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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七天過去。

    汪嘉嘉度蜜月回來,第一個打電話給杜絲曼,説夏威夷的天空有多麼藍,夏威夷的大海有多麼清澈,空氣又多麼香甜,藍色夏威夷調酒有多麼迷人可口,還有踩在地上的白沙有多麼細多麼軟多麼舒服又自在,還有還有,連飯店裏擺的一棵大綠葉植物也被她説得像是神蹟,總之是一整個美好的蜜月期。

    杜絲曼邊在電腦前會客户的電子郵件,邊聽好又在述説她的甜蜜假期,光聽到藍天碧海白沙灘,她就好生嚮往着,如果可以,她也好像去度假,完全沒負擔的那種,不必接手機、不必看電腦、不必看客户臉色、不必偶爾低聲下氣讓自己的心受盡委屈,嘖,不過那天恐怕永遠不會到來。

    她是個工作狂、苦命女,小時候吃了太多苦,長大以後很努力地變成一個可以幫人賺大錢的機器,因為這樣,她的地位才會屹立不搖,走到哪兒都有人搶着要給她飯吃。

    “喂,杜絲曼小姐,你有沒有在聽我説啊?”電話那頭突然傳來一陣軟軟的又嬌滴滴的嗓音。

    她回過神,沒想到才恍了下神就被抓包。“有有有,全聽見了,我現在恨不得有雙翅膀,可以一下子飛到夏威夷去和調酒,脱掉鞋子踩在被太陽曬得熱呼呼的沙灘上了,這樣你滿意了吧?要讓人羨慕死啊?也不體諒一下你好友我現在正在辛苦上班——”

    “你果真沒聽我説話。”汪嘉嘉嘆了一口氣。

    咦?杜絲曼愣了一下,她剛剛才恍了一下神而已,難道嘉嘉有説了什麼關於蜜月旅行以外的事?

    “我剛剛説我老公要幫你介紹一筆大生意,成了的話,你這幾年大概不必再接別的案子了,酷吧?”

    杜絲曼愣了一下,突然從位子上站了起來。“真的假的?多大?分的紅利夠讓我一年不必工作嗎?”

    汪嘉嘉在電話那頭一直笑,若有所指地道:“總之很大就是了,不過,要成了才行,對方很挑的,對女人也是。”

    對女人?這不關她的事吧?這個汪嘉嘉繼今天説起話來怎麼有點怪怪的?

    不管了!總之,生意比較重要!

    杜絲曼換了一隻手拿電話。“知道了,我杜絲曼出馬哪有搞不定的事,快給我時間和地點,我一定打扮得美美的飛過去……”

    這個時候,什麼碧海藍天白色沙灘都滾邊去吧!她只想被天上掉下來的金銀財寶給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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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先把杜絲曼淹沒的是一個男人的眼神。

    偌大的酒吧裏,那男人的存在感是如此強烈,她才一走近,就跟他那雙犀利又霸氣的眸對上了,她第一個反應是要逃,雙腳卻像是被釘住似的一動也不能動,心在狂亂地跳,就像是大晴天之後突然來的驟雨,他的出現是如此令人猝不及防。

    嚴莫臣看見她的第一個反應是挑挑眉,修長的雙腿不自主地緊繃着,一雙眼眸則瞬也不瞬的落在她身上。

    今晚的她,微亂的長髮披在肩上,自然而嫵媚,方領的藍色緊身背心外搭着一件白色針織長衫,下半身則是一條緊緊包裹住她渾圓曲線的淺藍刷白牛仔褲,自在隨性之中帶着一股特有的女性典雅,那種典雅是不造作的,是嫵媚的,是自然散發出來的,讓人有一種很輕易親近的特質。

    她的出現令他意外,但隨即想到宋明熙今晚説要介紹給他的人,再回想到他曾經調查過她的背景,串聯起來,她今晚的出現應該是因為他沒錯。

    嚴莫臣還沒問,身旁的宋明熙已經看見她了,揚手朝她招呼着。“絲曼!這裏!快過來!”

    杜絲曼微笑着,儘可能大方的朝他們走過去,然後故意挑在宋明熙的身邊坐下來,離嚴莫臣遠遠地。

    “絲曼,這位是我的國中死黨嚴莫臣,也是美國凱恩連鎖飯店集團總裁,婚禮那天我介紹過了,你沒忘吧?”

