗎?

    我發現,在不斷的悲歡離合中成長的我,往好處想,是獨立而堅強;往壞處想,是逃避人情冷暖,因為自以為已洞知人情冷暖。

    我們絕望,其實是因為自己把房間的窗户全部封死,不讓陽光進來;冷漠,則是一種把窗子逐漸封閉的過程。

    面對外面的世界會有傷害,但沒有打開任何一扇窗,就不會有陽光。

    不能因為曾經失去親愛的人,對其他人、其他情感的失去就冷漠如磚塊。

    不能因為怕受閒言閒語傷害,就把每一個有可能試探心事、干擾情感的人,都當成“可能的壞人”。不能因為曾為愛受傷,就害怕愛。就好像我們不能因每天外頭都有事的發生而痘出門。

    我感謝她讓我瞭解,我的防護罩下,還有愛的能力。我也記起住宿時期背熟的這首詞。現在讀來,對照自己的人生有點好笑。少年的我,是在嘈雜的馬路邊宿舍挑燈夜戰,夏天差點熱昏在沒冷氣的蚊帳中;還好,壯年的我若聽雨客舟中,大概不必聽斷雁叫西風,若在客舟,客舟也必是豪華遊輪,必然是吃飽睡足樂不思蜀;老年嘛,鬢已星星是必然,在哪裏,我是不知道了,盡人事聽天命便是。

    悲歡離合確實無情,但很高興你在我也在,還是探出頭,請你喝杯咖啡吧,靜靜看着曾經飄過的雨,或陽光。

    不要給自己有機會説早知道。人身難得,如優曇花。

    只想好好説再見

    我一直不喜歡太戲劇化的故事,總覺得轉彎太大的。動不動就生離死別、哀感頑豔的故事非常灑狗血,只適合在八點檔或九點半播放。

    我以為只是寫小説的新手或者活得淺淺浮浮的人,才喜歡悲歡離合的戲劇化撞擊。

    頭頂的透明玻璃毫不抗拒天光雲影,正午陽光當頭灑落,我坐着坐着,感到一陣暈眩。看見她走進餐廳入口處,我舉手向她示意:我在這裏。

    很多年不見了,好像,自從我們告別少女時代後就未曾謀面。

    “你很準時。”她説。

    “我一向準時。”我答。我彷彿天生就是很守時間紀律的人。我不善等待,故不願遲到,也不喜歡行色匆匆,我儘量不要讓自己有“因為……所以我晚來了”的藉口。

    我也幾乎鐵口直斷的認定,一個男人,如果他跟你約會老是遲到,他自己的人生必定缺乏自制力,再有什麼雄心壯志,實行力一定很低。

    我們在高一時,同是離家到台北求學的孩子。我怯生生的帶着行李搬進牯嶺街的宿舍,她是第一個跟我打招呼的室友,第一天,她顯然就對新環境非常適應。

    她説話的樣子很有自信,理路清晰,我記得。而至今她仍未變,不施脂粉的她,臉龐仍如當初素淨的少女。

    我們談到貧乏簡陋但卻值得回味的宿舍生活、共有的已經離世的朋友。彼此忙碌的工作,還有我們這種少小離鄉奮鬥、非常害怕將來沒出息會對不起家鄉父老的心態。

    她説她曾沒日沒夜、一個人顧着六七部電腦終端機工作數年,感覺自己對生活的感覺被抽光,終於覺得自己應該停一停。

    她説她很堅定自己不需要婚姻,因為生命未必要經過“正確的”社會制度才圓滿。

    我換了個位子,逃離越來越熾熱的正午陽光。她説:我剛才從醫院出來,醫生告訴我胸部的硬塊己呈不規則狀,是惡性腫瘤,我正在想,怎樣跟我媽講……

    我默然。

    我自己倒能接受。她説,有一次我跌斷腿,事發時因為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竟然先問自己,如果只有一條腿,怎麼辦?我告訴自己,我還是會活下去;於是我又問自己,如果是骨癌呢?我又對自己説,也還可以接受,只要給我幾天時間,讓我處理一下未完成的事情,看看一些朋友,只想好好説再見。

