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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禍福如朝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一句耳熟能詳的話:瓦罐不離井邊破,將軍難免陣上亡。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説,如果你功夫不夠硬,拳頭不夠強,脖子縮得不夠快,見風不夠來得及使舵,運氣不夠好,那麼你只會嫌死得不夠快。人生禍福如朝夕,尤其是在江湖這種詭異的地方,究竟要怎麼活怎麼死常人實在難以算計,説起來叫離奇,實際上叫離譜,這就是江湖。

    當然我們説這種大道理並不是想説江湖究竟是什麼樣一個地方,我們想説的只是“人生禍福如朝夕”這句話有多麼經典而已。接下來我們就可以説我們的正題了——江湖上有一個外號為“人生禍福如朝夕”,正名叫公孫朝夕的人。話説“公孫”這姓可不是隨便的人可以姓的,姓了這個姓的人基本上都有相同的特色:心思細密、精於計算、為人奸詐、永遠站在別人身後當老二,但其實主意都是他出,死了也是別人先死的那種奸人。這種人比如説公孫“策”、公孫“勝”等等都是其中的高手,還有一個公孫“大娘”更加厲害,已經奸詐到無形無跡的地步,舞了一套劍器就讓某些人書法大進,某些人武功大升,紛紛奉她為祖師爺,本人連名都不留就已經身居高位,乃是“公孫”世家老二傳統的例外。

    公孫朝夕號稱“人生禍福如朝夕”,年方二十三就已經名震江湖——他不是武功高強英雄俠義除強扶弱拯救萬民於水火之中的那種少俠,也不是殺人放火賣淫嫖娼聚眾鬧事締造邪教於盛世之中的那種少邪,也不是投胎變成某某武林盟主的兒子或者某某泰山北斗的首席大弟子的那種踩到……運的那種人,他的名氣是他精心算計出來的——公孫朝夕最大的本錢是,他有一個號稱江湖第一美人的朋友。

    江湖第一美人,常規來説應該是冷若冰霜貌美如花輕易不讓人一親芳澤,甚至連倩影都難見直到紅顏變成雞皮美女變成傳説都沒幾個人見過的那種仙女。蕭守紅的確就是這種白衣飄飄冷豔無雙傾國傾城外加武功高強的仙女,她的確行蹤飄忽行俠仗義所交往的都是比“江湖第一美人”更加離奇——不,更離譜——比如説“江湖第一劍”、“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廚”的那種人物,很多人都想不通為什麼她會認識公孫朝夕這樣的小人,不,奸人,但是現實就是公孫朝夕不但認識這位傳説中的白衣仙女,而且他們還是很好的朋友。

    公孫朝夕最有名的就是他的《冷芳譜》——記錄江湖第一美人蕭守紅的飲食起居、愛好習慣,包括她下幾個月會在哪裏出現,可能去哪裏吃飯的那種記錄。這《冷芳譜》不但記有蕭守紅的一切消息,還有她身邊那些“江湖第一劍”、“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廚”等等人的附帶消息,此書不但適合仰慕仙女的武男閲讀,還適合仰慕風流俠士、英雄劍客的痴心女子觀賞,更適合要找這些人尋仇或者乾脆是想找這些人出名的“仇敵”研究——於是——公孫朝夕很有名。

    “冷芳譜”三個月一出,每逢開書之日,公孫朝夕所開的“金錢坊”面前就人山人海,往往半日之內數千本“冷芳譜”就能全部售空。“金錢坊”銀子如山,公孫朝夕聲名遠揚,仙女英雄的蹤跡外露——江湖時不時就會有流芳百世的狹路相逢的傳説故事。所以公孫朝夕遠揚的也並不全部是惡名,江湖中人還是覺得能夠成為“江湖第一XXX”的朋友,即使自己變成他賺錢的籌碼都不在乎。而且許多人認為公孫朝夕和許多奸商不同,必然是有他有道理的一些地方——當然,那是因為他們沒看見公孫朝夕數銀子的樣子。