    杜絲曼朝他點點頭,假裝和對方一點都不熟的微微笑着。

    宋明熙見她點頭,有轉向嚴莫臣,道:“莫臣,這位就是我要為你介紹的,在台灣廣告界排名第一的菲亞廣告公司的超TOP業務經理杜絲曼小姐,菲亞廣告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業務可以説都是這位小姐搞定的,她在廣告界最經典的案子就是前幾年風靡國際的天爵飯店形象廣告行銷企劃,除了東西不是她親手設計外,產業包裝及概念走向可都是出自她之手。”

    “幸會了,杜小姐。”嚴莫臣也對她點頭,微笑致意。不可否認的,他對天爵飯店的案子出自這女人之手感到一絲讚賞與意外。

    杜絲曼一反平日的沉默着,連客套話都不想説。

    那日的不愉快,還深深印在她心底,她想這男人也不會喜歡她,以那日他逃離她的速度來看,他也許比她還要後悔今晚再度遇見她。

    這男人的笑很淺,相對於他那雙深不可測的眼,顯得很虛假且客套。

    眼前這位,比起那天像火一樣朝她燒過來、像風一樣把她給捲進他體內,霸氣到無法無天的男人,有如天壤之別。

    可是,見鬼的是——卻一樣非常迷人。

    老實説,她完全無法適應眼前這位翩翩美男的君子表象。她還記得他抱住她時的温柔與霸氣,那撫摸起來圓滑而緊實有力的翹臀,還有他那雙撫摸過她全身温柔又懂得挑逗人的大手……

    此刻,那隻大手正握着酒杯,修長好看的手指優雅地環繞住杯身,迷人又性感得讓她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她保證自己的臉一定紅了!不用去找鏡子也知道!

    杜絲曼很艱難的將目光從那隻手上移開,卻看見另一個不該出現在她面前的男人——夏子曇。

    啊,現在是怎樣?宋明熙今天不是要幫她介紹大生意的嗎?還是根本是要替她介紹男人?

    “嗨,不好意思,我來晚了,路上塞車。”夏子曇微笑的入座,看見杜絲曼使微微一愣,不過很快地便掛上他燦爛的笑容,直接伸手過來拉住她的手。“你好啊,伴娘小姐,我們又見面了!”

    宋明熙看着兩人交握的手,忍不住伸手過去撥開。“喂,子曇,我老婆有特別交代過,不可以讓你太接近我們家絲曼,她説你素行不良,不是女人心中完美的結婚對象。”

    夏子曇愣愣的瞪着宋明熙。“喂,你這小子會不會太誇張啦?才剛套上婚戒就妻管嚴啦?”

    杜絲曼在旁暗暗笑着,拿起桌上的水杯喝着,卻突然聽見一句——

    “還有,我聽説伴娘小姐是不婚主義者,我是不是女人心中完美的結婚對象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噗——

    杜絲曼剛喝進嘴裏的水差點全噴出來,她狼狽地用手搗住口鼻,被猛地嗆了一下,接着,一條深藍格紋的男性手帕便越過桌面遞到她面前。

    “用這個吧,是乾淨的。”嚴莫臣好心地説。

    杜絲曼此刻也顧不得跟他客氣,保持好她的淑女形象比較重要,接過手帕便將唇角及鼻尖上的水給一一拭淨。

    天啊,真是太糗了,如果有一個女人跟她一樣,在三大帥哥貴公子面前毫不文雅的從嘴裏噴出水,大概會想直接把自己埋了吧?幸好,她的確是不婚主義者,並沒有要這幾個男人看上她的意圖,所以,她不會想把自己埋了,倒比較想把夏子曇那張嘴給封起來。

    “伴娘小姐好激動,還好吧?我這邊也有一條手帕,需要的話告訴我一聲。”夏子曇露出一個性感迷人的笑。

    “你怎麼知道我們家絲曼是不婚主義者?”宋明熙問。

    “當然是伴娘小姐親口説的。”夏子曇故意道,説着,還若有所思的看了嚴莫臣一眼。“婚禮那天我們聊得很起勁,還約好晚上一起去夜遊,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伴娘小姐突然不見了,害我大失所望呢。”

    轟一聲,杜絲曼的腦袋快炸開了。

    這會兒,她當真是想把自己給埋了……

    一道犀利的目光定定的落在她身上,她直覺的別開眼,一抹酡紅卻完全不受控制的染滿她整張臉。

    宋明熙也注意到了杜絲曼的沉默,看了她一眼才瞪向夏子曇。“你大失所望什麼?那天晚上你身邊圍了一羣女人,還不夠安慰你孤寂的靈魂?”

    “嘖。”夏子曇搖着頭。“我今天就要走了,再怎麼説也要讓我在伴娘小姐的腦海中留下一個好印象,説點我的好話吧,譬如説我是巴黎時尚界公認最温柔體貼又最時尚的黃金單身漢,嗯?對吧?伴娘小姐?”