    我懷疑着她的豁達,可是她的面容仍如陽光一般平靜。我從沒見過她激動的樣子,任何時刻。

    入院開刀通知我一聲,我會去看你。我努力使我自己和她一樣平安寧靜,雖然一切是那麼措手不及。

    我想到為了要和她見面,我還曾掙扎過,我掙扎,因我有許多預設,因我害怕自己並不擅長聊天、也不擅長面對質疑,怕日子平地起波瀾,因為真實的我在不“應工作要求演出”時,常恍惚怔忡如第一次步入高中宿舍的少女。

    我先天性的害羞,正如她先天性的成熟。我們好好吃完午飯,在午後驟雨即將電雷聲引爆前,好好説了再見。

    我獨自在懊熱的陽光下散步了一會兒。長久以來,走路一直是我保持頭腦平靜的好方式,讓我感覺我是個活生生的人,有一張不虛偽的面孔,讓我體會:當下天下太平無事。

    走着走着,我從偽裝的平靜中走了出來,我看見自己無法遮掩的沮喪與驚訝,還有多愁善感。許多種情緒在我心中此起彼落、互相消長。

    多少年來,我一直企圖不讓喜怒哀樂影響我生活的節奏。我怕跟個性歇斯底里的人交朋友,因為我清楚,自己有這樣的本質。如果不是多年獨自生活的磨練、太多挫折與離別的考驗,我想,我的情緒很容易變成一顆動不動就會被引爆的手榴彈,或者變成灑狗血專家。

    自小在情緒不穩定的環境中長大,又吃過苦、耐過勞的人,或善於觀察環境、發現隨意發泄情緒總會成為失敗者的人,大概都很容易變成我這個樣子:但有時矯在過正,反而讓情緒積壓着,外表“酷”得要命,其實……還是“鐵血柔情”,心軟得像鮮奶饅頭。

    太容易受外界影響、太容易隨別人的磁場波動,又不願淪為陰陽怪氣,不想被譏為生理不順,所以不斷告訴自己,鎮定些,鎮定些。萬一有人有事使我情緒一激動起來,不管自己有理沒理,總有些內疚感。

    有一陣子,我忽然發現自己很久沒掉過眼淚,甚至,掉淚已不是本能,總要先找到些“充分且必要”的理由。

    是堅強,還是故作堅強?

    我只發現,情緒並不容易克服,不能強迫它折服,對我而言。總要等待一段時間,讓我自己像植物的根,慢慢的吸收掉土壤中的水分,才能變成養分。

    我需要時間復原。不管是挫折、失戀,甚至是跟老朋友好好説再見。

    從壓制情緒到安安靜靜看見自己的情緒,真是一條漫長的路。我知道,我不如她那般,可以理路清晰地和自己溝通。

    明白自己會故作堅強,使我發現自己開始堅強了些。

    走在馬路上,頭髮不斷吸收陽光的熱量,我頭昏目眩,揮手招來計程車。雷雨正巧開始為熱鬧的市區掛上水色的簾幕。

    我還有下一“攤”約會。我不想遲到。

    其實,我不想遲到,是怕因為自己的疏失,而錯過了生命中原本可以擁有的美好時光。是因為,時日有時冗長,有時緊迫。有時容你渾渾噩噩,何時竟不容你説一聲:我愛你,不容你和他握一次手,一秒鐘也不肯多給,等你想第一次張開雙手擁抱他,已經太遲,因為你遲到。再熱烈的擁抱,只能凝結在像的冰層中。

    在我的生命中,竟有這麼多隻能永遠停留在想像中的擁抱!