    總而言之,公孫朝夕的名言:人生禍福如朝夕,現在不攢點兒銀子,誰知道以後會怎麼樣呢?當然是在能攢的時候就攢——他不但是個奸商,還是個小氣鬼。

    “金錢坊”中。

    牡丹亭下。

    一個人看着另一個人的鼻子。

    看了很久,大概已經有兩炷香那麼久了——終於躺在亭子裏睡覺的人睜開一隻眼睛,挑起眉毛,“我臉上有蒼蠅?”

    看他的那個人立刻搖了搖頭,還是用很希罕的眼光看着他。

    躺着的人指指自己,“我身上有銀票?”

    看他的人還是搖頭,過了一會兒終於長長地吐出一口氣,“公孫朝夕,你什麼時候這麼看得開穿起這種衣服來了?”

    牡丹亭裏躺在搖椅上睡覺的人穿着一身白衣,不必懷疑,就是那種衣袂飄飄質地很好往往穿在風流才子身上,如果才子受傷玉女的纖纖玉手一撕就能撕下來裹傷的那種白衣,乾淨整潔得如出岫之雲,比棉花還要舒服,款式也很斯文。穿着那件衣服的人其實並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除了臉皮看起來好像厚了一點兒完全沒有什麼很英雄的疤痕之類的,其實他還是個很俊俏的年輕人,尤其是身材很好。

    “馬無皮,當人的積蓄到了一定程度的時候偶然也會突然想通要好好享受一下的。”懶洋洋地躺在搖椅裏一動不動就算看見了好友也絕不讓座的人説。

    “這個月又收了多少錢?”被公孫朝夕叫做“馬無皮”的人身高五尺,瘦得像只猴子,臉卻是一張馬臉。和身矮臉長的馬無皮相比,公孫朝夕突然英俊瀟灑了十倍,這也是公孫朝夕喜歡和馬無皮在一起的原因之一。

    “不過三千黃金而已。”公孫朝夕躺在搖椅裏,手裏端着一隻水晶杯,杯裏盛着淺碧色的酒,他華衣碧酒,讓馬無皮瞪直了眼、彎低了腰——在昨天《冷芳譜》沒賣出去之前,公孫朝夕還是一個穿着滿身補丁衣服、喝酒只喝最劣質的、吃飯只吃乾菜蘿蔔、出門絕不騎馬坐轎的……鐵公雞,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他馬無皮只是眼睛一花這人就變成這樣了?

    “人生啊,能享受的時候就要享受,誰知道明天會怎麼樣……”公孫朝夕懶洋洋地躺在搖椅上嘆氣,“人生禍福如朝夕,我只不過是突然想通了而已。”説着他喝了一口酒,喃喃自語:“十兩銀子一壺的酒就是不同。”

    “你小子死摳了十幾年,昨天突然想通了?”馬無皮哼了一聲,“不是收到什麼消息受到刺激,覺得自己活不長了打算在臨死前享受一下?”

    “為什麼説老馬你是我的知己,”公孫朝夕長長地嘆了一口氣,“我把自己賣了。”

    馬無皮的眉毛一揚,“你把自己賣了?賣到了哪裏?宜春樓?”

    “我把自己寫在冷芳第三譜裏面,賣了。”公孫朝夕愁眉苦臉地説,“以後日子不清靜了。”

    “小子,你想錢想瘋了吧?”馬無皮“撲哧”一下笑出聲來,“根據我的打聽,近來你小子名氣漸旺,不少人對你虎視眈眈,不懷好意啊。”他説這話不虛,公孫朝夕得陪美人左右,交往的都是江湖一流人物,武功不高且家財萬貫,名聲遠揚之後帶來的麻煩就是有越來越多的人想要他的人頭,一則為美人出氣,二則可以揚名,三則説不定可以拈走公孫朝夕十幾萬黃金的家當,何樂而不為?

