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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歡的字

    白和楚,都是我喜歡的字;而它們成了你的名字。

    後來,我將自己與麥樂在咖啡店裏關於“兒時迷信”這個話題的討論,告訴了白楚。當然,我沒有告訴他,在不久的將來,據麥樂説,我極有可能成為你三五年後將要降落人間的兒子或者女兒的後媽。

    白楚象徵性地應了一聲哦,就埋在他的畫稿中,不抬頭。他的眉頭微微皺着,似乎在思慮着畫稿的調色;額角濃黑細密的發線,如同春日綿綿長青藤一般,纏纏繞繞、繞繞纏纏,糾結進我視線,生着絨細的根、長着柔綠的葉。我喜歡看男生工作時的樣子,更喜歡看白楚工作時的樣子。

    他拿畫筆的手纖長漂亮,指甲修剪得圓潤而乾淨,令我這樣的女孩子都會心存嫉妒。

    麥樂説我心態不成熟,孩子氣,她説,莫春,一男人的手還能怎麼漂亮?再漂亮、再纖長,它也抵不過一個豬蹄膀!豬蹄能充飢,那男人的手能充飢麼?

    麥樂説過很多哲理的話,唯獨這次不夠哲理。白楚是這個城市的新貴才子,那雙纖長的手畫出的畫,可以為他身邊的女孩換得無數豬蹄膀。有了這次想像之後,我更加熱愛白楚那雙漂亮的手了,他總讓我看到無數的豬蹄膀,填補了我的“飢餓感”。

    沉浸在畫中的白楚沒留意,我兩隻綠油油的眼睛正滿是飢餓地看着他漂亮纖長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記起眼前有我這麼一個大活人在晃盪,遂抬頭,看了看我,説,莫春,你和那個麥樂,小時候受的什麼教育啊?我怎麼就沒覺得自己被那些所謂的迷信纏住腳呢?

    白楚説完,將新畫擱在桌子上,伸伸懶腰,沒等我回答,他兀自看看錶,皺眉,問我,莫春,你怎麼這個時間到我的畫室呢?我好像沒讓你來吧?你今天沒課嗎?

    白楚的話,有時蠻讓人難受。其實,我也只不過閒來無事,從學校裏溜達溜達,就溜達到他的畫室裏。

    白楚這樣處於人生得意狀態的人,自然記不得小時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這麼順利,這些繁瑣的事情對於他,沒有可笑之處。

    所以,那天,我給白楚倒了滿滿一杯白水之後,就落落地離開了。

    我離開的時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裏的嫋嫋熱氣升騰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長而濃密的睫毛和濃濃的眉毛。

    其實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幾分勇氣,想同他説一個摻着玩笑的事實。那就是,我小時候也迷信過,迷信過一種叫做梧桐的樹。小的時候,奶奶曾告訴我,梧桐樹是鳳凰神鳥唯一棲息的地方,所以,將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寫在紙上,埋在梧桐樹下,就可以實現自己的心願。

    我曾在梧桐樹下埋過兩個人的名字,一個是於遠方,一個是白楚。

    恰好,這時,莫帆回家,告訴我,他剛從胡為樂的病房裏回來,胡為樂被搶救過來了。我喃喃道,原來,王子不是同性戀啊。

    莫帆很好奇地抱起貝勒,撫摸着它的小腦袋,問我,姐姐,你説什麼啊?是不是發燒過頭了,説胡話啊?

    我瞥了他一眼,説,小孩子,一邊去!

    胡為樂康復了之後,對我是萬分崇敬,他沒想到我會這麼豪氣沖天,為弟弟的朋友插刀。他説,純潔,純潔,你不知道,你當時跳水的姿勢多麼帥啊,郭晶晶伏明霞都沒法跟你比啊!