    只想好好説再見。

    這一句話,讓我有了充分且必要的理由流淚。

    現世安穩,歲月靜好——此時此刻的環境好得像張愛玲年輕時的奢望。但我們,竟然還常常來不及,好好説再見。

    再見,就是一種祝福。雖然我還是不喜歡轉彎太大、動不動就生離死別的、非常灑狗血的人生或故事。

    朋友

    基本上我仍有“鄉下孩子”的單純特質,見過面就有三分情,就是朋友。

    除非……

    住在城市這麼些年,知道每一個勉強下的定義幾乎都附帶着但書。附帶但書,是因為吃過了些苦頭,也因為洞察了一些世故,瞭解天底下一樣米養千萬樣人——上天造人是“有物有則”,有的相近,有的相悖,有的人彼此湊在一起會活得更加愉悦,有的則會像鬥魚一樣兩敗俱傷,他的“我”與你的“我”兩相妨。

    相信上天自有主張的人,必相信,不是每個心靈上的“人種”都可以放在一起。

    就把這種冥冥中的定理定義為“磁場”吧。不然,無可名之。

    “磁場”也是奇妙的,有些人你第一眼磁場不對,後來因緣際會,成為你的知音;有些人,一碰了面就與你展開一場友誼的熱戀,結果,因為某些事件,你發現他不是你想像中的人。你們的親密關係,原來只是想像力天馬行空的結果。

    有時怨不得他人,他並沒蓄意騙你,只是他沒你想像中那般義氣,或他有他的“難處”。

    而所謂“難處”,若非事到臨頭,很難現身。冠蓋滿京華時是朋友,在斯人獨憔悴時未必是朋友。

    有人感嘆,“人生如鳥同林宿,大限來時各散飛”;有人在朋友“背信”時咬牙切齒的指責“最好的朋友將是最壞的敵人”,再也不相信朋友,交友時如臨深淵;我只覺人生變數實在多,對朋友可以持平常心,不要太在乎別人對你的誓言是否永遠不變,萬一,患難時見不了真情,大不了不要再對他再推心置腹就是了。就算丟了一個朋友,也別變成一隻嘵嘵不休的惡狗,一直吠到連沒辜負你的朋友都怕。

    當一個人的人格中失去繼續信任人的能力時,他同時也沒有辦法容忍任何的友誼。

    我常覺“信任”是人和人眼眸言語交會時所產生的,最美妙的化學作用。

    信任,説來簡單,其實複雜。沒有自信的人,很難信任沒有血緣裙帶關係的人;對人生不能開敞心胸的人,也終生無法品嚐信任的美味。信任,須先明白,自己的眼光未必都是對的,若一時錯,也別唸念不忘,提防着一錯再錯。

    信任,是可以像莊子所説的,相懦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當人生路並肩而走時,享受挨挨蹭蹭的感覺,就算人生路各奔前程,相隔萬餘里,多年不見,仍是朋友。

    偏偏有些人以為,朋友就只能挨挨蹭蹭。有些人談戀愛,也只愛挨挨蹭蹭。不能天天相見,就開始心生疑竇,十天半月不見,或每週只能禁一次,就擔心感情不能持之以恆。他們一定要時時“不離不棄”才叫朋友。

    我們野心勃勃的想要天長地久的感情,卻只會用眼睛談感情,看不見,就認為會失去,是我們面對情感時最大的矛盾。

    那不是有厚度的感情,只是控制慾。

    每個人對朋友的定義不一樣,竟是我最近才察覺的。

    對朋友的定義其實等於你對這個世界的信任度。

    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里,有個很熟的同性朋友問我一句她大概醖釀很久的話:“你到底有沒有把我當朋友?”

    我直覺地嚇了一跳,心想,我是不是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怎麼認識了這麼久,忽然用這句話來拷問我?

    像一隻魚,忽然被貓用爪從魚缸裏撈起來,丟在乾硬的地板上一樣,張着嘴,奇怪着自己為何呼不出泡沫來。我的思緒在嚴重的混亂後空白一片,呆呆看着發話的人。我想知道她為何問這句恬,卻又不知從何理清她的問題。

    “我們不是朋友,那是……是什麼?”

    我瞠目結舌,問。

    “所以我問你我們是不是朋友呀?”