    “只要賺錢我就賣。”公孫朝夕繼續愁眉苦臉長吁短嘆,“只賣了半天就收到了十六張刀貼、三支暗鏢、一封匿名信、半張邀戰書,我突然想通了,人生禍福如朝夕,宜享樂時需享樂,否則明天怎麼死的都不知道……”他喃喃自語,邊説邊喝酒,卻是很享受的樣子。

    “半張邀戰書?”馬無皮無聊地挑起眼皮,“你小子休叫我同情你,那個半張邀戰書不會是最近很出名的那個……”他的左眼突然跳個不停,“那個‘半紙閻羅’西門殺的催命符……”

    公孫朝夕斜着眼睛看他,末了很沒趣地嘆了口氣,“我還以為老馬你很瞭解我。”他慢吞吞地從雪白的衣袖裏摸出一張皺巴巴的紙,夾在指間晃了晃,“正宗的西門殺半紙催命,接紙之後不出十二個時辰必死。這可是好東西啊,不少人想看一眼都看不到,如果我死了,三個月後的冷芳第四譜你務必把這東西細細地描上去,我相信各大和西門殺有仇的門派都會一籮筐一籮筐地往家裏買,可惜我已經看不到了。”言罷相當遺憾地又嘆了口氣,喃喃地説:“人生禍福如朝夕……”

    馬無皮一腳踩上公孫朝夕的搖椅,“這是真的?”他拿過那張半紙邀戰書來看,除了被撕掉剩下一半的“戰”字,什麼也沒有,“就是這樣的破紙就讓你嚇得穿新衣喝好酒?從現在開始逃的話也許還來得及。”

    “我在冷芳第三譜裏面寫這幾天都會在金錢坊,”公孫朝夕愁眉苦臉,繼續喝着好酒,“不能逃啊,做生意要講信用。”喝完了淺碧色的一杯酒,他用雪白的袖子抹拭杯沿,抹完看了袖子兩眼,滿意地看見它還是白的。

    “你的蕭大美人不能救你?”馬無皮直翻白眼——這人如果這樣死了,就是自殺——被自己賣了然後坐在家裏等殺手上門然後死掉,完全不能博人同情。

    “小守紅兒這幾天在峨眉山,君大公子去了天山,鐵刀又閉關去了,廚子也不能救我……”公孫朝夕唉聲嘆氣,“再過八個時辰你就看不到我了,記得我風光大葬的銀票就壓在牀鋪底下,千萬要給個好點兒的棺材,可憐我還沒有討老婆生兒子,可憐我還沒有看到冷芳譜寫的全是我公孫公子的那一天……”

    馬無皮一腳勾翻了他的搖椅,公孫朝夕在搖椅翻倒的時候突然變成坐在牡丹亭石條橫欄上睡覺,懶洋洋地閉着眼睛,“老馬,我快要死了你竟不給我點兒享受的時光,枉費我這麼多年當你是知己……”

    “那是誰?”馬無皮指着牡丹亭外牡丹花叢中一個個子比他馬無皮更加皮包骨頭矮小畸形的人——那人老老實實猶如花匠一般修剪着牡丹,“啞畫萬人醒?你把萬人醒藏在這裏幹什麼?莫非——”他的手指回公孫朝夕的鼻尖上,“你想知道最近很出名的西門殺長什麼樣子,賣了自己的消息引他入門來殺你,你好要啞畫萬人醒記下他的模樣。不對,西門殺不會無緣無故來殺你——”他大叫一聲,“莫非請西門殺來殺你的人就是你自己?”