    我睨着眼睛看着胡為樂,不知道為什麼,他喊我“春姐”的時候,我總感覺他在喊我“純潔”“純潔”,他越這麼喊,我就越覺得自己不純潔。

    當然,白楚來探望發燒的我,親自給我下廚燉小公雞那天,我並沒有告訴他,我是為救人而掉進水裏的。我寧願他一直認為我是不小心失足落水的。

    前者和後者總是有差別的,前者太過英雄主義,像白楚這樣的男子肯定不會喜歡這種悲壯的英雄人物莫春,他更喜歡後面那個傻乎乎的失足落水的弱女子式莫春吧。

    那天,白楚在我的房間一直呆了很久,反反覆覆用冷水帕給我退燒,他纖長的手指不時擱在我的額頭上,檢查我是否有退燒的跡象。一直到很晚,他都沒有離開。他合着手,嘆氣,説,不放心年齡大的奶奶和年紀尚小的弟弟照顧你。

    突然,他很奇怪地問我,莫春,你的爸爸媽媽呢?

    白楚的這句話,讓我無從回答。最後,我欺騙了他,我説,他們在很遠的城市裏工作……

    白楚就沒再問什麼,呆呆地看了我一會兒,淡淡地説,莫春,你好好睡一覺吧,我就在你身邊,等你睡着了,退燒了,我就走。

    就這樣,我緩緩地睡着了。

    白楚一直守在我的身邊,他温柔的眉眼是那樣清晰映現在小樓的燈光裏,然後,落入了我的夢裏。

    奶奶説,白楚是天亮才走的,走之前,還熬好了白米粥。説是,剛剛退燒的人,吃一點清淡的東西比較好。

    奶奶問我,你在畫室裏是不是很出色啊,春兒?我琢磨着,肯定是出色!要不,你這白楚老師,也不會對你這麼掛心!

    在一旁的莫帆匆忙地吃完飯,拉起書包就跑,跑之前,還在我耳邊咬舌頭,説,姐姐啊,那男老師是不是喜歡你呀?説完,在我對他下毒手之前,做了個怪怪的鬼臉就跑開了。

    我落水而導致發高燒的消息,第三天才傳到麥樂的耳朵裏。

    倒不是這傢伙消息不靈便,只是當時她一直在搗鼓她熱情的網戀,哪怕在高考的重壓之下,她都忙活得不亦樂乎。還是黃小詩從網吧裏把逃課在外的麥樂給綁到我面前的。

    麥樂一進門,先同我家的兩條狗,貝勒和太子,交流了一下感情,才跑到我的牀前,同正在邊上温柔地埋怨我的黃小詩會合。

    她説,哎呀,那個,莫春啊,聽説,你為一個十四歲的小帥哥投湖自殺了?怎麼,你還活着啊?

    我用枕頭扔了她一把,説,胡説八道,那胡為樂先被小女孩踹到湖裏的,我是下去救他的。

    麥樂恍然大悟説,啊呀,原來不是投湖自殺啊,是夫妻雙雙搞殉情啊!

    黃小詩對我説,莫春,你別理姚麥樂,她網戀失戀了。

    黃小詩的話,讓我突然精神百倍,我幸災樂禍地看着麥樂,問道:哎呀呀呀,麥大姑娘,你居然會失戀啊?怎麼,人家看你不符合ISO9000國際標準,就把你甩了,是不是啊?

    麥樂很不屑的看着我,説,切,怎麼可能呢?是我把那廝給甩了,太傷我這顆少女的心了!

    我和黃小詩面面相覷,黃小詩很好奇地問麥樂,那個男孩聽你説過,不是很高大的樣子嗎?不是很符合你的審美情趣嗎?你不就是希望找個高個子男朋友嗎?

    麥樂的臉立刻腫得跟冬瓜一樣,她蹦到我的牀上來,殺氣騰騰地説道,那廝這麼長時間來,一直在給我誇耀他184CM的身高,但是,那廝沒有告訴我,他的體重也是184斤啊!昨天,我們在黃石公園見面啦,他説他手捧六枝百合花,我説我腳蹬一雙喜慶的紅靴子。結果,我剛到黃石公園不久,就看見遠處滾過來一插着百合花的巨大圓形花瓶。我仔細一數,老天,果真是六枝!果真是那廝!我一看,這體型,我就是請他喝白水,我也請不起啊。所以,我生怕他認出我來,脱下紅靴子,扛着就跑出了公園。説到這裏,麥樂幾乎是眼含熱淚,她説,莫春啊,零下的温度,我穿着薄襪子奔跑在黃石公園的小路上啊,小風嗖嗖的啊……