    “朋友……那你對朋友的定義是什麼?”我感覺我們的交流電波發出沙沙沙的短路聲音,所以我企圖用點理性找出真正的斷電原因。

    “哦,比如我跟某某,她跟我無話不談,連她和她男友的一些小事,她都會一五一十的告訴我……”

    我思考着她的定義——真糟糕,照她的定義,我這一輩子大概沒有所謂的朋友。我沒有“無事不談”的朋友。有的朋友可以談文學,有的朋友可以談人生也可以談怎麼大血拼,有的朋友可以一起扮演三姑六婆,有的朋友可以互相嘲謔,有的朋友是最佳玩伴,但我發誓絕對絕對不要跟那種“一痞天下無難事”的人成為工作夥伴,有的朋友喜歡慷慨激昂議論時事;我雖甚無興趣也得忍着聽讓他快樂;有的朋友偶爾在背後説你一點小話但也不打緊;有的朋友本身永不改掉我最痛恨的重男輕女習氣,但我罵我的,她做她的,在我們分享香嘖嘖的奶酥麪包時,我們和樂融融,一點歧見也沒有。

    我交朋友幾乎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除非他所製造的不適感盡是負面的——一看到他,你就覺時日維艱,度日如年,那麼大家最好“各自尋須各自春”。

    “你到底有沒有把我當朋友?”

    “我……我……可是按照你的定義……真的要一五一十才是朋友嗎?”唉呀怎麼可能。我從來沒跟朋友報告過:A君某月某日牽了我的手,吻了我的唇;我也覺得一個人應該有隱私權,不然所謂的朋友體系正好形成歐威爾《一九八四》中秘密監視系統,一個朋友等於一況扛在你身上的隱藏式V8攝影機。

    “我對朋友是很挑的。”她説。

    相對之下,我大概得承認,我對朋友幾乎是不挑的,不預設任何立場,除非磁場大不相同,除非相見不如不見。

    她應該是想告訴我,“挑”上我做朋友,我應覺光榮。沒錯,有她這個朋友我覺得很不錯,但“很挑”兩個字,讓我感到自己是水果攤裏被人揀來選去的水蜜桃,要新鮮完美才有資格賣掉。

    原來,當“朋友”也可能是一件很有壓力的事,我由此恍然大悟,有人對朋友的定義與我絕不相同,他們挑朋友的邏輯是:除非你如何如何,否則你就不是朋友。與我“先天性”對朋友的定義:“你是朋友,除非你……”大相徑庭,他們用的是篩選法,我的或者該叫消去法。

    我想我對這世界較為信任,雖非事事天真。

    我也發現,有些朋友之間存在着微妙的競爭心,也碰過有些則總是把朋友當對手的人,你的光芒不能蓋過他,他必須鶴立雞羣。有些人需要朋友,又處處防着朋友爬得比他高,也聽過有的女生“她找不到男友是她的事,卻處處阻擋我嫁出去”的怨言誹語。

    老朋友是經過時間與個人榮枯考驗的朋友。

    開朗樂觀的朋友絕對是益友。

    在朋友度過人生難關時,我知道,有時不要急於兩肋插刀,只要給他“standbyme”的感覺。為朋友太積極而害事的例子,我就看過。比如A快失戀了,你急急替A去罵他的情人B水性楊花、喜新厭舊,到頭來是害了B與A決裂得很難看。

    朋友間儘量不要有金錢大往來,不是丟了錢,就是丟了朋友,通常,兩樣都丟。

    你可以幫朋友度過情緒障礙,卻不能一直成為他的情緒風向雞,隨他東西南北亂轉,不然,他養成習慣做無主孤魂,你也會因長久受精神勒索,半夜裏接他哭訴電話而六神不安。

    以上所説的“朋友”二字,換成“情人”也無何不可。

    我其實並不愛為感情的種種名詞下太明確的定義,只因,下了定義,就有揀擇,有揀擇,就有利之所趨,就不是真情流露。所以我未問過人,你當我是朋友,或你愛我嗎,為什愛呢?

    能講出為什麼而愛而相知的,就倫俗了。

    過眼滔滔雲共霧,算天下知己吾與汝——我一直很喜歡這一句話的大氣,只因過眼滔滔雲共霧,啊,你必説,是因昨日你供我一個李,還是今日我還你一個桃?寫字寫得嘵嘵不休的我,有時很怕答,為什麼……也許不為什麼。就為我高興與你一起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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