    公孫朝夕愁眉苦臉,臉比剛才更苦十倍,眨了眨眼睛,“只要是名人我都賣,冷芳譜童叟無欺,只要有人想知道的消息我都能弄到手……”説着他突然從懷裏又摸出了一隻酒杯,就着手裏原來的那個輕輕一撞,碰杯之後做了個借酒澆愁狀,十分頹廢。

    馬無皮長長地倒抽一口涼氣,“你還真是……玩大了……連三年連殺十八高手無一失敗的西門殺都敢打主意,萬一你真的死了怎麼辦?要那麼多錢幹什麼?”他認識這個人二十多年了,差不多從穿開襠褲起就混在一起,這個人精明痞賴,奸詐狡猾,無利不歡,如果不是純贏的賭注絕對不賭,這次吃錯藥了?

    “我最近心情不好。”公孫朝夕一直在嘆氣,“守紅兒不理我,要和我吵架。”他苦臉又多苦了三分,“我想刎頸,又怕痛;想上吊,怕吊不死;想服毒,怕毒不死;想跳崖,附近沒有山;想跳河,我會游泳……你説我怎麼辦呢?”

    馬無皮無力地翻着白眼,“我來給你小子通個信,昨天君大公子的弟弟捎了信給我,説君大公子家裏那兩棵桃花打起來了,要他趕快從天山回來,只有你小子知道怎麼聯繫他,家書給你。”他從懷裏摸出一封信,丟在公孫朝夕身上。

    “那兩棵桃花啊……”公孫朝夕喃喃自語,“一棵叫做表妹,一棵叫做師妹,真是難為君大公子竟然和兩棵桃花共處了這麼久,果然江湖第一劍就是高人。”懶懶地看天,“‘江湖第一殺’很快就要來了,老馬,我的後事就託付給你了。”

    馬無皮在他説“很快就要來了”已經轉身就閃,等公孫朝夕一句話説完他已逃之夭夭連個影子都沒了,不愧是公孫朝夕的知己,見風使舵和逃命的本事與公孫朝夕找死的本事一樣高強。

    人生禍福如朝夕,其實經施展輕功飛快地離開金錢坊的馬無皮看來,如果公孫朝夕不這樣“混江湖”的話,其實他的禍福會少得多得多……至少沒這麼經常遇到死到臨頭的時候……

    峨眉山。

    江湖第一美人。

    蕭守紅有個很貼切的外號叫做“冷豔孤光照眼明”,源自公孫朝夕冷芳第一譜,如今已經成了江湖上耳熟能詳提及蕭守紅必説的詞語,她如今在峨嵋山上賞月,她的一言一行完全符合人們心目中最完美的仙女的典範。為何仙女會和姦商成為好友?蕭守紅的解釋是:可以省掉很多麻煩——比如説,公孫朝夕可以找到最風雅又最便宜的客棧,可以告訴她要去峨眉山走哪條路比較近,可以得到最新的江湖動態,可以方便地傳遞她與其他“江湖第一XXX”之間的消息……

    當然,隨之帶來的麻煩似乎比好處更多。對於《冷芳譜》,蕭守紅的態度是:不屑一顧。江湖第一XXX們對《冷芳譜》都是一笑了之,完全不放在眼裏,雖然自有《冷芳譜》後,他們遭人截擊的次數多了很多,但是他們的勁敵絕對不是由《冷芳譜》而來,公孫朝夕靈通的消息和手段對他們來説比半途遇見的跳樑小醜要有意義得多。

    公孫朝夕知道自己的分量,所以才敢精打細算地做《冷芳譜》,高人太過清高就是會給奸商留下賺錢的空子。

    她手裏已經有了冷芳第三譜,但她從來沒看過裏面究竟寫了些什麼,江湖第一劍君霜桐君大公子曾經對那本書一笑了之,她要比君霜桐更清高就要根本不看那本書。聽説公孫朝夕把自己寫進第三譜招到各種各樣人的追殺,連半紙閻羅都招來了,心下未免有些詫異——西門殺所殺之人無一不是一流角色,怎會要殺公孫朝夕這樣的小人?但作為不問世事的仙女不應該糾纏在這些小事上,她在賞月。