    我一聽麥樂這麼可憐,就將奶奶和白楚買給自己的補品,一股腦兒推給她。麥樂就一屁股坐在我的牀上,盤着腿,吃得不亦樂乎,還不忘跟我炫耀一下自己的戰果。她説,昨天不是被那個184給嚇壞了嗎,今天就跑到QQ上跟184絕交,可是184説麥樂耍了他,並沒有去黃石公園赴約,不同他見面,害得他在冰天雪地裏等了好久。麥樂剛要回敬他,我要是見了你的面,我這輩子都會凍在冰天雪地裏!這時黃小詩出現了,將她從這場QQ戰火中拯救了出來。説到這裏,麥樂感激地看了看黃小詩,黃小詩卻一副耽誤了麥樂大展口舌之才的內疚表情。

    麥樂轉過頭來對我説,莫春啊,我從此以後再不上QQ了,我再也不戀愛啦。

    這時,奶奶跑過來抱太子和貝勒,打算給它們餵飯,看到我身邊的麥樂和黃小詩,還不忘炫耀一下,説,我們莫春在畫室裏成績非常好咧,那叫白楚的男老師非常器重我們莫春哎,在這裏給我們莫春陪了一夜的牀。説完,老太太就樂顛顛地小跑出去了。

    麥樂立刻眼珠子脱離了眼眶,一臉不懷好意的笑,看着我,説,莫春啊,看不出來啊,這偷雞摸狗的事情你都做到自己家裏來了,也不避嫌?

    黃小詩就在一邊捂着嘴巴吃吃地笑。

    麥樂説,莫春,老實交待,你和那白楚白公子都發展到什麼程度了,深夜共處一室?拉手?擁抱?

    我一看麥樂説得那麼起勁,就想岔開話題,免得她越説越離譜。所以,我就將那粒莫名其妙出現在我右手心的袖釦從枕頭下拿出來,放在麥樂眼前。

    麥樂沒有細看那枚袖釦的樣式,只是粗略地掃了一眼,就一臉鄙夷地看着我,説,天哪,不是這麼激烈這麼狂野吧!你把那白楚襯衫的扣子都撕扯下來啦?你不用這麼猴急吧?

    麥樂確實是個不留口德的主兒,我一看,她都這樣説了。我也不必和她討論那個離奇的幻覺了,關於我被一個像漫畫書中的王子救到皇宮的壁爐邊的事情。估計她聽了後,肯定會奸笑着問我,莫春,你是不是隱瞞了什麼?那個王子是不是把你抱到了皇宮的卧室,而不是壁爐邊啊?我又何苦同這個剛剛被長寬高都184CM的正方體網友刺激壞腦袋的女人糾纏不清呢。

    所以,很久之後,我都不曾跟麥樂説起過這顆離奇的袖釦。問起過奶奶和莫帆,他們都説,我是被120給救回醫院的。

    漸漸的,我也幾乎將這個事情給忘記,忘記自己的手心,曾經有這樣一個解不開的謎。事關一次性命攸關的落水,事關一顆精緻異常的袖釦。

    曾經會是一個怎樣的男子將這粒精緻的袖釦系在腕間袖口,從最貼近他脈搏温度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種怎樣的姿態,將我從冰冷的水裏托起?又是以怎樣的姿態給了我生的希望?

    後來,這個袖釦就被我用紅線緊緊地掛在了胸口,一直掛着。因為我覺得,它給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後,它會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是我的護身符。

    後來,小美國鬼子胡為樂看到過這個袖釦,因為我蹦蹦跳跳的時候,不小心,將這個袖釦掛件給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為樂一看這個袖釦就説,哎呀,莫春,你這從哪裏弄的這個假冒偽劣的袖釦啊?説着,他就伸手去夠,當他抓到手裏時,喃喃,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麼會有這麼昂貴的袖釦啊?

    瞧瞧。

    小美國鬼子胡為樂居然用“昂貴”一詞來形容這個袖釦。

    這一點,對於我這個極其拜金的女孩來説,無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來,我掛在胸口的這個“護身符”還是很有價值的。

    或許,王子果真來過的。

    這種關於一個少女對於一場落水之後的幻想,我都可以漸漸地不去猜測,漸漸地去遺忘。

    但是,我卻如何也忘不了,這個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這樣眉眼生動地温暖過我的生活。哪怕他後來,愛上了一個叫溪藍的別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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