    杜絲曼看着他,微笑的點點頭。“是啊,夏子曇先生。”

    她已經恢復正常,臉上的水擦乾了,神態自然了,笑起來一樣可以顛倒眾生。

    “原來,今天晚上的聚會是要幫你送行嗎?那……我有這個榮幸可以跟你跳支舞嗎?”她起身,巧笑倩兮的把自己的手遞向夏子曇。

    當她一眼見到嚴莫臣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這筆生意是不必談了。

    這男人,她應該能離多遠就離多遠。

    夏子曇接過她的手,起身,大大的彎個身做出邀舞的動作。“那當然,我將一輩子都會想起與伴娘小姐空度的這美麗一夜。”

    *********

    舞池裏,杜絲曼微笑地跟夏子曇跳着舞,只要能躲開那道灼人的目光,就算穿着牛仔褲跳舞她也可以很自在。

    “你跟莫臣有仇嗎?我看他一直瞪着你,你又故意對我笑得像朵花似的,我怕他會找人謀殺我。”

    “別擔心,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這麼肯定?看來你對他很瞭解。”

    “錯,我對他一點都不瞭解,也不想了解。”這是真話。如果可以,她希望她不要再見到那個男人。

    “怎麼聽起來,你對他挺不滿?這就是你對我笑得像朵花,卻看都不看他一眼的原因?”

    杜絲曼笑着。“算是吧。”

    “要氣他啊,這樣是不夠的。”夏子曇眸光閃閃,帶着一絲孩子的脾性。

    “什麼?”

    “要像這樣,配合我。”説着,夏子曇吻住了她的唇——

    “唔……”她下意識地想推開他。這男人好香,香得她頭暈,可是,她卻沒有失去理智。

    “再等一會兒,乖。”他抱緊她。

    然後,一個高大的人影突然介入他們之間——

    “換一下舞伴吧!”嚴莫臣沒有給夏子曇説不的機會,長手一伸便把她給扯入懷中。

    她跌進他懷裏,被他緊緊擁住。

    他佔有似的霸道,像天皇駕臨,不容忤逆,她卻因為他的大掌始終貼在她腰際而感到身子火熱發燙,她覺得自己很乾渴,嘴巴渴、身子渴,連自己的雙手也似乎很飢渴的想要纏上他那精壯的腰身……

    瘋了!徹頭徹尾的瘋了!

    “嚴莫臣,放開我。”大庭廣眾之下,他如此霸道的佔有她,她回去要怎麼面對好友的逼問與猜疑?宋明熙一定會如實稟告給汪嘉嘉知道,然後她就真的不必做人了。

    “怕我嗎?”他沉沉的嗓音極性感的在她耳邊響起。

    “我幹嘛要怕你?”

    她不想在他面前示弱。

    “那就好好讓我陪你跳舞,不是想跳舞嗎?我的舞從國中開始就跳得比那傢伙好太多,現在也是,不管你是要選舞伴還是選男人,我應該都比那傢伙好太多,除非你的眼光有問題。”

    真是,有夠自大的……

    杜絲曼看着他,他輕勾着唇,露出一個迷死人的笑容,是真的迷死人,至少,可以迷死她。他的笑和夏子曇的不一樣,夏子曇是高調放電機,笑得很桃花,存心電死人的那種,嚴莫臣的笑卻是充滿男人味的、內斂的,不經意所散發出來的魅力——她對這種超難抵抗。

    事實上,像嚴莫臣這種男人她是第一次遇見,但,這無損於她對男人本色的看法,無損於她對婚姻的排拒感,無損於她對人性的修正,雖然她承認自己很難抗拒這種男人,但這絕對不會改變什麼。

    所以,要跳舞就跳舞吧!誰怕誰?

    她深吸口氣,決定用全副心神來跟他跳這場舞,徹底漠視他的眼、他的鼻、他唇邊性感的笑,還有他幾乎快要把她的腰給燒熔的大手。

    千萬要鎮定啊!她不住地自我催眠着!

    嚴莫臣好笑的看着她一副要上前線慷慨就義的神情,大掌刻意的從她的小蠻腰移到她的背,再次將她攬得更近,近到她的胸口都已經貼上他的胸膛——

    他是故意的!用他的剛硬挑逗着她敏感不已地脆弱……真該死!

    她瞪他,他漠視,用下顎貼上她光滑好看的額頭,兀自沉浸在優美的音樂裏。

    老是説,他真的還挺喜歡現在擁着這女人的感覺,竟讓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靜與快樂。

    剛剛,他是失態了,因為夏子曇吻了她,他失去了自制力的雙腿自動自發便移到了舞池中央把人搶過來,霸道又可笑的舉動,但他卻一點也不後悔。

    “嚴莫臣,你不是討厭我嗎?”她在他懷裏低低地問。

    “嗯,是沒有很喜歡。”不能否認,他是不太喜歡她想要去勾引夏子曇的舉動及大方承認想要跟男人上牀的那些前衞思想。

    “那你剛剛為什麼像個醋夫一樣的把你的好友趕跑?”