    月色實在很美啊,李白説“峨嵋山月半輪秋”,大概就是在這種清風明月之下獨自賞月吧?她冷淡淡白素素地坐於巨石之上,等着和自己相約的人來。

    一個時辰、兩個時辰、三個時辰……

    天亮了。

    和她約好的人沒有來。

    蕭守紅的眉頭微微在顫,這是第一次有人約她然後爽約,她要冷靜、冷靜、處之泰然才符合她完美的形象,千萬不可對未來的人起絲毫怨恨之情,更不可以生氣,她應該很淡然地拍拍灰塵下山去——她也這麼做了,徐徐從坐了一夜的大石頭上站起來,拍了拍根本不存在的灰塵,邁步要走的時候因為維持姿勢坐到全身發麻而踉蹌了一下,她立刻平息靜氣,運功默查方圓十丈之內是否有人。查後無人,於是舉步優雅地離去,白衣飄飄猶如空谷之中的一朵素蘭。

    十丈零一步之外,與她相約峨眉山賞月決鬥的“凝雪劍”蘇凝雪……橫屍於地……浸潤的黑色血跡沾了一大片乾草,她在蕭守紅上來之前就死了。但是她的血散發的不是血腥味,而是一種淡淡的草腥味,看遍地黑褐色的血跡,她應當是受傷中毒而死。

    當日峨嵋山上無人,除了蘇凝雪蕭守紅上去,蕭守紅下來之外,再沒有第二個人從上面下來。

    等空谷幽蘭那樣的蕭守紅在峨嵋山下自由自在地看了幾天山水之後重新踏入人間——撲面而來的就是:三月三十一日,蕭守紅毒殺蘇凝雪於峨嵋山巔!

    還未等她理解是發生了什麼事,四月五日——雙燕閣閣主雲晴死於同一種劇毒之下;四月六日,瀟湘俠女夢迴廊亦死;四月七日……轉眼之間江湖上有名的美人死了一大片,好色之徒民怨沸騰,種種跡象都表明是她蕭守紅下毒殺人,每個美人死前都有接到她慣用的“清殤貼”寫下的書信,連那信上的筆跡都像她的。

    剛開始的時候她以絕世仙女的姿態淡漠處之,不是她做的就不是她做的,清者自清,何必與凡夫俗子一般計較?但情況直轉而下,到了五月一號的時候,被毒死的人就不止是美貌女子,瑞鶴五行掌滿門四十四口被毒死,下毒之人拿走了每個被毒死之人身上的一縷頭髮,整件事一步一步變得陰森恐怖,再也不是淡漠處之能夠解決的了,於是她不得不去找一個人:公孫朝夕。

    她以慣用來傳遞的黃色鳥兒發給公孫朝夕一封短信,詢問事情的真相和近況究竟如何?

    收到的回答是:公孫朝夕已經死了。

    蕭守紅看到那幾個字之後差點兒忘記仙女的種種守則,拔劍將那張紙碎屍萬段,寫公孫朝夕已經死了的筆跡就是公孫朝夕自己的,後面還有一句:將於五月十八在高陽山出葬,如是親朋好友,尚記舊情就請為他灑一〗?〗土,公孫朝夕於願足矣。

    五月十八麼?她收起紙條,突然想起這個人常常説的一句話:“……有花堪折直需折……人生禍福如朝夕……長壽甘作鐵公雞……短命酒色兩相宜……”

    那個小人。

    她振衣往高陽方向去。

    那個小人有時也沒有那麼庸俗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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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無皮自認為認識公孫朝夕二十年了,應該很瞭解他,但是一直到公孫朝夕已死的消息傳來,他還是覺得他在做夢。

    那小子真的死了?馬無皮的態度是——真的死了就好了,死得太順利會令人起疑,萬一一不小心沒死絕呢?他要去公孫朝夕的墳上多踹兩腳讓他不能死而復活才行。

    公孫朝夕被西門殺一劍穿心而死,西門殺的畫像外露,傳説中神秘莫測的殺手的模樣終於袒露於人前:原來西門殺是一個長得憨厚善良的年輕人,走在路上只怕十個迷路的有八個要向他問路,另外還有兩個要向他借點兒趕路的盤纏。姑娘最想嫁的就是這種忠厚老實淳樸無知的小兒郎,終身有靠,當有其他也姓西門又家財萬貫的男人找上門來的時候,把老公一腳踹掉也不用擔心會有什麼後果——前提是他沒有一個發酒瘋會打老虎的弟弟。

    江湖傳説:公孫朝夕之死是因為他收了御龍氏一萬兩黃金,御龍氏為江湖巡捕,專抓官府欲抓而不得的兇犯去領賞——西門殺曾經連殺三名四品以上朝官——但御龍氏要殺西門殺卻不是為了區區官府懸賞的那一萬兩黃金,他是想為追殺西門殺不成死於西門殺劍下的親弟弟報仇。公孫朝夕收了一萬兩黃金,以三千兩請西門殺來殺自己,請萬人醒畫下西門殺的畫像,可自己卻真的被西門殺殺死了。

    聰明反被聰明誤啊!剛剛買了冷芳第三譜滿足了心靈的空虛的武男淑女們紛紛唏噓,如此以後豈非沒有冷芳譜可以看?日子要如何過?公孫朝夕也太自負了,以為西門殺不了他嗎?西門殺號稱“半紙閻羅”,從一人未殺的時候便揚言劍出奪命,不是他人之命便是自己之命,三年來無一失手,殺個公孫朝夕這樣的小人不過是吹掉停在他劍鋒上的一隻蒼蠅而已。

    ……

    高陽山上。

    黃土地上掉着一朵牡丹花,牡丹花後奇蹟般的有一間不大不小的茅屋。

    今天這裏不只有一朵牡丹花和一間茅屋,高陽山上最離奇古怪的是多了一把劍。

    一把叫做“屠城”的劍。

    劍的主人叫做西門殺。

    西門殺從來不吹雪也不吹血,他坐在高陽土丘上突然多出來的那間茅屋裏面吹茶,腰上那柄從來不離身的“屠城”劍就擱在桌上。

    他的對面是一張很柔軟的、嶄新的大牀,牀上有一個人矇頭大睡,睡得比豬還死,雪白牡丹的被褥、雪白繡龍的衣服、雪白鑲珠的鞋子,這睡着的人看來奢侈靡麗到了極點,茅屋裏面除了這張大牀之外只有一張椅子——就是正在喝茶的西門殺坐的那張。

    在牀上睡覺的自然是自稱已經死掉的公孫朝夕,他不但沒有死,還沒有受傷,甚至連一根頭髮都沒掉。

    號稱從不失手的西門殺坐在他牀前喝茶。

    能解釋的理由有兩個:一、這個西門殺是假的;二、這個西門殺是真的。

    事實是:這個西門殺是真的。

    公孫朝夕花了三千兩黃金要他這“江湖第一殺手”做的事不過是要他去金錢坊串門,然後他自己負責“啊”的一聲,被西門殺“殺”死了,再然後西門殺就把公孫朝夕帶到這裏來,他在喝茶,耐心地等着這個睡了幾個時辰的人醒過來。

    他們是朋友。

    當然公孫朝夕小小地損了西門殺一把,他僱了萬人醒私畫了西門殺的圖像,拿去賣錢,算作那三千兩黃金的利息。

    公孫朝夕是叫西門殺揚言“不殺人則殺己”以至於讓他剎那間揚名天下的那個奸人,西門殺也常常從公孫朝夕這裏得到情報,雖然他們的關係很秘密,但他們是好朋友。

    蕭守紅毒殺數十人的消息近來震驚江湖,公孫朝夕詐死潛伏,西門殺一邊喝茶一邊想:江湖要起大變,生意快要多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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