    “我説過了,我比他更好。”嚴莫臣微眯起眼,無法容忍曾經是自己身下的女人被其他的男人吻。

    “那又如何?”

    他不理她,問道:“你當真是個不婚主義者?”

    “怎麼樣,不相信?”

    “如果我説我要娶你呢?也不要?”他目光灼灼地望着她。

    杜絲曼的心一跳,望進他深藍的眼底。“很好玩嗎?這樣輕易就把娶一個女人的話説出口,你比我所以為的還要輕佻很多啊,嚴莫臣先生。”

    嚴莫臣的眸子閃了閃。“你所以為的?你也調查過我嗎?”

    杜絲曼有點心虛的別開眼。“沒有。”

    她不能説,為了尋找完美寶寶的基因,身為宋明熙好友的他當然也是她曾經研究過的對象,她知道這男人在很年輕時就給過婚,妻子卻在一場意外中身亡,而他自此之後幾乎再也沒有跟哪個女人傳過戀情,全心全意投入事業。

    她以為,他這個人就像他在商場是一樣孤傲冷漠,對所有女人都不削一顧,接觸過後,卻發現他霸氣狂野又激情,只要他要,他可以輕易融化任何一個女人的身體還有心。

    “所以,你想要的只有夏子曇?”

    又是這一句……他和夏子曇的心結還真是深啊!

    杜絲曼很想直接告訴他——對,就是這樣沒錯!可是,當她抬眸看着他,卻彷彿看到了那雙藍眸裏深藏着的傷痛與憂鬱。

    她無法傷害他。説不出口是心非的話來。

    “我已經跟你上了牀就不會跳上他的牀,再怎麼説你們都是朋友。”她淡淡的卻很真心地道。

    嚴莫臣一怔,一顆心像是被什麼給撞擊了一下,震動着,不是疼,而是莫名其妙的感動。

    他擁着她,不在説話,帶着她在場中迴旋,直到兩首曲子都跳完,他才不舍地放開她——

    “想回家的時候告訴我,我送你。”他陡地在她頰畔親吻了一下,率先回到座位。

    她過來好一會兒才回座,臉還是紅,心還是熱。

    座位上只有娶了妻子所以還算安分守己的宋明熙,夏子曇則被一位金髮美女拉去跳舞,人緣好得不得了。

    宋明熙看着這兩人,唇角掩不住的笑,極力想忍也忍不了。

    “誰來告訴我,兩位何時進展如此神速了?”這兩人在場中的舞,情感濃郁得根本就快爆開來,身體貼着身體,只差沒把臉也貼得緊緊的,讓人見了都要難為情的哄着臉,心跟着亂跳。

    “不要亂説。”杜絲曼急着抗議,慌得起身,竟有點不打自招的意味。“我要先回家了!”

    拿起包包,杜絲曼轉身就要走,一隻手卻按住了她——

    “我送你。”

    “不要了,我們非親非故的,而且現在還很早,外面很安全,再見。”她朝他很敷衍的一笑,轉身便跑開。

    宋明熙還是第一次看見這女人落荒而逃的模樣,朗聲大笑起來。

    “我説莫臣,你真的不要追上去嗎?”

    嚴莫臣優雅的端起桌上的酒輕啜了一口。“不必了。”

    如果他想,她哪兒也躲不了。

    “她是個好女人,也是我愛妻的好友,如果你要追她,我百分之百贊成。”宋明熙半開玩笑、半認真地道,希望真的有一個女人可以讓這男人打開心扉,重新接受愛情。

    “現在談這個還太早。”嚴莫臣淡言。

    他不是容易動心的男人,更不是十七、八歲的小男生——見到喜歡的女生不是傻傻的在校門口等,就是笨笨的直接拿朵花送上去給人家當笑話看。

    快三十歲了,這樣的年紀該區分得出來對一個女人是喜歡或是愛,絕不會輕言許諾。

    杜絲曼,是個一眼便讓他心動的女人。

    他一直以為那是因為她那天裝扮得和他死去的妻子相似的緣故,但……恐怕他錯得有點離譜。不管是第二次相見還是今晚,三次不同的裝扮風貌,三次不一樣的氣質,他的心都一樣會為她而動。

    不過,也僅僅只是這樣而已。

    談愛,還太早。

    談真心,也還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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